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2.01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於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迴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並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幹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採取巡迴、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採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羣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誌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並與村主要幹部領導工作掛鈎,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羣。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羣指:老、弱、病、殘、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後,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羣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繫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並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後,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瞭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彙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按照X鎮森林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於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3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衢江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衢州市衢江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舉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鄉村聯動。在鄉黨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本預案。加強鄉村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2)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與森林消防工作相關的各行政村及各單位,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確保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響應、保障有力。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應把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學指揮、合理用兵、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羣眾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預防措施,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思想、物資和工作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指揮體系

1、森林防火指揮部

總指揮:

常務副指揮:

副指揮:

2、森林撲火組

組長:

成員:

3、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撲火前指),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指的統一指揮。

三、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行政村,鄉屬各單位要第一時間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信息上報至鄉指揮部,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村。出現重要火情時,鄉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森林消防指揮部和區政府。

四、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火災發生後,鄉指揮部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上報區指揮部,聽從區指揮部統一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報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行政村和各單位要根據火情情況組織力量全力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應以森林消防隊伍為主,必要時動員經過撲火培訓的鄉幹部、當地羣眾等非專業力量參與撲救工作。

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工作,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各行政村和有關單位應當加以勸阻。

撲火前指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地對火場各要素進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果斷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在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指的統一部署,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的規範化要求具體按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羣眾安置工作,確保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經檢查驗收合格,撲火人員方可撤離。同時,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鄉指揮部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區指揮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或受傷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火災發生所在行政村和鄉調查處置組聯合依法查處;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4

森林火災是一種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為了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中國小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陽城教育局護林防火通知精神及中心學校的緊急通知,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火,責任重於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堅決消除火災隱患”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成立義城完小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楊雲鵬(校長)

副組長:劉軍正(政教主任)

成員:楊曉紹(教導主任)、郭扭雄(後勤總管)、各班班主任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導處,負責學校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和活動對象。

此森林防火期內開展,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並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質教育範疇,讓廣大師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四、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一是在每個班級上一堂森林防火專題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三是給每個學生家長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學生寫一篇關於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五是學校張貼一幅森林防火宣傳標語。

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班級牆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春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於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中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並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女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五、活動要求

(一)、健全機制,加強領導。

1、加強管理,把此項活動列入議事日程,成立工作機構,明確任分工,指定專人負責相關事項的聯繫、協調和督導工作。

2、加強領導,學校領導作為活動的學習者、傳播者、實踐者自覺參與、精心部署,抓落實,抓成效。

(二)、講究方法,務求實效。根據中國小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認知水平,宣傳教育的內容和方式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宣傳教育課可以利用每週一的升旗時間進行。

(三)、深化研究,總結經驗。要積極探索有效途徑和方法,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5

隨着清明節的到來,祭祀掃墓和春耕生產將形成新一輪的野外用火高峯。為切實加強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xx鎮xxx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確保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第一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其他鎮班子成員,鎮武裝部、黨政辦、防火辦、半專業消防隊負責人。

二、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森防安全

(一)鎮級

1、防火辦:做好防火宣傳工作。要印製森林防火宣傳材料,分發到村進行宣傳;在各主要路口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或固定宣傳牌。

2、黨政辦:做好組織人員、調度車輛、後勤保障。

3、駐村幹部:各駐村幹部做好駐村的森林防火宣傳及撲救。

4、武裝部:組織基幹民兵撲救火災。

5、其他幹部:鎮幹部要根據安排,在清明節前後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期間發生火警時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帶領鎮幹部趕赴火場撲救,同時通知鎮森林消防隊前往撲火,並向書記、鎮長報告。

(二)村級

1、清明節期間村兩委成員要全部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要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山頭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繫電話上報鎮政府辦公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2、4月1日前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墳山頭、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山頭都要有村領導、值班人員進行站崗放哨,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各村護林防火員要統一戴森林防火標誌進山巡邏,對重點地段進行監護,各村應在清明節前後增加護林防火宣傳人員,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鳴鑼警示,有條件的村開放廣播進行宣傳,加強宣傳力度和防範措施,做到“守責、盡責、負責”三落實。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組織進行巡邏,巡邏隊由村幹部、鎮駐村工作組等組成,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加強村內“五類人員”的監管。

