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點方案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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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點方案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試點方案集錦六篇

試點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突出專項救助的“救急難”功能,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根據《浙江省“救急難”工作試點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現就“救急難”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救急難”的實現路徑、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充分發揮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作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資源,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效應,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難的居民(含非本縣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

二、具體任務

(一)健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民政、財政、教育、人社、衞生、住建等為成員單位的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聯繫,整合民政內部和部門之間的政策資源,共同推動“救急難”試點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對重大的“救急難”工作事項和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召開“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協調各方,會商解決。

(二)完善社會救助政策。進一步完善各項救助制度,發揮在“救急難”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完善臨時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難”的制度特點。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時。完善醫療救助政策,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加大資金投入,完善人均籌資自然增長機制。加大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力度,進一步擴大救助對象範圍,適當放寬用藥範圍。簡化救助結算程序,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及時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發揮社會救助制度的綜合效應,統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各項救助,使全體居民在遭遇困難時,得到及時救助。

(三)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快速響應機制。建立“救急難”對象主動發現報告機制。組建村(社區)“救急難”聯絡員網絡,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其提出救助申請並協助落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縣民政局要開通社會救助熱線電話12349,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縣民政局應及時處理、轉辦救助申請和急難報告,相關縣級部門要各司其職,互相配合,積極落實“救急難”措施。如遇重大事項或無法解決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協商,及時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羣眾,維護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四)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鎮(街道)統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打造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綠色通道”。通過完善救助網點、簡化救助程序,精心打造“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部門合作機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於轉辦承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及時辦理、快速處置的原則,限時辦結。

(五)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依託各級慈善組織,搭建政府部門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和公民個人救助意願與急難對象救助需求對接的信息平台,在確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實施的同時,充分發揮慈善救助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特點,鼓勵、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等針對急難個案開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難”合力。動員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大中型企業等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在縣民政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救急難”活動。形成政府保障與社會幫扶互聯、政府資源與社會資源互補、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良好格局。

(六)創新專業服務方式。促進社會救助向服務專業化、滿足個性化轉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由社會工作者針對不同急難情況的居民開展生活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鼓勵各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依託鎮(街道)、村(社區)或專業的社會工作組織,開展“救急難”社會工作個案管理,幫助急難對象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適應社會生活。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動員階段(20xx年10月)。召開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相關事項,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5月)。在11月底實施《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開通“12349”社會救助熱線,並在各鎮(街道)設立統一受理救助申請窗口。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開展社會救助信息大平台建設,實現縣級有關部門間救助信息共享,及時、準確、動態地彙集城鄉各類困難羣眾的信息,真正實現信息共享。

(三)評估總結階段(20xx年6月)。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救急難”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救急難“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主動把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推進“救急難”工作與示範點建設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統籌協調安排,千方百計、想方設法推進“救急難”工作措施的落實。

2、統籌安排,落實資金。縣財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設立專項資金,縣慈善總會設立“救急難”項目資金,根據審批確定的用款計劃,及時將“救急難”資金撥付到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強化監督,注重實效。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救急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對提供虛假證明、採取欺瞞手段騙取救助金的,一經查實,將全額追回冒領款物,並在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本辦法相關的救助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做好政策宣傳,多角度宣傳開展“救急難”的作用意義、範圍標準和工作情況,引導羣眾理性看待“救急難”工作,積極參與“救急難”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試點方案 篇2

一、調研階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校企雙方簽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試點合作協議,成立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建立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機制;確定教學課程設置,開發課程體系;制定學生學業考核辦法,建立學生學業評價標準體系。

二、宣傳階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現代學徒制試點重點針對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宣傳,宣傳方式主要有:

1、通過學校招生大篷車,赴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實地宣傳。

2、與當地教育局、扶貧辦、團委等部門合作,發放招生宣傳冊,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3、通過學校掛職貧困村第一書記的老師,深入羣眾開展宣傳。

三、招生階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具有高中學歷的學生均可報名。

2、校企雙方共同確定考試內容,採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錄取,在同等條件下,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的生源優先錄取。計劃錄取人數為25人。

3、確定被錄取的學生後,學校、企業和學生(或家長)簽訂三方協議,明確界定三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四、培養階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時間安排。學生的培養將企業的實踐培訓和學校的課堂教學中有機結合起來,採用多學期“1+0.25+1+0.75+0.25”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即“1(第一、二學期)+0.25(暑假,第三學期)+1(第四、五學期)+0.75(第六學期)+0.25(第七學期)”。具體的

