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招生方案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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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招生方案模板10篇

招生方案 篇1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會考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公開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薦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推薦生招生計劃為120人。

二、報名條件

(1)報名學生必須是經國中學校按教育局規定推薦的學生;

(2)國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達到A級,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級;

(3)填寫《濟南市國中優秀畢業生推薦申請表》,並提交一封自薦信;

(4)兩名九年級任課教師的聯名推薦信及相關成長記錄材料。

三、選拔程序

學校在審查學生成長記錄材料、教師推薦信和個人自薦信的基礎上,通過綜合素質測評、面試、實驗能力考查等方式,對推薦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成立學校推薦生選拔領導小組

2.審查國中學校提交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

3.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實驗操作和麪試答辯(含英語口語)。

四、測試時間與錄取公示

測試時間: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點前到校,完成全部審查考核工作後,學校將錄取的推薦生名單通過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公示三天。

五、本實施方案由濟南市城歷第二中學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招生方案 篇2

生源是學校生存發展的命脈,為了激發和調動全校員工參與招生工作的熱情,擴大生源規模,提高生源質量,促進幼兒園的發展,特制定招生工作獎勵辦法,落實獎勵政策,鼓勵全員積極參加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表現突出貢獻較大的人員予以更豐厚的獎勵。具體方案如下:

一:户外招生活動的時間:

上午或下午,一般是1.5-2小時左右/次活動 (視天氣和現場情況而定)

二:户外招生活動內容:

發簡章、發氣球(吸引孩子注意力)、發小禮物(吸引孩子注意力)、組織大型活動———發體驗卡(針對即將入園的寶寶)—————諮詢講解————登記資料

説明:簡章發放每人30張(視情況而定)。

三:獎勵政策落實:

完成户外招生活動工作人員予以以下獎勵

1)活動補助:20元/次/人(下班時間後)

2)登記有效資料: 5元/份

説明:

有效資料:電話可以接通,能聯繫到孩子的父母.

無效資料:

a:索取的聯繫方式是座機,電話可以接通,但是經過招生老師回訪三次未聯繫到孩子的父母等情況,被視為無效資料。

b:索取的聯繫方式,經過招生老師回訪三次,出現無人接、

空號、掛斷、無法接通、錯號等情況被視為無效資料。

3)報名學生:200元/個,通過户外招生活動索取信息資料,經過招生老師回訪跟蹤後報名的學生,提成獎勵(獲得分成的包含小組團隊每位成員、招生老師)

4)如果該幼兒入園不滿一學期即退託,該老師的招生獎勵要如數追回。

5)該獎勵由招生辦主任於次月3日前公示在園務展板上。

附加總體説明:每次户外招生活動結束後,需要在前台填寫(户外招生活動明細表),並報告給招生辦主任確認;同時如果未按照園長、招生辦主任提出的要求完成户外招生活動的工作人員,不予享受招生活動獎勵政策。

招生方案 篇3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開20xx年秋季中國小招生工作會議,會上公佈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會考將於6月25日-27日舉行,海口仍採用考後估分填報志願的方式。考生若想報考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等省一級學校,會考各科需均達到C等以上,綜合素質達到B等以上。

海口市會考報名條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均可在海口市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2.在海口市就讀的海南省其他市縣户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3.户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應屆國中畢業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學生、港澳台籍學生、外國籍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4.户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為在海口市就業的常住人員,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件,可以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5.已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學生)註冊並建立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

據悉,3月1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九年級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並自動生成考生准考證號。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國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報名,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應當場向考生反饋准考證號等報名信息。3月8日-4月30日採集考生電子相片。

單報生4月15日在報名點(海口市考試中心)進行拍照確認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學(海甸島一東路)參加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僑中國中部參加體育考試。

20xx年海口會考估分報志願分批次錄取填報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據瞭解,今年海口仍實行考後估分網上填報志願,填報志願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願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願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20xx年海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願。

1.提前批: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瓊台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志願。

2.第一批:省一級學校(詳情見附表)。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3.第二批:經申請獲批部分計劃在本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設2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2所學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設3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3所學校。

5.志願錄取順序是:先錄取第一志願,如第一志願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6.第一批錄取學校的統招計劃分兩段進行錄取(海口市第四中學等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除外),第一段錄取的計劃數為該校統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部分;第二段錄取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海南中學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第一段錄取後,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願。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第二段錄取時以修改後的志願為準。未修改志願的考生,原來所報志願繼續有效。本批次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在第二段統招計劃完成後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招計劃全部完成後進行。

