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供熱應急預案(精選16篇)

來源:文萃谷 1.71W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寒潮供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户(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户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羣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羣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户發佈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佈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衞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衞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佈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8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繫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2

為保證師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冬季取暖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師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組長:

副組長: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教室、辦公室等進行了實地查看並進行排查,確保用電安全、用暖安全,無安全隱患。

組長:王振平(主要負責組織學校領導、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員對學校各個安全防範點進行檢查、排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後勤相關人員整改)

副組長:劉躍忠,王金磊(負責制訂冬季取暖安全規章制度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細化措施,責任到人)

監督人員:王金磊

豐國順(負責在使用取暖設備之前進行必要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學校並協同管理人員解決)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員(負責每天對各班教室、教師辦公室、師生活動場所開窗通風換氣、室內用電安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學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內容,確保室內用電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態有效。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會、班會、黑板報、手抄報等多種渠道開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實現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教室空調、電暖器以及用電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請專業維修人員對其檢修,消除了安全隱患。

3、專人負責,取暖科學。安排專人開關各教室空調,空調運行期間必須關閉門窗及燈棍,嚴禁開窗、開門、開燈使用空調。放學或教室及辦公室無人時,管理人、責任人應及時關閉空調,放學後由豐國順老師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空調關閉情況,如發現有未關閉的,應及時關閉並通知相關責任人,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做到科學取暖,安全與節約並重。

4、為保證用電安全,學校實施錯時供暖,先供低年級(認真檢查各種消防器材,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5、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温暖過冬。

6、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7、對教室及辦公室的門窗提前檢查,有損壞的門窗都作了及時修理或是更換,確保不影響學生正常取暖。對教室及寢室的取暖工具——進行檢查維修,由安全工作相關領導劉躍忠主任親自到各個教室及辦公室進行檢查,一個一個過關。看取暖設備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看質量是否有保證,發現有毛病的及時維修,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户,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衞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户節約用氣、錯峯用氣。對工業用户及商業用户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户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佈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採暖供熱,有效應對採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採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範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採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彙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户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佈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佈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xxxx。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範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並做到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信息發佈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週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後,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槓、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脱、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羣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羣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佈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發佈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佈,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羣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佈。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羣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衞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繫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衞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佈。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發佈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佈可採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羣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佈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佈單位和發佈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羣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佈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繫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發佈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佈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信息。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衞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並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並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佈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説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6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惡劣天氣期間實習支教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學《關於實習支教大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校長例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學校,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並裝有風斗;周圍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師室內使用新電暖氣取暖,宿舍不準用電褥子取暖;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問題,值班人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

4、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設備到位。

(三)應急預警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聯校指揮部指揮成員要迅速到位,要及時把受災學校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彙總,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衞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過校會、班會、櫥窗等方式,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5、認真檢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7

1 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户。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户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於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採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並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 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 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 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

6 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誌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淨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淨煤託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淨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户能安全温暖清潔過冬,保障潔淨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範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繫潔淨煤生產企業,拓寬潔淨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户供應蘭炭、型煤等潔淨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採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過冬。由於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户安全使用意識,防範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 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 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8

一、重點加強春夏蔬菜秧苗管理。

1.大棚內已播種移栽的茄果類、西甜瓜秧苗,做好多層覆蓋保温防寒措施,遇低温生長受阻時,可增加燈照、增光增温,促進生長。

2.待播的西甜瓜秧苗,播種時避開陰冷天氣,搶晴天採用電熱絲等加温設施和控温儀,增加地温等措施,播種後及時搭建小拱棚、加蓋無紡布保温增温,提高成苗率。

3.將定植的大棚早熟栽培番茄、茄子秧苗,根據苗情及天氣狀況,適當煉苗提高秧苗抗性,並選晴天温度較高時及時移栽。

二、做好大棚蔬菜的管理。

1.合理調控棚內温濕度。早晚關閉大棚,加蓋覆蓋物,檢查破漏,防止冷空氣進入棚內。有條件的地方要採取多層覆蓋,在棚內搭建塑料中棚或小棚,並可覆蓋無紡布等保温。同時注意適期通風,降低棚內濕度,下午4點左右及早關棚,蓋好棚內各種覆蓋物。下雪天氣要及時清除大棚上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厚壓塌大棚。

