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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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企業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

為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全區客貨運輸工作,確保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燃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制度本預案。

一、建立組織

成立潘集區交通運輸局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處置小組對全系統春運期間出現突發事件負總責,並領導督促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如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救險抗災並進行事故調查,指揮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1、運管所負責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及時發佈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2、綜合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縣鄉辦負責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機制,發現隱患按程序及時上報,對險情地段設立指示標誌和警示標誌。

5、局辦公室負責組建公路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設備,組織力量搶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暢通。

6、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好春運突發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三、車輛保障

1、應急客車:(平電公司抽調備用)

2、應急機械:(潘一實業公司抽調各用)

四、工作紀律

1、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並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實驗室工作人員、辦公室、教導處、教科室、功能室、後勤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並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後處理組等六個組和應急救援辦公室。其職責和單位組成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由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由事故單位人員和專業隊伍組成,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由黨、政辦室組成,由派出所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政辦室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政辦室的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教導處、教科室人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後勤辦公室組成。

(六)善後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工會、團委組成。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後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後,要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範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範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構)築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並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單位噴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

(2)選定水源,鋪設水帶,設置陣地,有序展開;

(3)設置水幕或屏封水幕牆,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或設置蒸汽幕;

(4)採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牆,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5)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並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6)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採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7)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泄漏源;

(8)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於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9)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採取心肺復甦措施,並給予氧氣;立即脱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症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羣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幹砂土、水泥粉、煤灰、乾粉等吸附,收集後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後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窪、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後,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對救援情況進行評做,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五、附則

(一)任何部門和教師都有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原則上不組織學生參與搶險。

(二)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險情、事故。不及時服從指揮、調度或臨陣逃脱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併執行。

(四)本預案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有效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規範管理、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政府對傷亡事故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趙莊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確保安全原則。把事發現場及周圍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儘可能把人身傷害、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規範原則。在處置事故的過程中,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體現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凡接到指揮部指令的各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快速將應急人力集結到事發現場或指定位置開展工作,依照指揮部的指令果斷處置。

(四)先期處置以屬地為主原則。公路交通事故情況一旦發生,各應急相關單位要迅速向事發地點集結,到達現場立即進行先期處置,並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情況。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公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四、分類分級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鎮政府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行政領導機構。

(二)指揮機構

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下,負責對公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隊長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鬍建業擔任,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人員為應急隊員和工作人員。其重要職責有:

1、發佈啟動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5、向鎮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6、審議批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等。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發生;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相關措施;

4、向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機構

鎮政府有關部門為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鎮政府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演練等工作。

鎮衞生院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員搶救及治療等工作;

鎮民政所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及死傷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後事宜;

鎮安委會負責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六、應急響應和應急措施

(一)應急響應

鎮派出所在接到相關警情後應立即報告鎮政府,並通知急救、醫療、民政、工程搶險等部門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達工作,通知並協調鎮派出所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處置工作,收集彙總各類事故信息,隨時向上級報告交通事故發生、現場處置、發展等情況。

鎮交通、衞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事故所發地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保持信息暢通,並按照職能分工協助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應急措施

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和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現場救護組由衞生部門牽頭,民政、公安部門配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屍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現場保護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治安、巡特警部門參與,劃定交通事故現場隔離區,封閉公路,疏散過往車輛,維持現場秩序,預防部分人員乘機煽動鬧事,避免死傷者家屬因過激行為而引發的各類事件,不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疏導交通,確保消防車、救護車及其他車輛通行暢通無阻。

調查訪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調查交通事故發現、發生經過,尋找發現事故的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檢驗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主要發現、收集、記錄痕跡和物證,製作現場圖,做好肇事車輛及痕跡物證的鑑定。對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進行身份辨認和確認,並做好屍體的檢查工作。

攝影錄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攝影和錄像。

逃逸追緝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由現場勘查指揮部提供逃逸車輛的車型、肇事者的體貌特徵,由路面交警攔截、追緝,刑偵部門負責痕跡的比對、檢驗等。

後期清場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宣傳、民政、消防等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人員,對現場的遺留物、地面隱患進行清除,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作先期處置工作,儘快恢復公路暢通。

