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體育佔會考成績比重逐步增加

來源:文萃谷 3.21W

日前,市教育局印發《深圳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方案》,100米游泳納入選考科目。體育會考方案的調整引起了社會熱議,有體育教育專家認為,將游泳納入中考有利於加強學校、家長以及學生對游泳的重視,引導學生學會游泳提升生存技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更好地強化學生終身鍛鍊的意識和能力,促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升,今後市教育局還將逐步增加體育考試成績佔會考總成績的比重。

深圳體育佔會考成績比重逐步增加

100米游泳不限泳姿

根據《深圳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方案》,今年我市體育會考繼續採用“1+1”方式,即1個必考科目加1個選考科目,其中,必考科目仍然是200米跑、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中長跑,考生可在200米跑和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選擇一項作為必考科目。至於選考科目,今年有新的調整,增加100米游泳(不限泳姿),考生可在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遠、一分鐘仰卧起坐(女)、引體向上(男)、投擲實心球、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100米游泳(不限泳姿)等7個選考項目中任選一個進行測試。選擇中長跑為必考科目的學生,不能再選擇中長跑為選考科目。

根據考試方案,體育會考成績(總分)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體育成績佔會考總成績的比重不變,按0.3的權重計入考生會考總成績。

引導學生學游泳提升生存技能

據記者瞭解,將游泳納入會考體育科目並非深圳獨有的'做法,早在2012年,上海已將游泳納入體育會考的考試項目,近年來,杭州、温州、福州等多個城市游泳均為體育會考項目,目前多數為選考項目。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廣州會考同樣新增了游泳科目,不同的是,游泳列入必考項目,學生可以在游泳和中長跑兩個必考項目中任選一項。

將100米游泳作為體育會考選考項目的消息引發了不少家長和學生的熱議,家住寶安的廖先生認為,會考具有指揮棒的作用,即使只是新增為選考項目,也有利於引導家長、學校、學生對游泳的重視,鼓勵學生學會游泳。

深圳市教科院原體育教研員劉晉表示,會考體育中引入游泳是對學生生命負責的體現,特別是深圳,溺水是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暑假期間則是學生溺水事故的高發期,游泳作為一項求生技能每個孩子都應該掌握。為此,市教育招考部門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在體育會考中增加100米游泳作為選考科目,肯定有助於引導學生學會游泳,提高學生的防溺水自救能力。

今後將逐步增加體育佔會考的比重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體育會考增加了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作為選考科目,是深圳市自2015年實施現行體育會考政策以來,所採取的穩步推進會考改革舉措,同時,以此為契機推動游泳教學和學校體育場館的規劃與建設。

為更好地強化學生終身鍛鍊的意識和能力,促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升,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今後市教育局還將逐步增加體育考試成績佔會考總成績的比重,改革體育會考內容和方法,注重過程性考核和評價,將學生參與平時體育課和校園體育活動以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等情況按一定比例納入會考體育總分。同時,擴大選考範圍,合理設置考試科目,克服體育課應試現象也是今後體育會考方案的制定和改革方向。具體考試方案將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前向學生及家長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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