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關於組織公共營養師補考工作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1.79W

導語:廣東省關於2016年組織公共營養師補考作的鑑定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符合補考條件的範圍如下文所示。

廣東省關於組織公共營養師補考工作的通知

  關於組織公共營養師、餐廳服務員等8個職業(工種)補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辦公室、考試院),省屬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後續工作的通知》(粵人社〔2017〕248號)的規定,我中心將為全省統考類職業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安排一次補考,有關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鑑定時間

鑑定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報名時間、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詳見附件。

  二、鑑定職業(工種)及開考級別

鑑定職業(工種)為公共營養師(4-2級)、製圖員(機械3級)、餐廳服務員(2-1級)、室內裝飾設計員(2-1級)、調酒師(2-1級)、攝影師(2-1級)、廣告設計師(2-1級)、平版印刷工(2-1級)。

  三、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範圍

2016年參加上述職業(工種)技能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

  四、聯繫方式

鍾坤坤020-83199816(報名諮詢)、連傑020-83377496(考務管理)。

  關於補考費用:

營養師的考試是由各個培訓機構組織考生,聯繫地方勞動部門監考,理論上沒有考試時間,人數達到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人數即可開考!

補考的費用也是當地指定,每個地方不一樣。

補考內容是你什麼沒考過就補考什麼,只有一次補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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