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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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禦雷電災害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使本項目部成員和設備的安全得以保證,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凡在本項目部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均應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第三條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

1、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綜合協調,共同做好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2、堅持預防為主、防災與救災並舉,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後重建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成立了由項目經理丁民為組長,劉鋒、尹玉順為副組長項目部成員:彭劍、張同林、王維、雷利、肖磊、邱德軍、塗代興的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項目部的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

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決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2、決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和個人共同做好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制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加強雷電災害預測警系統建設。

第五條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1、安全員:參與事故調查,協助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2、門衞:負責雷電災害地點的治安工作,做好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等工作。

3、庫房:負責應急物資的落實。

4、通訊員:組織急救隊伍到事故現場搶救傷員。

5、消防員:負責火災的撲滅,參與傷員的搶救,轉移及事故現場的保護等工作。

第三章雷電災害的監測

第六條加強對雷電的監測和預試,不完善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整改到位。

第七條按到市氣象局的強雷暴天氣警報信息後,項目部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審。對屬於可能發生雷電災害的情況,及時進行預防工作部署。各相關成員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啟動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準備工作,確保預案實施。

第四章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和應急處置

第八條當出現下列情形時,啟動本預案;

1、市氣象局發佈強雷暴預案,確認可能發生雷電災害事故。

2、項目部領導確認已經生重、特大雷災事故。

第九條、項目部領導確認可能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立即召開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分析部署;各有關部門和員工收到預警信息後,迅速做好防禦工作。

第十條領導確認已經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1、項目部領導要立即向城區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為公室報告,並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在組織自救的同時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2、成立事故處理辦公室,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行統一指揮。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治安保衞、搶險搶修、物資供給等應急對策。參加搶險救援部六,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要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第五章救援預案終止和報告

第十一條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由項目部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報公司批准。

第十二條雷電災害事故的報告。

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報告城區防雷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一般雷電災害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4小時內報告公司防雷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章善後處置

第十三條善後處置由組長負責,有關部門做好設備的恢復,檢修工作。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2

為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我縣防雷減災水平,促進“平安天台”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提供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投入,消除雷擊事故隱患,提高我縣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重特大雷擊事故,能快速響應,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級,維護我縣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雷電災害的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與救助想結合”,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三、指揮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縣人民政府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由蔡文新副縣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氣象、安監、公安、宣傳、財政、建設、經貿、民政、衞生、交通、教育、供電、工商、旅遊、林特、消防、文廣、質監、通信等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組成,負責全縣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

(二)指揮機構職責

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縣雷電災害防禦日常工作,制訂全縣防雷減災的救援預案和防雷工作計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舉報制度和處理制度。組織實施雷電災害防禦應急救援,督促各職能部門職責的落實。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氣象局:依法編制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雷電防禦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編制雷電災害防禦規劃,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並確保正常運行;按規定落實防雷工程性措施,嚴格按國家標準對全縣建(構)築物及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的主要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定期檢測情況等實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進行設計審核核准和竣工驗收核准;發佈雷電災害性天氣預報,參加雷擊事故的調查、鑑定、處理。

安監局:將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納入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並作為安全生產的考核內容貫徹落實;監督有關部門對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設施、工程質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動落實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與舉報制度;負責雷擊事故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搶險時的社會秩序和交通秩序,協調組織羣眾安全轉移、撤離避險,負責雷電災害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工作;依法查處破壞防雷設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的案件;加強計算機網絡系統、民爆器材倉儲的防雷安全監察。

建設局: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核准和竣工驗收核准進行把關,查處違章施工和違法使用的建築工程;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供電局:負責組織搶修遭受雷擊災害的電力設施,保證通電工作;做好各種輸電設施、線路的各項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安全;配合政府對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嚴重雷擊隱患的企業實施斷電關停工作。

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滅,周圍人員搶救、轉移,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研究雷擊火災事故的特點及其防範措施。

衞生局:負責組織醫療突擊隊到事故現場救治傷員,提供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各項醫療救護保障;負責醫院等醫療保健機構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暢通和災民的疏散,及時修復事故現場遭破壞的交通設施。

財政局:負責落實公共防雷設施的建設經費,並依法將雷電災害防禦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政府對防雷減災工作經費的投入;負責雷擊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專項經費,及時安排救災補助資金。

民政局:負責核實災情,在第一時間將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質監局:協助氣象部門做好防雷產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市場上的不合格防雷產品。