(三)工作組職能

1、清明節期間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指揮,安排人員進行巡山,出現火情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撲火。

2、從4月1日至10日,分5個組(具體名單附後),在竹山底路口、團黃路口等路口進行設卡,做好對上山人員的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4月5日做到全員上崗。

3、鎮森林防火辦督促護林防火員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況,對部分違規用火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

4、鎮環衞所、城管隊成員在鎮級集中待命。

三、落實工作督查,信息及時反饋

1、各村護林防火員每天必須在下午5點前向所屬村支書彙報當天巡查情況。

2、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天必須到各村瞭解森林防火巡查情況,並向領導彙報。

3、各下村幹部必須在每天下午5:30前向辦公室彙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鎮、村巡山員必須立即向辦公室彙報,辦公室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6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發生的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辦法》,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護林防火預案如下: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

1、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一般火災要求在二小時以內撲滅,重點林區不得超過四小時。

2、堅持就近組織力量的原則。以本村、組自救為主,外村、組支援為輔。村、組自戰,發生火情邊撲救、邊報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氣温低、濕度大、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蔓延,並徹底消滅餘火,防止復燃。

4、處置火災時,要領導帶隊,服從指揮,紀律嚴明,行動迅速有序,指揮員要查明火場情況,合理部署力量,火場面積大,一時難以查明,可以邊查邊部署,避免瞎指揮。

5、從火場實際情況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6、火情發生地的村在火災撲滅後,要組織人員對火場全面清理撲滅餘火,並留守相應人員嚴密觀察,以防死灰復燃,至全部撲滅,確認不再復燃後,方可撤離。

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和孕婦、兒童參加。

1、各村建立護林巡邏制度,安排護林員巡山。

2、林區羣眾監測。

3、毗鄰地區監測。

4、林火發生後,當地在立即組織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報告鄉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號碼為:7400032。接聽電話人員要及時問清火情,瞭解三方面情況:A、起火的時間和確切地點(包括所屬村組、山頭名稱)B、起火地點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點的樹木種類和當時的風向、風力。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1、重點防範時期。本鄉全年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間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點防範區域。本鄉全鄉均為重點防範區域,分別為貢茶社區,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爐溝村。

1、各村、組要結合實際建立並完善半專業撲火隊,一旦發生火情,保證投入撲火戰鬥。

2、鄉政府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專業隊伍,配齊風力滅火機、割灌機、汽油鋸等專業滅火工具。護林防火領導小組每年將對撲火隊員和當地羣眾進行防火知識講解和撲火技術培訓。

1、鄉、村建立並完善護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電話通訊暢通,隨時備戰,必要時還可請派出所給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車輛由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調遣,並統一調配專門的撲火工具及撲火所需用品(飲用水、乾糧和其它後勤物資等),必要時聯繫上級相關部門增援物資。

撲火救災應本着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格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羣眾應見火就報,見火就滅。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一般火災、荒火、火警由村、組組織撲救並及時上報,鄉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支持和指導,重大森林火災應儘快層層上報,爭取上級增援。

3、撲救森林火災時,本村半專業隊和毗鄰羣眾為第一梯隊,鄉防火專業隊人員為第二梯隊。

4、妥善保護起火現場,並及時通知林業公安或當地派出所勘察火場,查找火因,分清責任,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7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卓筒井鎮境內,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災,其中受災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為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況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積大,分佈有12個行政村。

(二)我鎮植被茂密、分佈均勻,火險等級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區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訊較差,林地和農業交錯,人火活動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每年的春節前後和清明節期間,農村有上墳、燒紙、燒香的習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穫前後,農户有燒地邊草燒秸稈的習慣,羣眾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識,4-5月氣温回升,地被物乾燥,着火點高,這些時候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

(五)根據《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鎮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三、森林防火機構