2.合理應用植物生長調節劑保花保果,提高座果率,減少畸形果。

3.根據植株生長情況,在果實膨大期或採收後及時追施肥水。追施肥水應在晴天中午進行。

4.病蟲害防治應農業防治和藥劑防治相結合,搶晴做好整枝理蔓打葉等工作,並及時噴藥保護,連續陰雨、下雪和低温天氣,棚內濕度較大,注意疫病、灰黴病的發生和蔓延,儘量多用煙燻劑防病。

5.大棚蔬菜、草莓要加固,防止積雪壓塌。

三、適時定植大棚早熟茄果類、南瓜等品種。宜搶晴分期分批定植,

1.定植前10天以上提前覆膜增温。

2.深溝高畦栽培,棚外四周挖好排水溝,降低地下水位。畦面地膜覆蓋,推薦採用膜下滴灌技術,降低棚內濕度減輕病害發生。

3.根據苗情及天氣狀況,搶“冷尾暖頭”晴天温度高時移栽,定植後及時澆定根水,然後覆蓋地膜、搭小拱棚,保温2-3天促進緩苗。

4.緩苗後根據天氣變化和植株生長情況,白天温度高時適當通風降濕,傍晚加蓋遮陽網無紡布等覆蓋保温。

四、加強露地蔬菜管理。

結球甘藍、青菜、西蘭花、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露地蔬菜,栽培管理上:

1.清溝排水。對於地下水位高的菜田,要抓緊開好“三溝”,保證溝溝暢通,以便雨天能及時排除田間積水,降低水位,提高土温,促進生長。

2.及時培土合理追肥。促使植株生長健壯,提高抗性,安全越冬,減輕凍害。低温時可葉面噴施1~2次0.2%的磷酸二氫鉀溶液,增強植株抗寒能力。

3.及時採收上市。應根據市場行情及時採收上市,提高商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白菜等抗寒性較弱的蔬菜要抓緊採取束腰捆綁、做好防凍措施。

五、加強對可能出現的大雪、寒潮、冰凍等惡劣災害性天氣的`管理。

1.及時採收、搶收部分蔬菜。可存放在室內分批上市,避免凍害和雪壓。

2.做好保暖防凍。除採取多層覆蓋保温等措施,必要時可應急採取電熱線加温、點蠟燭等措施,浮面覆蓋稻草、遮陽網等,減輕凍害的發生。西甜瓜等喜温蔬菜冬春季育苗,碰上持續低温陰雨弱光天氣,苗牀還應臨時補光,以確保秧苗正常生長。

3.及時趕雪,減輕凍害。大棚設施要根據情況採取掃雪、剷雪、棚內加温化雪、設支柱加固等措施,有專人管護,特別是晚上也要及時扒除大棚上的積雪,必要時採取破膜保棚架措施,防止大棚倒塌。

4.加強災後田間管理,雪後視天氣情況,及時做好大棚的通風見光降濕、噴藥防病、薄施葉面肥增強植株抗性等管理措施,嚴格控制澆水,降低棚內濕度,特別是驟晴天氣,大棚應注意及時回簾,防止植株秧苗凋萎死亡。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衞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佈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户。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xxx(夜間)

安監辦值班電話:xxx(白天)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衞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後,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羣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衞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範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0

一、換熱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設備是屬於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蒸汽泄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設備短路,壓力設備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樑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雲、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向上級彙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軍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繫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泄露引起電氣設備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後,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設備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採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捨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運行設備進行巡迴檢查,瞭解設備運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迴檢查,並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並報告站長。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運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採取措施。

(3)管網泄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泄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並有專人監護。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並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後,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後,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並危機設備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樑生

調度: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範波、邵寧、張贊勛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查看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運行模式。

(4)手動運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通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錶維持在0.5MP--啟動循環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循環泵運行)--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温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運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停止補水泵運行,停止循環泵運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調度,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後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後補水泵投入運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後啟動循環水泵。

