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來源:文萃谷 1.68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為;煙花爆竹從業人員複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衝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進程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範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户和廣大羣眾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並做到以專營為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於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複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複訓考核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範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髮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為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範。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規範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 :

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事故的發生。今年以來,國內部分地方相繼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較大事故。當前,正值煙花爆竹生產、銷售旺季,煙花爆竹燃放季節即將來臨。為強化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實現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和人民羣眾過上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 長:張文富

副組長:王 浩

成 員:羅 鳳 張雁鳴 陳再祿 楊立衡 詹永洋

劉天貴 王乾峯 各村(社)總支書記

三、重點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

在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採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二)重點整治內容

1、生產企業

(1)是否有無證或證照到期後繼續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行為。

2、經營(批發)企業

(1)是否按要求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並按期達標;

(2)視頻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及值班情況,倉庫温濕監控設施、避雷設施、消防設施、防靜電設施、機械設備接地、電氣設備選用和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3)煙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記制度落實情況;

(4)是否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未經許可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用於經營行為;

(5)是否有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貨企業名單的煙花爆竹行為;

(6)煙花爆竹庫房紅線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合法商品與收繳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質量檢測檢驗制度落實情況,嚴禁銷售“三無”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庫區範圍內是否存在其他與庫房安全管理無關的生產生活行為及設施、設備;

(9)職工着裝是否規範,進出庫區檢查登記制度落實情況。

3、經營(零售)户

(1)經營場所的`面積是否小於10平方米;

(2)周邊50米範圍內無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場所或設施;

(3)有無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是否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實行專店或專櫃銷售,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記台賬。進貨渠道是否符合要求,嚴禁採購、銷售無安全標誌(安全標誌應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級別、警示語、燃放説明、含藥量、製造商或出品人名稱及地址和生產日期、計數類產品應標明數量)、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銷售煙花爆竹是否進行登記,是否給購買人宣傳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要求;

(6)經營場所是否超量儲存煙花爆竹;

(7)嚴禁煙花爆竹零售點集中、連片經營或設置在居民樓;嚴禁爆竹零售户一證多點、流動販賣或設置煙花爆竹超市等違法違規行為;

(8)嚴禁非法轉讓、買賣、出租、出借、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行為。

4、“打非”工作

(1)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認真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強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避免煙花爆竹生產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來歷不明的非法原料進行生產;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與持續開展的“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結合,時間從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28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結合實際制定我鎮的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專項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題活動周活動”為契機,制定宣傳計劃,加大宣傳力度,做好生產、經營、零售以及市場“打非”工作的宣傳,做到整治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具體。

(二)自查自糾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非法糾正違規行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並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的企業主體責任。

(三)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第二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執法檢查,保持“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檢查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一是批發企業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張貼省安監局監製的專用封籤;是否從貴州省安監局指定的生產廠家採購煙花爆竹產品;是否採購、銷售無生產廠家名稱、無註冊商標、無合格證的“三無”產品;是否採購、銷售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向未取得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非法經營者供貨。

二是煙花爆竹經營者是否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在合法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採購;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張貼鎮安監局監製的防偽標籤;是否銷售無生產廠家名稱、無註冊商標、無合格證件的“三無”產品,以及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三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和擅自改變煙花爆竹經營點的行為。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28日)

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治理”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召開專題會議並積極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回頭看”,及時查缺補漏,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安監辦要認真分析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形勢,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認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隱患,努力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工作不留死角、盲區。

(二)加大宣傳,綜合治理。安監辦要切實抓好宣傳發動工作,迅速將非法生產煙花爆竹事故通報傳達到各村(居)、村民組負責人和相關監管單位,通過發佈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事故發生作為典型案例,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教育廣大人民羣眾知法、懂法、守法,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嚴禁未成年人、學生參與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活動。做到羣防羣治,堅決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阪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範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 長:黃華雄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舒渭鋒 人大工委主任

