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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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

為切實落實應急預案,使每個參與應急活動的人員,瞭解自己在應急過程中的任務和職責,並掌握一定的急救和自救技能,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要求

每年依據實際情況,至少進行一次預案演練活動。演練一般於每年5—10月份之間進行。

二、地點安排

地點按演練內容選擇適當地點,場地寬敞、平整、安全,道路暢通,並符合演練的各項要求。

三、演練人員要求

每次演練要求所有預案中應急人員必須參加,並根據演練內容安排1—2個搶險隊參加。

四、演練內容安排

(一)、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安排火災、觸電、溺水、機械傷害、基坑(槽)坍塌、中毒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的應急演練。

(二)、在演練中,注重滅火器具、急救設備的正確使用,注重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急救技能的`培訓。

五、演練活動的總結

演練活動結束後,依據收集的資料,做出評價報告,並依此對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地礦局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着救援與生產相結合的原則,立足於自救、互救,以自我保護、自我生存為基點,在非常情況下實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條::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辦公室、公司屬各單位共同組成。

第四條:: 本預案應急救援中的成員均享有緊急情況下請求救援的權利,同時也有就近救援的義務。

第五條::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三級救援,第一級,自救。發生重大事故後,首先自行實施搶救,同時將事故基本情況逐級報告。發生交通事故,在搶救的同時要保護現場,由交警部門處理勘查。第二級,實施就近救援。發生重大事故後,向附近公司屬單位發出請求救援信號,附近單位接到救援通知後,立即組織搶救。第三級,公司實施救援。發生重大事故後,實施自我救援困難、附近又無求援單位,由公司派專人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第二章 應急救援機構成員及職責

第六條:: xxx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公司經理:xxx: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xxx:

成員:質量安全科科長xxx。生產技術科科長xxx。辦公室主任高鵬。財務科科長xxx。

第七條: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公司質量安全科,科長兼辦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辦公室完成。

第八條: 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人員由質量安全科工作人員組成。

第九條: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 負責重大事故的逐級上報以及上傳下達,並負責事故救援預案的實施。

二、 辦公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組長不在接向副組長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及自救情況。同時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報告。

三、 聽從領導小組的隨時調遣,隨時投入救援工作,實施救援方案。

四、 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趕往事發現場或及時與事發單位聯繫,並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搶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類及救援措施

第十條: 事故的分類是指公司各單位建築施工、交通事故、火災等事故、煤煙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條 救援措施

一、 凡一次事故中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24小時之內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二、: 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其他成員,同時按規定上報地礦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各自工作崗位。

三、: 通訊聯絡保證全天候服務,及時與公司、事故單位、事故現場保持聯絡,及時將搶救情況反饋到公司救援領導小組。

四、: 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首先實行自救,並及時向附近單位發出求救信號。應急救援系統中任何一個單位接到報險信號後,應根據就近救援的原則,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前往事發地點。

五、 一次事故中發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要親自到現場進行指揮搶險工作。

六、 一次事故中發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由我方承擔的,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委託小組成員到現場協助事故單位及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責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單位第一責任人,親自到現場搶救並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章: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召開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不安全因素,講明注意事項,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三條、各作業班組分散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認真做好個人防護。必須嚴格遵守《建築安全操作規範》。

第十四條 所有危險品的使用、儲存單位,不管其生產經營規模大小,均應配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第十五條 全職和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應當進行專門的應急救援培訓,具備相應的應急救援知識,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練掌握應急救援器材和社備的使用。

第十六條 對於配備的所有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修和保養,按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新,保證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預案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應急救援”是指發生重大事故,為了搶救事故遇險作業人員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救援行動。

二、“遇險”是指建築施工、交通事故、火災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險或發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難以擺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義務”指凡是應急救援系統中的成員,當接到在本區域或臨近區域內的求救信號或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令後,必須無條件立即前往救援。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3

為加強我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或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結合我市建築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向我局及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和填寫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須在24小時內將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委會。

(三)事故發生後,在建工程必須立即全面停工,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好標誌,拍照或錄像等。

二、重大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反應、積極自救、減少損失、搶險第一、大局為重的`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和有關救援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確定救援方案或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搶救人員,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並積極開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爭取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調查

1、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四級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牽頭、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除特殊情況外,1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報告。

2、發生死亡2人的,根據台州市建設規劃局台建規[20xx]63號文規定,由市建工局上報台州市建設規劃局組織調查,我局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組織技術鑑定及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明確事故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對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事故處罰

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的處罰執行台州市建設規劃局《台州市工程建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罰細則》有關規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築安裝施工(一、二級資質)企業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必須制定本企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組織和配備人員、設備,還要定期組織演練。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4

1、導言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安全生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樣化,對安全問題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認識也更加深刻。人們逐步認識到,儘管我們採取各種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還是存在着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可能。特別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往往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為災難性的事故。事實表明,許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損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發生後應急措施不合理或應急預案不完善。因此,預防重大事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也是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建築業作為高危生產行業,近年來也時有重大事故發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定》中都明確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預案的分類有多種方法,如按行政區域,可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和企業預案;按時間特徵,可劃分為常備預案和臨時預案(如偶爾組織的大型集會等);按事故災害或緊急情況的類型,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預案。然而,如何制訂應急預案、怎樣實施應急預案等等,目前都沒有成熟的經驗。本文僅圍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對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等做一些討論。

