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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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1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户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衞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温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衞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温、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温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温、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後,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衞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繫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繫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衞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衞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羣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衞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台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本着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⑴公司生產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⑵用電安全事故;

⑶鍋爐生產及違規操作造成的火災事故;

⑷生產用機械傷害事故;

⑸化學危險品如火鹼、硫酸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⑹其他安全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1.4.1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鍋爐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電力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火災應急預案。

1.4.2應急救援體系

本應急預案主要包括總則、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佈、後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附則等內容。

1.4.3組織協調及恢復生產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員工及周邊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5.2堅持依法規範、職責明確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快速反應,及時妥善處置,儘快平息事態,恢復秩序,維護穩定。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級別和部門的職責,確定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明確其職責,防止濫用職權和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擴大,造成負面影響。

1.5.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級管理、分級處置。

1.5.4堅持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研究,規範防控措施和應急程序,實現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務儲備,增強應急能力。保證預警、響應、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險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2、事故風險描述

2.1公司生產概況

我公司現有一台80噸燃煤熱水鍋爐,另有一台65噸燃煤熱水鍋爐處於在建狀態。主營業務為冬季供暖,服務主要面向居民住宅小區及各企事業單位,預計總供暖面積200萬平米。

2.2重大危險源

⑴鍋爐及輔機運行;

⑵脱硫設備運行;

⑶脱硫藥劑及化驗藥劑等化學危險品;

⑷生產中的高空作業安全;

⑸生產用大型機械,如裝載機等;

⑹火災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

3.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作為應急處理各種安全事故的常設機構,統一領導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組織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魏慧敏

副組長:趙安峯

組員:劉偉、高劍、李帥、袁健、劉國利、楊國成、宋營、張晶、張強、魏濤、彭濤、趙磊森、張平、劉思聰、張平

3.2組織體系框架圖

3.3應急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3.3.1組織機構職責

⑴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事故應急處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政府和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重大部署;

⑵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

⑶針對本公司的各種設備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⑷根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專門的技能培訓和演練;

⑸指揮開展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和生產、生活恢復等各項工作;

⑹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⑺事故處理完畢後,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處理過程的經驗教訓,並形成總結報告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⑻統一接收公司範圍內的突發事故報警信息並進行分級處理。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及時進行綜合分析與研究判斷,統一意見。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應急及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同時提出相應的建議;對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僅作備案處理,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同時通報相關部門。

3.3.2職責細分

組長:事故現場總指揮,上傳及下達;

副組長:現場人員調配,技術指導,協調外協單位;

成員:根據組長及副組長的安排進行搶修,並與外協單位積極配合,儘快解除故障。劉偉負責材料、機械、搶修所用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協調和調度,李帥負責鍋爐房司爐人員的調配,袁健負責水質化驗及鍋爐補水,高劍、劉國利、楊國成負責事故救援。

4、預警與信息報告

4.1預警

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建立實時監控預警系統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如鍋爐爐管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對重大危險源的各種參數如排煙温度、鍋爐負壓、脱硫除塵器水位等進行監測,對電線電纜、鍋爐排污、輔機運行、水質化驗等數據信息進行定期巡檢,一旦出現事故徵兆,及時給出報警信號或採取自動應急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實施有效的安全監控系統,以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安全。

4.2具體措施

⑴掌握危險源的分佈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度,負責現場安全管理。

⑵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對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對重要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並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⑶當危險源發生變化時,及時變更管理制度,在生產工藝、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發生變化前進行危險分析和安全評價。

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4.3信息報告

當公司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集團公司上報,以便集團公司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值班人員接到生產人員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嚮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報告,通知其他組員,並做好記錄。根據組長的指示,各組員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調查情況。若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具體細分如下:

5.1.1Ⅰ級響應: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⑵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⑶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⑷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⑸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1.2Ⅱ級響應: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⑵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⑶跨市、地級行政區的安全生產事故。

⑷省(區、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1.3Ⅲ級響應: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⑵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⑶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⑷市(地、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5.1.4Ⅳ級響應: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