教學安排為:第一、二學期在學校完成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學習,掌握基本技能:測量放線、試驗檢測;第三學期利用暑假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測量、試驗檢測工作,接受企業文化薰陶;第四、五學期回學校學習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取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安全員等上崗證書;第六學期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頂崗實習;第七學期回到學校進行畢業綜合訓練、職業發展及創新能力教育,獲取畢業證書。 2、課程設置。以“公共課程+核心課程+教學項目”為課程設置模式展開教學。公共課程着眼於基礎性、應用性和發展性,為後繼專業課程展開提供教學服務;核心課程按照企業的用人需求與崗位的資格標準來設置,可根據企業的需求適當增減;教學項目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努力開發,適合學生進行專業實訓。

3、學生管理。教學管理:企業全程參與學徒的教學,並派遣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以及指派能工巧匠擔任學徒師傅。同時,學校與企業要制定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對教師和師傅進行考核。日常管理:學生在校期間受學校和企業雙重管理。學生在學校期間,企業和學校積極配合,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同時,企業可設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徒。

4、考核辦法。考核分為三個方面:思想品德、學習業績和師傅評價。對學徒的考核每學年一次,其中思想品德佔總成績20%,學習業績佔總成績50%,師傅評價佔總成績30%。

五、推廣階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

1、畢業生跟蹤調查:深入企業,採用面對面問卷調查方式,瞭解企業對我係學生的評價,以及畢業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評價,收集整理好相關數據,建立檔案。

2、經驗總結:認真總結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經驗和不足,確定新一輪現代學徒制培養學生的數量。

3、模式提煉: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成立現代學徒制領導工作小組→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重點招收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生源→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專業“1+0.25+1+0.75+0.25”工學交替人才培養→開展畢業生培養質量、就業質量的評價和分析→修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的有關方案和制度,並制定推廣實施方案→按照推廣實施方案逐步開展推廣工作。

試點方案 篇3

根據區委、區政府“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部署和《市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度“美麗鄉村”示範村莊創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村實際,特制定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村幅員面積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積共1037.23畝,其中田796.8畝,土240.43畝,20xx年人均純收入為4675元,全村現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貧困户95户307人。

二、貧困現狀

村以淺丘地貌為主,全村經濟來源主要為傳統種養業,基礎設施較為落後,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門路,發展產業無技術、資金支撐,主要困難如下:一是羣眾綜合素質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畢業人員不多,國中、國小文化人員佔少數,還有相當部分為文盲。對接受宣傳、運用新政策、新技術差,觀念滯後,嚴重影響全村經濟的發展。二是自然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土質瘠薄,水源較差,農業綜合效益極低。三是基礎設施差。村級公路路況差,沒有便民路,廣播及通訊發展緩慢,嚴重地影響到農民羣眾對外聯繫與溝通,制約了各方面的發展。四是羣眾增收難。以傳統種植為主,養殖業以生豬、零星雞鴨為主,農民務工效益低,從事經商少。沒有成片,優質、高效的農業產業支撐,無村辦及民營企業,導致農民收入低,使全村仍處於貧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原則及方法

1、指導思想:完善基礎、配套產業、政府引導、村級組織、羣眾參與、脱貧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項目規劃的調查,摸清羣眾的意願,解決實際問題;

(2)做好規劃項目的實施,按投資概算和技術標準完成規劃項目的建設;

(3)搞好項目的後續管理,發揮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工作原則及方法:嚴格項目規劃,組織羣眾投工投勞參與建設,捆綁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實行物資採購招標制和資金公示制。

四、規劃目標

通過項目的實施,實現完善該村基礎設施,調整產業結構,形成強勢有力的優勢產業,村民素質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顯改觀,為貧困户解決温飽找到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是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通過公路建設,解決羣眾出行、運輸難題。

二是產業結構更加優化。大力發展檸檬等經濟作物,發展林下養雞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術培訓。學習新的種植、養殖技術。集聚致富資金、智力優勢。樹立自強自立意識,能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五、規劃內容

代市鎮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

(一)基礎設施(總投資91萬元,整合部門資金91萬元)

(1)村內道路硬化。硬化村內道路1.873公里。(2)新修泥結石公路400米。(3)新修便民路865米。(4)維修公路670米。

(1)村內道路硬化:

(二)勞動能力提升(總投資4.8萬元,部門整合資金4.8萬元)

計劃提供勞務培訓60人,每人補助800元,由部門整合資金解決,共計投入資金4.8萬元。

(三)人居環境(總投資481.3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2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219.2萬元,農户自籌15.1萬元)

(1)貧困户房屋新建3户,總投資20.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9.9萬元,農户自籌資金11萬元。

(2)貧困户房屋維修加固4户,總投資6.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2.8萬元,農户自籌資金4.1萬元。

(3)民房風格修葺47户,按川東民居風格對房屋進行統一風貌打造,每户2.5萬元,總投資117.5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解決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70.5萬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對村1組牌坊院子進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發展鄉村旅遊,該院落共計21户,預計每户使用資金8萬元,總投資168萬元,美麗鄉村資金解決1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5)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為充分挖掘當地民俗文化和歷史底藴,將對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進行恢復,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00萬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户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其中: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四)公共服務(總投資33.5萬元,美麗鄉村資金33.5萬元)

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面積600平方米,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衞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

(五)產業發展(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佔地面積20xx畝,每畝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補助業主,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六)組織保障(總投資3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0萬元)

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六、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村20xx年美麗鄉村建設試點項目集中規劃於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總投資70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3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91.5萬元,農户自籌15.1萬元。

村內道路建設91萬元,能力提升4.8萬元,貧困户新建房屋20.9萬元,貧困户房屋維修6.9萬元。民房風格修葺47户,總投資117.5萬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總投資168萬元。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預計投資100萬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户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衞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總投資66萬元。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七、項目效益預測分析

1、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後,村交通條件明顯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決村民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困難問題,使農副產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風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後,可有效帶動當地人氣,拉動鄉村旅遊迅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3、檸檬產業園建成後,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村產業多元化發展,形成業主+農户的良性循環。

4、通過完善文化休閒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可有效緩解羣眾辦事難等問題。

預測項目實施後兩年,基礎設施轉化為生產性項目,調動村民自力更生、改變面貌的積極性,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年人均增收達到1500元左右,基本實現項目增收目標。

八、組織實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責任。

為了紮實推進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確保項目順利落實,代市鎮組建工作班子,以黨委書記謝建平同志任組長,鎮長趙小林、副鎮長吳毅同志任副組長,鎮紀委書記、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所長、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經濟發展辦副主任、駐村幹部等為成員的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項目領導小組,形成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駐村幹部蹲點抓的工作格局,強化對項目實施的監督與管理。

(二)強化對接,摸清情況做規劃。

由副鎮長牽頭,與幫村幹部、駐村幹部、村幹部一道,準確把握村的基本情況,吃透户情的基礎上,精心編制本村規劃,充分調動羣眾激情,組織羣眾主動參與,充分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項目順利實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協調配合,抓好項目實施。

1、加強村級領導班子建設,提高村黨支部、村委會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鬥力,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項目工作實施小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項目民主理財小組,發揮幹部和代表的資金監管作用,把有限的項目資金用在刀刃上,確保規劃項目順利實施。

3、加強項目質量監管,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項目質量監督小組。

4、實施項目公示制,充分發揮理財監督的作用,讓廣大羣眾明白實施、資金運作的全過程。

(四)加強資金管理,發揮資金效益。

規劃的實施項目,必須以足夠的建設資金作保障。一是做好過細的羣眾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組織農户集資和投工投勞,發揮項目資金的最大作用;二是從村情出發,從市場效益和社會效益俱佳的優勢項目,使產業項目資金髮揮效益;三是以實實在在的工作作風贏得上級的鼓勵和支持,在基礎設施、社會發展等公益性項目方面,爭取國家無償資金的足夠投入。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的管理辦法,實行縣級報賬制,專户存儲,專户管理,同時,必須做到資金安排到項目,支出核算到項目,報賬到項目,並進行公示,在鎮、村工作活動集中點公示不少於七天,讓廣大羣眾監督項目的全過程。在使用時嚴格按照“六不準”規定,即:一是不準揮霍浪費財政試點資金;二是不準截留、擠佔、挪用、剋扣財政資金;三是不準擅自決定,優親厚友;四是不準將財政資金用於辦公費、招待費、獎金以及福利費用等;五是不準抵扣農户或集體上交的有關費用;六是不準將財政試點資金用於與豈不相符的支出。同時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加強管理。