2、工現場重大事故的可能類型

作為施工現場,由於其存在地區的地理、氣候、人文、施工對象等情況的不同,其可能面對的重大事故就會有所不同。這裏僅將施工現場可能涉及到的災難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進行羅列,有的雖然應當從城市安全應急預案或更高層次的管理角度制訂其應急預案,但因為與施工現場有關,可能在特殊情況下與施工現場的關聯程度會比較高,所以也一併列出,供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編制應急預案時參考、篩選(詳見表一)。

應該説明的是,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現場的災害性事件,作為一個具體的施工現場則需根據情況進行篩選確定編制應急預案的重點,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編制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的制訂步驟與管理

嚴格地講,應急預案的編寫與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既要考慮周到,又要考慮可能性、適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參見表二)進行,才能達到合理編制、正確實施的目的。下面對該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簡要進行分析:

3.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施工現場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一則可以彌補臨時性存在的項目部在編制預案中的經驗不足,二則施工企業在投標過程中可以通過現場踏勘等手段,先於後來成立的項目部掌握有關周邊情況,三則有利於尋求與危險直接相關的各方進行合作。所以,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是施工企業而不應是項目部的一項重要工作。

3.2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沒有必要對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都編制應急預案,因此要根據各自的實際在上述災害性事件中篩選出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內陸地區的工地不必考慮海嘯的可能性,淺基礎施工一般不必考慮大面積塌方等等。施工現場的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事故的可能性與損失的大小,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風險評估的結果不僅有助於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風險評估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三部分。

3.2.1危險識別

要調查所有的危險並進行詳細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險識別的目的是要將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識別出來,作為下一步危險分析的對象。危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築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危險識別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危險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如地形、交通、風向等);

2)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羣——醫院、學校、療養院、託兒所);

3)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水、食物、供電、醫療)和運輸線路;

4)可能的環境影響。

3.2.3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是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事故或災害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在數學上,風險表現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其損失的乘積。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壞的情況進行分析。

風險分析最終應提供下列信息:

1)發生事故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故的可能性;

2)對人造成的傷害類型(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羣;

3)對財產造成的破壞類型(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4)對環境造成的破壞類型(可恢復或永久的)。

要做到準確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現實的,一般不必過多地將精力集中到對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精確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對性的詞彙(如低、中、高)來描述發生事故或災害的可能性,但關鍵是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數據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評估。

3.3應急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5

1.編制依據

根據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和《應急管理程序》,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編制目的

編制本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為了加強重大事故應急工作的管理,根據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履行各自的應急工作職能,保證應急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進行,減少事故損失。

3.應急工作原則

(1)組織原則

A.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直接受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當發生重大應急事故時代表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委員會發布應急命令,及時向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應急情況。

B. 各項目隊、項目部的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受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領導。

C. 堅持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切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2)協調原則

應急工作既要與公司日常管理協調一致,又要在應急工作實施過程中具有權威性;既要在應急工作實施時全面調動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的力量,分級、分部門負責,又要相互配合,協調一致。

(3)救援原則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按以下順序採取應急救援措施:

A. 首先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盡最大努力避免發生死亡事故;

B. 在能夠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儘量使人員受到傷害的程度減到最小,或者使人員不受到傷害;

C. 在人員的人身安全能夠得到保證的情況下,儘量降低環境污染的程度或避免環境污染;

D. 保護裝置、設備、設施,儘量減少經濟損失;

E. 降低其他財產損失。

4.公司概況及周邊環境

根據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中《職業健康安全應急管理程序》的有關規定和項目的施工特點、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重點及環境特點,特制定以下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管理程序。

(1) 在本項目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程序的範圍

——大型吊裝作業吊裝設備及車輛的傾倒;

——腳手架垮塌;

——吊籃作業、高處作業的人員、物品的墜落;

——容器內作業(受限作業)時,危險化學品的(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質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等;

——裝備設施的操作事故與人身傷害;

——觸電;

——其他人身傷害。

(2) 異常應急管理機構

項目部在質安部設立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項目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事項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當發生重大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事項時(如火災、爆炸,重大傷亡事故且難以救援),則項目部應立即成立職業健康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項目經理擔任總指揮(項目經理不在,則由安全經理/部長擔任),進入應急程序後,所有人員及車輛都應聽從總指揮的安排與調遣。

(3)異常應急事項的.處理程序

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常備一輛備用車,可以立即送傷員到醫院。自己送傷員到醫院的情況下,司機應熟悉到最近醫院的路線。項目部與醫院保持長期聯繫與合作,若有傷員送到醫院,則醫院可以立即對傷員進行治療和搶救,不至於延誤時間。

項目部對所有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對他進行鍼對以下情況的職業健康安全異常應急程序教育,以使他們在發生異常應急情況時,能夠正確處理異常情況和撤離到安全地帶。

(4)重大事故

A.重大施工作業事故

a. 在發生重大施工事故時,如大型吊裝作業吊裝設備及車輛的傾倒、腳手架垮塌、吊籃作業、高處作業的人員、物品的墜落、裝備設施的操作事故與人身傷害、觸電和其他人身傷害等事故,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或安全經理/部長組織,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b. 立即用備用車送傷員到醫院;自己送傷員到醫院,應提前通知合作醫院,讓醫院做好準備,傷員一送到,立即進行治療和搶救。若車不在,則立即通知醫院等醫療衞生部門,搶救傷員,儘量減少人員的傷亡。在醫院等搶救力量未到之前,應儘量實施自救,如人工呼吸等;

c. 保護好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

d. 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消除存在的危險因素,防止出現二次事故;

e. 搶救機器設備、設施,減少經濟損失;

