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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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薦】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羣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髮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鎮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適用範圍

凡在鎮靖鎮地域範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乾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捲風、濃霧、高温、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於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台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鎮較大範圍羣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羣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宋勇樹擔任總指揮,鎮長薛向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鎮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鎮衞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鎮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後,會同鎮有關站所、鎮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鎮政府批准後,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鎮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屍體。

(二)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後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鎮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佈,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後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羣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羣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範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羣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後困難羣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後,負責做好善後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羣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並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羣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並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於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鎮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繫,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製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藉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鎮靖鎮根據《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託鎮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並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鎮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鎮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鎮靖鎮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鎮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鎮、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誌(牌)。鎮政府應當設定村、户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繫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範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鎮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鎮民政辦、鎮派出所、鎮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户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羣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後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後,在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鎮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並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並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範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鎮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並與鎮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並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後,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鎮民政工作站會同鎮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户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羣眾一般採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徵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羣眾疏散轉移後,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並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鎮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並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於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後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後,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鎮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鎮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願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鎮靖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鎮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根據《鎮靖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調整作相應的調整。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人員: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繫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衞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衞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後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一、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XX行為,依法追究責任。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三、組織管理

組長:

副組長:

四、主要職責

1、在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彙總和收集各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幼兒園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指導和督查各班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總結、推广部分班級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協同上級部門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幼兒園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山坡、水溝、煙囱、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幼兒園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幼兒園在台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幼兒園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師生的安全。

具體疏散:

1、各班老師為應急指揮,迅速組織幼兒行動,有序離開教室到安全地帶。託班、小班、中班迅速離開教室從幼兒園正大門撤離到達安全地帶;大班迅速離開教室通過大班寢室撤離到安全地帶;大大班通過幼兒園中門撤離到安全地帶;在撤離過程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個幼兒,及時清點人數。

2、疏散時必須行動迅速、安靜、不慌亂、有秩序、互相關愛。

3、幼兒就餐期間遇到突發事件時,教師應迅速組織幼兒停止就餐,有秩序分別離開教室並迅速集中到安全地帶。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幼兒園一把手是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浦南國小防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協助政府安排疏散、轉移人 員,確保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有關要求, 結合我校實際,特製本應急處置方案。

一、可能引發的自然災害:

根據温州的`氣候特點,由於1、颱風;2、大暴雨;3、反異天氣等因素容易 造成財產損失和生命受威脅。

二、事故的預防:

1、密切注意天氣變化,特別是颱風多發季節的天氣變化;隨時聽取有關部 門的災害警報,該停課時堅決停課。

2、平時注意財產的保管,低窪地帶(容易進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 別是貴重物品。

3、注意門窗的維護,做到隨手關閉。

4、定期檢查學校校舍和設施安全,確保萬無一失。

5、加強教育,加強演練,提高全體師生防災抗災意識和自護自救本領。

三、處置程序:

1、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學校根據上級統一安排宣佈停課;突發自然災害學 校有權自行決定停課,並報教育局。

2、突發自然災害時,學生要按照“自然災害撤離程序”撤離;所有班主任 應本着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認識自然災害,提高警覺,聽從指揮人員的統 一指揮,有序地將所有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同時注意安慰穩定學生,確保不 發生騷亂;等災害有所緩解,各班主任要聽從指揮的統一調度,確保將所有學 生送至家長手中。

3、人員撤離完畢,領導小組應安排24小時值班,排查、確認人員全部離開 校園;檢查學校財產安全轉移情況,注意防盜;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隨時向 有關部門報告最新受災情況;隨時注意災害動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災程度進 一步加深。

4、積極接納安全撤離的民工。領導小組要召開緊急協調會議,相關責任人 要切實負起責任;後勤部門要安排和落實教室,安排好飲用水和用電,備好抗 災相應物資,如:礦燭、應急燈、雨具、食品、飲用水等;學校辦公室要安排 足夠教師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工作。

5、廣播室除了做好有關抗台宣傳外,多播放一些宏揚鬥志的電視或錄像, 以減輕疏散人員的心理壓力。

6、積極組織災後自救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全體領導小組成員 以及全體班主任要切實負起責任,清理校園、消殺毒、統計損失等工作都應有 序並快速完成,以確保災後學生能安全上學。

四、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 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災害,實行逐級負責,校長在由校長指揮,校長不在 由分管校長指揮,以此類推。

2、人員分工:

總指揮:zz

副指揮:zz

(1)調度、聯絡組:zz

(2)學生疏散組:zz以及所有有關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緊急救護組:zz以及各校區衞生指導師;

(3)接待民工組:zz

(4)信息組:zz

(5)安全保衞組:各校區門衞、臨時選調年輕力壯的教師組成。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1、在接到洪澇災害的預警警報或遇到突發的山洪災害後,立即啟動本預案。每一位教師都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不可有絲毫懈怠,要頭腦冷靜沉着,勇敢地面對,盡最大地努力,使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減低到最地程度。

