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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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

為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利益輸送等問題,不折不扣地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鄒聖月(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覃信芳(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趙相波(副鄉長)

成員:徐燕(鄉綜合辦負責人)

張騰(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田軍(鄉國土所所長)

陳霞(鄉交管站負責人)

王安珍(鄉林業環保站站長)

廖強(鄉村管站負責人)

李泉江(鄉水務站站長)

李榮勇(鄉供電站負責人)

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田軍、廖強、張騰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着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二)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三)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四)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佈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羣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台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户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其背後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羣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佔建房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佔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羣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紮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於8月10日前完成並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羣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羣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2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着力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於法有據,確保不留後遺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範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佔耕地建房所佔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後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範圍。

4.不在摸排範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台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並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幹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台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3

為儘快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佔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範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範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牆,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築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覆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户獨棟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台賬管理,建立問題台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並於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彙報材料,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13日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羅甸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要求,為下步開展專項整治做好準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部署要求,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來,深刻認識耕地保護極端重要性,堅持問題導向,壓緊壓實責任,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全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嚴格落實清查責任。鎮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清理排查工作。鎮國土所具體負責清理排查業務指導,對清理排查結果進行核查,分類進行彙總統計和上報。鎮農業服務中心全程參與並配合鎮國土所組織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負責開展轄區內清查工作,分類建立清查台賬,摸清情況、核准底數,並按要求上報清查結果。

(二)分類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依規、分步整治,分類施策,結合實際情況消化存量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對於7月3日後出現的違規建房要多管齊下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三)清理排查範圍。主要清查整治全鎮35個村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從實際情況出發,分時段統計: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個時段進行統計,突出工作重點,着力對未批先佔、強佔多佔、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排查,分清原因、分類建立台賬。

(四)清理排查時序。鎮人民政府統一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動員部署,明確各站辦、各村工作任務和責任,各站辦、村具體組織開展清理排查。總體要求於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鎮清理排查和分類統計彙總。

(五)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提高政治意識,有序開展清理排查。各駐村工作隊長支書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抓好本轄區清查工作,協調各網格員對本網格20xx年元月來所有房屋按時統計上報,並明確人員以村為單位彙總上報至鎮國土所。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響全鎮和全縣工作進度的,將嚴肅問責處理;對不擔當、不作為甚至弄虛作假,造成清查工作嚴重滯後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工作步驟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動員部署,研究確定具體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和工作時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抓好清查落實(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對照清查工作任務,按照具體要求落實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認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佔、強佔多佔、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統計,按要求彙總上報。

(三)嚴格督查核實(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間,鎮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相關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清查結果進行核實,對核實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糾正。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清查工作有序開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羅如寶,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羅朝飛,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成員:許傳勇,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樑峯,鎮國土所負責人

鄭澤剛,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張承梅,鎮紀委幹部

各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清查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所,樑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根據工作職責,做好對接和工作保障,解決日常清查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5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台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於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羣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羣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着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範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範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併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並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彙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採集佔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範圍內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採集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後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一併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台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範(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台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佔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雲任組長、劉亞傑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並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乾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閲、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6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衞片執法,及時發現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衞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餘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餘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佔耕地建房衞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餘34個未整治,現對剩餘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佔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餘的34個“月衞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户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後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佔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7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衞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台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台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眾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8

為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更好開展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相關規定及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摸清全鄉範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者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也要一併摸排。緊扣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聚焦對亂佔耕地建房違法違規行為摸排不到位、對新增問題“零容忍”態度不夠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

二、整治內容

(一)着力解決摸排不徹底問題。摸排不僅限於國家和省下發的問題圖班範圍,根據《蕭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前期摸排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按照“應納盡納”原則,如實填報數據形成工作台賬,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現象。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各行政村)

(二)着力解決遏制新增違法整治不到位問題。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要求一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農經站、紀委、各行政村)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整治突出以問題為導向,重在抓落實、出成效、建機制,主要採取自查自糾、巡查督查等方式。

(一)全面自查。對前期摸排和上報的成果,進行“回頭看”,全面自查自糾。對照整治內容查糾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書面報告。