試點方案 篇4

為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進一步加大試點工作的力度,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促進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經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

一、工作原則

(一)加大試點力度。總結第一批試點企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深化試點內涵,創新體制機制,提高試點工作水平。

(二)加強引導支持。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領域,結合試點企業的重大技術創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導性作用,又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吸引社會創新要素向試點企業聚焦。

(三)突出示範帶動。完善標準,強化導向,加強宣傳,促進交流,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的道路。

二、試點範圍

國有骨幹企業、轉制科研院所、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

三、選擇資格和條件

(一)選擇資格

申請開展試點的企業應具備以下資格:

1. 中國公民或中資機構在中國境內全資設立或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企業主營業務和技術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源政策、環保政策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方向。

3. 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一般應近三年連續盈利或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6%以上。

(二)選擇條件

根據企業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進行優選:

1. 具有企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發明專利,軟件、集成電路企業近三年獲得過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近三年主持或參與制定過行業、國家或國際技術標準。

2. 具有持續創新能力。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關係。在同類企業中,研發投入佔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在同行業處於技術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吸引和使用。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研發費用佔當年銷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業帶動性和自主品牌。主導產品市場佔有率在全國同行業(細分)位居前列。擁有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新產品(新服務)或採用新工藝帶來的銷售收入佔當年全部銷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資產負債率合理,治理結構健全,具有良好的社會誠信形象。通過質量管理等相關認證,製藥企業通過國家GMP認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良好的企業文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視技術創新。制定有技術創新規劃或技術創新成為企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工會組織健全,能夠正常開展活動,企業勞動關係和諧。職工技術創新活躍,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鼓勵創新的薪酬激勵和獎勵表彰制度比較健全。

 四、組織實施

(一)基本程序

企業自願申報,各地方組織初選並推薦,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審核確定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二)申報方式和主要步驟

1. 請符合條件並自願參加試點的企業認真填寫《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書》和《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表》並準備有關證明材料。

2. 中央企業向國務院國資委、中央級轉制院所向科學技術部遞交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向本地方的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申報截止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

3. 請各地方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於20xx年9月2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材料並附推薦函(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一份)寄送到創新型企業試點受理工作組(設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薦作為試點候選的企業最多不超過5家,並給出排序。推薦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門代章。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初審和推薦工作。有關行業協會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組提出推薦意見。

受理工作聯繫人:李享,閻冬

電話:

E-mail:

通信地址:

4. 科學技術部將會同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對推薦企業組織審核和優選後發佈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5. 請各地方參照本通知要求推進本地區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並及時向我們報告工作進展,加強溝通和聯繫。

試點方案 篇5

為保證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在我區的順利開展,確保工作質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社區矯正對象的排摸、組織的組建、實施方案的制定和開展必要的宣傳活動等準備工作。

(二)啟動階段(6月—7月)

建立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頒佈我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方案;召開動員大會並舉行交接儀式;組織司法所社區矯正專職人員到其它省(市)試點地區參觀學習;工作組人員及派駐的監獄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實施階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區各鎮(鄉、街道)遵守各有關工作程序和制度,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工作的質量。

(四)總結提高階段(12月)

總結前階段社區矯正工作開展狀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揭示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全省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帶給成功的經驗和做法。

二、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區矯正的銜接

1、區公安分局及時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將現有社區矯正對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移送給區司法局,由區司法局送達各相關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後,要及時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人民法院對構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或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應及時將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和執行通知書,一併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3、人民法院對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將《執行通知書》、《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連同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結案登記表,及時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消失後,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餘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付監獄管理機關收監執行;判處有期徒刑餘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執行。

4、人民法院對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釋後,應及時將裁定書副本送達提請假釋的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押犯所在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在辦理釋放手續時,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複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複印件)、假釋裁定書副本和罪犯出監(所)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5、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對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暫予監外執行後,應在5日將審批表副本4份送達報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押犯單位在辦理出監(所)手續時,將原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複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複印件)、審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監(所)鑑定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6、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對刑滿釋放後仍需執行附加的罪犯,在辦理釋放手續的同時,應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複印件)和罪犯出監(所)鑑定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7、上述條款中涉及監獄等上級部門的按上級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的規定辦理。

8、區司法局、區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看守所相關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文書、執行通知書後,應在3日內分別轉送給相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區矯正對象回社區報到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立即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談話教育,並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務必遵守的相關規定。

10、對户籍地與長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按照《關於人户分離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規定》辦理。

