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精選18篇)

來源:文萃谷 1.2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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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精選18篇)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並要求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羣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佈,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採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於惡意拖欠、引發重複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後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係,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2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後,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於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築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餘時間,對我縣的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築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築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築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於建築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佔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説,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係,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着任務的完成,合同關係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製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築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築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築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採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後全部兑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築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鬆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築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瞭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瞭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築業企業由於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築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築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築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範。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後,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餘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後故意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築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註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税,而建築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築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範。同時,由於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築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築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籤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築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後,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築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於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範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税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税種,降低税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註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範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説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範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後,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3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台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築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户(其中:建築企業8户),涉及農民工20xx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户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並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籤補籤勞動合同350餘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餘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餘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餘批20xx餘人次,處理羣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儘管我區採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於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於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羣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於“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於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後,常常不能兑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4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20xx〕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築行業清欠工作彙報如下:

一、加強監管,積極發揮職能作用

20xx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後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衞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築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二、認真安排,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20xx年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20xx年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築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築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餘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監x大隊協商達成協議,於20xx年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監x大隊賬户發放。剩餘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餘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户,涉及農民工160餘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築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築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餘元。剛察縣20xx年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餘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餘萬元。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並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餘份,現場諮詢1200餘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諮詢60次,接受諮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四、堅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築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將建築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築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繫,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築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五、存在的問題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於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築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瞭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瞭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後難以維權。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進一步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由清欠轉為治欠。嚴厲打擊出藉資質、違法分包、轉包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築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3、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項目單位和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於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後我們將繼續採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範並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5

20xx年春晚農民工代表旭日陽剛以汪峯一首《春天裏》感動了全中國。“農民工”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為了更好的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們根據轄區內近年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調研,報告如下:

一、XX-20xx年度農民工檢查數據分析

XX-20xx年度,xx區勞動大隊按照市發文件精神,組織多次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並將農民工工資維權貫穿落實在日常巡查中,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權益。兩年來我大隊共主動巡查網格內用人單位565户,涉及勞動者xxxx人次,其中農民工3255人。下達調查詢問書xxx份,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12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籤、新籤勞動合同xxxx份,兩年來共接待諮詢201起,成功調解簡單勞資糾紛xxx起,為職工追回拖欠工資和押金共計114萬元,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勞資關係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經驗做法

xx區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以追求服務手段多樣化為目標,不斷開拓創新,轉變執法理念,通過實施“四大轉變”,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了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的創新發展。

一是轉變監管手段,夯實基礎。隨着勞動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勞動保障工作人力少、任務重、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是疲於應付。為此,大隊從完善監管手段出發,變突擊應對為常態監控,利用網格化、書面審查、分類監管等手段,充分發揮職能,綜合運用日常巡察、舉報專查、專項檢查和勞動年檢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保險繳納、工資支付等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用人單位隨意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二是轉變服務態度,提升水平。對接待來訪諮詢、投訴人員,xx區人社局注重超前思維,拓寬工作思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勞動大隊建立了“心理疏導室”,在主動做好勞資雙方情緒穩定工作的同時,探索“心理疏導法”積極調解勞資糾紛。變被動受理為主動熱情服務,按照相關辦事流程及時處置,對於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投訴舉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定期召開執法經驗交流座談會,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研討工作中的疑點和難點。對外來農民工維權實施“綠色通道”制度,不斷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20xx年1月xx日中午,xx勞動大隊接到江蘇淮安來鎮江某服裝廠打工的女職工劉某等8人投訴,反應自己在轄區某服裝廠打工,臨近過年已買好車票急着回家,但工資被被老闆剋扣,請求勞動部門幫助維權,接到投訴後大隊立即啟用外鄉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當即立案並及時安排上門進行調查,約談服裝廠老闆袁某,教育老闆要自己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以及不及時支付工資的嚴重性,責令其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經過近3個小時的溝通,當天下午袁某就到銀行取現支付了拖欠職工的工資34580元,使外鄉的農民工於次日安心踏上回家過年的路。

三是轉變執法理念,塑造形象。全面推行“133”執法思路,大力推進“柔性執法”,推進“柔性執法”,積極打造具有xx特色的勞動執法環境,促進社會更加和諧。具體説就是“樹立一個意識、堅持三個結合、實現三個轉變”樹立執法服務優先的意識;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查處與預防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實現由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執法向執法服務轉變、單一維權向維護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轉變。堅持把剛性的法律與人性化操作有機結合起來,針對部分用人單位負責人缺少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學習,法制觀念淡薄;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重口頭協議,輕簽訂勞動合同,給投訴、維權、執法帶來相應難度的實際,區人社局堅持開展以“一封信、一張聯繫卡、一本勞動保障釋疑手冊”等“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服務,對違法行為樹立以批評教育為重、整改完善為基的理念,按照“幫扶為主,真情服務”的要求,變程序執法為柔性執法,對有不規範的企業及時發出建議,寓執法於指導之中、於幫扶之中、於宣傳之中、於服務之中,做到既嚴格遵守勞動保障各項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維護用人單位聲譽和利益。使用人單位和廣大農民工變過去“出事找”為現在“事前問”。xx區勞動堅持“柔性執法”,努力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家門口,實現解決一個爭議,教育一片的目的,促進勞動關係更加和諧,這一做法經《中國組織人事報》、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市級新聞媒體等宣傳後,有效提升了xx區執法的知名度。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6