(一)成立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長鬍軍任指揮長,為全鎮森林防火的指揮長,呂李、李銘為副指揮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武裝部、派出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衞生院、鎮內各中國小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領導和指揮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處理,負責收集信息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情況。

(二)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蔣西負責日常事務,為村、社的預防撲救提供法律法規和材料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情況,督促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

(三)鎮政府建立以鎮幹部為主體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主要負責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接受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調度安排。

(四)各村分別以社建立三級半專業和業餘撲火隊,負責發現火情第一時間趕到火場,進行先期處置。

(五)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19

四、森林火警的監測和發現

依靠以下力量,進行林火監測,及時發現和報警:

(一)各村的兩委幹部及黨員羣眾;

(二)工程管護人員,基層民兵;

(三)毗鄰地區互相監測,互通情況;

(四)宗教寺廟監測和旅遊區管理機關監測;

(五)在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告,並及時傳達上級意圖和指示精神。

五、滅火力量的準備

(一)鎮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搶險隊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為主的20-30人左右的應急撲火隊。

(三)各村滅火隊,由鎮政府組織培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責任向各村羣眾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滅火常識,安全注意事項等。

六、森林火災撲救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按照就近組織撲救,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科學撲火,及時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將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撲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徹底撲滅,邊遠、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過4小時。

(二)就近組織力量。發現火情後,村、社要立即組織撲火隊撲救,並爭取鄰近村支援,同時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徹底消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四)從火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指揮,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撲救人員自身傷亡。

(五)根據火情,以人為主,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體化遺產的安全。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不得動員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年齡在16週歲以下的人員參加。

七、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採取必要的撲救措施,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報告。

(二)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必須到達火場,組織森林防火搶險分隊、村社撲火隊,應急民兵等進行撲救,同時按規定上報,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到撲救地點,投入撲救。

(三)撲救森林火災要本着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牢固樹立撲火安全意識,首先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損失。

(四)鎮政府森林防火搶險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並將到達人員分為撲救組、警戒組、後勤組、協調組等,各司其職,開展工作,保證森林火災的撲救統一、有序、有效地進行。

(五)村、社負責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負責本地撲火隊的調動、使用,並組織後勤供應,工具調配,在撲救的同時將情況隨時報告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部獲悉後,要及時派員檢查、指導和根據情況作出支援決定。

(六)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全鎮較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負責調動協調森林搶險分隊,預備役部隊,公安機關,調配其它半專業或義務撲火隊,特殊情況可請xx支援,採取全社會調動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時向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示援助,堅決遏制森林火災面積的擴大,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災,並將情況隨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七)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餘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

(八)撲救森林火災所耗物資和撲火人員的生活補助、誤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單位集體或個人賠償損失,並依法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羣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9

今年冬季持續乾旱,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為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增強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嚴格落實防火責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村幹部負責制和包村幹部督導制。各村支部書記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的森林防火負總責,森林防火包山機關幹部負有督導責任,村幹部、護林員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責任人。

(二)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責任狀,各村按照“誰管轄、誰領導、誰負責”的原則,按行政區域劃定防火責任區,對各自負責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部署。

二、科學防範森林火災

(一)加強防火隊伍建設。鎮建立一支39人的半專業撲火隊,配備相應撲火裝備,人武部、林業站負責組織培訓和訓練;鎮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隊伍,由安監辦、林業站負責;在高火險天氣和重要節假日,各村要設立1—2名巡查員,配合該區域護林員的工作在重要地段進行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火警及火災。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預備隊伍,一旦發生突發山火,迅速組織撲救。各村必須選配1名責任心強且吃苦耐勞的森林防火巡查員,並簽訂責任狀。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傳力度。各村必須充分利用會議、宣傳標語、宣傳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開展多層面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各中國小校要重點抓好對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每位學生要發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紙進行學習,嚴禁學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強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應急隊伍集中待命,並確保政令暢通、通訊暢通,及時處置火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電話不得轉接;村主要負責人、護林人員、應急隊隊員手機不得關閉。高火險天氣和主要節假日安排專人每天進行巡山,村幹部要帶頭上山巡查。