f. 搶救其他物資。

B. 重大火災、爆炸及有毒有害氣體的泄漏等事故

a. 發生重大火災、爆炸(如罐內的油漆作業)或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等事故時,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或安全經理/部長組織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搶險救災;立即通知所有人員,疏散人員至安全地帶;

b. 立即通知當地的消防等部門,儘可能的告知他們現場的確切情況;

c. 在保證自身生命安全的情況下,立即組織對傷員、中毒人員的搶救,並用備用車送傷員到醫院;自己送傷員到醫院,應提前通知合作醫院,讓醫院做好準備,傷員一送到,立即進行治療和搶救;若車不在,則立即通知醫院等醫療衞生部門,搶救傷員,儘量減少人員的傷亡。在醫院等搶救力量未到之前,應儘量實施自救,如人工呼吸、將傷員、中毒人員抬到安全地帶、通風開闊處等;

d. 設置警戒繩,除了消防官兵等人員和車輛外,禁止任何無關人員入內,所有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

e. 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對現場的可以處理的污染物進行回收、處理,減少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

f. 保護重要的裝置、設備、設施,儘量減少經濟損失;

g. 搶救其他物資。

5.急救步驟與常識

(1)如果自己受傷

保持鎮定。

請求別人護送到醫務室。

醫務室電話:

接受急救,輕傷亦需要。

通知主管部門。

(2)如果發現他人受傷

保持鎮定。

如現場危險,按正確救護的方式先將傷者移離危險地(但自己必須處於安全環境)。

打急救電話。程控電話撥120;

安慰傷者,對危及生命的傷員要採取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

立即送醫院搶救。指定醫院:

(3)保護現場

發生事故,在搶救傷者的同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的保護,如設置圍欄或拉繩索等。

6. 救援器材及設備清單

a.急救藥箱(包括急救藥品)

b.救護車

c.擔架

d.氧氣袋

e.運送救援物資車輛(依維柯)

f.救援物資:水、方便麪、麪包、帳篷、毛毯等

g.通訊器材:對講機、手機、固定電話等

h.消防器材:CO2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

—100/35—30 高空救生緩降器

k.報警儀:M40複合式氣體檢測報警儀、mini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GAMAX智能式四合一氣體監測儀等

l.防毒面具:諾斯7700半面罩、FF—A—1型防毒面、FF—A—2防塵面具等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6

1應急預案的基本概念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

2應急預案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通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於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5)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禦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7

1.範圍

1.1本標準規定了發生重大事故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以便快速、有效地組織搶救和處置、減少事故損失。

1.2本標準屬綜合預案,適用於東泰港務分公司港區範圍內(含東泰港務分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發生重大事故(險情)時進行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2.事故的分類與等級

2.1本標準所指的重大事故(險情)包括:發生在港區範圍內的重大人員傷亡、火災、爆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機電設備、港口建築設施、危險化學品、中毒等事故以及颱風等自然災害。

2.2參照《連雲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事故等級分為五級:Ⅰ級為特別重大事故;Ⅱ級為重大事故;Ⅲ級為較大事故;Ⅳ級為一般事故(對應為本預案中所指的重大事故或險情);Ⅴ級為輕微事故(險情)。

2.3事故的分級標準:

2.3.1Ⅰ級、Ⅱ級、Ⅲ級事故的分級標準以《連雲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為準;

2.3.1Ⅳ級事故(以下簡稱重大事故或險情)的分級標準;

A、在港區範圍內從事港口裝卸、生產和工作中發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下的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B、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重傷5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重大火災事故;

C、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D、在港區範圍內因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導致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重大機電設備事故;

E、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F、根據《港口建築設施事故報告程序及處理規定》確定的重大港口建築設施事故;

G、在港區範圍內從事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活動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的因素,引發的污染、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H、在港口海域內發生的船舶碰撞、沉船等水上交通事故;

I、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3人死亡(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其他安全生產事故;

2.3.3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超出2.3.2款中規定的,相應界定為Ⅰ級、Ⅱ級或Ⅲ級事故;低於2.3.2款中規定的,界定為Ⅴ級事故。

3.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3.1重大事故(險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應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遵循“快速、及時、有效”的原則。

3.2應急救援應以保證人身安全為第一重點,並採取科學、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的損失降至最低。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發生重大事故(險情)時的組織指揮和救援處置;

4.2公司總經理任搶險救助的總指揮(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任總指揮),負責搶險救助的總體組織和指揮,各分管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

4.3公司成立五個搶險救助的領導小組。

第一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組長由安全監察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重大火災事故、民用爆炸品和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作業現場重大人員傷亡事故、“鍋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和鐵路安全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二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調度部,組長由生產調度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海難事故、特大自然災害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三小組:辦公室設在貨運商務部,組長由貨運商務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貨損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四小組:辦公室設在後勤服務部,組長由後勤服務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傳染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五小組:辦公室設在技術設備部,組長由技術設備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機損事故和參與“鍋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4.4搶險救助小組成員包括: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調度部、貨運商務部、技術設備部、後勤服務部、工會、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和各基層單位負責人組成。

4.5五個搶險救助領導小組要堅決服從搶險救助總指揮的指揮,依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搶險救助領導小組。

4.6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揮、協調搶險救助的有關事宜。在搶險救助狀態下,公司各部門、單位要無條件地服從搶險救助辦公室的指揮,為搶險救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

4.7公司組成搶險救助隊,隊長由安全監察部負責人(重大火災、爆炸、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事故)或有關單位負責人(其它重大事故)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人員組成。搶險救助隊負責搶險救助的具體實施。