為了響應《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於對xx年春節前農民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我部對在場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一、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台賬管理。並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

2、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財務部儲備用於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於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活動

1、全面調查摸底。通過不同的方式對現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廣大羣眾中徵求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更為有效、健全的實施方法。

2、查找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問題,擬出治理工作中需重點解決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向。重點查找工程建設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

三、農民工工資發放自查情況

我項目部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工資的情況,由於人員流動較大的客觀因素,部分人員來到我工地不到一個月即離開,但我部手續明確,均有領取工資的記錄,長期在本工程工作的農民工均已領取工資。

臨近年關,我部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項工作,確保無突發事件發生。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7

我鎮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特別是在春節前後,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作問題,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協調解決了拖欠鎮環衞工人王衞東2.7萬元環衞工人工資,解決了拖欠近10年的遺留問題。二是協調解決了20xx年綜合文化站建設承包方向治國拖欠民工工資2萬元,避免了民工與施工方的矛盾激化與衝突。三是解決了雙柏樹村聚居點原遺留拖欠民工工資3.8萬元問題,有效的保證了春節期間轄區穩定與和諧。

二、解決措施

春節前,按照縣政法維穩系統,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我鎮着力把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當作重要工作來抓,一是組建專班,成立工作組,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問題。二是多方聯動,加強配合。先後與縣勞動監察、仲裁大隊,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多方渠道幫助農民工維好權,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工作建議

一是,建議縣級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農民工拖欠工資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會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良好氛圍。

二是繼續加大對故意拖欠民工工資打擊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規維護好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普及工作。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8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產業花園和江濱花城。

二、施工企業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是統籌城鄉發展的核心內容,既體現了20多年來城鄉就業制度的改革成果,也為形成更加和諧、有效的勞動力市場和城鄉關係指明瞭方向。我公司對在建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三、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具體措施如下: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台賬管理。並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2、根據登錄的農民工動態台賬給在場的農民工辦理工資卡,每月由計劃部統計、彙總農民工工資,確保工資能夠發放到每位農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4、財務部儲備用於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於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

五、我公司與每一位農民工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我公司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9

按照天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自查總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責任明確

嚴格按照要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制,做到管轄範圍內各項目有具體負責人。

由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定期瞭解轄區內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並按照縣聯席會(天資管[20xx]6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行業或屬地內存在建設工程用工單位的“一户兩牌三表”等相關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並要求在建工程項目完善健全“一户”(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户)“兩牌”(工資支付公示牌、勞動保障維權告示牌)“三表”(用工備案表、考勤表、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制度。

二、落實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拖欠情況

水務局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開工之前,按規定分別繳納不低於工程項目合同價5%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水務局災後重建工程施工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僅有一個常規項目和作為主管單位的城房重建項目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現彙報如下:

1、水務局153號宿舍樓(業主自建房)按合同約定已支付工程款75%,結餘20%待工程驗收後支付,該工程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共計10多萬元,並給材料供貨方、民工約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經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將結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掛靠的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沒有一點經濟實力,我局多次組織進行協調,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業主委員會超合同,又預支了工程款10萬元,解決民工工資。但該工程10月結近掃尾時,施工方又拖欠門窗材料款、貼磁磚材料及民工工資10多萬元,由於施工方言而無信,導致與供貨方約定的時間沒到,就寫信訪件,要求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等問題。現協調後施工方承諾驗收後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

2、“十三五”規劃農村飲水項目共拖欠民工工資約80萬元,其中:

一標土建項目由陝西省三秦建設集團總公司組織實施,拖欠民工工資約10萬元。

二標福建華城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約70萬元。我局已將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給施工方,當時該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達80%,履約保證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將款項支付給民工。拖欠民工工資至今,經我局多次協調,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資。

三、積極協調拖欠工資事宜

作為水利建築項目主管部門,我局積極主動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時協調處理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制定“元旦”、“春節”(“兩節”)期間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方案,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廣泛開展水利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報縣聯席辦備案,確保“兩節”前後農民工工資零拖欠目標任務的實現。

我局將繼續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檢查力度,對在建項目逐一進行清理核實,並對有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確保農民工按時發放。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0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並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樑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羣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後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台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並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台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製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1

