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集錦11篇)

來源:文萃谷 1.94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集錦11篇)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人:

xxx

二、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

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區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

組員:後勤人員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並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四、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着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

③打開大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後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五、有關要求

1、沉着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後,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

一、防範措施

1.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誌,並保持完好,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設備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加強對寄宿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體育館、食堂等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大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學生傳授和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

二、組織機構、人員分工與職責:

(一)、指揮部:事發現場最高負責人(Xx)

成員:Xx

職責:

1.及時召集力量,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佈置救人、搶救物資和滅火,並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並組織實施;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佈置,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二)、按分工、職責下設三個大組:

1.滅火行動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並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後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聯絡組(人事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的各職能小組進行聯絡協調,做好聯繫社會各救援力量的溝通工作。

成員:Xx等多人

二小組:滅火組(教務處)

組長:Xx

職責: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

成員:Xx、校志願消防隊等多人

2.疏散引導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並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後處理工作。

第一小組:疏散組(德育處)

組長:Xx

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接警後,督促所有員工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離。並根據各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工作人數及訪客登記資料核查人員情況。安全撤離後,防止教職員工、學生未經許可重返事故現場。

成員: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組:警戒組(教科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隔離、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協助人員搶救和疏散,防止有人藉機偷盜和破壞財物。

成員:Xx等多人

3.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Xx

職責:

(1).及時向總指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現場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並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2).指揮、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後處理工作。

(3).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損失設備的安全轉移及事故後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

第一小組:水電組(科教室)

組長:Xx

職責:根據現場情況,關閉電源、保證水源。事故後儘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成員:Xx等多人

第二小組:急救組(教技室)

組長:Xx

職責:負責搶救和臨時處置事故現場傷員,負責護送重傷員到相應醫院救治。有權禁止人員進入情況不明的現場,防止人員傷亡事故擴大。

成員:Xx等多人

第三小組:保障組(總務處)

組長:Xx

職責:根據人員傷亡或失蹤情況,負責聯絡和接待其家屬,處理有關賠償、撫卹等事宜。

成員:Xx等多人

三、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首先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向全體師生員工報警;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並同時向行政值班和校長報告。行政值班人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校長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並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教育局和高新區報告。聯絡組協助校長做好相關工作。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滅火自救。

4.全校師生按照學校火災應急預案要求,各救援小組、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滅火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關閉防火門,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指揮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區域,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5.急救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並將他們安全轉移。

6.警戒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7.火災撲滅後,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衞生檢查監控和被污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瞭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

10.後勤保障組儘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信息。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方面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我鎮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火災是指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按照火災發生的對象,常見的火災主要分為以下八類:

(1)建築火災:主要包括高層建築火災、磚木結構建築火災、鋼筋結構建築火災、潔淨廠房火災、易燃結構建築區火災、悶頂火災、古建築火災等。

(2)地下工程火災:主要包括地下商場火災、隧道火災、地下倉庫火災、電纜涵洞火災、礦井火災和地下車庫火災等。

(3)化工火災:主要包括煉油廠火災、液化石油氣火災、井噴火災和油罐火災等。

(4)人員集中場所火災:主要包括賓館飯店火災、商場(廈)火災、影劇院火災、體育館火災、圖書館(檔案館)火災、託兒所(幼兒園)火災、學校火災和醫院火災等。

(5)交通工具火災:主要包括汽車火災、列車火災、飛機火災和船舶火災等。

(6)倉庫火災: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災、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冷庫火災和糧食倉庫火災等。

(7)工廠企業單位火災:主要包括紡織、輕工、電信器材、醫藥、電器、印刷等各行業工廠企業單位發生的火災。

(8)特殊情況火災:主要包括帶電設備(線路)火災、強風(乾旱)情況下火災和有毒區域火災等。各類火災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發生較大和一般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堅持政府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3)堅持專門機關與羣眾相結合的原則。公安消防部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有關部門和駐軍、武警部隊密切配合,廣大幹部羣眾積極參與。