蘇江旺 黨工委副書記

柯維光 黨工委副書記

賴冠太 辦事處主任科員

姚曉春 辦事處主任科員

吳亮林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吳明明 黨工委委員、常務副主任

郭藝晶 黨工委委員、組織員

王 偉 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長

蔡 政 派出所所長

成 員:姜彩仙、邱競豔、施平光、王強、林燕、鄢美麗、張鵬輝、居委會主任、社區主要負責人、派出所民警、城管隊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柯維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彩仙、張鵬輝、林俊晨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監站、城管中隊等相關職能單位、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九個工作小組按照網格管理責任劃分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通告》《公開信》發放至居委會(社區)商户、家庭,在社區、居委會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公開信》,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面對面教育引導,廣泛發動羣眾;同時負責對在禁止燃放區和禁止燃放點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傾向的摸底排查,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傳口配置1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督促指導每個社區、居委會懸掛橫幅標語、製作宣傳標牌,確保主幹道、各小區主出入口全覆蓋,每個居委會、社區開展一場禁燃禁放主題宣傳活動。各村(居、社區),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禁燃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並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至街道安監站,充分利用本單位微信、QQ、短信等平台及時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羅橋中學、縣三小要利用班級QQ、微信羣和騰訊智慧校園等宣傳禁燃禁放規定,實現禁燃禁放區內中、國小、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4、街道城建線、環衞線及防火辦相關人員要結合日常巡查,一併做好禁燃禁放宣傳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通告》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20xx年元月21日起。一是召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二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電子屏、張貼通告、發放公開信及承諾書和發送手機短信、微信鏈接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區)幹部和街道屬(辦)各單位的幹部職工必須在元月28日之前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到街道安監站,網格長、網格責任人按照要求負責好本網格的宣傳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查處打擊: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隊、安監站等成立聯合執法巡查組,對各禁止燃放點內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和打擊。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公佈舉報電話0793-8471899(羅橋街道辦)、0793-8876918(羅橋派出所)。

3.強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區)、職能部門和全體幹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考核問責,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對於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各居委會要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各社區要督促各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擺上日常工作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長期順利進行。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全鎮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和《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羅縣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博安辦〔2022〕2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紮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工作措施,開展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切實規範我鎮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做好我鎮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行動期間,堅持標本兼治、堅持依法從嚴,及時、有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促進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煙花爆竹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促進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打擊、企業自查自糾、社會積極參與的煙花爆竹領域執法聯合行動長效工作機制,有效防範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安全事故事件發生,確保全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職責

(一)鎮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查處市場範圍內佔道經營、亂擺亂賣煙花爆竹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鎮應急管理辦(應急管理組)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與其他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強化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單位的安全監管,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19,2020年2月1日施行)規定標準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根據需要配合公安部門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嚴厲查處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未張貼流向標識碼等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的煙花爆竹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無證非法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報請鎮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取締;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楊村交警中隊負責對煙花爆竹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非法攜帶煙花爆竹進入車站客車等的違法行為。

(四)楊村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為重點,發動“一村一警”包村民警進村入户,摸底排查;嚴格做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焰火晚會燃放的許可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運輸、郵寄、燃放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主動協調和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其他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場所,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楊村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已經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和“三無”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楊村郵政支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指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驗視制度,加強對煙花爆竹流通環節的監管工作,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郵寄(快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七)楊村供銷社對本單位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加強本單位煙花爆竹經營行為管理,積極配合各部門依法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確保我鎮市場平穩。

(八)各村(社區、林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加強宣傳,充分發揮村小組長、村民代表、黨員的作用,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導村民正確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非法存儲、銷售排查,特別是在民宅、山林、廢舊廠房倉庫臨時設立存儲點,或通過走家串户先登記後送貨的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這些存儲點安全措施簡陋,煙花爆竹來源不明,人員未經培訓,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如發現問題及時向鎮政府或派出所反饋排查信息。

三、工作時間和主要內容

(一)時間安排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4月15日。

(二)主要內容

1.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快遞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2.其他違反煙花爆竹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注重實效。各村(社區、林場)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屬地、本系統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認真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不斷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各負其責、加強巡查、防打結合、齊抓共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有力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要把檢查、清理、收繳和打擊、偵破等工作結合起來,堅持堵源與截流並舉,管理與打擊並重,追根溯源, 一查到底,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三)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各村(社區、林場)、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屬地、本系統實際,按照國務院、省、市、縣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提出的具體要求,突出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規範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嚴把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認真開展煙花爆竹流通環節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等重點環節,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各環節發現的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線索,一律嚴格追根溯源,堅決搗毀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利益鏈條。要盯住重點地區,管住重點人員,落實網格化管控,抓好旅遊景點、廣場和度假區等容易出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重點區域的安全監管,緊盯民宅、山林、廢舊廠房倉庫、商鋪和鄰近民居倉庫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設施),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以及網絡銷售、郵寄快遞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旺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四)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在行動中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通報行動中發現的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重要線索、查處的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和涉嫌犯罪等相關重要信息,形成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強大合力,對在行動中查處的重要案件或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鎮政府。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林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的危害程度和危害後果,利用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家,提高羣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行為。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6