指揮負責人有權視交通事故發展情況對警力作調多調少的決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組織指揮

設立處置交通事故指揮部,並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點,安委會負責人及成員組成。

(2)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對警力進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現場處置工作組,各工作組應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①現場救護組:由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配合,積極協助衞生、民政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屍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交警中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交警大隊負責,刑偵大隊配合。

⑦後期清場組:交警大隊負責、消防大隊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警力,對現場的遺留物、路面進行清理,儘快恢復公路暢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參加。共分七個處置工作組

①現場救護組: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由交警大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由刑偵大隊負責;

⑦後期清場組:現場勘查完畢由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處置、統一指揮。凡發生本預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門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後,迅速按預案要求調集警力,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實到警力,同時向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告帶隊領導姓名、聯繫方式,並迅速按預案要求和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明確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靠前處置、協同作戰。鎮政府各主要部門負責人與具體處置民警要發揚不等不靠、連續作戰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同時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互通信息、協同作戰、齊肩並進。

3、依法處置、嚴肅紀律。全體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因處置不力、工作失職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七、應急保障

1、交通運輸(現場施救)

鎮安委會牽頭,鎮衞生院、民政、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轉移受傷人員,運送、存放遇難死屍,運送救援設施等工作。

2、醫療保障

鎮衞生院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迅速組織專業救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和衞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受傷人員、受害人員及死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4、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牽頭,鎮衞生院、民政、保險公司及事故發生地政府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年度預算,落實應急資金,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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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在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及時組織、指揮並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搶救、搶險、運輸保障、現場處理及善後工作,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運輸危險廢物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搶救、搶險、保障運輸、現場處理及上後工作,服從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三、報告程序

當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險廢棄物泄漏事故後,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採取搶救傷員、迅速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企業報告,企業在接到報告後對情況做出分析和決策並有XXX上報上級所屬

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

相關應急電話:環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醫療:120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單位、車輛、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四、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或政府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輸時,立即啟動本預案,由組長或副組長率領相關人員趕赴目的地進行現場指揮,遵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搶險施救、事故處理和運輸保障工作,並即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車輛

1、應急指揮車輛:XXX為應急指揮車,XXX為運輸保障車,確保應急之用。

2、應急車輛儲備:根據需要,隨時調派;儲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儘量保持相對固定,在相同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

六、處置措施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即時啟動應急預案,組長或副組長應率領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並做好善後工作。

危險廢物運輸在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時,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公安、交警部門和企業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名稱、危害和應急措施,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本企業接報告後,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運載的危險品性質、事故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況,組織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進行處置,服從有關部門的'指揮,積極採取相應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七、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駕駛員沒有收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隱患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同時還應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範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範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採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諮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並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並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佈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彙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諮詢組及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後,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諮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並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家諮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諮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諮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託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衞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佈。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佈。

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並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並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後,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並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佈,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佈,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佈。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並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並於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佈後,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後,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並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並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繫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採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並參考專家諮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採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准。

3.3善後與評估

3.3.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後,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並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徵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週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徵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徵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徵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佈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佈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佈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樑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並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範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佈、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佈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並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於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衞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聯繫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衞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衞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製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羣眾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採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採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佈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後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佈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佈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後,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後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後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後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後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並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衞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後,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准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後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後,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徵,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採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後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後,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範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衞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儘可能從上風側離開,並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後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衞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範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並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羣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羣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範圍,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佈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後,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繫。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並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託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託,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衞生保障

縣衞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衞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後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後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衞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採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7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石泉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石泉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石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於石泉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衞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石泉縣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石泉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後,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後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石泉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衞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着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於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繫,以保證上傳下達,並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範,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幹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願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8

20xx年春運時間從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結束。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因各種突發性事件導致大量旅客滯留和羣體性的事件等情況,及時、妥善採取處置措施,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結合我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春運工作應急指揮機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安監科,鄭遠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海軍、劉立軍任副主任。具體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春運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聯繫電話:XXXX。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農村處、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市海事局及市運輸總公司、市公交公司、迅達運輸公司要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處理職責範圍內的突發應急事件。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工作