(二)社區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狀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等基本狀況和矯正狀況建立檔案,並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潛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社區矯正對象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居)委會或願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的近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着貼合公共利益、社區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於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檢查有勞動潛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於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主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資料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範、行為規範、時事形勢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於1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鎮(鄉、街道)應當帶給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以區為單位的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能夠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組織有關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理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諮詢引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貼合試學條件的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教育部門應當選取適當的學校安排其試學。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狀況,每季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狀況填入《社區矯正對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理解社區矯正期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獎懲。

(三)社區矯正的解除

1、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30日內,司法所應指導其完成《自我鑑定》,並會同公安派出所召開由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願者、社區矯正對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社區矯正狀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鑑定,並將鑑定結果上報區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暫予監外執行和被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矯正期滿鑑定狀況,由區公安分局通報該社區矯正對象原關押監獄和看守所。

2、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區矯正對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羣眾宣佈解除社區矯正。緩刑、假釋、管制、人員的《緩刑期滿書》、《假釋期滿書》、《恢復政治權利證明書》、《解除管制通知書》,由當地公安機關簽發。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服刑期滿時,由原收押的監獄、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需要收監執行的,由司法所會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見,經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後,送區公安分局審核。其中保外就醫的,由區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監獄、看守所收監(所)執行;因其他原因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由區公安分局提請該社區矯正對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決定收監執行。同時,將有關的審查、審核意見和該社區矯正對象的考核表等有關材料分別抄送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和原收押監獄、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區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對象,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區矯正。

三、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區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交流工作狀況和工作信息,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請示報告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狀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區矯正工作信息,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三)建檔統計制度

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要逐人建檔。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狀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係、理解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鑑定等狀況要記入檔案。區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區矯正工作狀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採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質量。

(五)監督檢查制度

人民檢察院對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社區矯正執行工作實行監督。人民檢察院能夠向上述機關調閲社區矯正工作的檔案、資料。能夠向上述機關了解社區矯正工作狀況,能夠找社區矯正對象談話。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以配合。人民檢察院發現社區矯正對象需要收監執行的,能夠向區公安機關提出檢察推薦,也能夠向原收押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對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檢察推薦。在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監督的同時,社區矯正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社區矯正組織的監督檢查,要透過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認真理解羣眾和社會的監督,及時糾正社區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社區矯正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平、公正執法。

(六)獎懲考核制度

社區矯正工作將列入區政府對各鎮(鄉、街道)和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資料,對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或失誤而引起重大事件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試點方案 篇6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有效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最大限度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根據國家民政部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落實好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構築基本民生安全網、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與公平正義的任務日益緊迫和艱鉅。開展“救急難”工作,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不僅是社會救助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教育、住房、災害、就業、流浪乞討等專項救助和應急處置救助制度,大力開展社會互助,並使各項救助有機銜接,積極有效開展“救急難”工作,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幸福渭濱的需要,對於維護我區改革、發展、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職責,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要以《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依據,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責,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框架內,立足於“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目標,創新機制,探索路徑,積極開展對遭遇各種急難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居民給予救助和幫扶。

(二)部門聯動。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賦予的統籌社會救助工作職能,不斷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堅持部門職能作用發揮與高效聯動的有機結合,統籌使用救助資源,推動形成民政部門牽頭統籌、相關部門參與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會救助的綜合效益。

(三)社會參與。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廣泛動員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引導、鼓勵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者、愛心人士、社會工作者等參與“救急難”工作,多層次、多途徑的開展對困難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長擔任組長,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教體局、區衞生局、區計生局、區老齡辦、區殘聯、區慈善協會、區住建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開展“救急難”工作試點領導小組。

四、工作機制

1、我區“救急難”工作實行區、鎮街兩級負責制。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要求,建立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主席由區長擔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研究擬訂完善本區的社會救助制度、政策、體制和機制,向區政府提出建議;統籌做好轄區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信息共享問題;推進全區社會救助工作任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和監督,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擔任。辦公室負責社會救助統籌規劃、綜合管理、信息統計等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負責召集,每年召開1-2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定期檢查社會救助工作落實情況,瞭解城鄉居民救助需求,及時彙總相關信息,適時提出整改方案,並向有關部門反饋,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在區城鄉居民低保中心加掛區社會救助中心牌子,統籌負責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工作協調與政策落實等。成立區城鄉居民家庭經濟財產狀況信息核對中心,開展跨部門、多層次的城鄉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實現救助對象信息與救助資源信息、民政部門救助信息與相關部門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與社會組織救助信息的有效對接,保障社會救助工作公平與效率。