根據《XX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損害羣眾身邊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自20xx年X月至X月,在全省/市/縣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損害羣眾身邊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聚焦羣眾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強力整治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進一步推動“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省/市/縣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安全生產基礎股和審批股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整治行動計劃和方案,收集彙總、總結上報、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等。

三、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的對象是省/市/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以及縣吉慶煙花爆竹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第三方服務機構、全縣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

1.對經營企業違規使用非專用車輛配送煙花爆竹監管執法不力的問題。

2.違規收取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代辦費的問題。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查處不到位的問題。

4.達到處罰條件未進行處罰,達到停業整頓條件未停業整頓的`問題。

5.根據實際情況應當整治的其他損害羣眾身邊利益問題或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X月X日前完成)

各鄉鎮和市縣應急管理局圍繞整治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檢查本轄區批發經營企業配送煙花爆竹的車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齊全的安全警示標誌,是否存在使用非專用車輛配送煙花爆竹現象;批發經營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是否違規收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證代辦費;對轄區煙花爆竹開展監督執法過程中,是否做到嚴格公正規範文明執法,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達到處罰條件未進行處罰,達到停業整頓條件未停業整頓的問題。

除此之外,要根據實際情況,自我剖析是否還存在其他損害羣眾身邊利益問題或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問題的檢查情況或發現的安全隱患,制定《XX省/市/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問題整改清單》,逐條逐項整改,形成常態化管理。

(二)監督檢查(XX月底前完成)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省/市/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省/市/縣級煙花爆竹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和N家煙花爆竹零售專店進行全面排查,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規行為。

各鄉鎮負責對本轄區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零售店(點)存放的非法、“三無”、套牌和未貼流向標識碼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無證經營零售店(點)存放的煙花爆竹產品一律現場沒收,並及時移交縣應急管理局集中銷燬;對發現的零售店屢教不改超量存放,特別是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移交市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處理。

(三)整改提升(12月)

各鄉鎮、市縣應急管理局根據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整改清單,逐一整改銷號。

同時系統梳理專項整治發現的問題,注重舉一反三,精細精準完善各項制度措施,努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鄉鎮市縣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及時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抓好自查自糾。

要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強力推進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迅速制定整改清單,落實整治責任,逐條逐項整改落實。

(三)加強社會監督。

充分發揮“12350”舉報投訴熱線、網絡、信件等舉報渠道的作用,公開接受羣眾信訪舉報,充分調動羣眾參與打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的腐敗問題的積極性,同時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工作輿論氛圍。

(四)嚴格依法履職。

對檢查中發現或羣眾舉報的線索,經調查屬實的,要及時移交市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處理,並與紀委監察部門溝通,做到嚴查快辦,嚴肅問責,確保有案必查,查有結果。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鄉鎮要加強信息報送,X月份起要及時報送《XX市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問題整改清單》,同時及時整理彙總整治工作情況,作為月工作動態信息(條目式)於每月25日前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在學習借鑑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雲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週轉中心區塊)。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雲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區、大洋社區、東昇社區、賢良社區、城東社區、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區、西新社區、白雲社區、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區、南秦社區、南大洋社區、大沙社區,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製品: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核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為。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台、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範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户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檢測工作。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註銷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户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範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範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國小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民宗局:負責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內禁止燃放的宣傳和督促工作。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對開發區企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和企業開業、慶典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勸導社區居民、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獎勵措施

根據龍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對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並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安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12345)。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給予獎勵人民幣500元,對勸阻者、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調查摸底,並制定實施方案。

(二)徵求意見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座談會等形式,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並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實施方案。

(三)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禁放氛圍,使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責,齊抓共管,採取發動羣眾舉報獎勵、查處考核和依法嚴管等措施,堅決制止全市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加大對重要節日以及高峯時段的巡查和宣傳力度,對舉報或報警的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轄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派出所、相關部門單位和街道聯動處警,依法調查處理。

(五)長期整治階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持續的開展整治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公安、安監部門要始終保持及時處置違反通告規定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態勢。市紀委監委要督促各單位切實履行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黨員幹部。市環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區域、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通過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鄉鎮(街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禁放規定。對相關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推諉、扯皮等現象,紀檢、監察部門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對全市城區劃定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機制,通過日常巡查、發動羣眾舉報等途徑早發現、早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監督職能,加強對村(居)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8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範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羣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户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户曉,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標