(二)巡查督查。鄉村分別成立亂佔耕地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村明確村書記為土地協管員,並以自然村為單位確定1名信息員,落實日巡查、週報送制度,並建立巡查台賬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台賬,推進巡查督查常態化。

(三)廣泛宣傳。利用廣播、宣傳展板和會議以及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土地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宣傳工作,切買提高廣大幹部羣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四)加強管控。嚴格落實宅基地審批程序,強化部門間的'協作,落實多部門“聯審聯辦”制度,並在為民服務中心設立宅基地申請審批一站式服務窗口,確保從源頭控制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信息員的作用,落實一日一巡查、一日一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處理,嚴防出現新增問題。

四、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動,4月20日之前結束,主要工作步驟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相關站所成立工作專班,照各自職責主動認領任務,並加強協同配合。鄉紀委負責對在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問責。

(二)推動工作落實。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召開動員會,定期召開調度會,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各項目單位要建立整改台賬、抓細抓實、自查自糾,按要求上報自查材料;各責任單位要及時總結本部門創新經驗做法,形成問題治理的典型案例。

(三)做好整改報告。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建立整改台賬,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整改報告(包括整治開展情況和主要做法、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可複製推廣的創新經驗、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禁止出現“甩手掌櫃”現象,分管負責同志要對標對錶、抓細抓實,堅決杜絕“過關”“鬆勁”思想。各責任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監督問責。對增量問題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必須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對在亂佔耕地建房工作中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9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 年以來各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 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 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 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社區)等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佔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製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結合部門職責,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瞭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彙報溝通,待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發後,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於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佔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佔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彙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台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彙總後報市。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塗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塗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衞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衞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雲、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羣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羣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羣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羣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眾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併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台賬,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佔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後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採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台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台賬,於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紮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於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後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户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後出現的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准手續,並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複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户,根據每户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3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本着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農地農用”的原則,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憂患意識,守住耕地紅線,守護黑土地,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務求實效,營造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使保護耕地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成為全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不竭保障。

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台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xx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印發以後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佔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佔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着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後,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衞片執法圖斑問題。20xx年至20xx年國家土地衞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佔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佔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佈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範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佔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佔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後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築和設施。對自願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佔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採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於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長:楊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趙春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孫鬆宇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呂國東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振東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衞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台、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鋭、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衞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築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鑑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後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範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羣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並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築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後,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户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範化工作台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本方案有效期2年實施期間,上級政府出台與之有關的政策或印發文件,以上級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4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精神和要求,全力推進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面整治處置我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問題,踐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為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羣眾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複核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複核,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範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為紮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龍雲,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令狐昌海,黨工委委員、人大黨工委主任

樑文俊,黨工委委員、木賈派出所所長

楊蕊,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查蘭鬆,黨政辦負責人

王時勝,林業站站長

鄭迎春,紀工委專職副書記

唐祖國,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鄒勝芳,羣眾工作站站長

陳洪,東貢國小校長

雷國偉,民政局辦負責人

李德萍,木賈司法所所長

劉敬,木賈財政分局局長

陳友林,木賈國土分局副局長

韋明仁,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胡興蓮,交管站站長

王選新,木賈片區水務站站長

黃興昌,木賈綜合行政執法分局局長

各村(社區)主任

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鬆、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興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核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並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並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複核,將複核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複核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街道辦複核結束後,將轄區內確定為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xx年2月13日——20xx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彙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並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核後,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xx年3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後,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彙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後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範圍

(一)工作範圍。

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為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築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户多宅、強佔多佔、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

4.未經批准佔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範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範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准備案擅自佔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為。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彙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衞生、消防、市監、税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紮實開展處置前後信訪維穩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户有所居”。

3.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准、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佈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核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築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核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後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准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准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

(十一)羣眾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户一宅”、“户有所居”、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為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為20xx年7月3日以後的違法亂佔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户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經核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户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户一宅”政策,佔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户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經核實不屬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xx〕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佔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為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户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准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户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於脱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户和“八類重點人羣”,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並經辦事處核准後,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並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並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佔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佔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户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户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為按1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並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為按3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户未經有權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户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為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後,實行合同制管理,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築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並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鑑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後,同整體建築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佔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穩住人民羣眾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複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核准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核實要求,對所有納入範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台賬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為,要正確採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佔耕增量、減少違法佔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範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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