3、依託區政務大廳、各鎮街、社區公共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諮詢與受理窗口,方便羣眾“求助有門”,依託轄區城鄉社區黨組織、羣眾性自治組織,駐村(社區)幹部、城鄉社區服務志願者、慈善工作者、基層事務助理、照護、安保人員,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提出救助申請。在區民政局開通全國統一的“12349”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社會救助渠道。區民政局對求助信息及時進行分類,通過工作轉接、協調其他各職能部門直接受理,確保困難家庭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實現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五、工作重點

將臨時救助定位於基本生活救助和社會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難、託底線”的特點。進一步整合節日慰問等各類臨時性、季節性補貼,將其整合於臨時救助制度,通過規範的制度安排,讓困難羣眾對自己的生活有一個穩定的心理預期。

1、完善和修訂區臨時救助辦法。在救助範圍上實現全覆蓋,不論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將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而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全部納入救助範圍。讓每一個遭遇困難的家庭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温暖。

2、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額度。針對“生活類困難、急難性困難、支出性困難”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標準,使救助標準水平和目前的市場物價上漲水平相匹配,在公平與效率基礎上,真正體現出“救”的效果。

3、進一步規範救助申辦程序。按照科學、規範、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評議、末端公示制度,對急難型貧困家庭的申請,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採取事前審批與事後審批相結合、分級審批與直接審批相結合的辦法,最大程度地幫助困難羣眾獲得及時有效救助。

4、不斷豐富救助內容。有效銜接職業勞動技能培訓,制定完善促進救助對象積極就業扶持政策,倡導通過勞動改善生活的社會救助範圍。政府除給予救助對象資金、實物上的幫助外,依託社區服務平台,將社區養老服務託管中心、社區青春驛站、社區文化工作站、社區婦女工作站、社區計生服務站以及社區志願者隊伍、社區登記註冊的在職黨員隊伍引入臨時救助服務範圍,對遭遇突發性事件家庭,既給予生活上關心照顧,同時通過專業社工進行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給予他們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會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災害社會捐贈制度。大力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協作精神,發揚“扶危濟困”的優良傳統,動員社會各界捐贈款物,按照捐贈單位和個人的意願發放捐贈款物,並向社會公示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二是扶貧濟困送温暖活動。開展“扶貧濟困一幫一”活動;繼續搞好“定點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幫助貧困羣眾脱貧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培育發展民間慈善組織,充分發揮慈善機構和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的優勢,倡導並支持慈善組織積極開展特困家庭助醫、助殘、助學、助困等活動;廣泛動員和組織志願者為困難羣眾提供各種“義工”服務。

6、繼續擴大區級“一站式”醫療救助服務醫院數量。通過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制度,實現救助對象“隨來隨治,隨走隨結”,醫療費用“同步結算、同時兑現”,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羣眾就醫。

7、落實相關配套救助和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費為困難羣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救助和服務。全面落實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階段各項減免政策,逐步減免高中階段學費;制定優惠政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深化愛心助學行動,資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緩解困難羣眾住房難問題。繼續落實好對低保對象、下崗職工的參保減免和農村特困羣眾的參合代繳政策;逐步減免門診費用,落實濟困病牀減免。制訂就業援助計劃,積極扶持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努力改變困難羣眾的生活狀況。

8、做好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一是通過醫療救助制度資助困難羣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單位間人員信息、就醫信息和醫療費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過部門合作,加大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切實增強醫療收費透明度,規範基本藥物目錄和診療目錄,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205傳黨和政府在推進社會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積極努力。目前,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貧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會問題凸顯,部分人在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生活遇到困難,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導致生活貧困。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切實保障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黨和政府積極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充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要深入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在重視民生保障工作、落實目標責任、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親民之意、為民之舉”傳遞給老百姓,營造社會救助工作的和諧氛圍,積極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2、抓好資金配套和監管。要嚴格按照省、市關於社會救助有關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資金。要進一步規範健全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和扣撥、扣發社會救助資金以及配套工作經費。積極編制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及臨時救助等項目的年度預算,協同審計等部門定期對社會救助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3、強化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救助制度規定的救助範圍、標準、程序、結果等信息真實,並及時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審計檢查制度,確保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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