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點方案4篇

來源:文萃谷 1.92W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點方案4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試點方案4篇

試點方案 篇1

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工作,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特定時期的重點任務之一。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旨在依託國家科技創業孵化體系,通過提供創業環境與硬件保障、創業培訓與輔導、專業技術公共平台和投融資服務、市場拓展服務,以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扶植等特殊優勢,引導集聚社會資源,培育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為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持續不斷地培養和儲備大批的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

一、指導思想

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引導大學生以技術創業帶動社會就業,促進大學教育資源與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的緊密結合,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輸送新鮮血液,培育後備力量。

二、總體目標

依託科技企業孵化器,計劃在3年期間,建立一批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通過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創業見習、模擬創業和創辦實體四個階段,力爭每個基地平均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共創辦10000家大學生企業,孵化畢業7000家大學生企業,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收入達1000萬元的規模企業,帶動數萬名大學生就業。

三、重點任務

通過基地建設,引導孵化器加強與大學合作,逐步建立並完善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科技創業能力。

通過設立基地,引導社會資源向大學生科技創業集聚,營造良好的創業孵化環境,形成全方位、深層次、高效率的創業保障和運行機制。

通過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目標培育並儲備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四、基地產生

依託孵化器引導集聚政府、大學、科技服務機構和各種政策資源,形成政策引導、孵化器支撐、產學研結合的大學生科技創業育成機制。

產生條件。

基地的主體為科技企業孵化器。基地的設立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設立不少於300萬元的創業孵化基金或資金。並對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創業活動和科技項目給予優先支持、資助或投資。

2、孵化器與一所以上大學建立促進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關係。明確在大學科技成果轉移、實驗室開放、教研資源及大學生學籍、户籍、檔案管理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培訓機制。開展國家科技產業政策解讀、科技創業案例剖析、科技創業諮詢與引導等培訓。

4、組織大學生創業實踐和交流。每年至少組織一期大學生到在孵企業見習活動,每期一般不少於20個工作日和10個見習崗位。

5、提供大學生模擬創業服務。對每個大學生創業團隊至少保證3個月的免費工位或公共場地,並無償提供創業諮詢和項目論證服務。

6、提供大學生企業的創業服務。包括企業註冊服務、“一對一”創業輔導、統一的財務代理、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於2年的免費場地、非盈利的專業技術平台服務和電腦等辦公設備保障。

7、已經吸納1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並承諾3年內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

產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門向科技部推薦。推薦資料包括:

孵化器與大學有關機構關於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文件、資料;

孵化器上級管理機構或所在地政府部門有關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政策文件、資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負責資料受理和條件複核。

3、科技部審核確認後,發文公佈“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單位”名單。

4、每批基地認定期限為3年,每年審核認定一批基地,並納入國家火炬計劃孵化器年度統計體系和業務指導範圍。每年進行指標考核,每3年進行條件複核,實行動態管理。

引導政策。

在符合國家有關科技、財政政策和制度範圍內,對基地建設和大學生科技創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1、對服務於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國家孵化器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項目優先支持,並對成效顯著的加大資助力度。

2、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基地內大學生創業項目優先支持,並作特別“標識”。

3、對獲得風險投資的大學生科技創業項目,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

五、基地界定與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學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讀或畢業未超過二年的大學生、研究生和回國留學生。

大學生科技企業是指由大學生獨自創辦或大學生團隊合作創辦的科技型小企業,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大學生本人應是本企業的專職人員,負責本企業主要的技術研發或經營管理,承擔主要職責。

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通常指創業期限在36個月以內,註冊資本金一般在20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

基地管理。

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工作,納入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工作體系和管理序列,實施年度指標考評和動態管理。

支持社會其他機構和非國家級孵化器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工作,對成效顯著的,可參照專業孵化器界定標準,優先納入國家孵化器認定程序。

基地的申請和受理工作,自本發佈之日啟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試點方案 篇2

第一條:為實現“市範圍參保面不低於30%”的目標,我市承保面須達到實際種植面積的50%,力爭80%。

第二條:試點採取“政策性保險,商業化運作”模式,即人保財險分公司與市財政3:7聯辦共保的方式,保費分賬,風險共擔。

第三條:試點險種和保額、費率的確定。試點所開辦險種在省保監局批准的全省統一的11個農業保險條款目錄中選擇,其中水稻、三麥、油菜為必保險種。保額:水稻200元/畝、三麥100元/畝、,油菜100元/畝、能繁母豬1000元/頭。費率:水稻5%、三麥6%、油菜5%、能繁母豬6%。

第四條:所有保險責任按相關險種條款規定執行。

第五條:所有從事農業生產和經營的農户、種養大户、農業企業、農業合作社、農場、農業園區等為參保對象,承擔財政補貼以外部分的保費(不高於保費的40%)繳付義務。政府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經濟組織代農民承擔部分或全部保費繳付義務。