5.重大事故(險情)的應急響應與處置

5.1事故報告:重大事故發生後,在場的有關人員(傷者、事故發生所在單位人員、其他人員)要在第一時間立即向公司值班室、安全監察部、生產調度部及事故發生所在單位報告,對重大火災、爆炸等事故要拔打82380119向消防部門求救;人員傷亡事故拔打82380120向醫院求救;公司值班室接到電話後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夜間值班電話:8238041724小時隨時聯繫(報告)電話:82380480)。

5.2重大事故發生後,經請示公司領導後,按有關規定由各主管部門立即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3搶險救助啟動和準備

5.3.1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後,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搶險突擊隊,奔赴現場搶險救助,在確保不造成新的傷亡和損失前提下,積極採取

有效措施搶險救助,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

5.3.2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公司相應的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和搶險救助隊要立即啟動,投入搶險救助。

5.3.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搶險救助辦公室成員,要按搶險救助辦公室的要求參與組織搶險救助。

5.3.4生產調度部負責搶險救助的人力保障。

5.3.5技術設備部負責搶險救助車輛、設備、船舶、物資等資源保障。5.3.6後勤服務部負責搶險救助的後勤保障。

5.3.7安全監察部負責搶險救助的現場安全保衞和交通暢通。5.3.8計劃財務部負責搶險救助的財務保障。5.3.9搶險救助隊負責現場搶險救助。

6.現場搶救:

在組織進行現場搶險救助時,一切行動要聽從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搶險救助隊隊長要根據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的命令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助,並隨時向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和公司搶險救助總指揮報告。

7.善後處理

7.1搶救工作結束後,公司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上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7.2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動接受、配合公司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隱瞞事故情況和原因,更不得阻擾、誤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8.預案管理

8.1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每兩年由安全監察部、生產調度部、貨運商務部、技術設備部、後勤服務部聯合組織有關基層單位進行一次模擬演練。

8.2根據演練情況和港口實際情況,每兩年對本預案適用性進行一次評價,模擬演練情況和預案的評價結果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記錄並保存。

8.3五個搶險救助小組要根據本預案原則,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並報安全監察部備案。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8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特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只侷限在一個單位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訂。

三、應急預案啟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發生:

1、人工挖孔樁事故

2、深基坑開挖塌崩

3、高支撐支架塌陷

4、高聳設備設施傾倒

5、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預見突發事故

7、應急總指揮認為必須啟動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建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 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兼任,處理日常工作。指揮部職能:

①. 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②. 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③. 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④. 掌握彙總有關情報信息,及時做出處理決斷。

⑤. 負責對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調度,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⑥. 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2、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成立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指揮長:由副總指揮擔任成員:由項目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現場指揮部職能:

①. 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②. 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③. 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④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泄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組長: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組長:何朝土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組長: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組長: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七、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對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長同時啟動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要求,及時啟動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死亡。

八、事故應急和救援

1、應急程度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救助電話)→成立指揮部(組)→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後處理2、現場應急救援措施(見下表)

序號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現場救援措施備註1人工挖孔樁事故1、有毒氣體中毒2、孔壁塌方3、未使用安全電壓,井下觸電4、墜物或墜落傷人等1、.最早發現者立即呼救,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原因明確可立即採取正確方法施救,但決不可盲目施救。2、.施救指揮部門迅速成立,按照應急程序處置。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判斷事故發展狀態,採取正確方法施救,如中毒,必須先向井下通風或帶好防毒面具才可下井救人;未使用安全電壓觸電,必須先切斷電源。4、.急救人員按照有關救護知識,立即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應採用人工呼吸,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等。5、.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立即向社會求救。工地應配備相關的急救用具2深基坑開挖事故1、基坑坍塌2、觸電事故3、墜落傷人3高聳設備設施事故1、吊物過重2、墜物或墜落傷人3、基礎沉降不均勻4、拉結不牢固4高支摸架事故1、鋼管、扣件不合格2、施工人員不按方案施工5其它生產性安全重大事故6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故

九、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重大事故發生,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序向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事故處理的各級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提供相應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十、報警信號與通訊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醫療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9

1.範圍

1.1本預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人數或損失符合2.3.1分級標準規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組織機構

2.1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處置的組織指揮;具體的組織指揮工作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實施。

2.2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電話:82381470、82380454)。指揮部值班室設在調度值班室(電話:82380480)。

3.事故報告

3.1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並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監察部。

3.2安全監察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並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集團安技部報告事故情況。

4.應急救援處置

4.1應急預案的啟動

4.1.1安全監察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封閉和救援的準備。

4.1.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司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組成現場指揮部,協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揮與救助,並協調相關的專業處置組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非生產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設立現場指揮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組織現場指揮、救援。

4.1.3公司搶險救助隊接到命令後,當班的隊員應以最快速度趕赴事故地點,配合執法、救助人員做好搶險救助和現場維護工作。

4.1.4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趕赴事故現場的'時間要求:工作時間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非工作時間45分鐘內(最遲不超過1個小時)到達事故現場。

4.2現場救援。

4.2.1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按就近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醫院急救。

4.2.2現場安質人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4.2.3安全監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隊快速全力搶救傷員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便於交警大隊進行事故現場的勘察處理,並要配合交警大隊做好事故發生區域的交通指揮疏導工作。

4.2.4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涉及或影響的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導致事故擴大的途徑等情況,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

4.2.5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各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A、安全監察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並負責協調公司搶險救助隊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B、後勤服務部要做好搶險救助的後勤保障工作。