5.1.5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相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⑴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⑵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5.4信息公開

事故發生後,應將有關事故的信息、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人員傷亡情況等及時向媒體和公眾公佈,以消除公眾的恐慌心理,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

5.5後期處置

5.5.1善後處理

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援,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組織專家科學評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以及公共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制定恢復計劃,做好生產恢復工作。

5.5.2調查總結

調查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屬於責任事故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單位或者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調查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集團公司。

5.6保障措施

5.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繫方式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我公司主要採取電話聯絡方式進行聯繫,有關聯繫電話如下:

5.6.2應急隊伍保障

本公司所有員工都負有事故應急救援責任,事故發生時,所有人員必須積極參與公司的事故救援和處置。

公司內設立相應的專業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定期開展技術培訓。

5.6.3裝備物資保障

根據生產事故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的需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如應急照明燈、救援車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確定應急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檢查制度,確保其在應急響應行動期間的正常使用。

5.6.4資金保障

公司設置安全事故應急專項資金,每年都按照“公司提取、安委會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6、應急預案管理

6.1應急預案培訓

公司負責培訓工作,要根據本預案的具體實施情況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採取應急救援知識輔導、自救常識演練等方式對員工進行培訓,使每位員工自我保護意識逐步增強,在做好自救的同時能救助他人。培訓要保持相應記錄,並做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6.2應急預案演練

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好應急演練計劃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以後對該演練進行評估和總結,根據評估結果,由全體演練人員提出修改意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6.3應急預案修訂

該應急預案適用期兩年,每兩年根據演練及實際執行情況修訂一次。

6.4應急預案備案

按照國家規定,由我公司分別向泰豐集團董辦及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備案。

6.5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5月起執行,由應急指揮小組組長負責執行。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3

1.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供熱安全事故主要風險如下: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氣温較低或因管道質量問題造成供熱熱水管道破裂,泄漏的熱水燙傷行人、損壞市民其他財物,造成大面積停止供暖。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熱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組,履行供熱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職責,熱力公司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專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各班組長及保管。

2.1.1 熱力公司安全小組應履行的應急管理主要職責如下:

貫徹落實有關供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指揮、協調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1.2 在熱力公司安全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安全小組成員應按照其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分別完成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牽頭負責《熱力公司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

負責《供熱管道爆裂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牽頭做好供熱應急物資的準備工作;

牽頭做好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3 熱力公司供熱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3.1 組織《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2.3.2 對《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2.3.3 負責督促做好供熱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2.3.4 負責監督管理供熱設施的配備和使用。指導落實工作現場防範措施。

2.3.5 負責組織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3.6 針對典型場所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負責組織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為供熱事故的處理提供專業技術服務;

2.3.7 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的應急指揮;

2.3.8 監督做好供熱事故應急工作。

2.4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熱力公司正職是本部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4.1 熱力公司發生Ⅰ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2 熱力公司發生Ⅱ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時,由經理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3在發生火災事故後,應急指揮領導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供熱情況和現場人員力量下達任務,堅持“迅速、果斷、科學、冷靜”的原則,靈活處置現場情況。

2.4.4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2.4.5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部門報警求助。

2.4.6負責逐級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2.4.7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5 專業應急工作組

根據供熱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操作處理組、檢修專業應急組、供熱應急組、安全救護組、物資保障組、通訊保障組、現場保衞組、物資疏散組。

2.6 各專業應急組職責

2.6.1 應急操作處理組

及時向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火災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專業應急組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根據設備具體事故狀況,及時主動採取對事故設備、場所的隔離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當有發生危及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可能情況時,應及時警告並疏散現場工作人員。

根據供熱事故現場情況,協助指揮部開展其他應急處理救援工作。

協助現場保衞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封鎖和保護工作。

協助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工作。

2.6.2 檢修專業應急組職責:

按照檢修維護規定程序進行應急處理。

按照專業要求和特點進行供熱分隔或其他技術隔離措施。

解決或提供供熱現場技術問題

供熱事故後進行現場恢復生產,參與事故分析和調查。

2.6.3安全救護組:負責供熱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和救援醫療器材的保障供給。

2.6.4物資保障組:負責搶險救援物資、設施的準備、供應及運輸工作。

2.6.5通信保障組:負責供熱現場與後勤部門或市有關協作、支援單位聯繫。

2.6.6現場保衞組:負責供熱事故現場外圍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導外來支援隊伍。

2.6.7人員疏散組職責:

瞭解供熱事故上需要搶救的人員數量、地點等,確定搶救人員行動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並具體組織搶救。

採取必要的方法穩定供熱事故所造成的人員的情緒,防止出現圍困人員因心理緊張可能引起的危險性行為。

3. 應急處置程序

3.1 信息報告與處置

3.1.1信息報告與通知

為有效的應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內特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值班電話:0537-3196516;

值班地點:公司辦公室;

值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輪流值班。

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公司負責人,並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開展自救。

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應記錄報告時間、對方姓名、雙方主要交流內容。

3.1.2 信息上報

主值接到事故報告信息後,應立即對供熱事故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確認事故報告信息的所有內容,在確認事故信息的情況下,迅速下達應急處理命令,採取臨時應急措施,對事故情況加以控制,並迅速報告安全小組辦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門,公司事故管理部門負責人依據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 (見第二十四、二十五條)對應急響應級別進行確認。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在1小時內向陵城鎮安監站、市安監局及市政府報告。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已經採取的措施;

4.供熱事故處置措施

4.1 響應分級

按《熱力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有關內容執行。

具體條款摘錄如下:

第二十三條 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響應(公司級)、Ⅱ級響應(部門級)。

第二十四條 I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 因設備、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設備比當時負荷值降低5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120分鐘。

(2)故障引起設備設施破壞,造成停爐。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主設備非計劃停運時。

(4)因風暴、雷雨天氣、寒潮、冰雹等自然災害,已經或預期對整個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影響的。

(5)其他生產事故(人身重傷害、人員誤操作、設備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6)超出熱力公司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公司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第二十五條 Ⅱ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設備、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設備比當時負荷值降低2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

(2)故障引起設備設施破壞,對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機組限負荷運行或影響對外供熱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時。

(4)其他生產事故(人身輕傷害、人員誤操作、設備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二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5)超出熱力公司班組(或項目部)的應急處置能力,需要部門(或下屬單位)領導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4.2 供熱事故處置程序:

4.2.1 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安全事故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受影響的熱用户通報供熱安全事故情況。

4.2.2 成立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部門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儘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

4.2.3 現場應急處理負責人應全面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

4.2.4 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並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5 根據發生供熱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3事態監測與評估

對供熱事故發展態勢及影響程度進行動態的監測,並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將各階段事態監測和初步評估的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彙報,為整體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4 應急人員安全

在應急救援或搶修過程中必須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現場安全防範措施、現場安全監測是否做到萬無一失。

4.5 搶險

本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搶救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人員,使受傷、受困人員及時脱離事故現場並進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阻止事故勢態進一步擴大,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修。具體的搶險工作由現場應急隊伍負責,具體方案的採用要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的基礎上進行。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發現供熱熱水管道爆裂,迅速關閉該管段控制閥門,檢查有無人員被熱水燙傷,通知部門領導。

4.6 警戒與治安

有關部門在事故搶修現場應建立警戒區,搶修區域外周圍3m應設置警戒線或安全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搶修區域,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生產現場檢修圍欄內為緊急疏散區,受傷人員要疏散到檢修區域以外。檢修區域以外的周圍區域為管制區域,實施交通管制,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能入內,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4.7 人羣疏散與安置

人羣疏散是減少因供熱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公司有關部門應對緊急情況的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線路、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以及回遷等做出細緻的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羣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及可利用的時間、環境變化等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羣,要做好安置。