(4)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6)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7)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成立文廟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生一般較大火災時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現場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在處置火災時的物資、人員、設備調集等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總指揮總部的組成: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派出所、財政所、社會保障事務所、城建辦、衞生院、供電所、民政所、火災發生地的村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2.2辦事機構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2.3指揮機構

成立鎮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現場的滅火救援指揮工作。

2.4專家諮詢委員會

應急指揮部建立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3、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火災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預警系統

應急指揮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各種火災事故的監測、預報、信息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相關技術支持平台,提高預警能力。

3.l.2預警級別和發佈

預警級別依據火災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辦公室建立重要火災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收集信息資料,並報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重要火災信息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3.2.2應急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後,辦公室應根據預警級別進行調度,並根據火災事故的類型、特點,有針對性地調集相應的消防專業人員和器材裝備。

3.2.3指揮與協調

發生火災事故,按程序啟動預案後,應急指揮部根據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火災撲滅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監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需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對火災現場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報本級應急委員會批准,由本級應急委員會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應急結束後,應將各類消防設施和力量恢復到應急前的狀態。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後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範圍,相應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後,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

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檢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災後,事發地各部門要組織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佈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佈,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4、應急保障

4.1人力資源

鎮應急分隊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協同滅火救援力量有鐵路、礦山救護、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隊伍。

4.2財力資源

鎮人民政府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滅火救援專項資金。

財政、審計部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4.3物資保障

建立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也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與各消防器材生產廠家建立聯繫點,利用廠家的資源提供滅火救援後備物資,以便調集利用。

應急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需要,依據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4.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門要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救治。

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醫療衞生機構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務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組織救護,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4.6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根據火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7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妨礙

滅火救援行動和破壞救災物資的行為。

4.8人員防護

應急指揮部對緊急疏散人員要妥善安置,可以依法徵用機關、學校、文化娛樂場,必要時也可依法徵用經營性賓館、招待所、酒店作為臨時避難場所,並確保疏散人員的生活所需。

鎮人民政府為消防部隊救援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裝備,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後,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建設、供水、供電、人防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發現場建築設施、供水管道和供電設施的完好。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應急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

5.2宣傳和培訓

有關主管部門要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並督促落實。

有關單位要把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工作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5.3責任與獎懲

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在滅火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6、附則

6.1預案解釋部門

由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6.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4

一、 指導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達依鄉中心國小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及《學校消防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 組織領導

1、達依鄉中心國小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鬆

成 員:燕紹鬆 李本春 姚傑 文墨

2、學校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必須由學校第一責任人負責現場指揮,包括: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救護組、物品管理組、後勤保障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3、滅火行動組負責發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救火,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引導組負責指揮師生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現場;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信息溝通和上報工作;人員救護組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鎮級以上醫院;物品管理組負責妥善保管從現場搶救出來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並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複損壞、丟失;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電線電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採取針對性的預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並完善學校火災事故處置預案,制定防火計劃,繪製逃生指示圖,確保師生知曉率為100%。

(3)經常性對地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練,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的自覺性。

(4)按照《貴州省學校消防設施設備配備標準》配置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堅持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新,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由學校行牽頭組織學校消防安全應急分隊、教導處、班主任等參與的現場指揮部,指導和幫助學校共同處理。

2、啟動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以“保護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迅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並將師生安置到安全場所。

3、如有傷者要及時就近送往鄉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急救車到來期間,由學校滅火行動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五、善後處理

1、解除應急狀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後,學校宣佈解除應急狀態,開展善後工作。

2、實施救濟救助。調查統計突發事故影響和損失程度,做好安撫工作,清理現場。

3、調查總結。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分析原因,責任單位寫出應急處置

綜合情況書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彙報,並在廣大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衞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衞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

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衞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佈。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