經貿局:主要負責直屬企業和主管行業防雷安全工作;協助氣象部門對商場、市場等的雷電防禦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

旅遊局:主要負責賓館、飯店等場所的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協助氣象部門檢查安全隱患;做好旅遊景點的建(構)築物以及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負責督促全縣大中院校、中國小校、幼兒園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國家規範落實教育設施的防雷措施(特別是計算機網絡系統),定期組織安全檢測;加強師生防雷安全教育,組織學生積極參與全社會防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文廣新局:負責抓好公共娛樂場所和文藝演出場所、文化文物市場、圖書館、文化館、羣藝館、博物館、影劇院、文物保護等單位防雷安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雷電災害防禦宣傳教育工作。

工商局:負責對防雷安全條件嚴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市場等吊銷營業執照;加強對流通領域裏防雷產品的監督管理。

宣傳系統:加強雷電災害的科普宣傳,傳播科學防雷減災意識;負責宣傳報導搶險救災的先進事蹟和災情及救災工作報道。

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做好或協助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防禦及雷電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

各鄉鎮、街道:建立相應的組織,做好轄區內的雷電災害防禦和雷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定聯絡員,及時上報雷災情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做好轄區內雷電災害評估和善後工作。

四、雷電災害事故分級

(一)特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特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電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三)較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較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3-9人;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四)一般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一般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2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

五、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與防禦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對雷電的監測和研究,不斷提高對雷電災害的預測預警能力。

雷電災害防禦規劃及實施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雷電災害狀況分析;

(二)雷電災害的防禦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禦區;

(四)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禦措施等。

雷電災害預警信號的發佈,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試行)》(浙政辦發[2005]22號)規定實施。

雷季前防雷裝置使用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組織或請專業人員做好各種防雷設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當有雷電發生時,特別是當雷雨雲移近上空,已聞到雷聲或看見閃電時,應採取以下預防措施,可以較大程度上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一)斷開電器、電子信息系統的電源和信號輸入、輸出。

(二)停止  (三)不接聽、撥打電話和手機。

(四)不使用水龍頭、淋浴器等噴淋設備。

(五)關閉門窗,不要站在外牆窗前,切勿觸摸天線、下水管、金屬門窗、護攔等。

(六)遠離帶電設(施)備、空曠孤立的建(構)築物、樹木等。

六、雷電災害的應急救援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

當出現下列情形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國務院、省、市、縣氣象主管機構發佈雷暴預警,縣人民政府確認可能發生重大雷災事故;

2.縣人民政府確認已經發生重、特大雷災事故。

(二)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或所轄鄉鎮(街道)的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

(1)當雷擊引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的,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衞、搶險搶修、物資供給等應急對策,努力保證人員安全;

(2)立即向當地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

(3)保護好現場和保證通信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絡暢通。

2.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災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副組長、組長和縣政府報告,並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由趕赴現場最高黨政領導擔任,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行統一指揮。

3.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排除險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

4.發生特大、特別重大的雷擊事故時,本預案與《天台縣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併執行。雷擊事故引起的火災事故參照《火災事故處置措施》,爆炸事故參照《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七、雷電災害事故報告

(一)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當地人民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情況要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二)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起因、造成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縣雷防辦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縣政府和上一級雷防辦。

(三)一般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後十天內,事故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發生雷擊事故時間、地點、經過、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原因、教訓及防範措施、責任分析及處理等報告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重、特大雷電災害事故的有關新聞必須經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後,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報道。

八、附則

(一)本預案管理單位為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並上報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3

為了防禦、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證校園師生的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因雷電災害造成的的傷害事故,保證學校正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確保我校師生平安。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機構

為了加大對雨季雷電災害的防範力度,加大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防治,特成立防雷電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三、預防辦法和措施

1、認真檢查已安裝的避雷設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建築物防雷設施包括對直擊雷(含側擊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的防護三大部分。

直擊雷是指雷電直接擊在建築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產生電效應、熱效應及機械力。直擊雷防護設施主要是保護建築物本身不受損壞,以及減弱雷擊時巨大的雷電流沿建築物泄入大地時,對建築物空間產生的各種影響;雷電感應是指雷電放電時,在附近導體上產生的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它可能使金屬部件之間產生火花;雷電波侵入指由於雷電對架空線路或金屬管道的作用,雷電波可能沿着這些管線侵入屋內,危及人身安全或損壞設備。針對以上注意以下幾個環節。