(一)負責春運應急預案啟動,指揮、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水上交通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發性羣體性的事件處置對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交通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情況。

(五)應急處置因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或冰凍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斷,公路、水路交通發生安全事故時,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並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六)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急需調用的大宗物資、旅客運輸所需的車輛、船舶等。

(七)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的新聞媒體宣傳組織等。

三、各相關單位主要工作任務

(一)各縣(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轄區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置。

(二)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農村處、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因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造成交通阻斷或人為破壞造成道路中斷時,及時組織人員、機械、物資進行搶修保通,保障公路暢通。

(三)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根據全市營運客車總數的5%預留機動運力,將應急車輛的單位、駕駛員姓名、車號、座位數等情況登記造冊。在運輸高峯時段,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滿足各類道路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需要。

(四)市海事局:負責水上交通事故(險情)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天氣情況及時發佈航行警(通)告,特殊情況下采取停航、封航等措施。

(五)運輸企業:

1、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市局應急指揮辦公室,隨時報告事件動態。

2、全力維護運輸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開展。

3、發生旅客大量滯留時,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4、預留一定數量的客、貨車輛作為應急搶險運力。

四、應急處置

(一)公路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後,啟動公路應急預案,公路部門應迅速開展工作,成立臨時指揮小組,研究制定處置方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2、出現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造成公路通行困難時,協調交警部門採取交通管制措施,對造成公路阻斷的路段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和搶修,必要時開闢繞行線路。

(二)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在突發事件中,需要調集車輛等運輸保障力量時,運輸部門立即開展工作,啟動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行車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應急預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3、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安排運輸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搶運緊急物資。

4、確保運輸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

(三)水上交通應急處理

轄區水上出現一般險情時,啟動水上運輸應急預案,按照預案程序開展各項工作。發生特別重大事件時,在上報局應急辦公室的同時,上報市安全生產應急中心。

(四)新聞宣傳應急處理

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發單位經確認後要第一時間向市局報告有關情況,市局將按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準確及時的原則,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佈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

各單位請於20xx年1月10日前將各單位春運應急工作預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聯繫電話和應急值班人員表報送局應急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按制定的相應應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員,確保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到位,並組織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二)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按照“誰值班,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接到緊急任務指令時,要認真、負責、冷靜、及時的開展工作。

(三)接到應急任務安排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任務,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的有關單位的領導、直接責任人將依法追究責任;對執行任務中作風散漫、貽誤時機、未能及時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按上級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9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運輸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運輸車3輛,駕駛人員3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温,冬季低温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温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台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温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

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

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説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置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脱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温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温。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見綜合應急預案)

6.2發生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發生事故後,駕駛員立即離開車輛,在車位擺放警示標誌,保證車輛安全。如有人員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搶救。同時應報交警和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報告後,上報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馬上組織人員和物資趕赴現場,並佈置救援小組的工作任務。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生事態發展,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如事故超出公司處置能力,指揮部應按應急預案進行擴大救援。

事故得到控制後,向領導小組申請同意後,解除響應。

應急響應程序流程圖

7.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7.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⑵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⑶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⑷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⑸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7.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

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7.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後勤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於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繫,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彙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佈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並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衞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繫,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衞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佈信息和祕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級別。

4.3啟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籤後啟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籤後啟動。

4.4響應措施

當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後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後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彙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佈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後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範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並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範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後,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核後報市政府批准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佈、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1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運期間通過交通傳播擴散,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運達,保障道路運輸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傳播和擴散,堅持預防為主、依法防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預案規定,統一指揮,通力協作,採取必要措施,及早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職責分工

為進一步加強對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成立博白縣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道路旅客運輸組、道路貨物運輸組、城市客運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各組要根據相應職責負責落實、協調、督促指導道路運輸行業各部門認真落實聯防聯控工作要求,各部門負責抓好本轄區防控工作的落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安全股牽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負責報送疫情防控工作動態信息,節假日值班期間由值班人員報送。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負責與縣交通運輸局和博白縣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關部門聯絡;根據上級指示,協調、組織並指導道路運輸行業防控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

