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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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鎮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範圍

全鎮範圍內的各種火災和市消防大隊下達支援其他地區救火命令。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後,第一時間報告鎮黨委書記、鎮長和值班領導,由黨委書記、鎮長或值班領導啟動《鎮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並視火災情況上報市消防大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黨支部、各村(居)民委員會、全體機關人員、鎮屬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指揮部組長不在單位,由副組長依次主持工作。

組長:毛

副組長:張

成員:各值班組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規劃辦。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支部書記、主任(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着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並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長:各村書記或主任(企業負責人)

成員:各村民小組長、當地羣眾(企業管理人員、職工)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三個小組。

第一小組:專職消防隊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10分鐘內必須從鎮政府出發。

二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出發;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第三小組:機關幹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立即通知衞生院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級有關醫療、衞生機構求援。

組長:柴(分管衞生領導)

成員:鎮衞生院和各村醫生

4、後勤保障組

機關食堂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後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後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麪、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羣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長:王(分管綜合辦領導)

成員:綜合辦及機關食堂人員。

5、情況通報組

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公佈事件信息。留守文書室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採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組長:王(分管綜合辦領導)

成員:綜合辦文祕人員

6、治安維護組

負責佈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長:林世旭(分管綜治領導)

成員:綜治辦人員

7、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後,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鎮黨委和政府。

組長:王(分管消防領導)

成員:專職消防員及相關辦公室人員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羣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了做好水災發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國務院的要求和省、市、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製本預案。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江西省實施辦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九江市領導、省監察廳關於在防汛抗洪中加強監督嚴肅紀律的規定》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基本情況

xx鎮是長江中下游一個大沖積洲,四面環水,方圓104平方公里,堤內面積54平方公里,可耕面積5.6萬畝;轄12個行政村,159個村民小組,8700户農户,4.2萬人;重點企業10家,中國小22所,19個駐鎮單位。

xx堤始建於1954年,全長64華里,土質結構複雜,半數屬沙質土壤結構,堤面寬度7—10米,堤身高程22—23米,共有大小穿堤建築22處座,大堤塊石護坡全長僅10餘公里。

存在的主要隱患:

①上游83年決口堤段700米,滲漏嚴重,泡泉羣集中;

②xx村九組2700米崩岸嚴重;

③xx外閘100米地基沙土流失,閘口年久失修,損壞嚴重;

④xx格子堤XX餘米未護坡,崩岸嚴重。

三、組織指揮體系

鎮政府成立防汛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的防汛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鎮防汛應急指揮部、鎮總指揮部總指揮長:xx常務副總指揮長:xx副總指揮長:xx成員:xx、各指揮分部:

①上游指揮分部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技術員:xx成員:xx物資調配員:xx

②中游指揮分部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技術員:xx成員:xx物資調配員:xx

③下游指揮分部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技術員:xx成員:xx物資調配員:xx

④xx指揮分部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技術員:xx成員:xx物資調配員:xx

⑤中湖指揮分部指揮長:xx技術員:xx成員:xx物資調配員:xx

⑥後勤指揮分部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成員:xx

2、其他防汛指揮機構各村汛其成立防汛指揮機構或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村的防汛工作;遇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四、不同水位的應急措施

1、當長江洪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防汛總指揮長或常務副總指揮長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工作,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鎮黨委、鎮政府下派工作組,分赴各堤段指導防汛工作;各村巡邏隊、搶險隊全部上堤,嚴密佈防,每100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大村上搶隊3支,中村上搶險隊2支,小村上搶險隊1支。

2、當洪水達到1983年水位時,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全部上堤,每50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1000米設搶險隊一支;同時各指揮分部根據水情,採取臨時加高加固堤壩等緊急措施,確保大堤安全。

3.當洪水達到1998年水位時,全鎮進入一級緊急狀態,所有力量全力以赴上堤防汛;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預備隊全部上堤;每15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500米設搶險對一支。

五、人員緊急撤離方案

1、風險潰堤分析:

上游1983年決口堤段,滲漏嚴重,泡泉區,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決口寬度60—70米,潰口洪峯流量207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夾江直衝下流,兩側鯪字號、同三號圩被洪水衝潰,漫頂後經晗豐圩、xx東沙公路不同方向流向下游。

xx九組崩岸處,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潰口寬度80—100米,潰口洪峯流量230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xx村全境不同方向和xx境內,同時淹沒xx及xx天花凸流向下游。