2、一旦洪澇爆發,必須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保護兒童再保護財產的原則。情況危急時,應立刻將兒童帶到安全地帶,決不允許出現讓兒童回家、亂跑等現象。

3、第一時間搶險、搶救與呼救報告並重。被圍或事故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要及時以快捷、準確的方式發出求救信號。在場人員或事故發現者,無論有任何重要之事,都要立即放棄,以最快的'時間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給幼兒園防汛保安領導小組,以便迅速組織搶救工作。

4、全力搶救,如實上報。幼兒園防汛領導小組要勇於面對山洪災害的發生,及時、全面的組織搶救工作,幼兒園領導和搶險隊員要恪盡職守、勇於參戰,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要身先士卒、衝鋒在前。要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時把災情向教育局彙報,決不允許有遲報、謊報和虛報現象的發生。

5、確保安全,注重實效。洪澇災害的搶險,首先要注重自身安全,不可盲目搶險而造成新的事故,並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由專人看守。

6、若出現貽誤戰機、見危逃避,謊報和緩報災情,玩忽職守或臨陣脱逃者,按有關嚴肅處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是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雷電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z

副總指揮:z

成員:z

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防災會議精神,全面部署防災工作。

2、發佈布臨災指令,督促各職能小組按本預案開展抗災應急各項工作。

3、指揮抗災救助工作,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

4、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二)工作機構

1、信息組:

組長:z

成員:z及教導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收集上級發佈的防災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時、準確發佈防災信息。

(3)掌握學校防災救助工作動態,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2、宣傳教育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宣傳和組織學習防災自救的知識,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印發防災救災宣傳資料。

(3)編報防災救災工作動態。

3.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制訂學校防災應急預案,繪製應急疏散平面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標誌等,並組織實施演練。

(2)協翻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護工作。

(4)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後,廣播室(石尚斌)應立即通知師生撤離,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友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衞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衞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5)各班主任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後,應立即進入教室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班主任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在上課其間,各教師應立即組織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教師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遇強地震,無法撤離時,上課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牆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區域的地方)

(6)在上課期間,災情發生時劉豐勝迅速到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並疏散學生安全撤離,石尚斌到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並疏散學生安全撤離。

(7)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4、後勤保障組:

組長:z

成員:總務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根據需要購置防災設施設備。

(2)搭建學校防災設施。

(3)臨災狀態下,負責調配防災設施設備,提供食品、飲水等生活必需品。

(4)負責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值班巡邏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

(2)接收記錄上級的電話通知,及時彙報校長。(由郭玉、付娟,硃紅梅、盛莉斐負責)。

(3)晚上進行校園巡邏和檢查,負責學校安全,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劉豐勝、王峯、宋文革、王衞軍負責)

(3)及時督促各年級學生按時離開教室進入宿舍晚唾。。

(4)劉曉娓負責查閲區局育教網的信息,報送各種材料。

6、(晚睡及午體)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後,督促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疚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衞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衞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2)公寓管理人員及時放電開燈,打開公寓樓門。協助班主任疏散學生。(若遇突發災害,公寓管理人員應急時通知學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進入宿舍組織學生有序下樓。

(4)石尚斌負責男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劉豐勝負責女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

(5)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三、防災應急程序

1,臨災應急反應、

接到上級發佈的`臨災信息後,防災領導小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1)召開防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宣佈有關抗寵救災的規定。

(3)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佈的災情動態宣佈臨災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災疏散時間及範圍。

(4)檢查學校應急措施和防災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宣傳教育,防止災情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學校秩序

(6)及時向區教育局防災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重大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應越級報告。

2、災後搶險救災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發出緊急撤離、集中信號。災情發生在教學時間時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安排,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4)門衞聽到信號後就打開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5)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O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保護學校財產。

(8)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成員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負責本組救災工作,迅速到一線進行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2、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救助和撤離疏散,不能丟掉一個學生,只有學生全部撤離後,教師方可撤離。

3、科任教師應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課期間,必須組織學生撤離疏散,學生撤離完後任課教師方可離開。

4,各處室王作人員及公寓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五、附學校防災、抗災撤離疏散平面圖。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7

各行政村: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範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災區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預案。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窪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鹹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嶽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後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彙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彙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並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羣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衞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並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羣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後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於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並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佔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範圍內,7~10月份連續乾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並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範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佔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範圍內,7~10月份連續乾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範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彙總並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彙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後,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蓆、牀、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麪、餅乾、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並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蘭亭鎮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0日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和醫院安全,維護醫院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醫院受災羣眾工作、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素造成醫院建築倒塌、淹沒、羣眾傷害、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醫院救災工作。