(二)道路旅客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客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轄區道路客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汽車客運站、道路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嚴格落實旅客實名管理制度。配齊體温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設立臨時體温檢查點,按上級部署對進出客運站的旅客測量體温,配合衞生健康部門設立留觀室,對體温處於發熱狀態的旅客,送至留觀室,移交衞生部門做進一步檢查,並配合衞生部門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車輛人員的排查和登記工作。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消毒”和“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客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衞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

1.堅決防止外溢,進一步強化道路旅客運輸管控。原則上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道路客運班線發班;對途經以上地區的客運班線,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以上地區上下客;要嚴格省際、市際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停運有關情況,做好宣傳解釋,併為相關旅客做好免費退票服務(同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同辦理)。

2.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及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進一步落實汽車客運站和道路客運經營者安全生產、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強化源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在“三不進站”基礎上增加“不配合測體温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礎上增加“未經消毒的車輛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員和乘客的車輛不出站、無乘客信息登記表車輛不出站”。

督促各客運企業、客運站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訂實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實名制售票、檢票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嚴格要求站務人員認真執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設備、網絡售票平台)時要將乘客的真實身份信息錄入到售票系統。旅客乘車前要出示有效實名制車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配合站檢票人員進行身份實名查驗工作,對拒絕查驗或人、票、證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許進站乘車。

(1)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嚴格實行實名制購票乘車。客運站在車輛出站前,整理好該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記表》,一式四份,起訖站點各1份,隨車1份,駐站醫院1份。

(2)包車客運備案嚴格實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運車輛須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推廣的“掃碼抗疫情登記系統”,在該系統以單輛客車為單位下載註冊“出”“入”兩個二維碼,要求通過掃碼分別記錄乘客上下車信息。

(4)要求客運企業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訓,並簽訂《博白縣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司乘人員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承諾書》,明確從業人員的職責,嚴格行車途中上下客實名制登記、測温、消毒等制度落實。

3.嚴防懈怠麻痺,進一步落實落細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運企業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旅客測温、實名制管理、佩戴口罩、發熱人員移交和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等措施。要組織開展運輸服務疫情防控檢查,及時查擺防控漏洞,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落實。

(三)道路貨物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貨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配齊體温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貨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衞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各貨運企業、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1.做好冷鏈物流運輸情況的摸排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冷鏈運輸企業(場站)、運輸車輛(包括個體車輛)、駕駛員(含從業人員)、日常消毒等情況進行徹底全面的摸排,對排查出來的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場站及車輛、駕駛員(從業人員)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相關工作台賬,根據動態情況及時更新台賬,並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以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小組、衞生健康委。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各部門各企業台賬資料後,形成全縣冷鏈物流運輸行業相關台賬,並根據動態情況及時上報縣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管理股及相關部門。

2.全面做好冷鏈運輸從業人員防護、核酸檢測及疫苗接種工作。一是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加強新冠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245號)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毒用品和個人防護裝備(如口罩、手套),嚴格做好消毒防護工作,防止感染風險。二是督查冷鏈物流企業(經營者)按照上級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並把檢測情況登記造冊。三是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從業人員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對疫苗接種情況進行造冊登記,並定期將核酸檢測、疫苗接種人員的名單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後報市交通運輸局安監科及相關部門。

3.嚴格冷鏈運輸車輛、場站消毒,堅決防止病毒通過冷鏈運輸渠道傳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運輸企業(經營者)建立冷鏈貨物運輸車輛、場站運輸裝備消毒制度,並嚴格執行,對消毒情況如實進行記錄,形成台賬。凡從事冷鏈物流運輸車輛,在每次重新裝載貨物前、後均要對廂體內外部進行重新消毒。

4.嚴格執行進口食品的查驗和報告制度。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冷鏈物流企業按照《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等要求,加強車輛消毒和一線人員安全防護,落實信息登記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樣本採集、核酸檢測、通關查驗、環境消殺、應急處置等工作,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

從事冷鏈運輸的從業人員一經發現運輸食品為進口或者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需立即向轄區衞生健康部門報告,並報告所在轄區交通運輸局或道路發展中心。

