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個人貸款》考試重點

來源:文萃谷 1.69W

  考點7.1其他個人貸款(P209)

2015年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個人貸款》考試重點

個人貸款根據擔保方式的不同分為:個人抵押授信貸款、個人質押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和個人保證貸款。

  考點7.2個人抵押授信貸款基礎知識(P209-P212)

1.指借款人將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業抵押給銀行,銀行按抵押物評估值的一定比率為依據,設定個人最高授信額度的貸款。其抵押物一般為借款申請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擁有房屋所有權,且產權處於自由權利狀態下的住房或商用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特點:①先授信,後用信【取得授信額度後,方可使用貸款】②一次授信,循環使用【一次申請取得授信額度後,便可在有效期和貸款額度內循環使用】③貸款用途綜合【無指定用途,用途比較綜合】。

3.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當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按期償還的能力;無重大信用不良記錄;借款申請人及其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具有真實明確合法的用途。

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以新購住房為抵押授信貸款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簽訂日的前一日;將銀行原住房抵押貸款轉為個人抵押授信貸款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原住房抵押貸款發放日的前一日;單筆貸款屆滿日不可超出抵押授信貸款有效期屆滿日。

還款方式:委託扣款方式或櫃面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目前一般採取櫃枱還款方式;

  貸款額度:

①以所購新建商品住房作抵押的,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70%;

②以所購再交易住房、未設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抵押或將原住房抵押貸款的抵押住房轉為抵押授信貸款,貸款額度根據抵押住房價值和抵押率確定。抵押率根據抵押房產的房齡、當地房地產價格水平、房地產價格走勢、抵押物變現情況等因素確定,一般不超過70%【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抵押房產價值×對應的抵押率】如經貸款銀行核定的貸款額度小於原住房抵押貸款剩餘本金的,不得轉為抵押授信貸款;

③以在銀行的原住房抵押貸款的抵押住房設定第二順序抵押授信貸款的;可根據上述②款的規定確定貸款額度。

可用貸款額度:有效期內某一時點借款人的可用貸款額度=核定的貸款額度-額度項下未清償貸款餘額;以在銀行的原住房抵押貸款的抵押住房設定第二順序抵押授信貸款的,可用貸款額度=核定的貸款額度—原住房抵押貸款餘額—額度項下未清償貸款餘額。

考點7.3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操作流程(P212-P216)

  1.貸款的受理與調查:

貸款受理人應對借款申請書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主要審查主體資格及借款人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與規範性;

貸前調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借款人信用情況、還款能力、抵押房產價值及原有住房抵押貸款的履約情況等進行評估和調查;

貸前調查人必須至少直接與借款申請人面談一次,通過面談瞭解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借款所抵押房屋情況、貸款用途是否真實明確,是否符合法規,並做好記錄,內容主要為可能存在真實性風險的內容,申請中未包含但應包含的內容,以及可能對貸款產生重大影響的內容。

  2.貸款的審查與審批:

貸款的審查: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審查;以購買住房或未設定抵押的已有住房作抵押授信貸款的,貸款審查人按規定審查,同時對抵押授信貸款額度、有效期間、貸款用途、需落實的貸款支用等進行審查;將在銀行原住房抵押貸款轉為抵押授信貸款的,貸款審查人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重點審查貸前調查人對抵押房產價值、借款人原貸款履行情況及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意見。

貸款的審批:審批人審查的'內容:借款人的資格和條件;材料是否完整;貸款額度、有效期間、貸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抵押房產價值、抵押率的確定是否符合規定,由此確定貸款額度是否準確、合理;主要風險點的防範措施是否有效等;

信貸業務部門根據貸款審批人的審批意見做以下工作:

①對未獲批准的借款申請,貸前調査人應及時告知借款人,將有關材料退還,並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做好信貸拒批記錄存檔;

②對需補充材料的,貸前調査人應按要求及時補充材料後重新履行審核、審批程序;

③對經審批同意或有條件同意的貸款,信貸經辦人員應及時通知借款申請人並按要求落實有關條件後辦理合同簽約和貸款支用等;

3.貸款的簽約與發放;

流程:填寫合同-審核合同-簽訂合同-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申請支用-支用審查-支用核批-相關文本、憑證簽署及貸款發放;貸款銀行應在台賬中建立抵押授信貸款的貸款額度、可用貸款額度、有效期間、抵押物價值、抵押率等指標,記錄抵押授信貸款項下各筆貸款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有效期間調整等數據,並設立專門的貸款額度調整、貸款失效及終止的記錄欄。

4.支付管理;

5.貸後管理:分為合同內容的變更和貸後檢查;

貸後檢查要求:對正常、關注類貸款可採取抽查的方式不定期進行,對次級、可疑、損失類貸款採取全面檢查的方式,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貸後檢查;

貸後檢查的主要手段:監測貸款賬户、查詢不良貸款明細台賬、電話訪談、見面訪談、實地檢查、監測資金使用等。

檢查的主要內容:借款人依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情況;借款人信息的變更;借款人影響還款能力和誠意的因素變化情況;擔保情況變化;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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