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複習題及答案

來源:文萃谷 2.72W

  一、單項選擇題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複習題及答案

1.張甲、張乙、張丙祖孫三人各出資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棟三層小樓,他們各自獨立生活。建樓前三人約定建成後張甲、張乙、張丙分別住一樓、二樓、三樓,但對所有權的歸屬未明確約定。樓房建成後,因對樓房的所有權歸屬發生爭議,如果三人不能協商解決,該樓房的所有權應怎樣處理?( )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區分所有

D.認定張甲擁有所有權,張乙、張丙擁有使用權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認定問題依照《物權法》第103條之規定,對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約定不明的,除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本例中甲、乙、丙雖系祖孫三代,但各自出資,表明其分家另過,不具有家庭關係,故應推定為按份共有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B

2.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應有部分各為1/3。為提高房屋的價值,甲主張將此房的地面鋪上木地板,乙表示贊同,但丙反對。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

A.因沒有經過全體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鋪木地板

B.因甲、乙的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故甲、乙可以鋪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應有部分上鋪木地板

D.若甲、乙堅持鋪木地板,則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權的行使問題在按份共有的情況下,對共有物的改良行為及處分行為應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在不能取得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應按照多數份額共有人的意見處理本題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額,在對共有物房屋的改良行為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按照多數份額共有人的意見處理,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3.甲、乙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間房並出租給丙,租房期間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乙與丙均表示願意購買,應如何處理?( )

A.在同等條件下由乙優先購買

B.在同等條件下由丙優先購買

C.在同等條件下由甲決定賣給誰

D.在同等條件下由乙、丙共同購買,各享有一半的份額,形成共有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問題按份共有人基於共有關係而享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基於承租合同而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是基於物權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基於債權的優先購買權雖然,我國現行法對這兩種優先購買權的效力未作規定,但依據物權優於債權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優於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故本題答案為A項

4.某小區業主因對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不滿,欲通過公開招聘方式更換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依《物權法》的規定,該小區業主作出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應當符合的條件是:( )

A.經專有部分佔小區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B.經專有部分佔小區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1/2以上的業主同意

C.經專有部分佔小區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D.經專有部分佔小區總面積1/2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問題根據《物權法》第76條的規定可知,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

5.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長期在外地,由乙實際居住,並付給甲若干補償。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對鄰房造成一定損害。對此,( )

A.應由乙承擔賠償責任

B.應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C.應由甲、乙分擔責任,並由乙適當多負擔

D.應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共有財產致人損害的責任承擔問題對於共有財產致人損害的責任承擔,依《物權法》第102條的規定,共有財產致人損害的,應由共有人承擔連帶責任故本題答案為B

6.甲房地產公司在開發"玫瑰園"小區時與相鄰的學校乙達成協議,乙20年內不得在校內興建10層以上的建築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萬元作為補償,但雙方一直未辦理登記手續。"玫瑰園"開盤後很快銷售一空。幾年後,乙因招生規模擴大,為改善教學條件,在校內開工建造一棟15層的學生公寓。甲以及"玫瑰園"的部分業主得知這一情況後,要求乙停止建築。以下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 )

A.甲有權禁止乙建造該學生公寓,因為甲系地役權合同的當事人

B.業主無權禁止乙建造該學生公寓,因為業主不是地役權合同的當事人

C.業主無權禁止乙建造該學生公寓,因為地役權合同未經登記

D.業主有權禁止乙建造該學生公寓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地役權的從屬性和不可分性甲房產公司與學校之間的協議為地役權合同,該合同生效之日,甲房產公司便取得地役權,該地役權隨着玫瑰園的銷售轉讓給業主,業主便對學校享有地役權,地役權為物權,業主有權禁止學校建造新的學生公寓,雖然該地役權合同沒有進行登記,但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問題,因此學校必須依照協議履行合同義務,本題正確選項為D