(四)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格落實“三個不準”即防火期間不準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準帶明火上山,不準上山放牧,鎮、村兩級要加強巡查,做到冒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發現違規用火行為,立即堅決制止,並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

三、責任追究制度

(一)發生森林火災通過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災發生後,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痺、工作不到位,瞞報、漏報,延誤撲火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與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直接掛鈎,實行單項考核。凡發生森林火災兩起或一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或起火時間超過5個小時未撲滅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該村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三)加大對森林火災肇事者的查處力度。對失火人員除責令檢查悔過、恢復植被、賠償損失外,根據災情的性質、情節和後果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由鎮林業站、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0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提高政府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處置能力,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在發生森林火災時能充分準備,撲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證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新政鎮護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由黨委書記李登明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羅雄林同志為副指揮長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由分管林業副鎮長王俊統籌安排。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辦公室,由林業站站長李衞國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其餘幹部,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為成員。各村(社區)分別成立森林防火應急小組,落實具體名單,職責分工。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任務

貫徹執行上級政府的有關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安排部署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檢查、監督各村、社區貫徹執行有關森林防火方針、政策、法規和重、特大措施的實施情況;並負責全鎮森林火災處置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在緊急情況下,全力組織羣眾撲火,並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決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問題。

三、加強森林火災的預防、預測、預報和監測工作

1、對林業方針、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全鎮大力宣傳保護森林資源,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提高羣眾和社會各界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綜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險天氣時,作好森林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

3、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按分片要求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各村、組幹部、巡山護林人員密切監視林區動態,形成立體型林業監測網絡。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七年級對靈官廟,小東山,亮埡公墓等重點區域進行重點防控。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人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全力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損失。

4、在撲救力量上,全力組織當地青、壯年、老百姓和當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分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責任制度。

五、撲火安全和醫療救護

1、撲火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勢和火場勢態,要觀察風勢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2、因撲火造成人員傷亡時,發生火災的村,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必要時,根據傷勢輕重情況,及時向上級醫院轉換,若有人員死亡、死難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六、火案查處

小面積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牽頭,組織火災的查處工作,大面積的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關單位聯合負責事件的查處工作。

七、資金保障與撲火的準備

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所需經費,由各村自行解決。黨政辦負責情況統計上報,車輛的安排;安辦負責撲火現場安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員救治;林業站負責人員組織,撲火燈具、喊話器、撲火工作等的準備;其他人員聽從指揮長統一調動。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救森林火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支部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四川〈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中,由於不及時報告、虛報、瞞報、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森林資源受到重大損害,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1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林區人民生命財產,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森林防火條例》和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範圍內除城市市區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積極開展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

第四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省長、市長(專員)、縣(市、區)長、鄉(鎮)長負責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落實到各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層層分解到林片、地塊。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有重要責任。各公安消防部門對森林防火負有監督檢查和積極撲救的責任。

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第五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一切機關、部隊、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六條省設立護林防火指揮部,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關於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有關森林防火法規的實施,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導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組織有關市(地)和部門撲救重大森林火災。

(三)協調市(地)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

(四)決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問題。

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主管部門。

第七條各地區行署,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建立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七條規定,制定具體的工作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和聯防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級以上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應在同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未設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職責。

第八條林區的村、國營和集體林場、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成立護林防火組織,負責本單位責任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區各單位都應將青壯年村民、職工組織起來,或以民兵為主建立一支與資源情況相適應的季節性撲火隊伍。國營林場可根據需要組織專業撲火隊。

第九條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區行署和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在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協調下建立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本着“自防為主,積極聯防,保護森林”的原則,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制定聯防制度和措施,組織、檢查、督促聯防

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礦企業、駐軍的林區,應建立工農聯防、軍民聯防制度。

第十條有林的基層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或兼職護林員。護林員的職責是:巡山護林,監視、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並積極參加撲救;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火災案件和毀林案件。