C、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隨時待命,公司的所有設備、車輛和人員應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D、生產調度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裝卸生產,保證救援所需的機械設備和人員能及時調用到位,並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安全監察部應緊急調用消防車現場待命,並在必要時實施現場救援。

4.2.6安全監察部應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處置機制。與交警、醫療急救、消防、衞生防疫等部門組成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救援的實施效果和事故發展的態勢,及時調整救援方案。

4.2.8在實施現場救援時,安全監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隊確保事故路段暢通;如事故路段無法安全通行,應設置相應的標誌,並指揮來往車輛繞道行駛。

4.3善後處理。

4.3.1安全監察部在交警大隊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後,應及時配合交警大隊將事故車輛拖離事故現場,恢復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調查、處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國家的法定程序進行。4.3.3需要時,公司和集團有關部門和人員可參與事故的善後處理等事宜。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0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項目部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地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指揮調動工地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並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儘快批准恢復工地的正常生產。

一、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類別

1、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的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

二、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工程開工前應制定本項目的保衞、消防方案,內容包括: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三、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項目設緊急聯絡員一名,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地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總部,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工程總部及公司領導。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各類事故的預防

1、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案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築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週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1) 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③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④ 邊長小於或等於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⑤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⑥ 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⑦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後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⑨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於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着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1)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後輸驗收手續。

②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④ 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 採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 採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 在同一台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b) 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

(二級)及開關箱

(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 所有振動設備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 電動設備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f)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3、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數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接,如盛裝乙炔和氧氣內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範,也容易發生因氣體泄露而產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利益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1)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組織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機構。指揮部、項目分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並明確指揮部、項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揮部、項目分部要加強對員工、外來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於一次的消防演練。

c)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設備、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d)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單位要按規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放火警示標誌,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c)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並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d)嚴禁對盛裝過有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接。

e)焊接(動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後,方可上崗,在作業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燒香拜神,嚴禁躺在牀上吸煙。

g)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h)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的燈具。

i)庫房內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j)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

(2)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②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儘快把火撲滅。

③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④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⑤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⑥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⑦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4、中毒事故的預防監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見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錳、苯中毒、液化石油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築內、人工挖孔樁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緊急情況時,必須:保持冷靜;確保自己安全; 報警和電話求援; 將患者移離危險區; 實施第一救援。

(1)防止錳中毒的預防措施

集中焊接場所,可以採取機械抽風系統,即在每個焊接作業點上方設置吸煙塵罩,將錳煙塵吸入支管道,再匯入總管道,經過過濾淨化後再進行排放。

現場焊接作業場狹小,流動頻繁,每次焊接作業時間短,難以設置移動排毒設備,裝置焊接時應選擇上風方向進行作業操作,以減少錳煙塵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術措施有:

1)通風不良的車間、地下室、污水池內塗刷各種防腐塗料或環氧樹脂玻璃鋼等作業,必須根據場地大小,採取多台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配料時間,防止苯中毒和鉛中毒。

3)塗刷冷瀝青,凡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或容器內塗刷冷瀝青時,必須採取機械送風、送氧及抽風等措施,不斷稀釋空氣中的毒物濃度,如果只送風不抽風,就會形成毒氣“滿溢”而無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應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質如煤、木材等在燃燒不完全時都可能產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進入人體後會很快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而且不易解離。一氧化碳的濃度高時還可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的鐵結合,抑制細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環境,如燃燒、濃煙,且缺乏良好的通風設備。傷員有頭痛、心悸、噁心、嘔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狀特徵,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現上述症狀應立即將病人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鬆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對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並注射呼吸興奮劑,如山梗菜礆或回蘇靈等,同時給氧。也可對昏迷者人中、十宣、湧泉等穴針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復後方可送醫院。

(5)液化石油氣中毒應急措施

液化石油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組成液化石油氣的全體碳氫化合物均有較強的麻醉作用。但因它們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壓條件下,對機體的生理功能無影響,若空氣中的液化石油氣濃度很高,從而使空氣中氧含量減低時,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後有頭暈、乏力、噁心、嘔吐,並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襪筒形的感覺障礙,接觸高濃度時可使人昏迷。

對此類傷員要立即脱離現場,解衣寬帶,保暖,吸氧。使用腦細胞代謝劑,如細胞色素C、ATP、輔酶A和維生素C、B1、B6、B12等靜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興奮劑,如可拉明、洛貝林等。

五、本預案的發佈和修改程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有公司發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程序的修改須重新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由公司重新發布。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1

一、制定目的

為確保醫院就診患者、醫護人員及周邊住户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以及發生了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製氧設備

分子篩製氧機組二套,即:(5.04 m×3);23.62 m。

(一)、 危險性分析:火災引起氧氣貯罐或氧氣瓶的爆裂,氧氣泄漏進而引發大火災。

(二)、 預期後果:造成氧氣貯罐或氧氣瓶存放周邊設施、房屋毀壞,人員傷亡。

三、應對措施

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工作組

(一)、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與職責:

1、組織機構:

指揮長:院長

副指揮長:分管院長

成 員:設備科科長; 保衞科科長; 醫務科科長。

應急小組隊員:設備工程組人員、中心製氧機房工作人員、保衞科工作人員。

2、 職責:

(1)組織制定本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院安全生產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突發重大事故的救援、處置指揮工作

(6)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及時、準確的通報

3、 救援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1)、搶險組:設備科負責中心供氧的工作人員,負責氧站設施的檢查和處置,以排除安全隱患。

(2)、救護組:醫務科,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

(3)、警戒組:保衞科,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警戒及人員疏散。

4、預防措施、報警與應急響應:

(1)、預防措施:

A.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B.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C.中心氧站內禁煙火、禁油、禁高温。

(2)、報警與應急響應:

當病區發生火災時,知情人應立即通告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氧氣的供應。同時撥打119報警;當氧氣貯罐或氧氣瓶發生破裂或爆炸時,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或知情人應立即撥打119、110報警,並通知院總值班室啟動應急預案。

報警電話:

火警:119; 公安:110; 醫療急救:120。

院總值班室:15182565610

醫務科:2217119 內線:8097

設備科:2215772 內線:8104

保衞科:2292571 內線:8079

中心製氧機房:2214224 內線:8018

5、醫療用氧保障

若分子篩製氧機組、減壓裝置、管道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輸出閥門,停止分子篩製氧機組工作。值班人員首先立即通知手術室、重症監護室及各病區使用瓶裝氧。及時上報設備科通知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儘快恢復氧氣供應。

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時,工作人員應冷靜應對,儘量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並及時報告設備科,在沒有達到不能人為控制的情況下,工作人員決不能擅離崗位。

特別提示:以上人員及聯繫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院總值班室及時更改以便聯繫!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2

一、總體説明

長安大學職工集資B點高層住宅樓工程位於西安市南二環中段長安大學校本部家屬院內。本工程建築面積為27800㎡,建築物最大高度95.930M,其結構形式為剪力牆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十層。

二、編制説明及編制依據:

1、編制説明:

為了將有效的預防高空墜落、坍塌、觸電、中毒惡性事故在我建築工地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及人身安全,本項目部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及周邊壞境特編制本《重大事故應急措施》,從組織管理、技術措施等方面進行控制。

2、編制依據:

A、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的法規及文件。

B、建設部《關於開展施工多發性傷亡事故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監(1995)525號)。

C、本企業歷年來施工同類工程的安全施工經驗。

三、施工現場重大安全事故類型及原因分析:

目前建築工地常見多發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有四類,在此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然後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採取措施預防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因此分析是必要和必須的。

1、高空墜落事故:

高空墜落事故是建築工地常見的一類事故,其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6種:

A、在臨邊洞口處作業,無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嚴,此原因造成的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30%左右。

B、在龍門架(井架)的安裝、拆除或安裝搖臂扒杆時、由於鋼絲繩斷裂吊盤停靠裝置失效或架體坍塌墜落,此原因造成的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18%左右。

C、從腳手架上由於腳手架倒塌、腳手架跳板不滿鋪、架體防護不嚴密原因造成事故佔高寬墜落事故的14%左右。

D、模板支撐無剪刀撐,缺少拉桿和斜撐,樓層模板立杆排列混亂,造成整體失穩坍落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12%左右。

E、自制的懸挑腳手架由於鋼絲繩斷裂或吊藍橫杆折斷墜落事故佔高空墜澆事故的8%左右。

F、在安裝、拆除塔吊過程中墜落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6%左右。

2、坍塌事故:

坍落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三種:

A、在基坑、基槽開挖和人工挖孔樁施工過程中的`土體塌方事故佔坍塌事故的65%左右。

B、在樓板上堆放過多物料,使樓板超過荷載而斷裂事故佔坍塌事故的19%左右。

C、在房屋拆除中,野蠻施工造成倒塌事故佔坍塌事故的16%左右。

3、觸電事故:

觸電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五種:

A、在建工程外側邊緣與外電高壓線路的距離小於最小安全距離,沒有增設屏障、遮攔、圍欄和保護網,施工中機械設備和鋼管腳手架碰高壓線發生事故佔觸電事故的32%左右。

B、水泵、砼攪拌機等電動建築機械漏電事故觸電事故的17%左右。

C、手持電動工具沒有按照施工用電規範的要求進行有效的接地或接雷造成設備漏電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6%左右。

D、電線電纜的絕緣皮老化,破損漏電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5%左右。

E、摘取帶電照明燈泡或移動照明電線時,由於電極接錯或電線破損而發生的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2%左右。

4、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三種:

A、在人工挖孔樁施工中, 工人下井前不進行毒氣檢測,不採取通風措施造成事故的32%左右。

B、污水管網、下水井、燃氣管網施工過程中因管道地漏或橡皮球破裂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佔中毒的52%左右。

C、宿舍冬季取暖中毒及食物中毒佔中毒事故的9%左右。

四、事故的預應措施:

(一)管理措施

1、組織機構

項目部必須成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事故預防第一責任人的管理機構,由技術負責人編制針對性較強的預防措施,生產負責人實施,安全員負責全過程監督,物資機構部門負責作好保障工作。

2、建立並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B、定期安全活動制度;

C、腳手架驗收制度;

D、機械驗收制度;

E、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度;

F、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實行資質年審制度;

G、持證上崗制度;

(二)、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設專人對監時用是進行統一管理,具體由電氣工長負責。

2、現場建立TN-S系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的制度。

3、生活區及一層照明全部採用36V的安全電壓。

4、所有移動電纜均購進絕緣性能好的材料。

(三)、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對於地溝及通風管管內作業採取送風措施,並設立專人監護。

2、加強食堂管理,注意衞生,生熟食品分開,保證飯食質量,預防食口中毒。

3、冬季採暖採取驗收合格的採暖爐,並設有排煙管道,確保不了生煤氣中毒惡性事故。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我公司區域和活動範圍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上級有關文件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區域和活動範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傷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機海損事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3、應急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重傷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機海損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事故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統一組織,必要時請求外部支援。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設備管理部、總經理辦、綜合事務部、黨委工作部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電話:000、0000000。