4.8 醫療與衞生

對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應採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或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應急人員要及時提供受傷人員的受傷情況,醫療人員必須瞭解相關傷害的救治特點。

4.8.1 急救和診斷應注意的事項

緊急救護要爭分奪秒,就地搶救,動作迅速,方法正確。

要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用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

在現場緊急救護的同時,應與醫療機構取得聯繫,請求給予救治的指導與幫助。在醫務人員未到達前或未送達醫療單位前,不應放棄現場救治。

現場救護人員,在將傷員移交醫療單位時,必須將有關傷員的情況向醫生做情況通報。

4.8.2 急救要點

受傷者立即脱離致害物,脱離供熱安全事故現場。

皮膚燙傷的傷員應立即將患者衣服除去,儘快清潔創面,並用清潔或已經消毒的紗布保護好創面,避免傷面感染。

骨折(特別是脊柱骨折)時,在沒有正確地固定的情況下,除止血外包紮,應儘量少動傷員,避免加重損傷。

顱腦外傷,應使傷員採取平卧位,保持氣道暢通,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請勿隨便給傷員飲食,以免嘔吐物誤入氣管。

置傷員於空氣清新、安全清潔的環境中。

防止傷員休克,特別要保護傷員心臟、肝、腦、肺、腎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4.9 現場恢復

應急部門在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結束後,對參與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人員進行清點,使用的搶險物質與裝備安排專人進行清點和回收。

4.10 應急結束

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批准,由現場總指揮宣佈應急結束。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衞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衞生、設備衞生、環境衞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4

一、換熱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設備是屬於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蒸汽泄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設備短路,壓力設備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樑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雲、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向上級彙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 軍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繫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泄露引起電氣設備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後,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設備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採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捨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運行設備進行巡迴檢查,瞭解設備運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迴檢查,並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並報告站長。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運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採取措施。

(3)管網泄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泄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並有專人監護。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並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後,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後,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並危機設備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樑生

調度: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範波、邵寧、張贊勛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查看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運行模式。

(4)手動運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通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錶維持在0.5MP--啟動循環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循環泵運行)-- 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温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運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 停止補水泵運行,停止循環泵運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調度,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後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後補水泵投入運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後啟動循環水泵。

(5)循環泵運行正常後,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並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繫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設備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儘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設備的檢查、運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循環泵的.運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泄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運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運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温度過高、冒煙、着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運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櫃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後,切換備用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調度,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設備着火時,應先停電,然後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後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或備用。

8、設備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運行設備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採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台故障,可切換到另一台工作,若兩台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運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把供熱工作做到“安全順利,規範服務,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確實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預防為主,預案在先,處理有序,搶修高效”為原則,規範公司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避免因停水、停電等意外安全生產事故而影響我熱力公司形象的事情發生,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特制定此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重大危險源識別標準》和省市有關保障城市安全供熱的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供熱系統的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1.4 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華陰市遠大熱力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中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支持保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機構組成。

指揮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全面負責公司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副指揮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樑擔任,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職責:副指揮長主要職責:①供熱系統。協助指揮長對供熱生產中的人身、設備、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以及供熱服務工作中發生的應急事故處理指揮工作。②供熱工程建設:協助指揮長熱源廠、供熱管網工程建設中人身、設備、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做好事故的報警、搶險人員及搶險物資設備的調配等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管網運行部、客服務部、財務資產部、規劃建設部組成。

2.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生產技術科。成員為: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供熱運營部、物資供應部、財務產權部等人員。

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技術科科長要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事故的進展情況。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4)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佈和總結。

(5)負責下達啟動/解除應急預警指令及應急預案指令。

(6)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8)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後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設1名組長及若干成員。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2.4 各小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組:對鍋爐運行及管網出現事故進行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發生。對爆炸後事故搶救、搶修。

(2)消防組:負責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3)保衞組:負責安全保衞、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