組長;劉傳先

副組長:韓冬、劉東風

成員:韓夢翔、宋傳貴、陳大卷、王道全、陳仲標、劉濤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個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院幹部、職工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醫務人員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以後,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組織各個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醫療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領導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警戒保衞組、宣傳報道組、醫療救護組和後勤保障組。

1、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夢翔

成員:劉枚、錢成俊、馬金紅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

2、警戒保衞組:

組長:韓夢翔

成員:陳大卷、陳仲標、王道全

負責組織應急安全隊員有序疏散人員,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傳報道組:

組長:韓夢翔

成員:劉枚、錢成俊、馬金紅

負責利用災害應急廣播及時調配人員、播報信息等。

4、醫療救護組:

組長:韓冬

成員:陳大卷、韓蓓、謝瓊、韓琪

負責對受傷害人員實施就地搶救,恢復醫療秩序。

5、後勤保障組:

組長:韓夢翔

成員:陳瑤、李靜

負責供應各類醫療急救和生活物資。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醫務人員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羣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全院幹部、職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醫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醫院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院《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彙總和收集醫院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事故的知識宣傳,提幹部、職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各科室(部門),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就醫羣眾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醫院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就醫羣眾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醫院消防責任制度。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衞生局有關部門,確保信息通暢。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醫院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院實際,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就醫羣眾和醫務人員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活動,所有在場領導和人員參加醫院的救援和疏導。

(3)醫院要組織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內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並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醫院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務,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科室主任、護士長指揮,互相照顧,幫助患者撤離。

(5)醫院門衞聽到信號後要打開所有大門,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要迅速報告消防控制室、醫院領導。院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醫院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並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災後醫院工作秩序。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9

“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防災方針,共同做好學校自然災害工作,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羣防羣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於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校園暴雨、滑坡、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禦,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並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師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每學期進行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2、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在發生災害時,後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

4、各科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5、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6、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衞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7、災後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0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強降温天氣、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園路面結冰、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校園救災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校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校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校園要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園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校園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場、圍牆、下水道、電線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級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校園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電線等建築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校園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校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校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市區和校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校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校園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校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校園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校園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制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衞聽到信號後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校園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校園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彙報,聯繫“110”或“119”等相關部門到場救助,聯繫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②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脱險師生。

③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校園校長是本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校園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強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乾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佈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報送、發佈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彙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後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彙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後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後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後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繫,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瞭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應急準備措施

3.1.1 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 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並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 預案准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 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持續乾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並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 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 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 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 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隻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 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隻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 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00-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 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信息報告並經核實後,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採集

預警信息。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省水務廳的水情信息,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信息。

採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採集內容。氣温、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乾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 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並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4.3 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羣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 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 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2 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調度,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3 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4 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序上報省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 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發佈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佈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佈。

4.7 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 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户)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並適時補欄。

5.2 協商救助

5.2.1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 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 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 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4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並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 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乾旱(含高温熱害、乾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颱風、寒潮大風、龍捲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 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 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06)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颱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颱風,達到或大於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颱風。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 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農業損失,保障都市型現代農業安全、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1.2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需要出發,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北京農業造成的損失。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最大限度減輕農業自然災害損失,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1.3.2堅持生態治理與防災減災相結合,預防與抗災相結合,以預防為主。

1.3.3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抗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3.4依靠科技,充分發揮農業與相關減災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農業災害預警水平和應急能力。

1.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北京市農業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5事件等級

依據農業自然災害造成或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半數以上區縣的區域性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0萬畝以上,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以上。

(2)一個區縣發生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80%以上且絕大部分可能受災,大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大範圍發生並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特別重大(Ⅰ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重大(Ⅱ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的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50%~8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5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災,少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個小片區域發生並繼續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重大(Ⅱ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30~5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10%~20%。

(2)一個區縣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30%~50%,部分地塊可能受災,個別地塊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點發生。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較大(Ⅲ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一般(Ⅳ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3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10%~2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5%~1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10%~30%,少數地塊有可能受災;或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的傳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一般(Ⅳ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6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危害農業生產的各類自然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區域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北京市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市農委、市農業局成立“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市農委主任任組長,市農業局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市農委、市農業局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市農委辦公室、產業發展處、發展規劃處,市農業局辦公室、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糧經作物管理處、蔬菜管理處、畜牧管理處、水產管理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村能源生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處,各郊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應急處。

各郊區縣農業主管部門也要設立本區縣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2.2 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組織部署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農業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做出啟動或解除應急預案的決定;指導農業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參與國家和本市農業救災資金的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3.1編制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3.2密切與氣象、水利、地質等部門的聯繫,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分析對農業生產的可能影響。根據災情及時提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2.3.3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信息及動態。

2.3.4在災情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協調相關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2.3.5負責協調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和分配。