一、農民工追討工資的件次及維權方式發生變化

2011年“兩節”期間,農民工到因農民工工資未及時支付個訪、集訪共20餘件次,涉及金額1201.1萬元。2011年“兩節”期間與去年同期相比投訴率上升了15.9%,金額上升10.8%,人數上升51.7%。不包括農民工到區城鄉建設委,區人社局勞動投訴的農民工問題,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區發生一次。城區堵交通幹道的行為在北環路,三環路數次發生,同邦.國際城數次發生民工拉標語、敲盆子等方式上街遊行。

二、工程領域普遍存在此類現象

其中工程項目有政府項目,也有私營工程,如示範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產開發工程,工業園區廠房建設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就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會議要求各融資平台,國有公司,行業主管單位等要及時監督,按照“業主負責、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等方式保證工資按時發放。層層建立預警排查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層層落實專人,籌集應急資金,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工程款及民工工資支付投訴問題。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產開發項目受國家政策調控影響,也有融資市場的限制,支付壓力逐漸加大,有個別勞務公司惡意欠薪,或者勞務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討工資為名,僱請民工幫忙追討保證金及工程尾款等行為。

根據2011年“兩節”期間信訪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項目資金不到位。因銀行銀根一度緊縮,使得資金融資難,籌集資金不到位。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資金跟不上建設的進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時間或結點,建設單位無資金來支付進度款、結點款。由此直接給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以及勞務班組造成巨大的支付壓力,或以各種藉口不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導致農民工工資支付矛盾糾紛增多。

(二)是合同履約難度大。按合同約定執行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據。一方面,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選擇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在選擇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在選擇勞務班組的時候,由於這些企業的實力和信譽度參差不齊。實力雄厚和信譽度好的企業都能嚴格履行合同,也能順利應對市場中的各種風險。遇到經濟實力差和信譽度差的企業,他們會以各種形式和方法給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或勞務公司施加壓力,逼迫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或勞務公司提前履約支付款項。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勞務分包合同、勞動用工合同簽訂不規範,甚至有的工程項目根本就未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只有口頭約定。導致爭議、糾紛不斷,給處理這方面的信訪問題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工資監管力度差。目前,建設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設單位支付給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支付給勞務分包、勞務分包支付給民工班組、民工班組支付給農民工。部分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在劃撥工程款時,未遵循優先保證農民工工資的原則。即使建設單位在已按合同給定支付工程款後,下屬分包單位未直接支付給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仍然存在。從中反映出工程項目對農民工工資監管乏力。

(四)建設秩序不規範。部分項目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齊,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未細化不明確。工程項目管理不力,導致工程款結算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中誘發爭議和矛盾糾紛較多。

四、工作建議

(一)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管。為了杜絕和減少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發生,積極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從源頭上防止拖欠。嚴格執行項目資金和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資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後續資金沒有保障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堅決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批准其開工建設。對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工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全區各類工程項目的主管部門,要儘快成立處理民工工資應急方案,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民工工資投訴問題。

(二)是落實工程建設信用評價體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認真落實建設領域“工程建設信用評價體系”,利用“市場評價”、“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合同履約”、“市場行為”四個評價體系,重點是參建單位的“合同履約”情況。採取房屋建築多層不得少於2次評價(即基礎完成評價一次、主體封頂評價一次),高層不得少於3次評價(即基礎完成評價一次、主體完成一半評價一次、主體封頂評價一次);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採取建設進度過半一次,結束一次,加強對我區在建工程項目的動態監管。對存在有農民工工資支付拖欠行為的工程項目,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工程項目,採取建管、質量、安全、造價管理科室、站、所聯動,限制該工程活動的繼續進行。

(三)是健全農民工用工體系。區人社局要積極探索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用工情況、用工合同簽訂的動態監督管理力度,隨時掌握工程各階段、各工種的農民工用工情況。切實有效地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實行“月結月清”制度,農民工工資支付由建設單位和用工單位負責落實專人監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由用工單位以工資名冊的形式向區人社局勞動報送備案。

(四)是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首先相關部門要強化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管理,重點是在資格審查中,要確保建設單位擇優錄取實力雄厚、管理規範、信譽度好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堅決打擊掛靠、圍標、竄標行為。其次,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是加強對施工合同及履約情況的監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均表現在對合同的事後監督,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對合同備案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早發現未按照合同進行履約的情況,避免造成承發包雙方的扯皮事件,即時予以糾正,避免更大的損失,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不按照合同執行的主體應視情況給與一定的處罰。再次,涉及施工現場的管理部門,要強化施工現場的監管,重點是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從業人員持資格證上崗情況、管理人員的變更情況、現場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五)是落實清欠工作責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後幾年的工作中任務非常艱鉅,是關係我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區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擺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來抓。必須進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機制,以目前已經建立的清欠機制為基礎,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條規定支撐,以打擊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為重點,以“業主負責、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為原則,層層落實責任,落實專人,繼續推進清欠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融資的力度,確保工程項目資金到位,切實維護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2