(4)後勤保障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救物資和通訊保障。

(5)醫療救護組:聯繫急救醫院,組織對傷亡人員實施搶救和處理。

(6)宣傳組:負責信息發佈和對事故消息傳播後造成影響的處理;記錄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事態發展的跟蹤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事故處理情況。

3 預防與預警

3.1 危險源監控

事故隱患可分為三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應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各單位應針對實際生產特點,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

建立健全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處處體現“將規範滲透到毛細血管,將精細傳遞到神經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 通用預防措施

(1)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接到報警後按照要求迅速到達各自崗位。

(2)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與市長熱線、供電搶險、自來水搶險、市政搶險、市衞健局、應急管理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接到信息及時報告。

(3)公司客户服務中心、總調度中心應保證通訊線路暢通並及時更新指揮中心成員和相關部門領導的聯絡方式。

(4)各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設備、設施、運輸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其處於良好運行狀態,並加強對供熱管網的檢查巡視。

(5)總調度中心根據氣温、季節、時段合理調度管網壓力、流量。

3.1.2 公司預防措施

切實加強門衞管理,對重點生產部位加強巡邏檢查,加強對鍋爐間、水處理間、變配電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閥等重點供熱設施、設備的監控。

3.1.3 供熱管網事故預防措施

(1)切實加強供熱管網上閥門的日常維護保養,要確保其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2)對全市供熱管網及設備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將管線落實到人,定期巡線。安排搶修隊伍24小時待命,車輛、工具要配備齊全。

(3)在管網搶修中應做到快速搶修、規範施工。

3.2 預警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各部門應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做好信息對外發布的工作安排。

3.3 事故報告與預警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後,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機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4 預警支持系統

3.4.1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時間、地點、類別。

(2)事故的簡要經過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及傷亡人數。

(4)事故發生後採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詳細聯繫方式及其他需要説明的內容等。

3.4.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告應做到:

(1)做好事故報告內容相關情況的記錄。

(2)根據總體生產運行狀況並結合崗位實際運行情況進行合理調度,將調度情況及時通知副指揮長。

3.5 預警原則

3.5.1 快速反應原則

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相關人員應儘快到達事故地點。

3.5.2 先期處置原則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5.3 統一指揮原則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並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3.5.4 協調作戰原則

公司各部門在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進行分級負責,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單位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情況彙報,對處置過程進行追蹤報告。

一級應急響應:需調動公司所有有關部門及資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機構聯合處理的各種緊急情況。現場指揮部可在現場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以及控制事態所必需的各種決定。解決整個緊急事件的決定,由應急總指揮長負責。

二級應急響應:需公司兩個或更多部門響應,有關部門提供人員、設備或其他資源。本級響應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

三級應急響應:各單位根據事故情況,利用本部門現有應急隊伍及資源開展事故救援。本級響應由生產科科長負責,同時向上級做好通報和跟蹤報告。

4.2 響應程序

4.2.1 任何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必須在20分鐘內通知公司熱線(0913-4655320)。

4.2.2 影響重點用户的故障,信息要準確、詳細。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並由應急小組成員立刻報告指揮長。故障處理中,每2小時向指揮長彙報一次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3 一次支線網以下級別管網故障、熱力站非單一設備故障、鍋爐房內鍋爐及非單一設備故障,不會造成全部停熱的,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視故障程度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4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4 一次主幹網、支幹網故障、熱力站整體停運故障、鍋爐房單一設備故障及停電、停水造成全面停熱的,立即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立即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5 30分鐘內通知受影響用户,恢復供熱前30分鐘,通知用户做好啟動準備。

4.2.6 報告內容:故障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用户,預計恢復時間,搶修進度,實際恢復時間。

4.3 現場緊急處置方案

4.3.1 各崗位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付突發事件的預案和措施,並做到思想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

4.3.2 成立搶險小分隊,確定小分隊負責人、現場指揮負責人、調度協調負責人、司機、操作人員名單,各崗位要確定自己的對外協商隊。落實各種搶險物資和設備。搶險小分隊成員名單和搶險物資和設備明細要上報辦公室。