7.甲、乙、丙、丁各出資500萬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塊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500萬元出資,甲將該土地交付給公司,但一直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成立後,甲又以該地設定抵押,向某銀行借款500萬元,雙方辦理了抵押登記。甲將該筆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無歸。因甲無力還款,銀行欲行使抵押權,與乙、丙、丁等發生糾紛。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

A.甲將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於銀行的行為無效

B.銀行可以取得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權

C.股份公司有權拒絕銀行行使抵押權

D.乙、丙、丁有權拒絕銀行行使抵押權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資、抵押問題根據《物權法》第9條、第145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本題中,甲將建設用地使用權用於出資,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由於甲未辦理變更手續,故該建設用地使用權仍歸屬於甲,而未轉為公司財產因此,甲將該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的行為有效,且銀行根據抵押合同和抵押權登記取得抵押權因此,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

8.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經與桂花村村委會協商,承包了該村委會20畝河灘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種植果樹。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限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會交納承包款200元,並約定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合同訂立後,當地人民政府還向王甲頒發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5年後,由於果樹開始收穫,村委會中有人提議,應該將該20畝地收回,由村裏經營。因此,雙方發生爭議。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王甲對該土地享有的承包經營權自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日起生效

B.若王甲欲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應取得桂花村村委會的同意

C.由於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會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該承包地收回

D.王甲有權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上的果樹設定抵押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2條的規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故A選項錯誤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第1款的規定,B選項正確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的規定,C選項錯誤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發包方桂花村村委會不得收回承包地依《擔保法解釋》第52條的規定,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故D選項錯誤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B

9.小崗村村長前往北京市羅馬律師事務所向張律師諮詢有關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幾個法律問題,張律師的下列諮詢意見中錯誤的是:( )

A.村委會有權決定將村民甲承包的土地調整1畝給缺地的村民乙承包經營

B.村委會作出的決定如果損害村民丙的利益,丙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C.村民丁承包耕地的承包期應當由50年調整為30年

D.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村民戊對某林地的承包期可以延長到70年以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依據《物權法》第59條的規定,土地調整方案,應經村民共同決定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

10.在小清河的邊上為甲的承包地,緊接着甲的承包地的是乙的承包地,為了利用小清河之水,乙與甲簽訂了在甲之承包地上修建引水渠的合同。在引水渠修建好以後,甲將其承包地轉讓給丙。丙欲填平該引水渠,遭乙反對,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只有甲和乙進行了登記,丙才無權填平引水渠

B.因甲和乙未進行登記,丙有權填平引水渠

C.無論是否進行登記,丙均無權填平引水渠

D.無論是否進行登記,丙均有權填平引水渠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依據《物權法》158條規定,地役權未進行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但該不能對抗是針對供役地受讓人不知之情況,如果受讓人已知則不存在不能對抗之問題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

11.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銀行的一張存單交付給乙作為質押擔保,雙方未到丙銀行進行核押。後甲以存單丟失為由到丙銀行申請掛失,丙銀行依照規定進行公示後將存單上的款項支付給了甲。借款到期,甲無力還款,乙發現存單上的款項已經被甲取走,遂引發糾紛。下列説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

A.質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質押合同自存單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對該存單享有動產質權

D.丙銀行應當賠償乙所遭受的損失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24條的規定,存(款)單的質權自甲將該存(款)單交付乙時設立故A項錯誤,而B項正確根據《擔保法解釋》第100條的規定,以存款單出質的,簽發銀行核押後又受理掛失並造成存款流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本題D選項錯誤C選項的錯誤是明顯的故本題答案為B項