護林員應實行承包責任制。

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林區,是指國營、集體和個人的林地經營區,以及林內、林緣的居民區和其他設施。全省按照山系分佈,劃分為濟南林區、泰萊林區、蒙山林區、沂山林區、尼山林區、魯山林區、五蓮山林區、昆嵛山林區、嶗山林區和牙山林區。

平原地區的林區,由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面積一公頃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區對待。

林區的邊緣由所在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行政區交界的林區的邊緣,由有關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協商劃定,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是指直接經營管理森林的單位,和不直接經營管理森林但對森林防火負有責任的單位。

第十三條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第十四條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公安消防部門,在防火期內應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晝夜值班制度和撲火隊伍戰備值班制度。

(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五條在森林防火期內,應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一)各級護林防火組織,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廣泛深入地做好護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發動單位和個人簽訂護林防火公約,共同遵守。教育部門和共青團組織應對青少年加強護林防火教育。

(二)國營和集體林場、林區的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都應根據需要設立固定了望哨,並可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設立控制火種檢查站。

(三)在林區、林緣,嚴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煙、野炊、上墳燒紙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

因燒荒、燒灰積肥、燒地堰、燒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批准;必須有護林員或本單位領導人在場;必須組織好足夠的人力;必須打好安全防火線;必須沒有三級以上的風;必須通知毗連單位。

(四)在林區使用汽油、柴油機械和電動機械,必須配備滅火器材,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五)在林區內修理車輛機械,應徵得護林防火人員的同意,並具備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六)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事先徵得森林經營管理單位的同意,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規劃新建、擴建和改建林分時,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造林技術規程》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要求,設置各種防火設施。林業主管部門應對森林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審核。

施工單位對批准施工的圖紙不得擅自改動。工程竣工後,林業主管部門應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不符合防火設計要求的,施工單位必須負責及時糾正。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森林防火規劃,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包括設置火情瞭望台;開設防火隔離帶或營造防火林帶;修築防火道路;配備防火通訊、交通設備和滅火工具。

護林防火經費應列入政府年度預算,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在森林火險天氣和高火險天氣,氣象、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做好監測、預報、報警工作。

第十九條任何人發現森林火災,都應迅速向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講清起火地點和火情。起火單位必須立即進行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

第二十條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後,領導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必要時,可請求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援助。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請求援助的火災報警後,應立即

組織力量趕赴火場,進行撲救。

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趕赴指定地點,進行撲救。

第二十一條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或林業主管部門,對以下七種火災應立即向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火災。

(三)有蔓延擴大趨勢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五)造成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六)省、市(地)行政區交界地發生的森林火災。

(七)需要省裏救援的森林火災。

第二十二條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商業、糧食、物資、衞生、鐵路、交通、民航、郵電、民政、公安等部門應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條森林火災撲滅後,應全面檢查火場,徹底清除餘火,並留下足夠人員巡邏監守,嚴防復燃,經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檢查准許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第二十四條撲火期間所需的醫療、撫卹費用,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由《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

負擔,有關費用標準由各市(地)自行制訂,並報省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應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和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有關森林防火的獎勵與處罰,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六章的規定執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災的,應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省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2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羣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羣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脱。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繫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佈災情信息。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羣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户、護林員及廣大羣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羣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3

第一條健全組織指揮機制

(一)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進一步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常抓不懈,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必須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指揮機構,正、副指揮變動後,要及時調整充實;指揮部成員實行劃片包乾責任區,做到責任明確,工作開展正常。

(三)各有關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配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確保森林防火有關工作運轉正常;各有關鄉鎮(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防火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各有關行政村要建立領導小組,負責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條落實目標責任制度

(一)各有關鄉鎮(街道)-村(場、企業)每年必須簽訂、兑現森林防火責任狀(書),明確目標任務,並認真執行。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要與農户、場、企業全面簽訂森林防火公約(承諾書),自律野外用火行為。

(三)各有關鄉鎮(街道)必須嚴肅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沒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災失控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四)各有關鄉鎮(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掛(包)點單位及山場指導、督查防火工作,發現問題要限期整改。區直各有關部門必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羣防羣治,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來抓好抓實。