2.3.6負責組派農業抗災救災工作組和專家組。

2.3.7督導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2.3.8負責處理農業防災減災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市農委、市農業局辦公室:協調委、局各成員開展防災減災工作,做好值班人員安排和後勤保障。

2.4.2產業發展處:負責協調、制定和組織實施農業自然災害的有關政策措施。

2.4.3發展規劃處:負責瞭解災後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情況。

2.4.4應急處:承擔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職責。

2.4.5糧經作物管理處:負責糧經作物的災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糧經作物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協調救災物資(含救災備荒種子)的分配調劑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災後耕地質量監測、農田修復與土壤改良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方面的具體工作。

2.4.6蔬菜管理處:負責蔬菜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蔬菜作物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7畜牧管理處:負責畜牧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畜牧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8水產管理處:負責水產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水產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督導區(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2.4.10農村能源生態處:負責與防災及災後恢復有關的農業生態工程建設;組織對因災損毀農業可再生能源及農業生態工程設施的修復。

2.4.11農產品質量安全處: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因災受損可能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農產品進行檢測和指導處置。

2.4.12區縣農業部門:負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指導本區縣農業抗災救災、災後恢復生產、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示範與推廣應用;參與國家和市政府下達本區縣的農業救災資金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組織重大病蟲害的統防統治。

2.5 專家顧問組職責

成立農業減災專家顧問組,主要職責:

(1)為編制北京農業減災有關規劃和農業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等提供諮詢、建議。

(2)在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時,協助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分析判斷災害類型與特點,評估災害形勢與可能造成的損失,為確定預警和響應等級提供建議和諮詢。

(3)協助市農業主管部門開展重大農業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技術難點的攻關研究和農業防災減災的技術培訓等。

3監測和預警

3.1監測

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信息交換機制,健全和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掌握氣象預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質災害等農情信息,加強對農業病蟲災害的監測,對農業自然災害進行適時監測,確保有效監測、及時發現並逐級上報災情。

3.1.1信息採集

(1)採集途徑。市農委、市農業局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定期、不定期會商災情;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農業報告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與區縣建立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確保農業信息網絡系統暢通。

(2)採集內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資料;氣温、光照、風雹等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損毀程度;農業直接經濟損失;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3.1.2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情況後,統一向市應急辦或市政府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並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向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狀況。

(3)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在發生後24小時內補報詳情。

(4)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事件發展趨勢、已採取的措施等,並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氣象、水務、地質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或收到農情信息部門的自然災害上報信息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會商和研究災害形勢,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產量和經濟損失,初步判斷災害等級,提出發佈災害預警及其等級的意見。

在災害發展過程中跟蹤採集信息和動態研判,為及時調整預警等級和響應行動提供依據。

3.2信息發佈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確需對外發布的,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渠道發佈。

3.3預警的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預警級別,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3.3.1藍色預警(Ⅳ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或預警信息,事件即將臨近,可能造成局地農業受災,預計將要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微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事態可能會擴大。

3.3.2黃色預警(Ⅲ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事件已經臨近,預計將要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可能造成較明顯的農業災害損失。

3.3.3橙色預警(Ⅱ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事件即將發生,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中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蔓延擴展或明顯加強趨勢,事態正在逐步擴大,可能造成較為嚴重的農業災害損失。

3.3.4紅色預警(Ⅰ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橙色或紅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事件會隨時發生;或已重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迅速蔓延擴展或急劇增強趨勢,事態正在不斷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農業災害損失。

3.4預警發佈和解除

3.4.1預警發佈

(1)藍色預警和黃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佈和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2)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和解除。

(3)預警信息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4.2預警等級變更

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範圍及農業災情的變化,分別提出預警等級升級或降級變更的意見。

(1)由黃色預警或橙色預警升級為橙色或紅色預警,或由紅色或橙色預警降級為橙色或黃色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

(2)藍色預警升級為黃色預警,或由黃色預警降級為藍色預警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佈和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3.4.3預警解除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和範圍的縮小及農業災情的逐步緩解,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預警等級變更的程序,發佈解除較重一級預警並轉入較輕一級預警,直至解除全部預警。

3.5預警響應

3.5.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根據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信息發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手機短信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2)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加密農情觀測,加強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監測和採集,及時分析評估災害形勢。

(3)受災地區的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可能受災地區發佈災害信息,提出防災減災的措施建議。

(5)根據需要調動受災區縣的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2橙色、紅色預警響應: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信息發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並報送至市應急辦以及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手機短信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2)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的會商與信息採集,相關農情信息實行日報告制度。

(3)市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受災地區發佈災害信息,提出抗災或補救措施建議。

(5)根據需要調動市級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3預警信息發佈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農業自然災害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調整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3.5.4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並通報相關部門。

3.6災害預防和應急準備

3.6.1 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羣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6.2風險管理準備。組織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農村幹部並動員農户加大轄區農業自然災害隱患排查,評估災害風險、找出薄弱環節、確定災害風險對策。