4.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時下設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4.3主要職責

4.3.1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發佈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命令;公司範圍內緊急調用救援設備、物資、人員;根據災害的變化,隨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做好穩定公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4.3.2搶險救援組:以事故單位為主,提供搶險設備;組織對傷員、財產的搶救;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排除險情。

4.3.3醫療搶救組: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協同事故單位指導對傷員的搶救,聯繫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救援保障。

4.3.4對外聯絡組: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相關部室配合,負責對外求援,通報救援情況,傳達上級指示。

4.3.5事故調查組職責:按事故類別由系統主責部門和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配合上級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4.3.6善後處理組:由事故單位負責,相關處室配合,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3.7各基層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5、應急報告及措施

5.1應急報告

5.1.1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領導小組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與此同時,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向外部求援。

5.1.2公司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緊急磋商,下達命令;啟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上級報告,並接受指示。

5.2應急措施

5.2.1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首先組織自救,並優先救助事故人員,脱離危險區域;

5.2.2事故現場應切斷電源,隔離可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

5.2.3 疏通事故現場道路,保證救援人員和車輛設備通行;

5.2.4 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5.2.5 做好事故處理後的生產恢復工作。

6、事故救援

6.1事故救援要迅速、及時、有序,調動公司的資源並藉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擴大。

6.2接報後,公司、基層兩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前往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6.3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要認真履行救援職責。

6.4按照救援指揮的命令,救援設備、車輛、物品及時到位,投入救援。

6.5傷員要立即送往指定醫院或就近醫院救治。

6.6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進一步請求社會援助。

6.7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通訊聯絡

7.1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

姓名部 門職 務電 話

公司總經理(組長)

公司黨委書記(副組長)

公司副總經理(副組長)

公司總工程師(副組長)

公司總經濟師(副組長)

公司公司工會主席(副組長)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經理(成員)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副經理

設備管理部設管部經理(成員)

工程管理部工管部經理(成員)

總經理辦總經理辦主任(成員)

綜合事務部綜事部部長(成員)

黨委工作部黨委工作部部長(成員)

7.2公司應急救援車、船聯絡

設備名稱設備牌號聯繫電話設備地點

轎 車公司機關

轎 車公司機關

麪包車公司機關

麪包車公司機關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7.3醫療救助中心聯絡

醫 院地 址聯繫電話備 注

綜合急救

血液聯繫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眼部等

燒傷、職業病等

胸、神經、腫瘤病

傳染病、肝病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骨科、顯微外科等

綜合類

綜合類

7.4上級有關部門聯絡

上級部門地 址聯繫電話備 注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處工傷事故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處工傷事故

市建委安全監督站工傷事故

市環境保護局污染事故

市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交通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火災爆炸事故

國家大連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事故

市氣象局氣象諮詢、收聽

上級安全保障部綜合事故

8、預案貫徹執行的保障措施

8.1通訊與信息保障:定期調整公示公司與社會相關資源的信息,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8.2裝備與支援保障:各類裝備定期修驗,確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8.3宣傳、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各類宣傳培訓,講解應急救援方法,每年組織一次公司級演練。

9、相關銜接關係

9.1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傳達緊急狀態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及落實情況。

9.2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工傷、環保、防火防爆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

9.3設備管理部負責船機設備、交通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船機、設備的調遣和及時到位等項工作。

9.4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安全方面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調度工作。

9.5綜合事務部負責職業病、公共衞生(設備)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等項工作。

9.7總經理辦負責防颱防汛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通訊聯絡等項工作。

9.8黨委工作部負責輿論導向和通訊報道工作。

10、管理措施和要求

10.1加強監督與檢查,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納入公司管理考核評比中。

10.2本預案將通過演練、事故後的評價、上級要求等定期組織修訂和完善。

10.3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變和控制能力。

11、附則

11.1,本預案自20××年3月15日起實施。AHGZ/000.07-25《生產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廢止。

11.2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某施工企業

20××年3月10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目的

為快速、有效、妥善地應對和處理我市城市橋樑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採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橋樑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城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牽頭組織,市人民政府有關部、委、辦、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和城區人民政府參與,根據城市橋樑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應急機構職責,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橋樑管理單位三級預警體系。

(2)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城市橋樑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後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市人民政府是處置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採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3、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橋樑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常德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本市市區內城市橋樑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洪水、冰凍、撞擊、坍塌等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以及發生等級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成立“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橋樑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辦公室、各相關部門、橋樑管理單位以及專家工作組等組成。

1、橋樑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橋樑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長:市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市長

(2)副指揮長:市政府聯繫建設工作的副祕書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市安監局局長。

(3)成員:市公安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衞生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市水文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市規劃局局長、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市城市橋樑管理處主任。

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位順序遞補。

橋樑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指導和協調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及時瞭解掌握城市橋樑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後處理意見,協調橋樑應急指揮部各組的應急工作。

2、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及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一名領導擔任,成員由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

3、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牽頭制定(或參與)《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負責與市人民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橋樑事故應急機構的聯繫,及時瞭解最新信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橋樑應急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擬定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報告執行情況。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組織審查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新聞發佈稿件,編髮事故應急情況簡報。指導橋樑管理單位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範圍橋樑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

4、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或修改)《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建指揮部辦公室,主持辦公室日常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工作。組織成立工程搶險組,負責橋樑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繫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質,保障事故搶險需要。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險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對策方案。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城區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必要時,聯繫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參與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2)市公安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安全保衞組和交通保障組,負責事故中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具體組織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證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負責事故中的搶險和火災撲救工作。