4.3.3 把供熱安全放到首位,故障處理過程中,要按照規章制度科學調度生產,儘量減少故障影響範圍。

4.3.4 各成員要劃定管轄範圍,對所有供熱設施進行責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

4.3.5 突發事故發生後,各單位搶險小分隊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控制現場,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公司熱線及各級領導。

4.3.6 遇停水、停電要及時和有關單位部門聯繫,要求領導到位,搶險人員到位,做到邊協調,邊處理,邊上報。爭分奪秒,儘快恢復正常運行,把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4.3.7 若有突發事故發生,當班調度負責人(或值班長)有權調動一切能調動的人員、物資。

4.3.8 對因設備質量、新接管網產生的問題由專人負責聯繫管網工程管理處、 施工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協調處理搶險事宜。

4.3.9 搶險設備設專人管理,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管理。

4.4 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應急處理和搶險工作基本結束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相關單位做好事故情況上報,同時向事故調查處理機構移交相關事項,並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

4.5 應急保障

4.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0913-4655757,為24小時應急值守。

(2)客户服務中心電話:0913-4655388

遇到緊急事故及時採取應對措施,所有信息上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並確認建立嚴密、有效地聯繫網絡。聯絡通訊方式有:固定值班電話、移動電話以及無線對講設備,調度中心值班電話保證暢通,客户服務中心線路全部開通。

4.5.2 應急隊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現場應急小組

組長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搶救等全面工作。

(2)管網及閥門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現場搶險等全面工作。

(3)熱源廠機電設備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經理擔任,負責搶修人員調配、物資採購等工作。負責設備狀況檢查、現場人員搶救、恢復供熱等工作。

4.5.3 經費保障

針對事故應急救援要求,各單位應保障救援資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4.5.4 物資保障

(1)物資供應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徑情況,對一些經常使用的管材、管件應作充足的準備,做到隨用隨到。

(2)水泵、發電機、挖掘機等機械設備,做好設備定期維修、保證設備良好。

(3)各崗位應結合公司實際生產,配備搶險工具、應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 信息報告和發佈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對外發布。

4.7 後期處置

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慰問和善後處理工作,並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清理事故現場,搶修受損設施,恢復正常的供水工作。對事故進行徹底清查,責任到人。針對事故重新評估應急救援能力,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內容。

5 培訓與演練

5.1 培訓

公司組織應急管理機構以及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和業務培訓。至少每年進行應急課程培訓兩次。

5.2 演練

公司至少每年組織兩次有針對性的應急事故演練,並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評估,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5.3 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予以責任追究;其中,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公安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應急物資的。

(5)妨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的行為的。

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6篇)6

1總則

1.1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1.1指導思想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宗旨,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過冬為出發點,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的,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本市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則

(1)統一指揮。在市委、市x的統一領導下,在市應急委的指揮下,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搶修搶險、救助和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2)屬地管理。區(縣)x和區(縣)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總體要求,組織落實各項相關應急措施,指揮應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3)分級負責。各相關單位根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制定和完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2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減少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首都正常社會秩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影響正常供暖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x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出現供暖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縣)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暖面積500萬x方米以上,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供暖面積25萬x方米以上。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大規模人員聚集或x,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1.5.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縣)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100萬x方米以上、500萬x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5萬x方米以上、25萬x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6℃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x方米以上,協調無果。

(5)因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難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響重點用户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影響,區(縣)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x方米以上、100萬x方米以下,1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2)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1萬x方米以上、5萬x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6℃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萬x方米以上、5萬x方米以下。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2.1.1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是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總指揮由市x分管副x擔任,副總指揮由市x分管副祕書長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管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

2.1.2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

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內組建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主要職責是:

(1)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2)對供暖應急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緊急指揮調用社會資源,協調各部門工作。

(3)協調、指導區(縣)、供暖企業(單位)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區(縣)、供暖企業(單位)相關工作。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包括:中直管理局、x、xx、總後基建營房部、市發展改革委、市x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審計局、市x、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城管執法局、市x局x交通管理局、市熱力集團、市燃氣集團、北京電力公司、北京金泰恆業有限責任公司、各區(縣)x。