今年會考6月25日-27日舉行

據瞭解,今年海南會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並公佈,不公佈單科原始分。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採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採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採用等級呈現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佔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省一級學校錄取條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綜合素質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級學校和麪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海口市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C等及以上,對考試學科等級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確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的原始分總分;第三,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分,則三僑生、港澳台生優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繼續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餘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範圍內招生。

有海口市國中學籍且九年級年級就讀滿一年的非本市户籍應屆畢業生,報考海口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可報考海口市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5%的公費生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8%的公費生。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不低於本市户籍考生的錄取分數線。

招生方案 篇4

一. 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範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 招生辦法

根據《黃浦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於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於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閲。並於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 招生計劃和範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xx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範圍為:本區在籍國小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國小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國小填寫過回户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 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佈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 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國小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閲。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閲報名學生提供材料,並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於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並於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佈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

招生方案 篇5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國小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姚愛萍範國文 嚴秋明

成 員: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韓 英

下設辦公室 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驗核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xx〕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6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7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會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户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後,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餘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後次序是: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户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後如仍有空餘學額,採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範》(揚發〔20xx〕25號)要求,按“信息公佈、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範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國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國中新生證件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後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複核後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xx年七年級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週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核通過後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佈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佈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後,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並於一週後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作為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會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xx〕3號)要求,推進會考改革,調整體育會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xx年及以後招收的七年級新生會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xx〕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國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國小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國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國小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會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國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6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20xx年市區公辦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號)和《江乾區教育局關於二0一三年公辦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開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則

實行“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面向所屬服務區招收適齡兒童入學,公開、公平、公正的組織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學齡兒童教育服務區:三叉社區(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區

2、非常住户籍學齡兒童動態教育服務區:三叉社區、景秀社區 五福社區(新塘路以東)、三堡社區、錢江苑社區、錢塘社區、運新社區

(二) 招生政策

1、入學年齡

年齡滿六週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報名時間

20xx年6月22、23日

3、報名辦法

(1)本學區常住户口的學齡兒童:

本學區常住户口的學齡兒童攜帶房產證、户口本、兒童預防接種卡原件及複印件報名登記。

(2)下列市區户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

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可憑拆遷過渡協議,報名登記,過渡期間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集體户口的兒童,如實際居住地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3)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攜帶①家庭户籍本、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②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校教育服務區範圍有效暫住證及房屋租賃證明(或房產證)(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工商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④記載父母交納社會保險情況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或其他相關證明(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⑤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複印件);憑預登記碼報名登記。

4、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户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後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户口與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學區內;

(2)學齡兒童(自出生日起)與父母户口在本區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學區內;

(3)學齡兒童有市區户籍,但不屬於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市區户籍,但符合本學區就讀條件。【居住地以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為依據)、工作地、社會保險繳納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區的學生,在同類學生中優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號 時間 工作內容 備註

16月14-16日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學校張貼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學校參與招生工作教師進行政策培訓

46月22-23日學校報名登記

46月24-28日學校審核資料並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務區內户籍兒童及符合借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各類登記名單

67月7日發放第一批入學通知書

77月8-26日調配特殊情況及符合借讀條件無法解決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87月28日發放第二批入學通知書

98月25日(暫定)一年級新生家長會 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課教師家訪

招生方案 篇7

(一)報名

時間: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點:曲阜校區體育科學學院球類館,考生憑縣區報考證、二代身份證報名。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分值:

時 間:20xx年2月28日

考試時間:上午:8:00-12:00

考試科目:

1.碑帖背臨:在所列碑帖範圍中任選一帖,背臨該帖指定內容。

2.創 作:指定內容,考生自選書體創作。

分值:背臨40%,創作60%。

(三)考生須知

1. 美術學(書法)、美術學(篆刻)專業可兼報。

2. 學校測試號報名時隨機產生; 考試使用學校測試號條碼,不須填寫姓名和考號;學校測試號條碼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試信息,嚴禁污損。

3. 考生憑縣區報考證、學校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待監考老師驗證後,按號就座,考生只需攜帶必需的書寫工具。

4. 考生不得攜帶碑帖、字典、手機進入考場。

5. 背臨帖範圍:

楷書:勤禮碑、九成宮醴泉銘、膽巴碑、張玄墓誌、鄭文公碑、褚遂良倪寬贊、張猛龍碑、褚遂良雁塔聖教序

隸書: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張遷碑、禮器碑、石門頌

行書:蜀素帖、集王雁塔聖教序

篆書:李斯泰山刻石、吳讓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臨與創作考試時間為四小時,前段時間為背臨,後段時間為創作,時間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試開始先發背臨試題紙,考生上交背臨試卷後領取創作科目試題紙。