3.6.3預案准備。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的避災與抗災能力。

3.6.4工程準備。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的加固和防護,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水利基礎設施的維修和加固,增強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6.5適時防控

(1)及時組織搶收災前已成熟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防護措施。

(2)根據旱情和作物生長狀況,及時組織採取中耕、鎮壓、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議氣象部門利用有利時機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根據受澇程度與地形、土壤、作物狀況及時採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補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凍害、乾熱風等災害預報後,根據災害強度與作物生長狀況,必要時組織、指導農民採取薰煙、覆蓋或噴灌、噴藥等相應防範措施。

(4)接到大風、冰雹、大雪等災害預報後,要對果樹和大棚、畜舍等農業設施採取臨時保護與加固措施。

4應急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範圍、危害程度、受災面積和緊迫性,分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一般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會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導救災工作,並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報告市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4.1.2較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Ⅲ級)應急響應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災情,並通報有關部門。

(2)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前往受災區縣現場檢查情況,及時掌握受災區縣農業災情。

(3)根據災情需要,提出救災意見和災後恢復農業生產的措施,派出專家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4.協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

5.監督救災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

4.1.3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Ⅱ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3)適時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範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1.4特別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Ⅰ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報請市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災區派出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組織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3)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爭取國家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種子,協調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範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2響應升級

因事態發展,應急事件已超出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控制範圍,需要其他部門提供援助和支持時,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准後,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應急辦或市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

4.3應急結束

4.3.1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農業生產基本恢復正常時,應急處置工作宣告結束,並在1周內向市政府、市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4.3.2一般(Ⅳ級)和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4.3.3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I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辦批准後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與民政部門協調開展區域自然災害的農業產量損失、農業設施裝備損失的調查評估與核實,準確掌握災情信息。

5.1.2主動與水務部門溝通,及時掌握農田灌溉、排澇,損毀農田和各類受損農業基礎設施的修復情況。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和畜牧生產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2協調救助

5.2.1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區域間種子、化肥、地膜、農藥、飼草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

5.2.2積極與金融部門協商,落實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

5.2.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災害保險理賠工作。 5.2.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生活與生產救助。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根據災情程度,積極向上級申請專項救災資金。

6.2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3物資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為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儲備必要的種子,農藥等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後,應優先保證救災物資的及時供應和調運。每次救災動用後,應在下一年度內補齊缺額。

6.4應急隊伍保障

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並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6.5職責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消除隱患,強化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推廣普及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6.6宣傳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農業技術人員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和手機等信息手段,加強農業防災減災技術與法律知識的科普宣傳。

7附則

7.1名詞術語

7.7.1本預案中的農業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前者包括糧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藥材等園藝作物及食用菌生產,後者包括畜牧業、水產養殖、養蜂和其他養殖對象。

7.1.2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是指乾旱、洪澇、低温凍害(含冷害、霜凍、凍害、雪災等)、風雹(含雷雨大風、寒潮大風、龍捲風等風災及冰雹)、高温(含乾熱風)、沙塵暴、陰害、重大動植物生物災害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7.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農業自然災害中的乾旱、漬澇、冷害、凍害、陰害和許多植物病蟲害屬累積型災害,並非突發;但在災害事態嚴重發展時,同樣會出現緊急事態,也應納入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範疇。

7.1.4本預案中的農作物受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10%~30%的農作物播種面積。成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30%~80%的播種面積。絕收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80%以上的播種面積。受災面積不得重複計算,在同一播種面積地塊上如先後遭受幾種或幾次災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計算受災面積。

7.2預案管理

7.2.1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編制和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相應修改,報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2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應依照本預案並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7.3預案的銜接

具體災種的應急響應等級與行動應與北京市相關部門已編制的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中與農業有關的內容銜接,如北京市地震應急預案、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北京市抗旱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氣象應急保障預案、北京市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

7.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負責解釋。

7.5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開展防禦颱風、暴雨、洪澇、冰凍、潮汛、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形成科學、規範、有序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保障運輸車輛、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設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為社會穩定和經濟正常運行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洪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交通運輸系統“三防”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防洪、防颱工作,包括颱風、暴雨引發的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以及雨雪冰凍、霧霾、大風、風暴潮、地震等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要始終把確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調動人民羣眾的力量;牢固樹立防大災、抗大災觀念,增強主動預防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認真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支持、指導、督促下級交通運輸部門的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工作機構崗位責任制。

1.4.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在明確各單位職責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強和改善系統內、外的部門聯動機制,做到信息、資源合作共享,增強協調性,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4科技防禦,綜合減災。要有效利用和不斷改善科技防禦的資源,手段和方法;樹立全局觀念,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堅持專羣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做好各項預防和應急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2.1.1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設立市交通運輸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全面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禦自然災害工作,局屬各單位參照設立防禦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業本單位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1.2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管理機構負責本地本行業的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建立防禦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轄區的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2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機構