第三條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機制

(一)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堅持野外用火審批、報告制度,並按規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級以上高火險天氣,各有關鄉鎮(街道)應及時發佈野外用火戒嚴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並將相關公告發布、張貼、宣傳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發揮村級護林員、林業技術員、林業經營業主和護林防火積極分子的作用,加強巡山管護,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並組織撲救,確保將森林火情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農村傻、痴、呆、瘋等弱智人員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相關監護措施,防止其上山亂點亂燒。

(四)組織制定護林防火聯防組織規劃,積極引導村和林農建立聯防、聯保、聯控的護林防火聯防協會或組織,進一步健全完善護林防火組織章程及公約,創新協會互助聯動機制,做到民辦、民管、民受益。

(五)實行“疏堵”結合的火源管理辦法,組織制定本鄉鎮(街道)林緣田邊易燃物計劃燒除實施方案和規程,積極開展計劃燒除工作。

(六)各有關鄉鎮(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險預警響應狀態和森林防火值班暫行規定,建立防撲火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監測、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切實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第四條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一)利用各種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每年要做出具體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個防火期全區城鄉普遍開展宣傳月(周)活動,宣傳覆蓋面達100%。

(二)宣傳教育應結合新農村建設、村民的思想實際和用火習慣,以森林防火法規、方針、政策和防撲火安全常識為主要內容,着力增強羣眾法制觀念和防火意識。

(三)在林區交通要道、橋亭路口、旅遊景點、自然保護區和鄉鎮(街道)、村所在地製作醒目的宣傳牌、宣傳標語或宣傳畫,並加以保護,讓羣眾耳濡目染。

(四)在農村中國小校普遍開展“森林小衞士”活動,把防火宣傳納入德育教育課,由學生帶法回家,提醒家長謹防用火。

第五條防火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一)按照“管理規範化、指揮科學化、隊伍專業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與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要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基礎設施建設要按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應配備防撲火設施設備,進一步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使用完好。

(三)當年造林地必須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帶,並及時完成省、市、區下達的生物防火林帶重點建設工程。同時,要動員林農投工投勞營造林帶(包括經濟林帶),形成林火阻隔網,併發揮應有的防火作用。

(四)認真組織實施森林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災綜合防禦能力。

第六條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一)進一步健全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機制,要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和防撲火需要,及時修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要組建一支50人的半專業撲火隊,村要組建一支20人的羣眾義務撲火隊,並建立軍警民共建撲火聯防機制。按“建得起、養得住、打得響”的建隊標準和“以人為本、安全撲救”的原則,每年組織1-2次各類隊伍進行撲火安全常識培訓和演練,提高撲火技能

第七條森林火災控制指標和案件查處

(一)全區每年森林火災控制在4起之內,受害森林面積控制在595畝之內,要確保不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森林火災撲救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時控制火災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單起面積和損失。凡發生森林火災,鄉鎮(街道)領導和指揮部成員要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在4小時內撲滅率要達到90%。林火撲滅後,所在鄉鎮(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場,以防死灰復燃。

(三)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查處率達80%以上。

第八條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各有關鄉鎮(街道)要按照本細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並於8月底前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按本細則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區政府辦、區農林水局和區防火辦每年負責組織對各有關鄉鎮(街道)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並在全區通報。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標顯著且森林火災控制在指標內或連續5年內未發生森林火災的單位將給予表彰。相反,將按責任追究制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第九條適用範圍和年限

(一)本細則適用於本區有林鄉鎮(街道)和區直各有關部門。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4

xx鄉地處偏僻山區,是xx、xx、xx的交界處,總面積有xxxxx畝,其中林地面積有xxxxxx畝。若遇上高火險天氣時,馬上就面臨着極大的火災隱患。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xx鄉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x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xxx擔任副組長,成員有xxx、xxx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羣防羣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做好撲火工作。

四、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 xx鄉所採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瞭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繫。

6、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瞭。

7、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嚮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鬥,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鬥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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