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

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

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羣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羣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繫,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6

1、客房部對火災事故的預防和監控

(1)實行三級負責制,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逐級委任防火責任人,對在酒店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客房應設置《請勿卧牀吸煙》標誌,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應提示入住客人閲讀並掌握一些自救常識;

(3)未經過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崗人員不得在酒店範圍內動火作業,也不得允許本部管理的外來人員動火,對管轄區域內的可燃垃圾要及時妥善清理,不得積存;

(4)客房內不準使用各類明火爐以及大功率的電氣設備,卻因需要應經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做好登記;

(5)客人退房後,服務員應及時檢查房間內有無遺留火種、危險物品及其它物品。員工在清理地面和煙盅時,要及時熄滅末滅的煙頭。

(6)嚴格遵守巡樓檢查制度。樓層服務員至少每隔半小時巡查責任區域一次。檢查是否有煙火隱患,如有煙火隱患及時處理。專人專職做好客房部管轄區域消防設施設備、標識和

場所包括客房煙感裝置、自動噴淋滅火裝置、消防裝置、報警裝置、防火標誌、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監控,並做好記錄;

(7)不得在充電器附近罷放易燃物品及雜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確保周圍沒有明火,條件適宜時才可使用;

(8)樓層服務員由責任阻攔和提示任何人不得進入"禁帶火種區"吸煙,嚴禁在休息室內用火及隨地丟棄煙頭、火柴等物;

(9)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户,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飯店聲明並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並由飯店指定電工安裝;

(11)客房區應適當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誌,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雜物;(12)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可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2、響應分級

根據火情的大小分為Ⅱ級響應:

Ⅰ級響應:當遇到以部門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無法撲滅、控制、且有發展蔓延危險的火災,並且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安全,應由酒店應急指揮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Ⅱ級響應:根據實際情況,有把握以部門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撲滅的小型火災,應由部門領導統一協調和指揮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3、火災應急處置程序

3.1.火情報警

建築物內火災探測器(如煙感、温感)自動向消防監控中心報火警;

酒店內所有的職工一旦發現火災(一人無法撲滅的火災)必須進行報警,及時通過手動報警按鈕、消防電話或其它電話向酒店消防監控中心報火警,同時報告部門經理,內線電話報警,報警電話××。説明火災發生的地點、燃燒物質種類、火勢狀況、報警人員姓名、崗位及部門。

如發現火情時火勢已較大,出現蔓延趨勢必須迅速報告飯店應急總指揮,經總指揮同意後才能撥打119報警電話。

火災事故應急聯絡電話(見附件)

3.2.火情先期處置

(1)如果一人在場,火勢很小,並有絕對的.把握一下把火撲滅,就先滅火,然後再用電話通知消防中心發生火災的地點、火災撲滅的情況。

(2)如果一人在場,無絕對的把握一下把火撲滅,一定要先報警,然後再滅火。

(3)如果火勢不大,火場有兩人以上在場,由一人去報警,其餘的人先進行滅火。

(4)如果説是較大,在場的人員力量不夠,應當先把發生火災區域的門窗關上,防止火勢蔓延,然後報警並同時通知部門經理,同時準備好消防器材等候後援人員到達後再進行滅火。

(5)經理到達發生火警的樓層後,如火苗處在初起階段時,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客房部滅火臨時指揮小組,指揮小組設在着火的樓層。部門經理為臨時總指揮負責調集體人力、器材,組織樓層全體工作人員按照正確的滅火方式攜帶滅火搶救器材趕赴現場滅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確認火情的基礎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員一起努力控制或消滅火情,其中由電器或線路引發的火災應及時通知酒店工程部並配合滅火;

(7)客房部應準備足夠的濕毛巾,用於客人和滅火人員防煙嗆。必要時組織引導疏散局部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安全門,確保樓道通暢,便於疏散客人;隨時解答客人的詢問,讓客人保持冷靜,不要驚慌。檢查尋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員,應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員立即解救被火圍困人員,如允許可及時取走重要的文件資料。