市交通運輸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機構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2.2.1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總工、黨委委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上級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

(2)組織制定完善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4)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跨行業、跨地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資金的調配;

(5)宣佈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2.2.2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局防災辦”)設在局安全處,局安全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局防災辦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指導局屬單位制定完善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並督促實施;

(3)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分析、上報、發佈全市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信息;

(4)組織開展災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獎懲建議;

(5)組織開展局防禦自然災害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2.3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運管局、市質監站)主要職責:

(1)制定和完善本行業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研究部署本行業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3)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本行業跨地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的調配;

(4)負責本行業防禦自然災害信息的收集、彙總和報告。及時轉發氣象預警信息和發佈引導公眾出行信息;

(5)指導、督促本行業開展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屬單位(市交通工程建管處、07省道徵費所)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單位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工作。

3災害事件分級

3.1特別重大災害(Ⅰ級)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佈洪澇災害Ⅰ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佈風暴潮或海嘯紅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幹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48小時以上,或市內幹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120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特別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2重大災害(Ⅱ級)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橙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佈洪澇災害Ⅱ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佈風暴潮或海嘯橙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幹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或市內幹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48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3較大災害(Ⅲ級)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黃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佈洪澇災害Ⅲ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佈風暴潮或海嘯黃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公路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幹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12小時以上,或市內幹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24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較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4一般災害(Ⅳ級)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藍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佈洪澇災害Ⅳ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佈風暴潮或海嘯藍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4預防和預警

4.1監測與檢(巡)查

各地各單位根據職責,建立並實施以查思想、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防禦自然災害安全檢查機制,加強安全監測技術支持和投入。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季節特點,在災害易發期做好重點風險事態和點、段的監測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4.2信息收集與交換

各地各單位要在不斷健全系統內信息收集報告機制基礎上,建立完善與當地政府應急、氣象、海洋、水利、國土資源及海事等部門的氣象、水文、潮汛、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交換機制,及時掌握重大氣象和自然災害動態,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

4.3應急物資裝備籌備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從“防大災,抗大災”着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則,按照應急預案和“種類齊全,數量充足”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抗災搶險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籌備,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預警信息通報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關注收集各級氣象等職能部門發佈的各類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管理處置平台、手機短信服務平台及網絡、電話等多種渠道向交通運輸單位及從業人員通報、發佈(轉發)預警信息。指導、引導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預防和避險。

5應急響應和處置

5.1應急響應

按照“統一領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行業指導、分級響應”的原則,當出現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不同程度災害時,視情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行動。並在低一級應急響應行動基礎上,實施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1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一般災情藍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佈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視情決定啟動市局防禦自然災害Ⅳ級響應行動。

(1)局防災辦主任視情主持召開局防災辦成員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災情發展情況,傳達、收集、彙總涉災縣(市、區)交通災情信息,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向分管副局長彙報,調整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

(3)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5.1.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較大災情黃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佈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禦自然災害Ⅲ級響應行動。

(1)分管副局長視情主持召開局防禦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台等部門有關災情的通報,傳達、收集、彙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調整和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工作。

(3)局防災辦視情啟動24小時值班。

(4)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重大災情橙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佈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禦自然災害Ⅱ級響應行動。

(1)局長或分管副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禦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台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傳達、收集、彙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並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禦自然災害工作。

(3)經局領導批准,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局防禦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帶工作組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4)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未經批准,不得離城外出。

(5)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4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特別重大災情紅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佈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禦自然災害Ⅰ級響應行動。

(1)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禦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台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收集彙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並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隨時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禦自然災害工作。

(3)根據需要由局長決定局領導帶隊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抗災搶險工作。

(4)經局領導批准,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工作組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5)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禦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系統全體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城外出。

(6)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5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應急響應。當市局啟動應急響應時,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原則上同步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6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的應急響應。以當地氣象等部門發佈的預警信號和當地政府的決定為依據,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行動。

5.2應急處置

5.2.1應急啟動。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後,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隨時做好應急各項工作,當市局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綜合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同時啟動,並按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工作。

5.2.2信息通報。各級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機構密切關注跟蹤氣象及災情發展趨勢,充分運用各種信息網絡渠道向下級及交通從業單位和人員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發佈避風、停業、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險實施。各級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機構指導、督查交通運輸從業單位和個人按要求實施停工、停運、設施設備穩固,船舶避風、人員撤離等應急避險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危險路段、航道的.危險標識、標誌的設置工作。

5.2.4災害應對。災害發生後,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救援。救援時,公路部門重點做好公路搶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門重點做好內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運管部門重點做好人員疏散的運力保障;質監部門重點做好工程技術支持。

