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證券交易綜合考點:資產管理業務
導語: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投資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户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户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第七章 資產管理業務
第一節 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種類及業務資格
命題點一 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及種類(掌握)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公司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的規定與客户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户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户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資產管理業務的種類有:
1.為單一客户力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公司與單一客户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通過該客户的賬户為客户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其特點表現在:
(1)證券公司與客户必須是一對一的。
(2)具體投資方向應在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
(3)必須在單一客户的'專用證券賬户中經營運作。
2.為多個客户力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公司通過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客户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户資產交由依法可以從事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託管機構進行託管,通過專門賬户為客户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一種業務。其特點表現在:
(1)集合性,即證券公司與客户是一對多的。
(2)投資範圍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3)客户資產必須進行託管。
(4)通過專門賬户投資運作。
(5)較嚴格的信息披露。
3.為客户特定目的力理號項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公司與客户簽訂專項資產管理合同,針對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資產的具體情況,設定特定投資目標,通過專門賬户為客户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一種業務。其特點表現在:
(1)綜合性,即證券公司與客户可以是“一對一”,也可以是“一對多”。
(2)特定性,即要設定特定的投資目標。
(3)通過專門賬户經營運作。
命題點二 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熟悉)
(一)證券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條件(6個)
(1)經中國證監會核定具有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經營範圍。
(2)淨資本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且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經營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各項風險監控指標的規定。
(3)資產管理業務人員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無不良行為記錄,其中,具有3年以上證券自營、資產管理或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從業經歷的人員不少於5人。
(4)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5)最近1年未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證券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應提交相關材料(略)
(三)其他要求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2)設立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淨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設立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淨資本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
(3)最近1年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結算資金等客户資產的情形。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