2.1.3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供暖應急辦”)設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市供暖應急辦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修訂北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區(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實施。

(2)組織排查並協調消除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安全隱患。

(3)收集、分析和上報有關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4)具體組織指揮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發佈黃色、橙色、紅色的供暖預警建議。

(6)分析總結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組織建設供暖應急救助體系;組織建立市級供暖應急隊伍、技術支持系統;開展全市供暖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供暖應急保障資金。

(8)聯繫本系統專家顧問組。

(9)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員單位職責

(1)中直管理局、x、xx:負責協調解決相關中央駐京單位的供暖問題。

(2)總後基建營房部:負責協調解決駐京部隊的供暖問題。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本市供暖燃料總體x衡和應急儲備工作。

(4)市x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5)市監察局:負責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查處。

(6)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優撫對象、徵地超轉人員、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供暖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8)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移交社區管理退休人員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負責協助處理因拆遷、建設開發、物業管理等引發的供、用熱糾紛。

(10)市市政管委:負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工作;指導區(縣)供暖主管部門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儲備及應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負責協調解決供暖事故搶修時的掘路、佔道問題。

(12)市審計局:負責對供暖應急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13)市x:負責協調做好監管範圍內國有破產企業和特困企業職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暖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

(15)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暖問題。

(16)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供暖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7)市城管執法局:對影響正常供暖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18)市x局x交通管理局:負責協調供暖燃料運輸車輛、搶修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19)市熱力集團: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

(20)市燃氣集團:負責做好燃氣供應工作,協助處置燃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及燃氣供應的實物救助。

(21)北京電力公司:負責協助處置因供暖用電引發的供暖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恆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市級煤炭、燃油應急儲備,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緊急調配和實物救助。

(23)各區(縣)x:按照供暖屬地管理原則,負責保障本轄區正常供暖;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處置一般和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負責重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2.3供暖單位職責

供暖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礎上,制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門的應急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應急預警

3.1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縣)及供暖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暖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暖應急辦。

(1)因供暖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2預警級別

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3發佈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發佈;黃色預警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或授權區(縣)發佈;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辦發佈或授權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

冬季供暖期結束後,供暖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序,參照發佈程序執行。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x分管副祕書長)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x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x分管副祕書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事發區(縣)啟動應急預案,以事發區(縣)x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縣)x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縣)x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並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事發區(縣)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x)和供暖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縣)x分管負責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負責人或市供暖應急辦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4.2響應程序

4.2.1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縣)、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2.2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地區、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地區、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暖。

4.2.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市供暖應急辦報告。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並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4根據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4.3應急結束

4.3.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暖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3.2特別重大和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分別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4.3.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區(縣)宣佈應急結束。

4.3.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縣)宣佈應急結束。

4.3.5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成員單位和區(縣),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

4.4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4.4.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力量開展供暖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4.4.2必要時,組成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並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4.4冬季供暖期結束後,對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應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監測

隨時瞭解掌握供暖情況和動態。依託供暖信息x台實時監測全市供暖動態。

5.2信息報告

5.2.1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後,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市、區(縣)兩級供暖服務熱線或供暖單位電話,報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

5.2.2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並報市供暖應急辦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上報。

5.2.3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市應急辦,詳細信息不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上報。

5.3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

較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發佈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暖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暖。

6.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暖單位必須組建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區(縣)兩級專業應急搶修搶險隊伍,分別由市、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指揮與管理。

6.3應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區(縣)建立兩級應急供暖燃料x儲備。

x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縣)x建立供暖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6.5通信聯絡保障

供暖事故藍色預警期內,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全市供暖事故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6.6緊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間,供暖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經協調無效,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暖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暖。

6.7供暖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縣)兩級財政安排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市供暖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7附則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x負責制定,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根據本預案,各區(縣)x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7.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7.4其他説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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