(3)市安監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4)市水利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水利專家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市衞生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衞生救治工作。

(6)市水文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河道的水文水情資料,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7)市氣象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氣象監測,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搶險救援期間的可能出現惡劣天氣的預測情況。

(8)市規劃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指導事故發生地城市橋樑重建規劃工作。按照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規劃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9)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負責協助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具體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應急救援費用。

5、專家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樑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橋樑應急指揮部的諮詢機構。橋樑應急指揮部專家工作組由城市橋樑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衞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參加橋樑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橋樑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式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事故發生地實施技術支持。

6、橋樑管理單位主要職責

橋樑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橋樑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負責做好橋樑事故應急處理資源準備和日常橋樑維護工作,及時發現橋樑隱患和險情,建立應急機制對橋樑隱患和險情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橋樑應急指揮部及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實施本橋樑應急預案,成立工程搶險組進行事故救援、搶險演練,事故一旦發生立即響應本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搶險的各項工作。

7、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民航、鐵路等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能,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實施的指導、協調和配合工作。

8、應急事故搶險組組成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衞生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等部門派人蔘與,事故發生地城區政府與城市橋樑管理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9、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蔘與。

10、交通保障組組成單位

市公安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蔘與。

11、醫療救援組組成單位

市衞生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蔘與。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工作準備

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成市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時刻做好應對重大事故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急機制,做好資源準備與日常工作,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置水平。

2、日常維護

城市橋樑養護管理單位負責城市橋樑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查,根據有關規定對橋樑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城市橋樑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

3、隱患處置

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獎勵機制,對及時發現橋樑險情、避免惡性事故的人員給予獎勵,有關部門接報後,要迅速查明情況,及時排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四、應急響應

1、事故分級及其響應程序

按照國家相關事故劃分標準,以及城市橋樑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一級事故

(1)城市跨江,橋長2000米以上的大橋,以及列入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城市橋樑,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導致橋樑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2)城市橋樑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城市橋樑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城市橋樑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孔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採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橋及道路下穿鐵路立交橋,因超限車輛撞擊上跨橋樑造成橋樑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2、預案啟動

(1)一旦確認城市橋樑發生一級事故,橋樑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並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民政府報告。

(2)二、三級事故發生後,橋樑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

3、響應程序

(1)城市橋樑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城市橋樑養護管理單位立即報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並立即啟動橋樑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核實情況後,立即上報市人民政府,並立即啟動本預案和程序。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接到報警,應立即上報或通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公安局,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城區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迅速通知城區橋樑應急指揮小組和城區有關成員單位趕赴橋樑事故現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隨時向橋樑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

(2)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立即實施現場指揮,按照事故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並實施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儘快恢復交通。

(3)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等級和事故發展態勢,協調指揮搶險救援,主要內容有: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繫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修需要。組織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市政府提出對策方案。

4、擴大應急

若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城市橋樑事件,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事發地區城市橋樑管理部門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領導小組按照有關程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向市政府報告,請求市政府及有關方面增援。實施擴大應急行動應急時,全市各級城市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5、應急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由市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後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城市橋樑事件應急工作完成後,應急處置隊伍應撤離現場,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橋樑事件狀態的解除,由領導小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轉入城市橋樑正常維護管理工作。較大、一般城市橋樑事件應急狀態的解除,由事發地區城市橋樑管理部門報當地區級政府同意,並轉報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轉入城市橋樑正常管理工作。發生城市橋樑事件的事發區的城市橋樑主管部門,事故責任單位要適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調查材料報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為:

市人民政府。

社會增援力量(擴大應急力量)。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政府。

區城市橋樑。

主管部門。

市城市橋樑。

管理處。

市城市橋樑產權人或者委託管理人。

城市橋樑事件(Ⅲ級以上)。

7、新聞發佈

城市橋樑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佈,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統一組織實施。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

五、後期處置

1、事故調查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2)城市橋樑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總結建議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橋樑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1)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根據城市橋樑管理系統的特點,結合城市橋樑信息化建設進程,不斷提高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的信息化水平。

(2)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綜合集成、分析處理。

2、設施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置專用辦公室1間、電腦2台(配置寬帶網絡)、電話2部、傳真機2台、打印機2台、電台1部、專用公務車2台、指揮車1台及其他辦公用品若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上述設施設備,確保全市突發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隊伍及裝備保障

(1)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應組建一支城市橋樑事件應急搶險處置隊伍,明確搶險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對搶險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人員調整和補充。應選擇素質較高、技能優秀的人員進入應急處置隊伍,年齡原則上控制在25週歲至40週歲以內,其中女性不超過總人數的20%。

(2)應急處置隊伍應根據不同的處置內容,配備足額、優良、適用的各種應急處置裝備,並對應急處置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4、通信保障

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繫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網絡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

5、醫療保障

市衞生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衞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經費保障

(1)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是指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處置裝備、日常運作和保障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維護等工作的資金。

(2)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事件事發地區在應急狀態解除以後,商相關部門進行核算撥付。

(3)對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市、區政府予以保證。

(4)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用、借用或作他用。

7、物資保障

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應儲備相應的各種應急處置物資,確保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時所需的物資供應。

8、技術支持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9、監督檢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對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附則

1、獎勵與責任

對在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聽指揮、玩忽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政府批准發佈。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橋樑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並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本預案應根據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不超過2年。

(3)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

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訂並負責解釋。

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5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

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衞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

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並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後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後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後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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