(8)當火情由酒店自己組織力量,可以撲救時,不驚動消防機關。但事後必須報消防機關備案。

3.3.火情失控時處置措施

(1)當火情進一步擴大,以蔓延至其它樓層,本部門已無力控制火情時,部門經理應組織本部門人員在全力保護好賓客及自身的前提下,聽從酒店應急總指揮的統一領導和調度,積極配合救援人員及其它相關部門,做好火災應急疏散工作。

(2)當樓層服務人員獲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層下達的疏散命令後,必須立即發出疏散信號,按照正確的疏散順序,順序依次為着火層與其緊鄰的上下層、着火層的上面逐層、着火層以下逐層,在疏散組長統一的領導下,組織疏散客人,並做好客人的安撫工作。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飯店以及不要乘坐電梯等;

(3)客房服務員負責檢查疏散情況,檢查內容包括是否有未聽到疏散通知的賓客、是否留有行動不便的賓客、是否留有未熄滅的煙頭和為關閉的燈、主要出口是否暢通。樓層服務員應迅速檢查房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將門關好,在房門上做出"已檢查"標誌,並做好記錄。不要遺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危險品;

(5)人員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員配合前廳部、保安部進行登記,核實人數。當檢查完所有房間和公共區域並證實沒有賓客後,客房服務員立即隨其他人一道撤離。

(6)如是客房火災,滅火後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災不是發生在客房部區域內,當班的經理和服務員應隨時待命,迅速檢查所有的通道是否暢通,並服從指揮,隨時準備通知客人疏散。

3.4.善後處理

(1)全面疏散後,客房部要清點自己的人員,檢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險區域;

(2)配合前廳服務人員做好賓客臨時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應急辦公室安排下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必要時要配合公安機關保護好現場,達到取證要求。

(4)本部門應認真總結本次火災事故發生和處理的全面情況,並作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及處理、事故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等。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區有關消防安全文件精神,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學校電路老化或亂拉亂接臨時線;

2、違章或不當使用電器;

3、食堂人員操作不當;

4、實驗操作不當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當;

5、違章點燃明火;

6、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等。

二、預防措施:

1、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消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3、加強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接警報警處置程序:

1、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立即撥打119、110報警外,並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即刻指揮各組行動,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並立即撥打119、110報警電話,併火速報告學校領導。

2、校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應即刻向區教育局領導彙報。

四、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校領導接警後,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滅火行動組滅火;初起火點的教職員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起火點有學生時,發現者和聽到報警者(教職員工),應迅速打開通道,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學生情緒等待救援。

2、疏散引導小組立即到達各指定位置(樓梯口、轉彎口等),引領學生快速到達疏散集中地,儘量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六、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領導小組成員的通訊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2、通信聯絡組接警後,應速到達現場,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有關領導彙報情況,聯繫引導110到達現場撲救,聯繫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3、安全救護組要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並迅速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七、現場保護和處理:

1、火災後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災發生,領導要到一線指揮,人、財、物要及時到位,迅速傳遞有關信息,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八、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事故,實行逐級負責,校長在由校長指揮,校長不在由分管校長指揮,以此類推。

2、工作小組:

總指揮:z

副指揮:zz

(1)疏散引導組:(東)z(南)z(西)z以及所有有關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護組:(東)z(南)z(西)z以及各校區衞生指導師;

(3)滅火行動組:(東)z(南)z(西)z組織所有在場的無其他任務的教職員工;

(4)通信聯絡組:z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8

為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裏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佈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一)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後,必須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以最快的速度組織羣眾和撲火隊伍進行撲救;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三)各鄉鎮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調派撲救力量,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四)縣防火辦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縣防火辦副主任、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長報告,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辦報告;

