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報內容和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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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普法是中國人民必須要理解的法律。這種法是法律中最簡便的一種。以下是小編整理普法小報內容和資料整理的資料,歡迎閲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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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普法形式有哪些?

主要有:

1)對於學生,以教育宣傳為主,組織主題班會,出法制教育專刊,開演講會,法制知識競賽、徵文比賽等;

2)對於農村,可以進行文藝演出、法制進村;

3)除此之外,可以根據不同主題的普法方案進行各種宣傳,例如可以開設法律諮詢服務平台;

國小生法律常識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知識

1、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2、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3、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4、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6、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7、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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