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民政社會救助工作彙報

來源:文萃谷 2.1W

按照州政府對社會救助工作進行調研的有關要求,我局及時抽調人員對全州社會救助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鄉鎮民政社會救助工作彙報

一、基本情況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數為53489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8355萬元,人月均補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XX]99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X政發[XX]1號)精神,從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50元統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173元。同時,將城市“三無”對象、城市孤兒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結核病患者貧困家庭納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240元給予了全額補助。

(二)農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大力爭取下,全州農村低保人數擴大到15萬人,全年下撥農村低保資金7832萬元,人月均補差45元,其中,一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80元,二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50元,三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30元。XX年初,省民政廳批准我州再增加農村低保5萬人,達到了20萬人。目前我州農村低保資金通過金融機構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三)五保供養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門不斷創新機制,着力探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XX模式”,不斷加強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院辦經濟、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五保對象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農村五保集中供養“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廳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國社會報、新華社等先後作了宣傳報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農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對象13441人,集中供養9800人,集中供養率為73%,XX年共下撥資金1386萬元。根據省廳文件規定,從XX年起,集中、分散供養五保對象以及分散供養孤兒的供養標準將各提高300元,分別達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醫療救助

我州於XX年開始大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幾年來,全州累計救助20多萬人次,有效地緩解了困難羣眾患大病的醫治困難。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種限制、擴大救助規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醫療救助的改革發展。在救助範圍、起付線、救助金額等方面重新規定。同時,對住院治療的低保對象免收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觀察費、住院牀位費優惠50%,手術費、輔助檢查費優惠30%,常規性藥品優惠10%。

(五)臨時救助

為及時緩解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我州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800元,農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400元。對未滿18週歲、父母雙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結核病孤兒,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費150元、撫養服務費50元)給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臨時救助人數5000多人。另外,從XX年3月1日起,對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享受40%救濟的對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條件的其他救濟對象(含國民黨寬釋人員)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救助對象致貧原因多樣

一是長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貧。救助對象因患病不能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且醫療費用偏高等問題加重了負擔。二是缺乏勞動力,家庭成員年老或殘疾致貧。部分貧困户因年老或殘疾沒有勞動力,無經濟收入,生活貧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於多種原因,許多人因貧困而失學,文化水平低。在發展家庭經濟時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貧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閉塞,生存環境惡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貧困。五是自然災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災、雨災、冰雹災害時常發生。

(二)救助水平比較低

從總體上看,我州社會救助的範圍和標準在逐年擴大和提高,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還處於較低層次階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不高,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新農合、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不能緩解根本問題。二是家庭發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鄉困難家庭對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極為有限,子女輟學多;因文化、年齡、身體等多方面原因,困難羣眾創業、就業難度大,收入來源十分有限,家庭貧困狀況得不到根本解決。三是救助範圍還比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還有136.6萬人,其中,絕對貧困人口51.97萬人,低收入貧困人口84.58萬人,而目前全州納入農村低保的只有2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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