一、強化組織領導

自會議召開以來,結合我省正在開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動,我局迅速調整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力度,切實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黨史教育的成果檢驗,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踐行“我為羣眾辦實事”活動的一項重要抓手,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治理已納入全市重點工作推動落實。認真按照求,召開會議研究佈置;結合我市特點,細化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明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壓實部門責任,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形成合力。人社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加強對治欠保支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對接收的欠薪線索及時處理、轉辦、交辦,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工作職責;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鐵、農業農村等單位作為行業主管單位,對本行業、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工程項目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處理、落實責任、按時解決;公安部門按相關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處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對涉及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拖欠賬款導致欠薪的,我市啟動應急處理機制,各部門相互配合,及時解決,確保社會穩定。所有成員單位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完成上級任務目標。

二、及時處理、轉辦欠薪案件

我局作為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部門,對上級轉辦督辦的案件、“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台”問題線索以及12345政府服務熱線案件及時查收,及時處理。對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的投訴舉報案件及時轉辦、限期辦結。20XX年以來我市受理當面投訴舉報案件92件,已全部辦結,為109名農民工追討工資67.2萬元,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受理投訴舉報線索170條,目前已全部辦結,為374名工人追討。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將以上級會議精神為契機,堅決落實督導組提出的意見和要求,深刻反思,認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進一步做實做細我市農民工工作特別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穩定中發揮應有作用。一是抓機制。建立完善勞動監查與公安、司法、行業主管部門聯合辦案機制,針對重點複雜欠薪案件成立工作專班,暢通銜接、集中攻堅,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實現快速的辦結。二是抓培訓。分行業分領域,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培訓活動,讓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熟悉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要求,讓規章制度真正入腦入心;並深入一線、強化指導,切實幫助建設施工單位解決“應該怎麼做”的問題,讓規章制度成為行為習慣和自覺遵循。三是抓宣傳。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引發羣體性集體訪、越級訪的施工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信用降級,列入失信“黑名單”,切實發揮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關單位的守法意識、責任意識、底線意識。四是抓隊伍。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3

“農民工”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為了更好的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們根據轄區內近年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調研,報告如下:

一、2017——2018年度農民工檢查數據分析

2017——2018年度,XX區勞動大隊按照市發文件精神,組織多次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並將農民工工資維權貫穿落實在日常巡查中,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權益。兩年來我大隊共主動巡查網格內用人單位565户,涉及勞動者XXXX人次,其中農民工3255人。下達調查詢問書XXX份,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12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籤、新籤勞動合同XXXX份,兩年來共接待諮詢201起,成功調解簡單勞資糾紛XXX起,為職工追回拖欠工資和押金共計114萬元,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勞資關係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經驗做法

XX區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以追求服務手段多樣化為目標,不斷開拓創新,轉變執法理念,通過實施“四大轉變”,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了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的創新發展。

一是轉變監管手段,夯實監察基礎。隨着勞動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力少、任務重、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是疲於應付。為此,大隊從完善監管手段出發,變突擊應對為常態監控,利用網格化、書面審查、分類監管等手段,充分發揮監察職能,綜合運用日常巡察、舉報專查、專項檢查和勞動年檢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保險繳納、工資支付等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用人單位隨意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二是轉變服務態度,提升監察水平。對接待來訪諮詢、投訴人員,XX區人社局注重超前思維,拓寬工作思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勞動大隊建立了“心理疏導室”,在主動做好勞資雙方情緒穩定工作的同時,探索“心理疏導法”積極調解勞資糾紛。變被動受理為主動熱情服務,按照相關辦事流程及時處置,對於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投訴舉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定期召開執法經驗交流座談會,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研討工作中的疑點和難點。對外來農民工維權實施“綠色通道”制度,不斷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2016年1月16日中午,XX勞動大隊接到江蘇淮安來鎮江某服裝廠打工的女職工劉某等8人投訴,反應自己在轄區某服裝廠打工,臨近過年已買好車票急着回家,但工資被被老闆剋扣,請求勞動監察部門幫助維權,接到投訴後大隊立即啟用外鄉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當即立案並及時安排上門進行調查,約談服裝廠老闆袁某,教育老闆要自己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以及不及時支付工資的嚴重性,責令其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經過近3個小時的溝通,當天下午袁某就到銀行取現支付了拖欠職工的工資34580元,使外鄉的農民工於次日安心踏上回家過年的路。