一是建築物防雷:檢查防雷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完好,建築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屬物件聯接。

二是室內防雷:關閉門窗,遠離牆體、管道、金屬物件,居於室內中央,不能赤腳着地或地板;關閉所有用電器電源和接打有線電話。

三是室外防雷:遠離高大建築、山頂、大樹、塔等,選擇乾燥低地處,兩腳併攏蹲下,不能赤腳着地;丟掉隨身攜帶的金屬物件(鑰匙、手機、刀具等);不能接打無線電話。

3、開展防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雷安全的認識和防護能力。

四、學校採取的應急措施

1、加強安全防範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通過一日活動、班會等多個時間段,利用專題講座、宣傳欄、班隊課等多種形式和手段,對教師、學生進行安全防範及緊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當暴雨來臨時,學校安全管理員要迅速切斷校園總電源。

3、在户外活動的,教師要立即組織學生迅速躲入有防雷設施保護的建築物內。

4、發生雷電時,教師要安撫學生情緒,冷靜觀察周圍環境並迅速採取應對措施,讓學生雙腿併攏蹲下,頭伏在膝蓋上,雙手抱膝,不能跪下或卧倒。

5、遇重大問題,在及時處理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6、認真做好校園內的電路、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4

為了防禦、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證校園師生的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因雷電災害造成的的傷害事故,本着“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 的原則,根據教育部、中國氣象局關於防禦氣象災害的有關文件精神,以及陝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細則和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校園防雷電工作,掌握校園防雷電工作動態,提出預防對策和措施,切實加強對防雷電工作的領導。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機制。建立由校園主要領導和處室負責人蔘加的防雷電搶險工作隊伍。當事故發生時,下達啟動防雷電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工作。

2、應急工作小組

(1)預警信息組

職責:收集整理各類信息資料,關注氣象分析,及時掌握雷電災害信息,進行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雷電事故發生時,及時掌握防雷電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現場處置組

職責:及時調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疏散人員,清理現場,搶救傷員,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態蔓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保護好各種證據。

(3)安全保衞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車輛疏散,現場秩序的維護,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醫療、公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4)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保障處置現場的車輛調動、人員調集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

二、安全預防措施

1、提高對校園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防雷電工作納入校園重要議事日程,針對季節性特點,積極研究防範措施,落實防雷電工作預案。

2、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抵禦雷電傷害的意識和防範能力。各校園要把防雷電知識的宣傳教育與校園其他安全教育結合起來,多形式、多角度、多層面加強對師生防雷電安全知識教育,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舉辦防雷電知識講座,開展防雷電知識諮詢,掌握雷電突發時的各種防範方式。全面提高師生員工的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各校園要加強對校園防雷電工作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校園防雷電工作能力。

3、切實抓好防雷電安全檢查工作。

(1)按規定安裝防雷電設施,制定防雷電裝置檢查維護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電氣知識的人員負責日常檢查維護工作。雷雨季節前後更應加強檢查,及時排除防雷電裝置故障。

(2)自覺接受氣象部門防雷中心的檢測服務,取得《陝西省防雷電裝置檢測合格證》。新建建築物應當具有防雷電裝置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定期對校園校舍、圍牆的電路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當雷電來臨時校園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

(4)對於校園的圖書室、電教室、微機室、實驗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檢查防護工作,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雷電工作。

(5)建立雷電隱患台賬,清除一切不安全設施,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三、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校園防雷電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緊急情況要撥打110、119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2、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及現場處置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1)當雷電引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的,應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等措施,努力保證師生人身安全;(2)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3)立即向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災情;(4)保護好現場;(5)保證通信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絡暢通。

3、當被雷電擊倒人的心臟活動和呼吸停止時,應採取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的方法進行搶救,同時儘快撥打120請求救助。

4、因雷電導致電腦網絡故障時,除了檢查在線設備的損壞程度以外,對不在工作狀態的網絡設備和電腦都應做全面的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及時處理,把損失降到最低。

5、較大雷電災害事故,校園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校園值班電話和校(園)長的手機 24 小時開通,切實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6、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四、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後,救災過程中要提前考慮是否應切斷電、氣、水源等,以避免次生災害發生。

2、如雷擊建築物致使受損嚴重的,應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性鑑定評估。

3、當雷電引發火災時,要啟動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在事發應急過程中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安排釀成嚴重後果的,由校園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着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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