當潰口出現在xx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可能最大潰口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600立方/秒。洪水先進入xx村,xx圩潰決,從夾江流向上游,等高線21.5米以下全部淹沒。

xx外閘一旦出現潰口,潰口最大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700立方米/秒。洪水先進入xx境內,從xx圩流向上游,同時可能沖決xx圩進入夾江,沿夾江流向上游。

2、報警方式:

全鎮統一採用鳴鑼方式,由各指揮分部視情實施。

連響三聲,預示有重大險情;連續急敲,表示已經潰堤;

3、人員撤離:

一旦發生潰,首先全鎮實行停電。

上游83年決堤,由上游指揮分部組織人員撤離預案的實施,指揮長xx,副指揮長疏浚;xx村黨總支副書記xx,xx社區黨總支書記xx,xx村黨總支書記xx具體實施;決口處兩邊堤段的人員全部撤到xx1—2組和xx3—4組,圩內居民全部撤到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救援船隻轉移到馬當或圩外其他地方;少數滯留在圩內無法及時撤出的居民可撤到高層建築上待援;同時,上游指揮分部調集小船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轉移到臨時住所。

3、xx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發生潰堤,由下游指揮分部組織預案的實施,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xx村黨支部書記xx、xx村黨支部書記xx具體組織實施;潰口處住户分別撤往xx13組大堤和xx廟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船撤往馬當,xx和xx圩內人員全部撤上大堤,下游指揮分部調集船人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

4、xx外閘發生潰堤,由中游指揮分部和下游指揮分部共同組織實施;中游指揮分部負責潰口處兩邊往户的撤離,下游指揮分部負責xx、xx兩村圩內人員的撤離,中、下游指揮分部均組織調集船隻到圩內搜救被困人員。

六、善後工作

發生水災後,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救災發生重大災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高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疫病的傳播、蔓延。

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保護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2、防汛物料補充水災過後,應及時查清、彙總防汛搶險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3、水毀工程修復對影響當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抓緊摸清情況、制定計劃、實施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其主體功能。

遭到水毀的交通、電力、通信、氣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4、災後重建洪澇災害發生後,各相關部門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共同實施災後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若條件允許,可提高標準重建。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3

一、預防預警及信息報告

1、預警預防防汛的預警,以上級的通知為主,以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發佈的信息為輔,具體由村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負責接收,要求平時每天不少於1次,汛期要隨時接收和關注。

村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在接到相關預警信息後,報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並且經同意後發佈,通知相關的小分隊和村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準備。村後勤保障小分隊需要按要求準備好食品、藥品和有關物資器材設備。村保安巡邏小分隊要再次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查漏補缺,確保萬無一失。

2、信息報送村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在獲知相關預警信息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根據組長指示,將此信息迅速通報給轄區信息聯絡員,並在30分鐘內將佈置落實情況報鎮鄉鎮急辦。

二、應急處置

1、災前村應急協調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按照村應急管理責任分工,分區負責各樓道、各户排除安全隱患。

村後勤小分隊負責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對生活物資進行購置和清點,確保村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檢查和關閉所有門窗,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檢查、消除各類建築物、場所安全隱患,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對災害可能威脅居民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

村信息聯絡小分隊負責公佈並暢通緊急聯繫電話,隨時關注電台、氣象台站有關預報信息,及時向居民通報情況。

村保案巡邏小分隊進行警戒巡邏,維護村生活秩序。

村應急協調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後協調有關部門迅速實施。

2、災中村搶險救災小分隊和保安巡邏小分隊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後村各小分隊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

村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村應急協調小組要求,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向鄉鎮應急辦報告災情。

村醫療服務小分隊負責對傷亡人員進行初步搶救和處置,並做好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村後勤保障小分隊負責組織救災款物,隨時發放救災物資,確保及時到位。

村保安巡邏小分隊負責設置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對受損建築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後,村應急行動響應結束。村應急協調小組及時組織村居民和有關羣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村環境衞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户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彙總,經村書記簽發後上報鄉鎮政府。