12.某海濱水產養殖公司為私營家族企業,其經理、出納、會計均為親屬。張某系出納,公司經常將公款由會計、出納等以個人名義存人銀行。某日,張某同學王某因私營傢俱廠欲向海濱信用社貸款,要求張某疏通經理以海濱水產養殖公司名義為其貸款作擔保。張某感覺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難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萬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義存在當地農行營業所的定活兩便存單質押。海濱信用社遂與王某、張某簽訂了8萬元的質押貸款合同,張某交10萬元存款存單給信用社。但當時張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該存單所載款項系公款。後因王某無力還款,海濱信用社訴至法院,要求實現質權。水產養殖公司得知後,提出異議。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海濱信用社質權無效,理由是張某無權以存單設定質押

B.海濱信用社質權無效,理由是水產養殖公司拒絕追認

C.海濱信用社質權有效,理由是質權的善意取得

D.海濱信用社質權有效,理由是張某有權設定質權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24條的規定,以存款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本案中,張某以其個人所存公款的存單質押並且未告知信用社,張某為該存單的有權處分人,故該信用社的質權有效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D

13.甲租賃公司向乙財務公司借款20萬元,乙要求甲提供擔保,甲便將出租給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車出質給乙公司。甲公司隨即通知了丙公司,後甲公司因經營困難又將該吊車出賣給丁公司,並通知丙公司將該吊車交付給丁公司。對於甲公司的出質和出賣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質行為不發生效力,因為甲公司未實際將該吊車交付給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質行為已發生效力,因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賣行為無效,因為丙公司對該吊車仍享有質權

D.甲公司的出賣行為效力未定,因為乙公司對該吊車享有質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12條的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由此可知,乙對甲並不享有質權同時,甲由於對該吊車享有的所有權,所以其將吊車出售於丁公司的行為有效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

14.甲居於某城市,因業務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處公寓(價值210萬元)作抵押,分別從乙銀行和丙銀行各貸款100萬元。甲與乙銀行於6月5日簽訂了抵押合同,6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與丙銀行於6月8日簽訂了抵押合同,同日辦理了抵押登記。後因甲無力還款,乙銀行、丙銀行行使抵押權,對甲的公寓依法拍賣,只得價款150萬元,乙銀行、丙銀行對拍賣款應如何分配?( )

A.乙75萬元、丙75萬元

B.乙100萬元、丙50萬元

C.丙100萬元、乙50萬元

D.丙80萬元、乙70萬元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丙銀行的抵押權於6月8日登記,而乙銀行的抵押權於6月10日辦理登記,故丙銀行的抵押權優先因此丙銀行對甲的公寓拍賣價款優先受償,即丙銀行得100萬元,而乙銀行得50萬元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

15.甲與乙簽訂借款合同,並與乙就自己的汽車出質給乙簽訂了字據,後甲未將該車按約交付給乙,並將該車賣與了丙。後為此引起糾紛。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該車的所有權,因為該車已質押給了乙

B.丙能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但乙可依質權向丙進行追償

C.丙能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乙不能向丙要求返還該車

D.丙能否取得該汽車的所有權,取決於乙是否同意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質權的效力和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動產質權的生效除雙方當事人簽訂質押合同以外,還應實際交付質物本題中,甲雖與乙簽訂了質押合同,但未實際交付質物,故質權不生效甲又將該車賣與了丙,因甲為該車的所有權人,所以該買賣合同有效丙基於買賣合同而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乙因不對該車享有質權,故不能對丙進行追償故本題選項為C

  二、多項選擇題

1.甲、乙各投資加萬元蓋了一棟二層樓房,樓房蓋好登記在甲一個人的名下,甲、乙分別居住在一樓和二樓。由於甲、乙二人均有汽車,於是甲、乙二人與鄰居丙簽訂了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權合同,但未辦理地役權登記。一年後,甲將自己名下的份額全部轉讓給了丁。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

A.甲、乙自樓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該樓房的所有權

B.甲、乙自辦理初始登記之日起取得該樓房的所有權

C.乙有權申請更正登記

D.丁享有在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權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自建房屋,自建好便取得房屋所有權利害關係人可申請更正登記,地役權未登記的不能對抗供役地的受讓人,而非供役地人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CD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