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1.06W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一、 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防範。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負責制,即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和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三)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 設定和啟動應級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迴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編制依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條列》、《江西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

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 、本區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適用本預案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 揮:鄒明水(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指揮:羅延壽(副書記)

程麗君(副書記)

曹球鋒(鄉人武部部長)

王 軍(副鄉長)

桂玉蘭(副場長)

程賢武(森林派出所所長)

成 員:張躍海、包立國、王全福、胡 軍、陶光輝、施訓春。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包立國、副主任王全福,成員: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餘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單位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職責:

1)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信聯繫、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配合等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協調調集有經驗的撲火人員深入一線火場撲火,檢查監督各單位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防火救災工作;執行森林防火指揮部

的決定;負責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彙總、分析重要森林火災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

本預案啟動後,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大等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現場處置森林火災的撲火救災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撲火前線指揮部做好撲火救災工作。

四、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全鄉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信息報送和處理:一般火情,應當逐級上報,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應立即報告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經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准後上報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生在縣界、鄉界附近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公頃的森林火災、2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及需要鄉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並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着火情的發展變化,撲火半專業隊必須迅速趕撲火災現場、各

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着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隔、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落包乾、劃區包乾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五、火災預案的善後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鄉林辦及各村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後,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卹,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補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強對幹部羣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重點林區、

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村為單位,定期召村組幹部會、村民小組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國小生預防森林火災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力爭從源頭上治理火災隱患。

6、縣直單位、各站所主要負責人、村主任為所在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包村包組包山頭各級幹部為具體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嚴格追究各級領導責任。

六、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後,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並做出最後決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