(五)縣防火辦值班人員按照縣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火場情況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六)縣指揮部或縣防火辦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方案,由縣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下達執行,並確定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七)根據火情需要,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縣防火辦主任應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它成員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縣指揮部指揮長批准,成立縣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彙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範文《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後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採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2.採取“犧牲局部、保護整體”的戰略,利用自然地形,開闢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撲滅後,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羣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羣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並組織幹部、羣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

·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温、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後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後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衞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並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後再作報道。

五、善後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羣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卹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衞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9

一、目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構成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3、其他成員組成與分工

三、報處警機制

1、報警

2、接處警

四、突發事故應急反應程序

1、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與控制

2、安全設施及人員配置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4、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五、培訓與演練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商場的公共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事故的發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事故的'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構成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該組織由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管理部、設備部、各櫃枱、櫃組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2)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佈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衞、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本《預案》在突發公共事故時啟動。對於一般事故,在接報後,立即撥打119或120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8)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管理部門(或突發公共事故現場)。

3、其他成員組成與分工

本商場應急救援隊具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搶救行動。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搶險救災。

三、處警機制

1、報警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發現險情,及時撥打119或120報警,以防延誤戰機。

2、處警

在商場在發現險情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組織救援人員開展初期自救,迅速疏散人員,組織逃生自救。

四、突發事故應急反應與處置

1、突發公共事故的指揮與控制

1)制定救援行動應急方案;

2)視情況派出適當的救援力量;

3)視情況調整行動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

4)指定現場通訊方式;

5)劃定現場警戒區,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6)向上級報告處置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傳達上級指令。

2、安全設施及人員的配置

1)商場內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禁煙標誌。

4)繪製消防設施、器材平面佈局圖。

5)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8)保安按規定對進出商場的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商場要嚴格盤問檢查。

3、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同時向119或120報警。

2)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瞭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對範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現場情況。

4)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應急救援人員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防止發生踩踏傷亡事故。

7)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配合各部門開展撲救、搶救工作。

9)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餘火;佈置人員值守,嚴防餘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突發重大公共事故,必須按照“救人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救援行動,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

1、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的重要意義。

2、積極採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4、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六、應急預案的發佈實施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為預防和控制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和一旦發生較大火災事故以後,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前鋒鎮較大火災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預案:

一、火災事故類別

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二、處置原則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種滅火救援力量的職能作用,在實施滅火救援行動中,始終貫徹“先救人、後救物,先重點、後一般,搶險救援與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動原則。採取科學的處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實施較大火災撲救和積極參加其他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搶險救援機構

鎮成立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

指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職責:全面負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召開指揮部會議和應急聯席會議,按照鎮政府要求,根據事故性質、規模和地理位置等佈置應急處置工作。

副指揮:分管消防副鎮長

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成員單位:黨政辦、前鋒派出所、安監站、村建站、文廣站、衞生院、企管站、鎮中心國小、前鋒供電所、鎮供水公司

職責:參與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落實指揮部應急指令。

指揮部下設以下8個應急處置小組:

1、滅火救援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前鋒消防隊、道路站、衞生院、村建站、前鋒供電所、供水公司

職責:掌握災情並預測發展變化情況,實施隨機指揮,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同作戰,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及時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農路站

職責: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災害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無阻。

3、後勤保障組

組長:黨政辦負責人

副組長:鎮財政所所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村建站、前鋒供電公司、供水公司、前鋒電信支局

職責:負責災害事故現場水、電、氣供應或切斷、通信暢通、環境監測及所需器材裝備和其他物資供應。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前鋒衞生院院長

成員單位:前鋒衞生院及相關村社區衞生室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運送。

5、新聞報道組

組長:鎮文廣站站長

成員單位:鎮文廣站

職責:瞭解災情動態和救援情況,確立宣傳口徑,負責新聞報道和發佈,編寫情況快訊。

6、事故安撫組

組長:鎮民政助理

成員單位:鎮民政辦、有關保險公司及單位

職責:安撫災民,發放救災物資和救災款,組織災民自救。

7、技術專家組

組長:鎮安全辦負責人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衞生院、村建站

職責:配合縣技術專家組工作,對滅火、防化搶險救援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數據,解決處理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8、事故調查組