(四)城市客運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城市客運股、駕培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公共汽車、出租車企業做好辦公場所、車輛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督促企業加強對本公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加強對出租汽車平台公司的監管,禁止出租汽車跨地域經營,特別是嚴禁跨中高風險地區運營。督促指導出租汽車道路運輸新業態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各公交、出租車、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五)綜合協調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股負責具體落實。負責綜合協調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內部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制定和修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預案;組織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資料台賬。

(六)後勤保障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朱劍東辦公室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具體落實,負責疫情發生期間的後勤、經費保障、口罩和消毒水應急物資儲備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引導工作。

請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於20xx年1月15日上午10點前上報一名負責具體工作聯繫人至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郵箱()。

(七)綜合執法組:組長由李浩副大隊長擔任,統籌大隊各中隊各科室具體負責落實,指導執法大隊開展春運期間疫情防控執法工作。

1.做好客運站周邊交通秩序管控,嚴查客運車輛站外上客、客運車輛不按批准線路進行運營,落實客車實名制乘車制度、包車業務的備案手續及包車客運實名制情況,嚴厲打擊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各類違章行為。

2.加強冷鏈運輸車輛的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冷鏈物流運輸車輛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證明一報告”(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業經消毒證明、合法追溯信息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對手續不齊全的車輛按要求移交相關部門並妥善處置。

3.加強“三非人員”排查工作。根據博白各方向車輛流通特點,採取定點查處和路面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東興、欽州、防城港、貴港、南寧往玉林方向行駛的車輛和人員,加強對路面行駛客運車輛的'監督檢查;聯合公安、衞健等部門嚴格落實三非人員查緝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務區檢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檢查站的督導檢查工作。

4.打擊非法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行為,檢查出租汽車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杜絕“三非”人員的運輸。

5.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國省幹線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範的流動執法檢查。必要時,根據政府防控指揮部的指令設立臨時聯防聯控交通檢查站。

三、應急保障運力

(一)縣本級(城區)客運車輛3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1)。

(二)縣本級(城區)貨運車輛25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2)。

(三)縣本級(城區)冷鏈車輛1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3)。

(四)縣本級(城區)公共汽車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4)。

(五)縣本級(城區)出租車輛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5)。

以上城區應急運輸車輛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落實,並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稽科備案。

四、應急保障啟動

應急保障運力要時刻做好應急準備,接到市、縣交通運輸局的應急命令後,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執行任務,應急運力儲備納入全市統一調度。

五、應急報告

(一)報告流程

各部門要根據自治區、玉林市、市衞生健康委部署及本應急預案要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檢查,如發現疑似疫情,及時採取隔離等措施,並報告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衞生健康部門及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疫情及時有效處置。

(二)報告內容

1.客運站。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站場名稱及地點;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基本情況、出發地和到達地;與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有過近距離接觸人員的基本情況;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2.運輸車輛。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車牌號、發車時間、運行線路;車內旅客及工作人員人數和基本情況、貨物品名,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各下屬單位要及時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應急值守,保證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聯防聯控專項值班制度,按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督促各客運站、運輸企業將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員和當地衞生健康部門防控人員的聯絡方式印製成冊,發放到個人手中。

六、疫情響應

(一)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響應

發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縣委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響應級別,作出相應應急響應,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處置預案,並根據疫情形勢和風險分析結果,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二)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按市衞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報批宣佈終止。

七、疫情處置

嚴格按照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八、預防與應急準備

(一)預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為交通工具和有關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註明其使用方法,有關部門、單位應對負有處置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應急準備

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並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各部門、道路運輸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九、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各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二)物資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做好物資儲備。

(三)資金保障。各部門要積極向上級反映實際情況,爭取資金,保障工作順利開展,遇特別重大疫情時要主動配合好部門購買所需物資。

(四)人員保障。各部門要保證各自職責內的人員到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五)信息保障。應急響應期間,局綜合運輸管理股、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按職責分工指定專人收集、整理、彙總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業最新工作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相關工作情況。聯繫人:劉春梅、朱劍東,聯繫電話:XXX,郵箱:。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為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瞭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為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範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並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範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並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彙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佈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製災後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和建議;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託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繫,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並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採取防禦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為平台,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為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颱風、強颱風、颱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温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禦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範圍如下表:

3.3.2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啟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啟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啟動文件,並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佈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徵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禦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啟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後,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後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啟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並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為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並迅速瞭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託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並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徵用補償。

對於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採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後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後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並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後,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佈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後,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佈,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佈預案啟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啟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説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迴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託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幹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後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徵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於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週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並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於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並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為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誌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佈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佈、有效利用”為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並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託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採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台,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佈、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諮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並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台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台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製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並茂、通俗易懂,並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羣眾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並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並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彙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後勤保障組和事後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衞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誌、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並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採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後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後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4、事後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衞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衞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xxx

成員:xxx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佈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衞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後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4

********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版本號:**〔XX〕01

籤 發 人:

發佈日期:XXX年XX 月 XX

編制單位名稱:********公司

單位公章:

批 準 書

各單位、部門、崗位及人員: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公司及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了《XXXXX有限公司XXX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各崗位人員學習,並認真貫徹落實執行。

本預案自 *** 年**月 **日起正式批准、頒佈並實施。

總經理:

*** 年**月 **日

****公司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論證

目 錄

1 綜合應急預案 ...................................................... 1

1.1 總則 ............................................................ 1

1.1 .1編制目的` ..................................................... 1

1.1.2 編制依據 ...................................................... 1

1.1.3 適用範圍 ...................................................... 2

1.1.4 應急預案體系 .................................................. 2

1.1.5 應急工作原則 .................................................. 2

1.2 事故風險描述 .................................................... 3

1.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 3

1.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 3

1.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 5

1.3.1 應急組織體系 .................................................. 5

1.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 6

1.4預警及信息報告 .................................................. 6

1.4.1 危險源監控 .................................................... 6

1.4.2 預警行動 ...................................................... 8

1.4.3信息報告 ...................................................... 9

1.5應急響應 ....................................................... 10

1.5.1 響應分級 ..................................................... 11

1.5.2基本響應 ..................................................... 11

1.5.3 響應程序 ..................................................... 12

1.5.4 應急結束 ..................................................... 12

1.6 信息發佈 ....................................................... 13

1.7 後期處置 ....................................................... 14

1.8 保障措施 ....................................................... 14

1.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 14

1.8.2 應急隊伍保障 ................................................. 15

1.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 15

1.8.4 經費保障 ..................................................... 15

1.9 應急預案管理 ................................................... 15

1.9.1應急預案培訓 ................................................. 15

1.9.2應急預案演練 ................................................. 16

1.9.3應急預案修訂 ................................................. 16

1.9.4應急預案備案 ................................................. 16

1.9.5應急預案實施 ................................................. 16

2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17

2.1事故風險分析 ................................................... 17

2.1.1 事故類型 ..................................................... 17

2.1.2 危害程度分析 ................................................. 17

2.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 17

2.3 處置程序 ....................................................... 17

3.1 響應分級 ....................................................... 17

2.3.2 響應程序 ..................................................... 18

2.4 處置措施 ....................................................... 18

3 現場處置方案 ..................................................... 21

3.1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1

3.1.1事故風險分析 ................................................. 21

3.1.2應急工作職責 ................................................. 21

3.1.3 應急處置 ..................................................... 21

3.1.4注意事項 ..................................................... 23

3.2電氣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3

3.2.1事故類型 ..................................................... 23

3.2.2應急工作職責 ................................................. 24

3.2.3 應急處置 ..................................................... 24

3.2.4注意事項 ..................................................... 25

3.3高空墜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5

3.3.1事故類型 ..................................................... 25

3.3.2應急工作職責 ................................................. 26

3.3.3 應急處置 ..................................................... 26

3.3.4注意事項 ..................................................... 26

4 附件 ............................................................. 27

4.1應急領導小組通信聯繫方式 ....................................... 27

4.2應急設施、器材和物資清單 ....................................... 28

4.3廠區平面圖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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