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2017下半年辦理自學考試免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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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關於在南寧市辦理2017年下半年自學考試免考的公告已經公佈,免考申請現場確認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辦理。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南寧市2017下半年辦理自學考試免考公告

為了節省考生的時間和費用,建議考生在所居住(或工作)的廣西區內城市的自考辦申請免考。

各城市自考辦申請免考的程序和時間不一定相同,請在辦理前瞭解清楚。

  以下是南寧市自考辦申請免考的程序:

注意事項:

一、有關自學考試免考的規定、條件,請參看《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

二、考生在廣西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系統填寫免考申報表成功後,必須到我院(民生路維新街南一里9號)進行現場確認,否則申請無效。現場確認時,考生必須帶齊所需的證明材料。

三、申請本科專業免考的,必須有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原件才能辦理免考手續。應屆專科畢業生不能憑學校證明辦理。

四、南寧市2017年下半年免考申請現場確認時間為2017 年 10 月 10 日,逾期不予辦理。如考生本人不能來現場確認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但準備的材料必須齊全。

五、現場確認1個月後,考生可查詢審批結果。

  辦理自考免考手續的程序

1.辦理時間:每年辦理兩次,上半年、下半年各辦理一次。具體時間另行公佈。

2.考生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持以下證書申辦免考者:

1)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證書

2)大學英語(日語)等級考試證書或成績

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筆試成績合格證書

4)全國劍橋商務英語考試(BEC)證書

5)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合格證書

6)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模塊證書

7)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考試(CPLM)證書

  須憑以下材料辦理有關手續:

1)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准考證(農行自考卡)原件

(2)申辦已學過課程名稱相同併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考查課除外)和專業課(考查課除外)者:

須憑以下材料辦理有關手續:

1)非自考畢業的考生,提供畢業院校考試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特別注意:成績單複印件須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本人檔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還須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字樣。

已畢業的自考生,提供《自考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件(一份)

2)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准考證(農行自考卡)原件

南寧市招生考試院

20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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