三是轉變執法理念,塑造監察形象。全面推行“133”監察執法思路,大力推進“柔性執法”,推進“柔性執法”,積極打造具有XX特色的勞動監察執法環境,促進社會更加和諧。具體説就是“樹立一個意識、堅持三個結合、實現三個轉變”樹立執法服務優先的意識;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查處與預防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實現由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執法監察向執法服務轉變、單一維權向維護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轉變。堅持把剛性的法律與人性化操作有機結合起來,針對部分用人單位負責人缺少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學習,法制觀念淡薄;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重口頭協議,輕簽訂勞動合同,給投訴、維權、執法帶來相應難度的實際,區人社局堅持開展以“一封信、一張聯繫卡、一本勞動保障釋疑手冊”等“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服務,對違法行為樹立以批評教育為重、整改完善為基的理念,按照“幫扶為主,真情服務”的要求,變程序執法為柔性執法,對有不規範的企業及時發出監察建議,寓執法於指導之中、於幫扶之中、於宣傳之中、於服務之中,做到既嚴格遵守勞動保障監察各項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維護用人單位聲譽和利益。使用人單位和廣大農民工變過去“出事找監察”為現在“事前問監察”。XX區勞動監察堅持“柔性執法”,努力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家門口,實現解決一個爭議,教育一片的目的,促進勞動關係更加和諧,這一做法經《中國組織人事報》、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市級新聞媒體等宣傳後,有效提升了XX區監察執法的知名度。

四是轉變監控模式,創新監察思路。平時,區人社局充分利用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這一新型監管平台,充分調動基層監察力量的工作積極性,通過網格實時採用企業信息、用工情況。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時,通過電話、短信、致轄區用人單位公開信等形式對用人單位經常進行提醒及常用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結合勞動保障誠信示範企業評價活動的開展,引導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15年1月27日,勞動大隊接到基層網格報告轄區閩鎮建材廠可能在春節前出現工資拖欠的事件後,積極協助蔣喬鎮政府、秀山村級組織,地方公安派出所,通過向閩鎮建材廠負責人林某宣傳勞動法律法規,並現場監督拖欠工資發放全過程,幫助來自四川宜賓的謝某、楊某等39名外來農民工拿到老闆欠他們的23.5萬元工資,讓外鄉農民工在風雪之夜裏踏上回家過年的路。《鎮江日報》、《京江晚報》對此都進行了正面報道。

三、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民工要求維權缺乏有力工作證據。目前,大多數農民工在知道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都知道找勞動保障部門,可是他們往往都缺少證據(如不能提供用人單位提供的欠條)。給勞動維權工作帶來很在困難,有時也只能因為心有餘而力不足。

二是農民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工資的意識有待增強。對於一些較複雜、棘手的案件,由於職工只能提供口頭協議,至使自己許多的權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三是勞動監察的裝備設施配套不足。隨着人們的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要求維權的案件、爭議呈現日益增多的態勢,但目前我區從事專職勞動監察的工作人員只有6人,在外執法檢查服務時分為2個工作組,但由於經費不足,只有一輛舊麪包車用於執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力少、任務重、裝備差、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還只是發揮“消防員”的作用,疲於應付。

四、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是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雖然XX區人社局每年開展以“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宣傳工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意識得到了一些提升,但整個社會的法制環境,人民羣眾依法辦事的意識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二是建議對勞動監察增加投入,改善現有條件。雖然《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勞動保障監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但對經費要求並沒有強制性,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可能多一點,但就XX目前的情況投入到勞動監察的專項經費還非常有限。致使目前從事勞動監察人員的服裝、裝備、車輛都無法適應工作的要求。

希望全社會能共同呼籲,為XX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配備必備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攝錄工具等基本的辦案設備,以便更加有效地推進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建議把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所需的辦公費、辦案費、專項檢查費、裝備使用維護費、人員經費和業務培訓費全額納區級財政預算,保證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以更好地維護轄區穩定的勞動關係。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4

根據市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XX年度呂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0XX]25號)要求,針對20XX年度我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思想認識,全面排查整治

我縣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採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台《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XX﹞7號)文件,並先後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到底數清楚、層層負責、包乾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項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責任

(一)制定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XX年以來,我縣先後制定了《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文治欠聯發﹝20XX﹞1號)、《文水縣政府關於建立農民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XX﹞5號)、《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辦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XX﹞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一是及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安排,統籌協調領導;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築牢治欠保支長效機制

按照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採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辦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户、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准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後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所有項目上實現全覆蓋,嚴格按照“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並舉,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及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所有在建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餘户,審查規章制度100餘條。未發現拐騙農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四)加快推進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着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週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佈,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佈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羣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級有關工作安排部署,認真做好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將確保廣大農民工勞有所得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對於拖欠工資引發的羣體性和極端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進行深入核查,層層釐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履責、攻堅克難,狠抓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工資支付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問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贏治欠保支攻堅戰。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5

一、前言部分

近些年來,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隨意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十分突出。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效防範、杜絕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行為的發生與蔓延,同時也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定團結,構建和諧社會,促進中國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亟待解決。這就需要我們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

調查人:朱龍生調查時間:xx年4月

調查地點:銅陵縣鐘鳴鎮所屬企業調查方法:走訪企業、鎮社保所、部分職工

二、事實部分

我國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就目前統計,鐘鳴鎮管轄內的企業176家,規模以上企業8家,勞工總人數5380人。據統計,xx年長順服飾、金盛服飾等企業欠薪事件,追討回農民工工資23萬餘元,寶莉菲服飾已通過信訪代理,銅陵縣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金額5萬餘元。從統計上看,拖欠工資問題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為勞工和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導致追要工資方面比較困難。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勞工工資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夠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駕護航,是拖欠工資問題難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現在:

第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勞動行政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的職權規定得過於靈活,不利於嚴格執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單位的'拖欠工資行為。

第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形成勞動關係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規定,不利於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於農民工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及時舉證,反倒容易助長用人單位的欠薪行為。

2.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方面存在不足

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執法監察不嚴,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單位屢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現在兩點:一是對用人單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熟視無睹,不能及時責令其改正並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二是勞動行政執法中對國家有關規定大打折扣。

3.工會方面尚不完善

從誕生之日起,工會一直在為提高工人工資和改善勞動條件而不懈奮鬥,是代表和維護工人利益的特殊社會組織。雖然《工會法》逐漸臻於完備,但實際生活中,工會在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體表現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業中大多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嚴重製約着工會職能的發揮。第二,個別工會受用人單位影響太大,根本無法擔負為農民工維護的責任。因此,工會在經濟上對用人單位的依賴性較大,也易淪為企業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於工會既有錯誤認識的存在以及宣傳組織力度不夠,致使農民工入會積極性不高。

4.用人單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業用人單位勞動法律意識淡薄,不能正確處理企業利潤與勞動工資之間的合理分配關係,總想通過拖欠工資以降低生產成本,進而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並控制員工流動。“當違法成本低於違法者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時,違法者肯定會選擇後者”。

5.農民工自身的弱點

農民工處在弱勢地位,法律意識淡漠,依法維權意識差。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不知訂立勞動合同。而在工資被企業拖欠時,不知道或不敢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審判機關申訴、起訴,及時主張自己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二)解決思路及對策

為有效地防範、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一現象的發生和繼續蔓延,必須明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是一項關係到社會穩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務。針對前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成因,結合學術成果和實踐經驗,筆者提出以下幾項具體應對方案:

1.完善勞動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應從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體系,加大對拖欠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改變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規定,沒處罰,有職責,無手段”的漏洞。具體來説,有以下解決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備的勞動法律體系,儘早出台專門調整勞動報酬關係的法律,如《工資法》、《農民工權益保護法》、《社會保障法》等,並及時修改《勞動法》和相應法律法規,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經驗,使我國勞動關係的法律調整趨於統一,構成一個完善的立法體系,從而使農民工的權益得到全方位的保護。

(2)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者的懲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設侵佔工資罪,將惡意欠薪行為規定為犯罪,給予有力打擊,使惡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償失的代價,從而不敢再侵吞農民工的血汗錢,從源頭上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3)加大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經濟處罰力度,加重用人單人因拖欠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改變《勞動法》第九十一條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的彈性規定,增大用人單位實施該行為的違法成本,使之得不償失。如南京市的《工資支付條例》就規定,當用人單位出現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時,勞動行政部門除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應“責令其按相當於被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總和的一至五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全面規範各類企業,尤其是私營、外資、港澳台投資企業和包工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為,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強調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強調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要定期進行勞動審檢,如年審、季審,對用人單位未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要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

2.加強勞動行政執法工作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重點,提高地方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律意識,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採取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和認真查處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具體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強用人單位勞動年審和勞動規章備案制度,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等情況作為勞動年審的重點內容,逐步建立並推廣“勞動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將長期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錄入系統,向社會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監控制度。對經常拖欠工資的企業要進行備案,列入“黑名單”,限制其銀行貸款、工程投標等行為資格。

3.增強農民工法律意識,建立合作自助組織。各級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加大對農民工的宣傳和培訓,普及勞動法律知識,加強勞動合同觀念,培養維權意識,鼓勵其在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主動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或司法機構尋求權益的法律救濟。

4.改革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完全脱離行政機關,建立類似於仲裁機構的勞動仲裁機關,並用類似於仲裁法的法律法規規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保證其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應當建立或裁或審、裁審分軌的爭議處理機制,以解決勞動爭議處理耗時耗力,不利於勞動者維權的問題。在此種制度下,農民工可以申請仲裁,可以直接起訴,也避免了因勞動仲裁機構久拖不決,導致仲裁期限延誤的情況。

總而言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勞動立法,強調行政執法,發揮工會作用,強化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雙方法律意識,改革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努力消滅拖欠工資問題所滋生的“土壤”,還農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拖欠工資問題將不再成為農民工的煩惱和政府的困擾。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6

近年來,農民工欠薪問題一直是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這一痼疾的根除,不僅關係到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還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進步。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區分別立案查處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77起、60起、68起,為2915名農民工追討工資2457萬元,處理越級上訪案件7起,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筆者近期對我區拖欠農民工資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體會到要徹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就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原則,並提出了針對性較強的建議和對策。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基本情況

