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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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1

為加強和規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維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學校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學校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全體老師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五個專門工作組

(一)滅火行動組

隊長

成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物資疏散小組等。

(二)疏散組

組長

成員:當值的老師和空課的老師。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餘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疏散路線:按出操路線行走、疏散地點:運動場)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

成員:保安兩人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四、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學校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學校的領導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五、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2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疏導保護小組

組長:

成員:

(三)搶險救災小組

組長:

成員:全體教職工

(四)統計、通訊小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拉起警戒線。

(2)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4)學校領導在向上級指揮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2、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指揮學生及老師撤離到安全地帶如操場等場所。

(2)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災後統計檢查

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信息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二)地震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地震災害發生後,校內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2)學校立即組織學校各級小組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先救人為主。

(3)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聯校報告人員、財產損失及受災情況。

(4)各工作小組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信息通訊組立即與傷亡學生的家長或傷亡教師的家屬聯繫。

2、震後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2)如有人員傷亡通訊小組及時報告120或通知受傷者家人。

(3)警戒保衞組設置警戒區域,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加強對重要設施、重要物品的保護,維護學校秩序。

(4)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信息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5)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向教育局安委辦就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等分別核實登記,快速地、實事求是報告災情。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當交通事故發生時,當事人應及時向交警隊報告事故發生,明確彙報事故發生詳細位置,同時應彙報教師或學校領導。

2、發生人員傷亡時,當事人應向120、122報告,請求支援。

3、在醫院等急救人員尚未到場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本着救人要緊的原則,緊急實施對傷員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員送往醫院。

4、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協助交警維持現場秩序,保留現場,提供交警需要的證據。

5、學校接到交通事故電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彙報,並配合交警進行事故處理、事故原因調查。

6、班主任立即與家屬或家長取得聯繫,到達事故地點或醫院。

7、學校加強對學生和教師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會議。

9、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10、保險介入,進入保險理賠程序。

(四)外來人員滋事應急預案

1、為防止校外人員進入校內滋事,學校值班教師應嚴格門衞制度非本校要員禁止入內。

2、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

3、校內如發生外來人員滋事事件,學校值班教師或在場的教師應立即制止,並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值班教師無法控制局面的應立即撥打110請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經發生,發現人員應即刻制止,如無法控制局面應立即撥打110,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校。

5、學校瞭解情況後,立即通知學生家長,並將事件的時間地點,事件的成因經過結果形成文字材料報告。

(五)傳染病應急預案

1、晨午檢制度執行每天到校後對學生進行體温檢測

2、發現不明原因發熱、腹瀉及呼吸道傳染病;班級縮小活動範圍;通知學生監護人送醫院就診。

3、診斷為傳染病病人的,通知學校,由學校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各項工作。

4、將學校情況報告聯校及疾病預防中心120,對學校及教室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5、做好學生所在班級的控制工作,縮小其活動範圍。

6、協助衞生部門落實好有關預防控制措施

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我校藝術展演活動順利開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學校財產安全,切實落實安全工作,尤其是當各種安全緊急情況出現時能得到妥善有效的`處理,特制訂本應急預案,以備不測。請各處室、各年級認真學習,做到心中有數,防患於未然。

一、領導機構

1、成立藝術節活動安全領導小組並明確其職責

組長:劉輝負責檢查督促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對活動安全工作負總責。

副組長:張雷負責檢查督促接待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對活動安全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

劉志任:負責檢查督促會場學生的紀律、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對活動安全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

張銀強:負責檢查督促舞台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對活動安全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

趙偉濤:負責活動過程中場地、設施及所有電器、音響設備的安全檢查,對用電安全負直接責任。

沈元鋒:負責擬定各項安全措施及制度,負責檢查督促班主任在活動中對學生的管理,出現突發事件負責指揮舞台學生安全撤離。陳濤:負責檢查督促會場學生的紀律、安全工作,負責檢查督促班主任在活動中對學生的管理,出現突發事件負責指揮會場學生安全撤離。

2、各班安全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

3、一旦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則立即組織和有關人員進入現場開展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4、總負責在第一時間裏向上級彙報事故具體情況。

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具體方案措施與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並組織落實、組織協調、調查和處理等。

二、安全應急方案:

1、各班班主任做好活動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2、教導處、總務處要提前做好活動過程的計劃安排,保證活動的安全進行。

3、後勤處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的安全通道、電源等設施。如果存在安全隱患應停止活動。

4、各部門負責人及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學生進出會場秩序的組織與管理。

5、班主任協助做好活動過程中學生紀律的管理,對因缺席私自離開活動場所造成後果的,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6、活動中學生要離開所在班級的指定位置,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禁止自由行動。

7、活動中遇突發事件:責任教師要鎮定自若,指揮班主任做好學生穩定工作並組織好學生,按活動總指揮的安排,有序地疏散學生,同時向有關領導和上級彙報。

三、應急救援程序

1、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理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活動中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上級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生的安全,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最新學校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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