7. 山西考生請參照外省招生計劃表中的規定參加考試。河南省計劃使用河南省書法統考成績。

招生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着力培養基礎紮實能力突出的創新人才,結合普通高中深化課程改革的進程,進一步落實、深化高校優質生源基地學校建設的各項工作,經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將面向州湖市區提前招收理科創新實驗班。

二、與人數

州湖市20xx屆市區國中應屆優秀畢業生,共招46名。

市區學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確定各學校推薦人數。

三、班級特點

1. 提前錄取:州湖中學提前錄取的學生經教育局核准後,組成理科創新實驗班,不再參加會考;

2. 提前入學:2月下旬理科創新實驗班的學生按專門制定的課程計劃進入學校學習;

3.過程管理:在提前進入學校後,學校加強管理,對不適應理科實驗班的進度和要求的同學,分學期分批調整進入其他班級學習。

四、招生辦法

(一)學校推薦

1.名額分配

(1)根據國中生源學校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定向降分錄取除外),確定各學校推薦參加綜合測試人數;

(2)按上述公辦錄取比例測算不到1人的國中學校,可推薦1名優秀學生參加考試。

2.推薦要求

(1)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學習和創新能力強,學習態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課成績優秀,且在數學、科學、信息技術學科領域有一定的創新發展潛能。

3.推薦程序

(1)國中生源學校預先確定推薦辦法,並在校內公示;

(2)根據確定的辦法推薦學生,並將推薦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

(3)被推薦學生據實填寫“20xx年州湖中學理科創新實驗班推薦表”,所在班級班主任作出品行評定,學校簽署意見、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將推薦學生彙總表和推薦表等相關材料於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學教導處,學校對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後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二)綜合素質測試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學將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學生名單和准考證發至各國中學校,由國中學校將准考證發給學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學進行學生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 綜合素質測試由州湖中學組織,市教育局相關部門予以監督。

(三)錄取與公佈

1. 綜合素質測試後將擬錄取名單在州湖中學網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滿後將擬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3. 州湖中學將錄取通知書寄發給有關學校;

4.錄取的學生列入州湖中學當年招生計劃。

招生方案 篇9

z一中國際班20xx年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批准。現予公佈:

招生規模

面向全市五縣三區招生4個班,招生計劃224人。

報名條件

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綜合素質好,20xx年會考文化課成績635分及以上,自願報考國際班的學生,本人憑會考准考證、原始分數條到z一中報名。

報名時間

7月8日、9日、10日三天。

報名地點

z一中學術報告廳。

錄取辦法

按報名學生會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7月12日上午,學校公佈z一中國際班新生錄取名單。被z一中國際班錄取的學生,不能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7月12日、13日繳費,逾期不繳視為自動放棄。

收費標準

按市物價局、財政局六價費〔20xx〕6號核定標準收費。

1、學費:三年共2.7萬元/生。分學期收繳,每學期4500元/生。

2、教材按省教育廳規定的用書目錄和省物價局核定的價格收取。

3、住宿費按市物價局、財政局六價費【20xx】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管理模式

優化組合國際班師資,精選外教師資,班主任擇優,授課教師統配。按照現代教育理念管理,培養學生國際化視野,確保質量,為學生的預備升學、出國留學奠定堅實的基礎,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外合作辦學模式。

招生方案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號),以及教育部《關於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有關問題的意見》(教政法函〔20xx]15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國小升入國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xx〕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本着依法規範、循序漸進、公開公正的原則,進一步規範我市民辦國中管理,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穩妥有序地推進民辦國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民辦國中招生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户、廣受社會關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辦國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市區民辦國中招生工作,監督指導各民辦國中招生錄取,依法維護民辦國中的招生秩序,切實保障家長、學生和學校合法正當的權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辦法

取消考試招生,採取“報名+面談+搖號(電腦隨機選擇)”的方式進行招生錄取。今年各民辦國中市區招生“面談”和“搖號”錄取比例分別為75%和25%,市區外招生全部通過“面談”錄取。

㈠招生錄取要求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及政策,各民辦國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20xx年國中招生計劃,結合自身辦學特色與要求,自主合理確定招生範圍、標準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不得以報名學生是否參加該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佔坑班”)、不得以“奧賽”等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和家長違規收取報名、資料及面談等費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辦國中要嚴格按照審批核定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規模,以及市教育局下達的20xx年國中招生計劃和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學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須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計劃(分市區和市區外計劃)、招生範圍、報名方式、報名要求、確定入圍面談學生辦法和麪談錄取辦法。原招收特長生的學校,特長生比例嚴格控制在招生總數的5%以內。各校的招生方案須經市教育局審批後方能實施執行。