2、調查評估由村後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暴雨、洪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調查統計,交村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要求逐級上報。同時,村居委會負責對事故的預防預警、組織指揮、應急求援等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並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了切實做好洪澇災害的防禦工作,實現防汛工作提出的確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幹線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標,做好洪水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洪水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和《廣安市廣安區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洪水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水災害包括:河流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不斷提高防汛工作現代化水平。

1.4.2防禦洪水災害工作實行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禦洪水災害工作按照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抗洪工作。

有關行業(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單位)抗洪工作。

2.1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禦洪水工作,下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武裝部。

2.1.1鎮防指組織機構。觀閣鎮防指由黨委書記任指揮,由副書記、副鎮長、鎮武裝部部長、鎮派出所副所長、鎮安辦主任任副指揮。

2.1.2鎮防指防汛工作職責。貫徹落實省、市防指和廣安區委、區政府有關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度和指令,組織制訂全鎮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災情、工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六大組分工職責是:

1、運輸保衞組。

(1)成員單位有鎮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門。

(2)職責是按防汛指揮部領導要求抽調一定數量的防洪搶險車輛,運送搶險人員、物資和撤離羣眾;保證公路暢通無阻;維護好交通秩序和受災地區社會治安,保護重要部門和基礎設施安全。

2、物資供應組。

(1)成員單位武裝部和民政所。

(2)職責是優先安排和儲備好抗洪搶險物資,保證物料供應,以備鎮防指及時調用。

3、抗洪搶險組。

(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門。

(2)職責是為鎮防指組建一支抗洪搶險機動隊伍,同時要組織好自身搶險

隊伍,所有搶險人員要自備工具。

4、生產救災組。

(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民政、衞生等部門。

(2)職責是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災情;組織受災恢復生產和搞好救濟工作,搞好醫療救護和治療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後勤保障組。

(1)成員單位有鎮財政所、民政所、供電所。

(2)職責是:及時安排和下撥防汛搶險物資和資金;保證受災地區的糧食和其它食品的供應;保證受災地區正常供電,及時搞好搶險用電線路的架設,準備好搶險用電設備。

6、宣傳綜合組。

(1)成員單位有觀閣鎮宣傳文化中心、廣播站等部門。

(2)職責是搞好防汛宣傳、宣傳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通過宣傳教育,鼓舞廣大羣眾積極投身到防汛工作中來。

2.1.3鎮防辦職責。承辦鎮防指的日常工作,貫徹區防指決定,按照要求組織全鎮防汛工作,指導、督促全鎮及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防禦洪水方案,指導、檢查、督促防山洪災害預案,負責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與計劃及使用監督,負責

防汛物資的計劃、儲備、調配和管理,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鎮防汛指揮系統建設與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揮中心沿河各村委會必須設立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工作。村級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應急分隊由本村委會抽調各生產隊精幹勞動力組成。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警級別及發佈

3.1.1依據洪水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依次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

3.1.2預警級別堅持動態確定原則,根據洪水災害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1.3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要以各級政府的名義,通過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及學校和警報盲區,應當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預防預警信息

3.2.1氣象水文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水災害時,防汛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時,積極聯繫區水文部門,雨情、水情應在1小時鐘內報鎮政府,為鎮人民政府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2.2洪水災情信息。

(1)洪水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水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洪水受災情況,防汛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區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水災情。

3.3預防預警行動

3.3.1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碼頭、村級公路等各類基礎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地方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沿河各村防洪應急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碼頭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村分別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按標準儲備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7)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渠江河邊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羣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髮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鎮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適用範圍

凡在鎮靖鎮地域範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乾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捲風、濃霧、高温、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於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台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鎮較大範圍羣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羣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宋勇樹擔任總指揮,鎮長薛向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鎮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鎮衞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鎮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後,會同鎮有關站所、鎮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鎮政府批准後,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鎮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屍體。

(二)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後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鎮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佈,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後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羣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羣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範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羣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後困難羣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後,負責做好善後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羣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並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羣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並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於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鎮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繫,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製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藉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鎮靖鎮根據《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託鎮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並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鎮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鎮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鎮靖鎮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鎮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鎮、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誌(牌)。鎮政府應當設定村、户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繫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範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鎮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鎮民政辦、鎮派出所、鎮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户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羣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後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後,在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鎮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並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並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範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鎮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並與鎮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並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後,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鎮民政工作站會同鎮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户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羣眾一般採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徵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羣眾疏散轉移後,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並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鎮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並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於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後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後,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鎮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鎮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願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鎮靖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鎮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根據《鎮靖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調整作相應的調整。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6