據勞動部門統計,在我區打工的農民工約2.5萬人,主要分佈在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製造業等行業。我們通過採取隨機抽查、發放調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家企業,涉及農民工500人。調查結果顯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各行業均有存在。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拖欠工資領域主要集中在建築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餐飲服務、製造行業中雖然存在,但情況不嚴重,問題主要集中在建築行業。2014年在我區建築領域施工單位有31家建築公司,農民工達到1.52萬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人數5205人,佔企業總用工人數的34%,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10940萬元,人均拖欠工資21018元。

(二)拖欠工資成因主要由轉包或分包引發。調查結果顯示,所有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都與開發企業工程款撥付不及時,施工單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墊資施工有關。在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過程中又滋生了惡意討薪事件,惡意討薪人員主要以河南、四川、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農民工為主,兩年來發生的4起大規模惡意討薪案,組織者和成員都來自以上地區。

(三)討薪行為相對集中影響穩定。農民工的工資基本上不是按月發放,而是集中在端午、中秋和春節發放,因此多數討薪行為集中在三節前夕,特別是中秋和春節。人員聚集、人數眾多、時效性強,牽涉了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精力的同時,也存在着極不穩定的因素,容易激化從而引發羣體性的事件。

(四)討薪行為往往帶有其他目的。多數以討要工資名義發生的羣體性的事件都是在二包和小包工頭帶領下有組織地進行,目的是利用農民工給政府施壓,打着維權旗號,索要工程款或勞務費。

二、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既有社會大環境的因素,也有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包含着各種複雜的利益糾葛和行業發展弊病。這與建築行業發展程序操作不規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農民工勞動維權意識不夠以及執法部門監管不力等有直接關係。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設資金撥付不及時

1、資金緊張造成工資拖欠。一是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房地產行業開始走下坡路,大部分建設單位融資渠道受阻,資金緊張,直接導致建設單位拖欠總承包單位工程款,進而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二是部分開發商資金不足,盲目立項、開工,造成項目建設資金先天不足,從而把拖欠工程款作為變相籌措資金的渠道,在工程的發包和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提出了墊資施工和讓利的要求,從而造成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

2、開發企業付款不及時造成拖欠。個別開發企業不講信用、不守合同,甚至惡意拖欠,房屋雖已售罄,但不按時撥付工程款,甚至將工程款挪做它用,造成工資發放不及時。施工單位雖對開發企業不按合同約定撥款有意見,但是為了能夠繼續接工程,又不敢依靠法律規定維護自身利益。

(二)施工單位違法經營管理混亂

目前建築市場供求不平衡,“轉包”已成為行業通病,一些施工企業採取低價、讓利、墊資施工等方式進行競爭,承攬到工程後,又將勞務轉包出去。如承鋼錦繡城的七個施工區,每個區有一個總承包單位,往下就是自然人以施工單位的一個隊伍出現承包幾個樓;另一是“掛單”制,自然人向公司繳納管理費,沒有資質也可以掛靠,以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承攬到工程後再層層轉包,多的能達到七八層。無論哪種方式,都導致建築企業與直接施工人員僱傭關係不清晰、不穩定,建設資金被層層盤剝,而農民工成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這個債務鏈條中的最終受害者。

1、建築企業墊資施工。建築市場長期處於供過於求的狀況,導致過度競爭甚至惡性競爭。惡性競爭致使大多施工方為承攬到工程開始墊資施工,因經濟實力不強,往往會造成工資拖欠。

2、建築公司惡意拖欠。有的建築公司不講信用、不守合同,對農民工搞惡意拖欠。承建工程項目時收了絕大部分工程款,卻以小額的工程款拖欠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

3、違法違規現象嚴重。因施工企業人員流動性大,企業不遵守《勞動法》的問題非常普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施工企業大多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出現糾紛找不到依據;二是不按月支付工資,平時只發給農民工基本的生活費,年底一次性結清,極易產生年底的拖欠問題。

(三)惡意討薪“二包”是幕後推手

1、農民工往往由其班組長或二包與“上線”私下訂立協議書,其弊端是二包與建築公司項目部籤協議書而不與農民工籤,農民工工資標準屬口頭承諾,為二包剋扣其工資帶來便利,農民工成為被動的受害者,二包的存在坑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剋扣必然導致建築市場混亂。

2、二包承擔風險的能力較差,很多的包工頭是一窮二白,只包掙不包賠,一旦賠了,二包就利用招用的農民工是其同鄉、親戚等關係組織做假工資表、考勤表惡意討薪。出現越級上訪、堵塞道路、爬塔吊等過激行為的組織者基本都是二包組織的,因此不取締二包,建築市場永無寧日。

(四)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暢

1、儘管“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納入刑法並出台了司法解釋,但由於需要從行政領域過渡到刑事領域,勞動保障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還存在一些問題,再加上部分規定不明確,導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於行政處理,無法有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刑法打擊犯罪的效果。