(5)循環泵運行正常後,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並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繫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設備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儘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設備的檢查、運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循環泵的運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泄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運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運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温度過高、冒煙、着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運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櫃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後,切換備用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調度,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設備着火時,應先停電,然後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後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或備用。

8、設備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運行設備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採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台故障,可切換到另一台工作,若兩台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運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1

冬季採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和重點用户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採暖和首都社會穩定的大局,根據北京市供熱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區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加強我區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成立房山區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順林區政府副區長

副總指揮:張英區市政管委主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管委、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交通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房山公安分局、區燃氣中心、區煤炭供應公司。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信息組、物資組、搶修組、信訪組(設在區市政管委)。

辦公室主任:郭安(區市政管委副主任);宣傳組:李學文、孫袁媛;信息組:韓國宇、張春彥;物資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搶修組:韓國宇、李春來等17人;信訪組:韓國宇。

(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市政管委: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緊急處置中的統一協調、指揮和情況彙總、通報;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以下簡稱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供熱資金和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

區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單位與供熱單位的欠費糾紛;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發改委、區煤炭供應公司、區燃氣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煤炭、燃氣等影響供熱運行的能源緊缺問題。

區建委: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糾紛,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供熱或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

區環保局:負責協調解決煤改氣中遇到的問題。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協調解決發生重要、重大供熱事件和事故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解決區屬以外道路供熱管線佔道施工和煤炭運輸問題。

區質監局:負責供熱鍋爐安全鑑定和煤炭質量檢測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

進入居民冬季採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達到12小時以上並協調無果的;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

(三)緊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

(1)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四)其它緊急情況。

1.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2.供熱用氣出現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事件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將處置情況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

市市政管委供熱辦(以下簡稱市供熱辦),並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啟動聯動協調機制。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理後,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並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4)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做好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的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市供熱辦和區政府,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經分析,認為除欠費原因外,供熱企業存在嚴重管理問題,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供熱單位採取臨時代管措施。

(4)事件處置後,由區市政管委將處置情況和是否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建議,書面報告市供熱辦。

(5)對準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企業,由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

(2)供熱企業立即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供熱,同時做好影響區域內用户的宣傳解釋工作;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辦要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報告。

2.重要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要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並立即組織進行搶修。同時,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3)區供熱辦和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要立即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市市政管委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4)恢復供熱後,供熱企業、供熱主管部門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並説明情況。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市供熱辦報告。

(3)由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帶隊,市供熱辦、區有關部門參加,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供熱單位指揮搶修,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必要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搶修工作,區市政管委主任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到現場指揮。同時,市供熱辦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

(4)事故處置後,區市政管委立即報告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同時,市供熱辦報告市市政管委主任,並報市政府辦公廳;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

供熱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煤炭的調運工作。

2.供熱用氣短缺的緊急處置。

燃氣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用氣情況,一旦出現燃氣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做好燃氣的調配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事件和重要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區級聯動協調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應機制。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區供熱辦要與市供熱辦、各專業供熱單位及重點熱源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全面掌握市、區供熱動態,做到下情上傳,上情下達,隨時瞭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熱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熱的一種能力。各供熱單位、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針對二次管網以後自管户,遇有緊急事故,其相應供熱單位應作為第一搶險援助隊伍承擔協助自管户進行緊急搶險的工作;對事故涉及面廣,自救能力不足時,可由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專門搶險隊伍予以緊急搶險救助。

成立以區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簡稱區供暖所)為主的專門搶修隊伍作為房山區搶修搶險主要力量,隨時解決供熱緊急事故。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熱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供熱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並規範市、區供熱單位測温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記錄、統計等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按規範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温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户採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户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並記錄;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熱期間,供熱企業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企業所採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區供暖所作為區供熱代管單位。

具體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區市政管委會同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研究決定。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各供熱單位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供熱設施備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供暖單位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區供暖所和區煤炭供應公司為主要應急物資保障單位。

(八)供熱應急資金。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應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採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用於對困難供熱單位實行救助,解決供熱單位資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熱,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特別是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困難企業職工、拆遷户、低保户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職工等居住相對集中地區,熱費收繳矛盾突出的問題;其次用於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2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預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上級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學校全體教師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教師,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周圍不能有易燃物。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4、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設備到位。