為提高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根據《XX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2002年省政府第77號令)和《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XX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範圍: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二、特大自然災害的確定

自然災害等級劃分標準按《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XX號)執行,其中一次性災害造成的後果符合下列10項中的6項可列為特大自然災害:

(一)受災人口占鎮屬常住人口50%以上,並有10%以上受災人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二)因災死亡5人以上(地震災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佔鎮屬房屋3%以上;

(四)損壞房屋佔鎮屬房屋30%以上;

(五)農作物受災面積佔農作物播種面積50%以上;

(六)損失糧食佔鎮屬上一年糧食總產量30%以上;

(七)全鎮交通癱瘓、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

(八)7.0和7.0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九)直接經濟損失佔鎮屬上一年國民經濟總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內較大影響。

三、組織領導及有關部門職責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當地政府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委宣傳辦:負責做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重大救災基建項目的審批上報,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發佈天氣預報、警報,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鑑定工作。鎮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恢復及電力調度工作,以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鎮經濟辦:協調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區物價監控,根據情況依法採取有關價格干預等措施,維護市場物價秩序;並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鎮中學、中心國小:負責組織指揮做好災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鎮民政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報告全鎮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財政所:負責鎮級財政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組織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鎮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羣測羣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鎮村鎮辦:負責城鎮規劃和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工程設施和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鎮道班: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的省道、鎮道及內河航道的修復工作。

鎮電信局:負責保障相關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對出現的有害無線電干擾予以查處。

鎮水管所:承擔鎮“三防”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三防”及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禦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後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承擔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強餘震監測,分析地震發展趨勢,提出強餘震防範對策,協調震區與鄰鎮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現場地震災害調查,確定地震烈度,災害損失評估,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制定震區恢復重建計劃。

鎮農業辦:負責指導災後農業生產自救,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

鎮衞生院:負責調度衞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XX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災害預警。氣象、水利、國土資源、地震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羣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二)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及時召集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鎮委、鎮政府、鎮“三防”總指揮部及分管鎮領導報告,並通報鎮武裝部作戰值班室,特大災害救災工作開始啟動。2、鎮政府召開鎮“三防”總指揮部或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後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2、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託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3、工作組及時向鎮政府彙報地方救災工作情況,鎮政府視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4、視災情需要,以鎮政府名義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幹部和羣眾組成。重大災害由鎮武裝部根據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動用部隊及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爭取兵力援助。鎮衞生局和紅十字會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樑、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

(四)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範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幹部應積極組織羣眾轉移,並想方設法儘快報告當地政府。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關事務處理

l、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保持物價平穩,保障生活、生產物資供給。

5、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在救災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救援和轉移安置災民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方便操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緊急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幹部羣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幹部羣眾緊急反應能力。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建立健全救災體系和運行機制,確保災害發生時災民及時轉移安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鎮政府統一指揮,鎮村分級負責、密切配合的災民轉移應急領導體制。分工綜合協調的原則,各行政村“兩委”及民兵要按照預案明確的救災職能,做到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完成災民轉移任務。突出重點的原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救援工作的重點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計轉移被圍困羣眾,妥善解決災民的衣食住問題。

二、轉移安置對象

本預案所稱的轉移安置對象是指因洪澇、風雹(包括龍捲風、颶風、沙塵暴等)、颱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滑坡、泥石流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村莊受淹、沖毀、危房倒塌、地質塌方、河道採沙點沖毀、在建工程受淹沖毀的災民和重大災害來襲時需要轉移的準災民。

三、災民轉移安置

(一)災民轉移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災民轉移:

第一批轉移人員:自然災害來襲時,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氣象部門信息,首先轉移地質災害點(壩山底村頗田地質災害點、岔裏村大山塢口地質災害點、林塢村林塢口地質災害點)住危房的羣眾。