第六條:財政補貼政策。市財政對政發[]126號文件中規定的試點險種或指定的其他險種實行保費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保費的60%。對能繁母豬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商業保險制度,原則上財政補貼80%,飼養者負擔20%。市政府積極向省、市爭取中央財政和省財政補貼政策,並根據試點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第七條:保費收取辦法。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和財務管理辦法,統一由(區)財政所收取保費,並負責做好登記、造冊、開票、統計和彙總工作,所收取的保費及時存入農險專户。財政補貼、獎勵資金,由市農險協調小組根據當年人保財險公司向農民承保出具的保險單和銀行解款單,向財政部門按險種提出書面申請。所有保費實行分賬管理,形成農險保費專户。市財政專户、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賬户分別留存70%、30%。

第八條:農險基金設立及管理。設立農業風險基金,基金來源為上年保費節餘及存儲利息等。人保財險公司按規定提取準備金。農險風險基金單獨開户、單獨立賬、獨立核算、專款專用。基金本息滾存、逐年積累、以豐補歉。

第九條:由政府指定部門(或委託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負責保險基金的管理,在農村合作銀行設立專户,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運用農業保險基金參與股票買賣、期貨交易和各種借貸、擔保活動等。積累的農業保險基金,統一由市農業保險領導機構監管,並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保險監管部門監督。

國家免徵農業保險營業税。從年起,全市納入試點農業保險種支付賠款後節餘部分申請免徵所得税,以利農險基金的積累。

第十條:理賠處理。保險賠款由市農險專户資金、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分別承擔賠付總額的70%和30%。不足部分運用歷年積累的農業保險基金,農險基金不足賠付時,由市政府、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分別按70%、30%籌資賠付,並向省財政中請補助。在國家農險大災基金以及農險再保險機制建立後按政策規定或條款約定進行賠款攤回。市農險專户在收到人保市分公司賠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要確保向受災保户支付賠款。

第十一條:開辦及經營費用。農業保險保費(含政府補貼、獎勵)的15%,用於開辦和推進費用以及所有經營費用,其中,人保財險市支公司按9%提取綜合費用(含前期宣傳、機構鋪設、設備設施、單證印刷、人力成本、交通費用、展業和理賠查勘費用等,不足部分自籌),6%用於政府有關部門的推動費用,以及(區)財政所的勞務費用。

第十二條:業務管理模式。建立以人保財險市支公司為基礎,以(區)財政所和協保員為依託的農業保險綜合隊伍。由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負責起草業務、理賠、財務管理辦法和業務操作流程,經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機構討論通過後執行。政府支持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在(區)建設保險服務網點。

第十三條:各(區)農業保險領導或協調機構,做好本地農業保險的推進工作,並定期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農險經營情況,報送相關報表。

第十四條:從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保險公司聘請部分農業和保險專家,成立農業災害定損調解委員會,負責理賠爭議的裁定。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試點方案 篇3

一、試點時間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年底前完成向省商務廳的申報工作,20xx年12月31日前提交驗收申請)。

二、工作目標

顯著提升生豬屠宰行業整體發展水平,實現規模化屠宰、規範化經營,打造連鎖配送網絡,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構築覆蓋全縣的“放心肉”服務體系,切實保障消費安全。

三、試點內容

(一)生產規模化。關閉全縣5個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在縣城區建設1家AAA級以上機械化屠宰廠,建設一座100噸冷庫。

(二)配送冷鏈化。配備5輛冷藏專用車,在鄉鎮設置分銷中心或配送網點,在全縣範圍內實現肉品連鎖經營和冷鏈配送。

(三)監控視頻化。在機械化屠宰廠安裝遠程監控系統並24小時運轉,視頻資料由專人保存,主管部門對生產關鍵環節進行全天候、全過程監控。

(四)檢測全程化。全面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操作程序,實現從生豬進場、屠宰加工到產品出廠的全過程100%檢驗檢測,認真履行不合格肉品召回、追溯制度,保證肉品質量安全。

(五)效益合理化。根據企業實際生產成本,核定合理的加工收費標準和企業自營利潤率,監督企業按照相對合理價格銷售,保證企業基本收益和消費者利益。

(六)環境清潔化。建立污水處理設施或連接市政管網的排放通道,實現廢棄物和廢水達標排放。

(七)競爭有序化。支持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通過開設專賣店、設立銷售專櫃,開展冷鏈配送等方式跨區域銷售肉品,增加市場供應,調控市場價格,實現有序競爭。

四、具體措施

(一)推進規模化生豬定點屠宰場建設。

按照省商務廳“壓點擴規”的要求,縣財政出資200萬元對機械化屠宰廠建設和關停小型定點屠宰場的補貼。具體步驟如下:

1、我縣已於20xx年完成機械化屠宰廠的建設並投產,同時關閉了縣內所有5家小型定點屠宰場,實現日屠宰量500頭以上的規模;建設一座庫容100噸的冷藏庫和分割、辦公一體化綜合樓,購置了冷藏專用配送車5台,實行冷鏈配送經營模式。