2、行政處理程序的時間過長。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接到欠薪投訴舉報,立案後發出限期整改責令書,責令企業支付工資。到期如果企業不履行,再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按規定,行政處理決定有2個月的複議期,6個月的訴訟期限,即使企業到期既不申請複議又不提起訴訟,農民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個行政處理程序完結,至少也需7個月時間。

3、農民工維權工作司法、工商等部門介入少,增加了勞動監察部門的負擔,也了影響其他工作的開展,造成工作任務不均衡。

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以上環節,任何一處出現問題都會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從根本上解決就必須依法規範管理建築市場。針對我區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現狀,建議從以下幾方面着手解決:

(一)規範項目資金管理,加強監管力度

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為杜絕和減少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發生,需積極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從源頭上防止拖欠,先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進行:一是規範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對項目資金不到位或者不落實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銀行和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不得為資金不落實的單位出具資金到位證明,主管部門不得批准立項,堅決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批准其開工建設。二是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力度。對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工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對建築市場中存在的虛假投標、明招暗定、轉包、違法分包、“陰陽合同”等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嚴懲不怠。

(二)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遏制轉包、違法分包

建築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大對建築市場的整治力度。一是強化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重點是在資格審查中,要確保建設單位擇優錄取實力雄厚、管理規範、信譽度好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堅決打擊掛靠、圍標、竄標行為。二是加強對施工合同及履約情況的監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均表現在對合同的事後監督,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對合同備案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早發現未按照合同進行履約的情況,避免造成承發包雙方的扯皮事件,即時予以糾正,避免更大的損失,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不按照合同執行的主體應視情況給與一定的處罰。三是要強化施工現場的監管。重點是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從業人員持資格證上崗情況、管理人員的變更情況、現場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三)健全農民工用工體系,理順勞動關係

相關部門要積極探索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用工情況、用工合同簽訂的動態監督管理力度,隨時掌握工程各階段、各工種的農民工用工情況。同時建築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建築工程非法分包等行為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禁建築施工企業使用無資質勞務隊或包工頭,引導包工隊向兩個方向發展。一是發展勞務派遣企業。把有實力的包工隊變成勞務派遣公司,通過勞務派遣方式規範農民工用工制度,明確各方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二是成立專業的勞務分包公司。採用固定工為主、臨時工為輔的用工體制。對這些固定工,按月發薪,人員不足部分從外面招零工。這兩種方式都能保證農民工和用人單位形成固定的勞動關係。

(四)健全法律服務援助制度,引導和幫助農民工依法維權

農民工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工資被拖欠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的被拖欠工資沒有證據,一些人往往採取過激行為。因此須予以農民工必要的法律援助,推動農民工的自覺維權行動勢在必行。一是對農民工進行培訓,着重進行勞動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二是設立公開諮詢電話,解答農民工諮詢舉報問題。三是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從而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五)建立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工資預儲金的作用

面對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資事件,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如何充分發揮企業欠薪保障制度的作用。原工資保證金收、管、用嚴重脱節,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中,工資保證金需經建設部門和交納工資保證金單位的同意才能使用,通常情況是交工資保證金的單位發生拖欠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因此不會同意勞動部門去動用工資保證金,這就使保證金的作用大大折扣。目前,工資預儲金制度已經實施,管理部門應結合我區特點,制定便於操作的預儲金使用流程,使工資預儲金收、管、用相互銜接,從根本上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7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彙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羣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採取瞭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户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範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週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後,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瞭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施工單位發佈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台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台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項目部,暫停支付項目工程款並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得參與市政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瞭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項目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繫,便於調查處理。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整改報告 篇18

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2020年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虎丘D地塊定銷房二標段項目部(以下稱項目部),把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並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項目部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為切實抓好落實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總經理任組長,項目部工程管理部、勞務管理部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

二、完善制度、加強責任落實。

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的基礎上,項目部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進行詳細規定,確定了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責任,“誰主管,誰處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項目負責人承擔管轄範圍內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確保不發生因討薪而引起的惡性案件,確保不發生羣體性堵門、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時,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打好基礎。

在項目部所屬工程上,利用農民工學校平台,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提高勞務管理者以及農民工法律意識,引導所屬項目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引導農民工樹立正確的維權意識。

四、嚴格落實制度,建立民工資支付工作的長效機制。

項目部所屬項目嚴格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

1、簽訂勞動合同。

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度要求,在農民工進場前,項目所屬勞務分包單位跟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正當權利。並將勞動合同在項目部進行備案。對項目部自己僱傭的農民工,要求與項目部簽訂勞動合同。

2、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項目部安裝考勤設備,建立電子台賬並進行動態管理。在人員進場時,建立花名冊併為其員工辦理實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臉進出施工區域,並根據刷卡情況建立電子台賬,進行動態管理。採集員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訓、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為記錄等信息;對進場員工進行普法教育培訓及安全教育培訓,並進行考核,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進行交底。

3、農民工工作支付情況上牆公佈。

在項目部上,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月上牆公佈,並公佈項目部監督電話,避免管理者剋扣、挪用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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