第二批轉移人員:根據自然災害等級程度,及時轉移低窪易淹村莊的羣眾。

第三批轉移人員:其他住危房的羣眾。

(二)災民安置災民安置堅持“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的原則。

分散安置:根據災情,由村“兩委”及民兵組織災民轉移到相應的安置户安置。集中安置:根據災情,由村“兩委”及民兵組織災民轉移到各村避災安置點(村辦公樓和大會堂)和**鎮避災中心安置。(地點在鎮敬老院)。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鎮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鎮衞生院醫護人員、xx派出所民警等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民政辦,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時,準災民、災民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各行政村相應成立由村民委員會主任任組長的災民轉移安置工作小組,負責本村的準災民、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工作。

鎮政府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

五、應急保障

1、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及氣象部門的信息,在自然災害來襲前,鎮政府通過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會議、電話、廣播、人力等多種通知方式及時發出轉移受災羣眾信號,使之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並第一時間內上報上級單位。

2、xx鎮衞生院醫護人員組成臨時衞生救護隊,負責做好災民的醫藥衞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確保救災藥品及時到位,做好災民飲用水的檢查和水源保護工作。

3、轉移安置的災民伙食由安置點負責供應,災民生活用品由鎮政府統一發放。

4、鎮政府災民轉移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抗災救災、災民轉移安置的綜合協調工作,依據水利、氣象預報的雨情、水情綜合分析研究,及時掌握災情和發展趨勢,並按規定程序向上一級報告災情,同時做好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加強使用和管理;組織交通、供電、電信等部門相關人員,負責災區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對自身無力搶修的,應第一時間上報上級單位。

5、各行政村必須無條件服從撤離轉移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或沒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災民,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六、避災中心工作人員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避災人員服務。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緻、熱情周到。

2、引導避災人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克服困難,安心居住。

3、經常與避災人員保持交流,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和健康狀況,防止突然事件的發生,確保中心穩定。

4、杜絕一切隱患,確保中心安全。

5、為避災人員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災中心人員的登記和接待工作。

7、加強避災中心的物資管理,同時做好物資發放和登記工作。

七、避災安置人員守則

1、自覺遵守紀律不違反規定。

2、管好隨身物品不亂拿他物。

3、搞好內部團結不互相爭吵。

4、提供互助友愛不無事生非。

5、愛護中心財物不損壞公物。

6、確保中心清潔不亂丟雜物。

7、注意文明衞生不隨地吐痰。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8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後,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人武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務站、民政辦、國土資源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衞生保障。鎮衞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民政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會、鎮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9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目標。xx鎮早部署,全面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因地制宜,專羣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設立xx鎮防汛應急搶險指揮部,作為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鎮防汛搶險工作。由黨委書記xx任政委,鎮長xx指揮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民政、中心校、派出所、司法所、水利站、衞生院、財税所、消防隊負責人及各行政組組長任成員。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xx兼任。

防汛搶險指揮部在指揮長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汛期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副指揮長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關類別險情的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處理有關工作。

(二)工作職責: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指導轄區內各村、鎮直各單位成立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防汛抗旱機構,安排1-2名防汛抗旱聯絡員。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協調解決防汛抗洪經費和物資問題,組織善後和重建工作。

(三)隊伍配備:成立鎮村兩級防汛應急隊伍,各村安排1名防汛聯絡員,各村成立30—50人的應急隊伍。應急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村級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和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應急隊伍隨時待命,發生險情,隨叫隨到。

三、預防預警和監測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與氣象部門進行積極對接,加強對轄區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各村、鎮直各單位做好相關準備。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並組織力量實施搶險救災。

(二)巡查觀測:汛情發生後,防指成員及各級幹部要密切關注水情、雨情。一旦突降大雨,雨聲即是命令,各級防汛組織和防汛人員要立即到位。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主要河段,每公里安排3人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三)汛前工作