根據“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原則,嚴格落實禁燃禁放措施,堅決確保轄區範圍內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謝塘社區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中心組成員唐波、分工領導夏春雨指導,社區兩委成員為主體,社區居民參與的聯動體系。全面提升我社區禁燃禁放管理水平。社區居委會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指揮、督查指導、宣傳發動等工作。

組 長:張榮來

副組長:吳家才

成 員:朱士華 宣海 王琳 嶽海強

三、工作措施

1、20xx年1月18日召開禁燃禁放動員會,向黨員、及社區居民組長簽定承諾書及(1+5)包保責任制,同時發放了由社區印製的禁燃禁放宣傳信500封,會上張書記要求每名黨員及社區居民組長,以身作則,做好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2、20xx年1月1日各社區民組及主幹道拉禁燃禁放橫幅20副,張貼禁放標牌150個,向社區民宣傳禁燃禁放政策法規;

社區廣播滾動播出《致廣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車輛每天在各自然郢道路用車載廣播宣傳,每天來回巡查;

自然郢醒目位置張貼禁燃禁放公告;

利用社區委會的電子顯示屏播放禁燃禁放標語。

3.落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明確一名禁燃禁放工作直接負責人負責統籌協調社區禁燃禁放工作。

4.健全巡查監管體系。社區兩委工作人員全員上陣,黨員、各社區居民組長,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實行包片守點和全天候巡查,巡查隊伍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工作制,合理安排力量,每個班不少於29名,分工負責,不留空檔,確保及時有效。

5.把握重要時間節點。一是臘月23小年夜,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下午17:00到凌晨24點;

二是大年三十年全天至新年全天,做到無縫對接巡查。三是正月初八,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早上5:00到晚上20:00,;

四是正月十五元宵節,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早上5:00到凌晨24:00。五是春節期間紅白喜事排查,做到早摸排、早發現、早溝通、早制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社區居委會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節期間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和值班表,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帶隊開展禁燃禁放巡查,分片包組,層層明確,責任到人。

2、暢通信息,整體聯動。禁燃禁放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工作難度大。為此,社區兩委禁燃禁放工作人員要嚴守禁燃禁放紀律,嚴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饋機制和情況報告制度;

及時將禁燃禁放工作的實施情況上報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五、落實獎懲措施

對全年和重要節點沒有違規燃放煙花炮竹的網格責任人給予表彰獎勵。發現有違規現象,對違法居民按社區村規民約進行罰款處理並同時上報派出所予以處罰。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10

一、強化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為了確保檢查不走過場,以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為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安全監管和全民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防護意識,保證守法經營者的利益和廣大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為規範煙花爆竹市場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是成立“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級職責。區主管負責人為組長,安監局長為副組長,抽調公安、工商、質檢、安監等部門,組成工作領導組,全面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和打非工作。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門研究部署專項治理工作,明確各責任單位具體責任和任務。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清點、登記和移交公安部門進行集中銷燬,調度、總結和彙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公安部門:積極配合安監局開展工作,按要求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抽調人員參與定點和巡查執法,摸底排查,掌握轄區內私儲和重點私售人員情況,集中公開銷燬非法煙花爆竹;工商、質檢部門:抽調主要力量配合安監,重點清理無證經營攤點並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做好登記、統計後交安監局處理。

二是先期摸排,打“窩點”。採取劃片包乾的辦法,由

鎮辦會會同公安派出所對轄區內的非法存儲點和重點私售人員,進行明查暗訪、定點監控,重點對涉農社區的民房、空閒房進行不間斷的監控,掌握情況後報區安委辦,領導小組調集力量打掉非法存儲點。對重點無證經營人員進行警告教育,防止出現反覆。春節前我局聯合公安秦都分局共查處非法花炮55箱、鞭炮95箱、禮花彈27箱、禮花75箱,並進行了銷燬。

三是定點執法,嚴打無證經營。對全區經營重點區域進行清查,嚴厲打擊私售行為,出現一個打掉一個。對有證的經營户,加強教育和管理,防止售私、售假,對不守法的有證經營户嚴肅處理。

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責任制,簽定責任狀,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在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和“打非”工作中不力的單位,對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談話,力促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的嚴肅性。

二、建立健全檔案,全程規範化管理

對全區範圍進行全面排查,下發排查登記表,有過非法生產史的重點户和可疑經營户登門進行復查,詳細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各項台帳和管理制度,建立煙花爆竹經營“一店一檔”,與每個店簽定了煙花爆竹安全承諾書。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對經營淡季的常態管理,特別是對專營店進行定期監督檢查,防止出現超量存儲和售私的情況。