5.2.5請求支援。災情嚴重,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處置有困難時,經本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本級防禦自然災害辦公室負責向當地政府或上級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機構請求支援和協調。局防災辦接救災請求後,經請示局領導,視情指派協調相關人員馳援或應急裝備、物資支援。

5.3信息報告與發佈

5.3.1報告程序和責任人。各級交通運輸防災辦(經辦部門)為信息報告責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災辦負責人簽發,重要信息由單位分管領導簽發。信息報告應通過傳真或計算機安全信息網絡逐級報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經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後可越級報送。

5.3.2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災、受損、救災情況以及遇到的困難和應對措施等。

5.3.3報告頻率和要求。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報告1次;Ⅲ級、Ⅳ級應急響應時,每天下午1次向上級部門報告,具體按附件三要求,填寫附件四報送。

5.3.4特殊情況報告。遇重大災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嚴重受損,嚴重影響通車、通航時,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5.3.5信息轉報。局防災辦接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信息報告後,屬重大災情的,及時向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彙報,並向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等報告。

5.3.6信息發佈。需向市級以上媒體報送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審核後報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體和社會公眾發佈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核稿報分管副局長同意後發佈。

5.4應急變更和結束

5.4.1響應級別提高。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的災情信息趨於嚴重或預警信號等級提高,或本級政府提高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提高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2響應級別降低。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發佈的災情信息趨於減弱,或預警信號等級減低,或本級政府減低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減低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3應急結束。市氣象台等職能部門解除氣象預警信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根據“誰啟動,誰解除”原則,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宣佈局防禦自然災害應急結束。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遇有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宣佈應急結束時機不一致時,依據當地政府決定施行。

6應急保障

6.1通訊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有效運用各種公用通訊網開展應急通訊工作,對沿海易受颱風和風暴潮影響的單位,更要加強通訊保障工作,必要應配置海事專用電話,以確保特別狀態下應急通訊暢通。要建立和及時更新各級應急指揮及保障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台帳,確保應急時通訊暢通。

6.2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平時要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適時做好人員的新老交替,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專業素質、體能素質和合法權益。

6.3裝備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平戰結合”原則,根據以往抗災搶險需求情況,以自備或與相關企業合備的形式,儲備常規搶險機具設備和器材等,並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要保障應急專用車、船的配備,確保搶險急需。

6.4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分級儲備,定點存放,統一調配”的原則,建立健全儲備庫和儲備物質並建立台帳,定期查驗,有短缺、失效、破損時及時補充、更換,確保有備無患。

6.5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現體制下,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籌措必要的防禦自然災害應急資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下撥防禦自然災害應急資金和災害重建補助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督查。

6.6技術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聯網的應急指揮中心繫統,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信息網絡銜接,提高對災害事態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決策會商和應變處置的能力。

7善後工作

7.1基礎設施安全排查

應急響應結束後3天內,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對所轄重點路段、航道、港口、碼頭、橋樑、場站等基礎設施進行安全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發現和處置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報告。

7.2受損工程設施恢復。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在受損工程應急處置後,應全面清理、整修、恢復原工程建設標準,必要時提高建設標準,確保已修復工程安全無患。

7.3應急裝備物資維護

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災後應迅即對應急裝備進行檢修、保養;對應急物資進行查驗、補充;要建立補償機制,對徵用的社會應急裝備和物資及時給予補償。

7.4災害應急損失報告

涉災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應急處置期間上報信息的基礎上,要全面準確核實受災受損和恢復情況,在災後7天內填報附件5及相應附表5-1至5-4報表,涉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其報表(各縣局報附件5彙總表)應逐級呈報至局防災辦作為災後補助的依據之一。對重大工程的修復,責任單位應編制工程修復預算,需要請求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資金支持的,應形成書面報告,逐級呈報。特殊情況可越級呈報。

7.5應急工作評估總結

各級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工作機構應認真總結、評估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經驗教訓,做到重大以上應急事項一事一評估、一年總評估,查找防災工作薄弱環節,推廣防災工作先進經驗,從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工作程序、應急舉措等方面,對各級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補充和修訂。每年12月底前,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向局防災辦報送當年度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總結報告。

8監督管理

8.1培訓

市局會同各行業管理機構加強對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權限,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重點交通從業單位應建立防禦自然災害應急知識培訓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8.2演練

局防災辦視情組織全市交通運輸防禦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演練,公路、港航、運管及質監等部門根據各自特點組織相應的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根據規定和本地實際採取不同方式,每年組織不同種類的防災應急演練;重大工程建設單位、重點運輸企業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組織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8.3獎懲

對防禦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據測準確、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交通運輸局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或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牽頭制訂,報局長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後實施。

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及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制定的防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報局防災辦備案。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負責解釋。預案中涉及相關數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數值。