1、鎮防汛指揮部組織幹部羣眾對河道清障,清雜。

2、各指揮點組織人員進行拉網式巡邏,對發現的險情要及時登記彙報,並對散浸等出險處插標誌。

3、對涵閘陡門和險工要段等要安排專人看守。

4、各指揮點對轄區內可能導致險情發生的現象應積極採取疏、堵等措施及時處理。

5、各村巡邏隊、基本搶險隊做好準備,並按每村50人組建後備搶險隊。

四、防汛預案

進入汛期後,防汛人員及時到崗到位,各村、鎮直各單位要密切注視有關部門發佈的險情等級和氣象動態,有針對性地搞好預防工作。

(一)汛情發生後,鎮村幹部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確認發生險情後,組織調動各級防汛隊伍進行搶救。同時,將險情現場的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要注意險情現場搶救過程中不允許老人、兒童、孕婦、身染疾病的人員參加,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險情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第二要通知相關的人員立即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搶救。同時做好搶險的準備、記錄、協調、通訊聯絡等工作。

(三)有關領導和帶班領導在接到汛情報告後,應迅速趕到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現場報告提出緊急處置方案,並組織人員落實實施。

(四)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鎮政府和防汛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向鎮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通報汛情情況,要求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五)鎮防汛指揮部帶班領導在確認現場情況後,有權調用現場各村和鎮直單位的防汛人員、車輛、設備器械。

(六)根據汛情發展情況,有可能釀成大的災害的,應及時成立防汛現場搶救指揮部,由指揮部政委或託指揮長召開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及有關成員的緊急會議,提出處置方案,組織落實搶救工作。有關單位、人員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動。

(七)發生汛情面積較大,損失較嚴重,災後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詳細的調查報告上報市防汛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五、防汛搶險物資儲備、管理及調用制度

(一)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防汛搶險物資由鎮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儲備。

(二)鎮防指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包括編織袋、麻袋、鐵杴、雨衣、雨靴、水泵、水泥、沙子等。

(三)防汛抗旱物資必須“專物專用”,由鎮指揮部統一調度,需經鎮防汛抗旱辦批准方可動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

(四)儲備物資的調用,堅持以下原則。①“先近後遠”,先調用離防汛搶險地點最近的防汛儲備物資;②“滿足急需”,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儲備物資時,若不能同時滿足,則先滿足急需的單位;③“先主後次”,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儲備物資時,若不能同時滿足,則先滿足防汛重點地區、關係重大的防洪工程的搶險。

(五)汛前鎮防汛辦要負責組織人員對防汛物資、器材儲備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六、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鎮政府辦公室。協調防汛指揮機構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籌備召開防汛工作會議以及轄區內需要政府出面協調的有關防汛工作,表彰防汛抗災先進等。

(二)鎮武裝部。遵照有關防汛工作的指示,搞好軍民聯防工作。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做好準備,根據地方防汛抗災的需要,隨時投入抗災工作。

(三)水利站。必須常年抓好防汛工作、加強水利設施工程建設,依法管理、做好工程加固除險、河道清障,確保效益和安渡汛期。臨汛之前,組織水利工程安全大檢查,災後及時彙總上報災情,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四)民政所。在上級和同級政府領導下,做好危房和危險區域的民房調查,做到心中有數,並協助當地組織加固維修或計劃遷移。災後組織救災款物,有計劃有步驟地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五)農業辦。負責抓好受災農作物的搶救工作及災後農業生產自救、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

(六)派出所:負責搶險現場治安、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七)衞生院。汛期做好洪水防範區醫療用品、藥物等的供應工作,組織醫療隊分赴災區加強疫情監測,防止疾病流行。

(八)電管所:負責電力保障工作。

(九)消防隊:負責汛期期間的其他次生災害的防範工作。

(十)中心校:要負責中學、國小、幼兒園在校生的安全、疏散轉移工作。

(十一)各村。村黨支部書記是指導和組織幹部羣眾投入防汛工作的直接領導,也是第一責任人。必須牢固樹立“防汛無小事”的觀念,堅守崗位,深入一線,盡職盡責地抓好防汛工作。

七、防汛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必須24小時不間斷值班,非汛期若遇到異常氣象預報,防汛辦公室及時安排臨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

(三)值班人員應做好信息詳細記錄。內容包括來電單位、姓名、通話內容、時間等。需要請示處理的事情辦完後,要記錄辦理情況、值班人員簽名。

(四)按時收聽、記錄氣象預報。當氣象台發出暴雨警報時,要向防汛辦公室領導彙報。

(五)切實做好交接班工作,準確記錄發生的重要情況、結果以及遺留問題等等。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鎮人民政府表彰並向上級推薦表彰;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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