2、依託已關閉的屠宰場轉化成的`配送站進行網絡配送經營。全縣共設有配送站、點16處。

3、在“放心肉”體系建設工作完成後,對縣食品公司進行改制,資產由政府統一收儲管理,人員實行聘任上崗,對富餘人員給予妥善安置。

(二)建立執法監管平台。

1、實現全程監控。加強對生豬屠宰場的監管力度,在屠宰場內安裝監控設備,覆蓋生豬收購、進場、查驗、檢疫、檢驗、無害化處理和肉品出場等重要環節,視頻資料由專人負責儲存。完善屠宰場內部管理制度,實行信息化管理,規範經營行為。

2、實現全程檢測。實行宰前檢疫、宰後檢驗制度,凡進入定點屠宰場的生豬必須具有產地檢疫合格證及耳標,並逐批逐頭進行取尿檢驗,嚴把檢疫檢驗關,並建立台賬。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跟班作業。屠宰場不得屠宰產地不明、沒有免疫標識、病害、注水及注入其它物質的生豬。

3、實現無害化處理。加強對企業無害化處理監管,配備肉品檢驗人員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檢疫檢驗率達100%。對不合格生豬產品實行召回制度、追溯制度。

(三)提高執法效能。

縣“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商務、工商、衞生、公安、農委、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製售劣質肉、病害豬肉、注水肉等不法行為,確保“放心肉”體系建設順利實施,讓羣眾吃上“放心肉”。

五、保障舉措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行政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具體名單附後),負責研究部署“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工作,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困難與問題。各鄉、鎮也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放心肉”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

(二)廣泛深入宣傳。採取會議、有線電視、政府站、宣傳車、發放宣傳單等形式,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放心肉”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促進廣大羣眾提高食品安全意識,為“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落實配套政策。縣政府投入資金對屠宰場、冷鏈配送中心、經營網點進行升級改造,進一步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步伐。落實抽樣檢測資金,對抽樣檢測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對定點屠宰場污水處理系統進行改造,並對企業污水處理給予適當補貼,保證環境清潔衞生;及時兑現病害豬補貼資金,對無害化處理病害豬及購置設備所需資金給予一定補貼;對“放心肉”體系建設中的所得税、營業税、增值税等相關税費給予減免。

(四)明確部門職責。縣商務局負責監管屠宰場及冷鏈配送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對進場生豬進行各種檢疫檢驗及檢測登記,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合格率100%;動物防疫部門負責做好生豬檢疫檢驗工作,做到檢疫檢驗率100%,確保上市銷售的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工商部門負責加強對肉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為“放心肉”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應配套資金,加強對扶持資金使用的監管。各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盡其責,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試點方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取得組織實施我鎮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的經驗,提高鎮、村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業務能力,提高普查工作水平和普查質量,根據縣普查辦的統一安排,結合本鎮實際,決定開展xxxxxx鎮第二次農業普查綜合試點工作。

一、試點目的

1、取得全鎮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組織實施經驗,熟悉和掌握農業普查全過程,以利於全面普查工作的開展。

2、初探農業普查重點、難點問題及其解決方法,為全鎮全局開展提供示範。

3、通過對試點工作的總結和業務技術的推廣,為全面開展農業普查提供示範。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領導,並組織好試點工作,決定成立xxxxxx鎮第二次農業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農業副鎮長、鎮農普辦主任許偉江任組長,鎮農普辦業務副主任張偉英任副組長,鎮農普辦全體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偉英兼任,具體負責整個試點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試點區域

此次試點小區為xxxxxx村的第五小區。

四、試點標準時間

普查試點標準時點是20xx年9月15日24時,普查試點時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試點村xxxxxx第五小區的全部住户。

2、試點村xxxxxx範圍內的所有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

3、試點村xxxxxx範圍內的村委會。

五、調查內容

這次試點的普查內容主要包括:

1、農村住户的家庭成員及勞動力的基本狀況及其從業情況、住户的經營類型、收入主要來源、生活條件、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及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等。

2、非住户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的基本特徵、從業人員、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生產性固定資產、農業服務作業完成情況、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及單位的財務情況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徵、社區基礎設施及社會服務、農田水利及生產條件情況、土地流轉、人口情況、農村社會保障、財務與投資情況、農業技術人員及村幹部情況等。

六、時間安排

試點準備、宣傳階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組建xxxxxx鎮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試點工作人員。

3、做好物資準備、各項宣傳工作,準備橫幅、黑板報、標語,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分發“致農業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來人員登記簿等資料。

(二)、清查摸底階段(9月12日—13日)

1、繪製好小區地圖。

2、進小區入户,編制農村普查區住户摸底表。

3、填寫普查小區住户清查摸底結果統計表。

(三)、業務培訓階段(9月14日)

對全體試點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主要內容為對前期小區地圖繪製及住户摸底情況進行分析,着重培訓户表及單位表登記業務。

(四)、現場登記階段(9月15日—18日)

1、對普查小區內的全部住户,採取全面查點的方式逐户上門登記。

2、行政村普查表xxxxxx村文書負責。

(五)、複查和質量驗收(9月19日—20日)

1、對各類普查表進行復查並編號。

2、對各類普查表進行手工過錄和彙總,複核後上報縣農普辦。

3、分析研究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寫出試點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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