配合縣事故調查組對災害事故現場勘查、調查,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災害事故調查處理、評估或核實災害損失。

四、較大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根據火災事故性質和種類,首先調集消防大隊和派出所到現場進行處置。並根據報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和安委會報告,調集相關增援力量到場配合協同作戰。

1、火災撲救

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由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救,並根據火災等級發展情況,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疏散

派出所負責火災現場警戒區域劃定,實施現場警戒,疏散警戒區域無關人員,組織突出隊協同消防隊員搶救被困人員。同時,負責維護現場交通秩序,實施局部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由指揮部調集縣治安大隊或武警中隊協助警戒和疏散。

3、醫療救護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政府統一調集救護車和醫療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4、通信聯絡

根據現場需要,由電信支局負責提供現場有線通信,搶修有線通信線路。

5、後勤保障

負責滅火作戰需用物資的調集和儲備;

落實個人防護器材;

協調滅火設備和檢查進入火場的人員防護裝備落實情況。

6、事故調查

火災發生後,鎮指揮部應積極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形成書面材料報鎮政府;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由縣以上安監部門牽頭組織調查。

五、具體要求

1、一旦發生較大火災,指揮部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迅速成立指揮部並將指揮位置前移至出事現場,指揮救援。

2、火場救人任務較重時,指揮部應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酌情將主要力量調集到救援和疏散人員方面。

3、參戰人員要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

4、消防部隊力量調動和滅火行動命令,應由消防指揮員逐級下達,堅決防止滅火整體方案因局部行動的不一致而干擾和破壞。

5、指揮員要密切注意火場各種複雜情況和險情的變化,適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傷亡。

6、滅火行動中,要優先利用着火場所的內部固定滅火設備,提高滅火效率。要做好不間斷地戰鬥協同工作,充分發揮各參戰力量的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1

為了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在發生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實施有力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縣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上的會議精神,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縣政府在預防秋冬季火災工作的會議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生命無價”的原則,防範我鎮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以便增強各單位、各村屯防控各類火災的整體工作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平安”創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人民羣眾的安全感。

二、組織機構

為預防火災的發生,我鎮特成立防火預案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郭永恆擔任,副組長由副書記孫志國、副鎮長任奎、曹維國、武裝部長曹清宇擔任,成員單位有派出所、林業站、城建、醫院及各村村委會主任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長錢通華擔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長曹中國擔任,成員派出所全體。辦公室主要負責整治防火隱患工作的督辦工作。各單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並對本單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隱患工作進行自檢、自查,以便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自檢、自查時間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預案適用於鎮發生火災的應急工作。

1、在鎮黨委、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各村屯要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各單位、各村屯應根據本部門在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3、把人民羣眾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力爭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4、在火災撲救時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到達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現場,並且要保持通訊的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或不接聽電話。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會主任手機24小時開機,或關機時有其他方式聯絡到)

四、火災撲救

1、撲救火災時在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未到達時由各單位、各村屯責任人統一指揮,參加撲火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指揮,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到達後由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統一指揮。

2、在撲火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公共設施的安全。

3、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本部門的撲火隊為輔的原則。

4、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如遇火勢大難以控制威脅到其他居民財產安全時,應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以便確保其他居民的財產安全。

五、醫療救護

因火災造成人員的傷亡是,各單位、各村屯要積極開展醫療自救,能在當場治療的要當場採取措施救護,以便抓住治療最佳時期。各單位、各村屯要組織有醫療救護的專業人員到現場參加救護工作,有條件的應備有醫療急救包。以保證傷員及時得到救護。

注: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