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精選6篇)

來源:文萃谷 1.45W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精選6篇)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

組成人員為: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進一步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增強全體師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以有效降低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危害,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訂本應急方案。

一、成立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所有中層幹部和學校男教師

二、所有班主任每週必須召開一次班級法制、交通、人身、健康安全教育,保持安全教育警鐘常敲、警鐘長鳴,政教處每次班會均檢查並記錄在案。強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在辦公要求上嚴格管理,所有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並把該值班老師定為值班期間所值班範圍第一責任人,對所值區域負總責。

三、與工商局、城管大隊強化聯繫,建立合作關係,清理門口私人小吃攤,保障飲食安全,疏通門口通道。班主任強化學生飲食安全教育,要求不能有一個學生購買門口小吃攤食品,杜絕其在門口生存的土壤。學校委託專業人員對學校小賣部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強化學校食堂進貨、工作人員培訓、工作人員健康情況和設備設施的監管,成立學生聯查隊,對帶食品進教學樓、隔牆購物、宿舍學生自帶零食等現象進行嚴格治理,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四、與派出所加強聯繫,在學校門衞室設立警務值班室,加強學校及周邊安全監控。在學校門口和宿舍各安裝獨立的監控攝像頭,其餘功能樓安裝綜合攝像頭,全天候監控學校及門口附近情況,確保監控無死角,專人專管。

五、與交警隊聯繫,放學時段學校門口、學校東側十字路口保證均有交警值勤,及時疏導交通,並有效制止家長接送車輛進入學校大門口疏散區;學校以班為單位,要求全體學生必須和家長溝通並取得一致意見,家長接送車輛不能進入學校疏散區,不能利用三輪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每到放假時段,學校全部幹部和男教師全部到門口值勤,執勤力量從校園一直延伸到段裏村東部勝利路與京開路交口,併為每個帶隊幹部配備對講機,發生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和路上及路口的交警形成治理合力。

六、學校三個年級實行錯時放學,走讀生比住宿生提前10分鐘放學,放學時,每個樓梯口均有教師執勤,學生列隊下樓,有效防止樓內擁堵、踩踏等安全事件發生。放學後,七年級學生走東門離校,八年級學生走西門離校,九年級學生和七八年級延遲10分鐘放學,有效降低門口學生擁堵現象。教學樓內,每節課間每層樓均有8名學生執勤,對樓道、廁所、教室和上下樓梯進行全程監控和管理,確保無違紀現象和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任何功能樓均保持所有通道打開,以防止緊急事件發生時出現出路受阻和擁堵現象。對每個班級學生上下樓所走通道進行嚴格規定,有效進行學生上下樓通道分流,減少主通道壓力。晚自習放學後,所有值班教師必須讓學生整齊列隊、全員帶到宿舍樓並與宿舍樓值班人員完成交接方能離校。

七、遇突發事件,各班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是正在授課的教師,授課教師應該立即停課,並組織本班學生迅速有序按規定路線撤離。任課教師站在教室門口附近,防止學生在教室門口擁堵踩踏。沒課的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回本班教室協同作好疏散工作,當學生全部撤離教室後,任課教師方可離開。其他所有教職員工應在第一時間趕到,協助指揮學生撤離。在校園非教室範圍內發生緊急事件,當日值班帶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立即組織值班人員進行現場應急處理,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政教處,必要時,第一時間撥打110、119或120,緊急處理。

八、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演練,讓全體師生均學會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學會火災、地震、踩踏等緊急事件的應急技巧。

九、每天值班人員早6:00——晚10:00校內不間斷巡邏,結合學生會和學生聯查隊巡邏,有效監管,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各種違紀現象和安全事件。帶隊值班領導駐校。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學生在廣播操、大課間、課外體育活動中,因活動保護不當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輕則挫傷、擦傷、關節損傷、肌肉抽筋、拉傷,重則造成骨折、呼吸紊亂、嚴重休克甚至喪失生命。傷害事故一般發生在球類活動、體操、田徑等運動項目中。為在體育活動中有效地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訂如下預案:

一、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學校全體教職工都負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校各類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1.現場指揮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聯繫當地救助部門,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等,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立即和在校教師與現場有關人員組織搶救與自救工作。向社會有關部門發佈信息,並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關閉程序。

2.後勤保障、救護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工作人員所需的各種物質供應和對受傷人員生活用品等的保障,引導消防、公安車輛的駛入,並組織有關力量及時實行現場搶救、送護醫院等工作。

3、思想工作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受傷、受難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和疏通工作,消除緊張和恐懼心理,做好外圍家長及相關人員的勸解工作,對違紀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等。

4、善後工作處理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受傷(中毒)、死難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做好對傷亡學生的賠償工作。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師生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事故的原因

1、對預防體育活動傷害事故認識不足;

2、缺乏準備活動或準備活動不正確;

3、運動技術上的缺點和錯誤;

4、運動量過大;

5、身體機能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參加體育活動;

6、教學、訓練和比賽的組織方法有不足;

7、動作粗野或違反規則;

8、場地器材、設施設備有不安全因素等。

四、事故的預防

1、加強思想教育、增強防範意識。中學生好勝心強,經驗不足,思想上麻痺大意,缺乏預防事故的意識,教師要教育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門要定期檢修。

3、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1)建立良好教學秩序、重視課前準備;教師、學生着裝規範,必須穿着體育服裝上課,學生不準穿皮鞋、有跟鞋、涼鞋,女學生不穿裙子上課。

(2)精密組織教學,加強紀律教育。體育教師必須經常反覆地向學生進行遵守紀律、遵守常規、服從組織、遵守遊戲規則等方面的教育。

(3)培養學生自我保護、相互保護的意識。

(4)掌握合理的運動量、注意區別對待。在運動量的掌握上,教師要隨時注意學生的生理反應,進行合理調整;教師對於病痛、體弱、傷殘的學生要及時關心,安排他們免修、見習等。

4、重視準備活動、加強醫務監督。教師應根據上課內容和氣候情況決定準備活動的內容,嚴禁不做準備活動就進入體育活動,準備活動要充分、有針對性;學生應掌握自我醫務監督的常識。

5、加強保護措施。嚴格裁判、禁止粗野動作,不使用錯誤的推、拉、撞等危險動作。

6、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五、事故的應急措施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衞生室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2、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公室和政保科。

5、事故發生在課上或因學校設施原因造成傷害的,根據相關規定,在第一時間報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6、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7、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師生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4

為應對課堂教學中突發的安全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課堂教學中“突發的安全事件”主要指在課堂教學進程中突發的危及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事件。如:

(1)體育課中因意外發生摔傷、撞傷、扭傷、擠壓、溺水、校內交通等傷害事件;

(2)體育課中因任課教師忽視本來就有心臟、哮喘等嚴重病症的學生,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3)實驗過程因意外發生觸電、燒傷、燙傷、割傷等傷害事件;

(4)課堂教學進程中學生突然發生疾病;

(5)課堂教學進程中發生學生之間鬥毆、學生襲擊教師等意外事件;

(6)課堂教學進程中學生因心理原因發生的自傷自殘自虐性事件;

(7)課堂教學中由於教師體罰學生等違規操作導致的安全事故;

(8)課堂教學進程中發生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安全事故。

三、認真做好防範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1、要求全體教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在體育課、演示實驗、學生實驗課內活動等教學中,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和敏鋭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規範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種隱患。

2、在教學過程中,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防止課堂教學中突發矛盾的激化。體育課教師應結合學科特點嚴密組織課堂教學,加強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掌握科學鍛鍊和預防損傷等事故的方法,對器械練習等容易造成傷害事故的學習內容,要積極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講清動作要領,反覆示範,並加強保護和幫助。課堂內組織學生進行各種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以能及的原則,要教育學生遵守活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要注意實驗實習課的安全,實習實驗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實習實驗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的化學、生物等實驗藥品,嚴防中毒,防止觸電、燙傷事件發生。