㈢公佈招生簡章

各民辦國中根據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簡章,經市教育局備案後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招生計劃(市區、市區外)、報名方式、報名要求、諮詢方式、確定入圍面談學生辦法、面談錄取辦法、面談名單查詢方式、面談時間和地點、面談錄取查詢方式、學費收費標準、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費標準等內容。

㈣組織報名工作

⒈報名組織工作。各民辦國中必須在市教育局規定的報名時間和本校招生簡章公佈的報名方式接受學生報名,一律不得委託其他個人、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或參與報名。

⒉規範報名資格。報名不設門檻,凡20xx年應屆國小畢業生均可報名。各民辦國中不得以是否參加培訓等理由拒絕學生報名,並嚴格按市區和市區外學生户籍分類報名。每名學生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學校辦學特色,理性選擇1至3所民辦國中報名,但不得超過3所。如發現學生報名學校超出3所,或弄虛作假,將視為報名作廢,不能參加民辦國中的錄取。

㈤確定面談名單

各民辦國中根據自身辦學特色與要求,可參考《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和國小五、六年級綜合能力檢測結果等,對報名學生進行初步篩選,確定不少於本校市區招生計劃3倍的面談名單。報名人數不足本校市區招生計劃3倍的學校,應當組織全部報名學生面談。各校須將入圍面談名單報市教育局備案,並在本校公告欄和校園網公佈。

㈥自主面談錄取

各民辦國中通過面談確定錄取本校市區招生計劃75%的名單。面談必須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以集體評價的方式,由多名教師進行共同評價、多元評價。各民辦國中要在規定時段內,對入圍面談學生進行面談(自動放棄的除外)。面談結束後及時向社會公佈面談結果。同時參加2至3所學校面談,又同時被2至3所學校提出錄取意向的學生,只能選擇1所學校錄取。確認錄取的手續是:學生和家長在報名登記表上共同簽名,學校蓋章,同時將《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交給確定錄取意向的學校;各民辦國中以學生和家長共同簽名、學校蓋章的報名登記表和《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作為最後錄取憑證,並將面談預錄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面談未錄滿的學校,其剩餘的招生指標將放到下一階段,通過搖號錄取。各校的市區外招生計劃必須用於招收非市區户籍的學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過面談確定,並將預錄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

㈦公開搖號錄取

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搖號(即電腦隨機選擇),確定民辦國中各校市區招生計劃25%的錄取名單。搖號對象是入圍面談但未被錄取的學生。搖號順序由相關民辦國中抽籤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佈。一名學生同時參加2至3所民辦國中搖號錄取的,以先搖中的學校為準,其資格在之後的其他學校搖號名單中自動刪除。市教育局組織第三方搖號軟件開發單位和民辦國中全程參加搖號,並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行風評議員、家長和學生代表、新聞媒體等進行全程監督,當場公佈搖號結果。搖號的過程和結果由市公證處公證。

㈧公佈錄取名單

各民辦國中須將所有新生擬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批准後,方能正式公佈新生錄取名單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㈨公辦學校兜底

民辦國中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後,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內未被民辦國中錄取的學生,按照政府劃分的學區服務範圍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向公辦國中直接分派學位。各招生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門分配的學生,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強招生管理,嚴格工作程序。各民辦國中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學生報名——公示入圍面談名單——面談——上報面談預錄名單——市教育局審批面談錄取名單——公佈搖號名單——搖號——公佈搖號錄取名單”的程序,認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錄取工作。如在規定時段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要補錄的學校,必須向市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方能錄取,否則不予辦理學籍。

㈡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工作。各縣(區)教育局和各國小要通過宣傳欄、家長會、校園網等方式,廣泛宣傳我市20xx年國小畢業生升國中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時間安排,正確引導學生和家長了解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理性選擇報讀國中學校。民辦國中學校要本着對教育事業、對社會、對人民羣眾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開展招生宣傳,做到誠信招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根據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時通過學校公告欄等場所,以及本校校園網等網絡媒體公佈入圍面談學生名單、面談預錄學生名單、搖號學生名單及錄取情況等相關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態度、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共同做好今年國小畢業生升國中工作。

㈢嚴肅招生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市教育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並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接受廣大市民監督;對涉嫌違紀的行為,將移送相關部門依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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