三、加強全面的監督管理

一是把煙花爆竹的監管作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內容,進行全面的檢查。二是與公安、工商聯合制定方案,對進貨安全;對經營中的進貨,與批發公司進行協調,採取控制量的辦法,適時供貨,防止出現過多存貨的問題。三是早入手,查處非法存儲,進行全時監控,防止出現非法存儲的違法行為發生在轄區內,為專項治理打基礎。四是對有非法生產史的重點户進行重點監控,確保不發生一起非法生產現象。五是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人舉報的事情,一經查實,進行獎勵,並對舉報人保密。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11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鎮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渦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渦政〔20xx〕14號,以下簡稱《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嚴格依法打擊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禁燃禁放宣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短信、重點場所有《通告》、居住區有宣傳牌、街道(村巷)有標語,引導廣大人民羣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確保禁燃時段和區域內煙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改善我鎮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鎮成立組織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謀劃禁燃禁放工作相關事宜,起草相關文件,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各村(居)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職責分工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管理區。按照區域劃分做好管理區禁燃禁放督查和對村督促指導工作。各班子成員按照所在管理區協調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煙花爆竹(大盤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廣播、微信開展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市場所、派出所等部門依法查處本轄區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居)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並實施監督。在本轄區逐户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加強日常宣傳、引導、監督,發現和勸阻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三)文化站。通過廣播廣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圍繞禁燃禁放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羣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羣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環保等部門進行處理。

(五)創建大隊。利用城管宣傳車沿街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六)環保站。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

(七)市場所。負責沿街店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售賣大盤香宣傳管理工作。向旅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對其燃放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八)應急(安監辦)。負責在禁止燃放的時段和區域、地點內,對煙花爆竹進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處全鎮域內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接受羣眾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置違規燃放行為。

(九)中心校。結合“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負責好在學校家長羣和學生進行宣傳禁燃禁放。通知積極發放“一封信”,要求學生家長簽字後,開學後交學校備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開動員大會。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廣泛宣傳動員

(1)各村(居)要結合職責分工,通過單位辦事大廳、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廣泛張貼發放宣傳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各村(居)要利用廣播和禁燒宣傳車等開展宣傳,禁燃禁放網格員要配備紅袖標和小喇叭等不間斷開展宣傳。

(2)各村(居)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鄰長制優勢為廣大羣眾逐户發放《致牌坊鎮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確保禁燃禁放宣傳“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緊盯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間節點,緊盯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重點活動,有針對性地下大力氣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活動,確保禁燃禁放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為實現全鎮禁燃禁放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集中行動階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開展集中整治。按照行業管理職責,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前消除本行業單位、企業違規燃放隱患。

(1)管理區做好對村(居)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3)執法隊要會同市場所、派出所、環保站、安監辦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4)各村(居)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緻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鎮禁燃禁放工作鄰長制包保責任體系,管理區區長、鎮幹部包村,各村(居)幹部要包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

(1)鎮級層面。充分發動黨政班子成員、黨員幹部力量,織密織牢包保網絡,落實包保監管責任。

(2)村(居)層面。各村(居)要充分發揮鄰長制基層組織作用,制定細化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的“村(社區)基層包保網格圖”,層層壓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

(3)在除夕、春節、九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村(居)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三級包保責任人,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小分隊。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全鎮“零燃放”。

3.嚴查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廣大羣眾和包保幹部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後,撥打7529110派出所報警電話,鎮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應急查處。同時,對第一時間舉報違規燃放者,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充值100元話費的獎勵。對羣眾舉報的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迅速應對,及時查處,嚴厲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細化執法單位責任。建立鎮、村(居)三級包保網絡,並細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組、社區基層包保網格”。要明確村(居)的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的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九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形成工作合力,採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工作保障。鎮按照管理區劃分成立五個督導組有針對性的對村進行督導,不間斷地分管理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督查組要進村入户開展現場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問題及處罰情況於每天下午下班前報鎮黨政辦彙總。

(三)加強考核獎懲。鎮政府按照每個村(居)給予1000元獎補經費,待專項行動考核驗收後予以結算。各村(居)統籌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開展。鎮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點工作和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轄區出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的,每發現1例,給予該村(居)500元罰款,該村(居)書記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發現3例的,該村(居)環保月考評分數為零分,村書記在大會作檢討;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該村(居)書記予以免職,並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違規燃放數量的認定以鎮督查發現及信訪舉報查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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