8.6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實施,原《嘉興市交通運輸保障地震應急預案》(嘉交運〔2003〕263號)、《嘉興市本級交通運輸系統處置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嘉交〔2011〕208號)、《嘉興市交通運輸系統“三防”工作預案》(嘉交〔2011〕2xx號)同時廢止。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4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災害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後勤保障組、醫療衞生組、搶險保衞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瞭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瞭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瞭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樑,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後,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後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衞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衞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衞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衞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羣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衞,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並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並及時報告。落實防範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羣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牀、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佈。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羣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彙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並視情況宣佈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佈會。

四、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並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剋扣、私分、擠佔、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後,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儘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後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後,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自然災害劃分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捲風、颶風等)、颱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七、其他事項

(一)地震災害發生後,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xx]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後,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xx]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5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類型

1.1.1洪汛災害

1.1.2氣象災害

1.1.3地震災害

1.1.4地質災害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洪汛災害: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續降雨使低窪地區淹沒、積水等的現象。洪水主要危害農作物生長,造成作物減產或絕收,破壞農業生產以及其他產業的正常發展。此外,還會破壞房屋、建築、水利工程設施、交通設施、電力設施等,並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員傷亡。

1.2.2氣象災害:氣象災害,一般包括天氣、氣候災害和氣象次生、衍生災害。氣象災害是自然災害中最為頻繁而又嚴重的災害。發生十分頻繁、災害種類甚多。由於乾旱、洪澇、颱風、暴雨、冰雹等災害危及到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國民經濟也受到了極大的損失

1.2.3地震災害:地震災害是羣災之首,它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以及頻度較高,併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對社會也會產生很大影響等特點。地震的直接災害是造成建築物破壞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噴砂、冒水等地表的破壞和海嘯。同時地震的破壞還會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災害,包括火災、水災和煤氣、有毒氣體泄漏,細菌、放射物擴散、瘟疫等。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2.4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2應急組織人員和職責

加油站經理(張瑜)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加油站計量員(丁濤)負責拉閘斷電。

加油站核算員(段亞萍)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加油站前庭主管負責現場組織人員撲救或施救。

加油站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3預防與預警

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後,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加油站經理(或前庭主管)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員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9、120,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緊急情況的類型(火災、天然氣泄露、燃油外溢、人員受傷等);

(2)事發加油站的名稱、地址;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4響應程序

採取逐級報告制度,事件發生後,加油站經過初步評估確定符合Ⅲ級(加油站級)突發事件條件時,應啟動本站應急預案,並立即報告片區應急領導小組、西安銷售分公司應急辦公室(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87620823),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及趨勢、人員及財產損失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幫助等。通過後續報告及時反映事態進展,提供進一步的情況和資料。

5應急處置措施

5.1地震應急措施

地震發生時,立即停止一切作業,立即採取以下措施,到空曠場地避險。

(1)應根據所處環境迅速做出保障安全的抉擇。如果在房門口或能迅速離開房間的,迅速逃離。

(2)室內一時無法迅速離開時,應保持冷靜,就近躲避到跨度小的地方(站在衞生間、廚房、牆角處、門口或是堅固的桌子,牀鋪等下面),離開窗户、電器和易倒塌的辦公用具。震後迅速撤離,遠離高層建築物和危險物。

(3)被廢墟埋壓,要儘量保持冷靜,設法自救。無法脱險時,要保存體力,創造生存條件,耐心等待救援人員。

(4)地震發生後:清點人數,清理現場,檢查設備、設施情況,計量油品庫存,統計損失情況並上報。

(5)所有隱患均已排除後,經地(市)公司同意,恢復營業。

5.2防汛應急措施

(1)利用防汛物資對油罐區進行封堵,關閉卸油口、計量孔。

(2)對變壓器室、配電室等重點部位進行封堵。

(3)地下水位較高、易產生內澇的加油站,應對油罐提前做好防上浮措施,儘量多儲油。

(4)當水災發生時,計量員應立即切斷加油站總電源,停止營業,上報站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

(5)視洪水情況組織人員撤離,防止發生人身傷害或淹溺事故。

(6)水災過後,應組織排水、清理現場,檢查設備設施情況,測量油罐水高,正常後,恢復營業。

(7)災情解除後,統計損失情況並上報。

5.3泥石流衝擊應急措施

(1)發現有泥石流跡象,迅速組織逃生。

(2)逃生要拋棄重物,向溝谷兩側山坡或高地跑,千萬不要沿着溝向上或向下奔跑。

(3)不要躲在有滾石和大量堆積物的山坡下面,不要停留在低窪處,也不要攀爬到樹上躲避。

(4)泥石流衝擊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傷亡,發現人應拔打“120”、“110”急救電話,並上報公司。

(5)災情解除後,統計損失情況並上報。

5.4山體滑坡應急措施

(1)加油站安全區域內存在坡體的,應定期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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