3、在課堂教學過程中,要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認真檢查場地、設施、器材、藥品等安全,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迅速採取保護措施;關注每位學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四、課堂教學中“突發的安全事件”處理程序

第一、先行救治。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一旦發現突發安全事件,任課教師或其他在第一時間發現安全事件教職工,要以“救治受傷人為先”的原則,先送受傷者到校醫室救治,由校醫處理後再送到就近醫院救治,送醫院途中要有醫生、有關任課教師陪護。對於不能隨意移動、搬運的特殊傷病員,須立即通知校醫及時趕到現場處理,防止傷勢和病情加劇。

第二、馬上報告。

任課教師或其他“第一發現人”,在送受傷學生到校醫室的同時,儘快報告領導小組和學校領導。領導小組同志應儘快派車到校門口作好送人到醫院的準備,同時通知校長或其他校領導。

第三、穩定秩序。

在送受傷學生到校醫室的同時,任課教師要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盡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接到求助後,有關同志應立即通知班主任。

第四、綜合處理。

接到報告的學校領導必須放下其他工作,立即召集政教處、教導處負責人及班主任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同時立即向校長報告,必要時還要向鎮中心校報告、“110”、“120”和醫療部門發出救助信息。

第五、善後工作。

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組織人員看望受傷學生和家長,在學生病情穩定後,儘量大可能組織人員對學生進行學業輔導。執照有關法律處理責任分擔及賠償等事務。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5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區域內文化、娛樂、體育場所,賓館、飯店、飲食等服務場所,公園等遊覽場所,商業、集市貿易場所,交通客運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等其他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除外)發生的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油氣及化學物泄漏事故,人員密集時的擠、踩傷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級的安全事故。

一)I級: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影響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特別巨大的事故。

二)Ⅱ級: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以及影響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巨大的事故。

三)Ⅲ級: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以及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

四)Ⅳ級: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揮機構

為了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成立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主管副祕書長和市公安局領導擔任,軍分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衞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信訪局、市保險公司等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設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負責本地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職責任務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1、研究制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政策和工作規定。

2、研究確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和保障體系。

3、根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需要,決定採取重大行動或措施。

4、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向市政府和應急委員會報告情況。

二)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2、制定、修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規範。

3、組織開展公共場所應急工作的宣傳、新聞報道、教育、培訓。

4、組織開展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軍分區根據指揮部指令,調集部隊或預備役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和事故現場的巡邏守護工作。

2、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須品調撥,啟動社會募捐機制,按民政部有關規定和政策以及屬地管理原則,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對公共場所發生安全事故的建築物進行技術鑑定和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市交通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設施維護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工作。

5、市衞生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中醫療救治、現場消毒、疫情監控和相關技術鑑定工作。

6、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7、市信訪局負責因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羣眾上訪的接待和上訪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工作。

9、市保險公司負責組織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勘察和理賠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相關部門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行動。組織警力迅速對事故現場實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強重點場所、重點人羣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四、處置程序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按下列程序處置:

一)公共場所發生一般(IV安全事故時,發生縣(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的同時,立即將情況報告黨委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

二)公共場所發生較重(III安全事故時,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並及時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省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三)公共場所發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時,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預案,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以及成員單位領導親赴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並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成員單位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要及時掌握情況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堅決執行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一切行動聽指揮,重大措施、重大行動必須報告。

二)各成員單位要組建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隊伍及工作機構,加強培訓和演練。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起應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醫療救護、資金及物資等方面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應急救援,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員單位在開展事故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場氣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四)各縣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依法履行職責。對組織救援不力,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擅自脱崗、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6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緻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並實施發佈。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佈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後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諮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後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遊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範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於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知道事件發生後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佈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後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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