(三)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中心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要及時把受災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衞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學校對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3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羣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龍山鎮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的防寒防凍工作。由陳家鬆擔任指揮長,陳顯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各聯點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駐村幹部、村(居)、部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村(居)、企事業單位包點工作制度。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黃勝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分8個工作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黃再勇。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及紀委監察室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鎮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並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農林交管站和創衞辦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衞生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龍山鎮衞生院負責,組織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民政辦和財政分局組成,負責羣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信息的掌握及困難羣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5、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鎮安監站、消防中隊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周家安。由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7、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張華。由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確保全鎮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村(居)、站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鄉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導隊,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户,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鎮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鎮民眾支持配合鄉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鎮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鎮羣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户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單位要抽調精幹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並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脱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鎮社會事務辦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羣眾。農林交管站和創衞辦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繫,保障防寒防凍信息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序後,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採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信息收集與處理,彙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並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鄉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繫電話:xxxx)。

2、交通保障組:協助交警大隊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

3、醫療衞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協助衞生部門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繫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羣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5、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應良。由龍山供電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鎮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內主幹道上的.冰雪要撒鹽、清掃,每天要及時清運所有堆在路邊的積冰,確保行路安全。

(二)境內道路遇有突發交通事件,協助交警部門及時處置。

(三)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為困難户、孤寡户及時提供救助,確保不冰死人、不餓死人。對有危險的民房要緊急疏散居民羣眾,確保不出現傷亡事故。

(四)要加強對農村農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凍指導,儘量減少農民損失。

(五)醫療衞生保障組要及時對防寒防凍期間受傷羣眾實行醫療救助,確保防寒防凍期間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4

為切實加強我所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省局及總段關於冬季冰雪災害應急處置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我所冬季冰雪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冰雪災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氣引起的收費廣場積雪、積冰對過往車輛安全及收費工作造成影響的冰凍災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凡屬於以上條件之一的,均應立即啟動此預案。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三個服務”的要求,積極貫徹“安全暢通、預防為主、積極應對”的`方針,不斷加強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費工作中冰雪天氣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確保人、財、物的安全,保障過往車輛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標:堅持“疏通第一、服務第一”的原則,構建覆蓋全所、統一指揮、分工明確、科學預警、反應靈敏、協調一致、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

三、組織機構

為了切實加強全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在總段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冰雪天氣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所綜合辦公室,所安全員xxx具體負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費站安全生產責任人為當班值班站長。

應急處置電話: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冬季除雪應急物質儲備。在收費廣場要及時備足粗砂、爐渣等防凍防滑物資,降雪天氣使用後要及時增補,確保收費廣場防滑料不少於200立方米。在收費站設置除雪搶險設施儲備室,配備鐵鍬、洋鎬、架子車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凍物品。

(二)加強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導工作。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聯繫,冰雪災害發生後,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災害發展趨勢,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收費站要隨時清掃收費車道積雪,並在收費廣場前後200米內撒佈防滑料,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當出現交通阻塞時、車輛和人員在收費廣場滯留時,要第一時間開展疏導和救援工作,及時為滯留人員提供防寒衣物,執勤警衞和外部稽查人員及時疏導阻塞車輛,確保車流暢通。當發生較大雪災天氣時,所裏將組織全體機關人員到收費一線,協助組織清除積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強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在加強冬季冰雪天氣除雪應急管理的同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自身安全管理,收費站採用電暖、煤爐取暖時,要做好防火、防觸電、防煤煙中毒等措施的落實。警衞、稽查人員在收費廣場執勤時必須着反光標誌服、帶安全頭盔。加強車輛機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氣出車時必須使用防滑鏈,確保車輛、人員安全。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後,值班站長要及時組織人員清雪除冰,值班領導要及時瞭解雪災情況,並根據雪災嚴重程度及時向總段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司報告。對於在收費廣場因冰雪災害造成交通事故、長時間中斷交通的,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的要求,及時上級管理部門彙報,以便及時協調處理。嚴格執行單位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新聞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單位在應對冰雪災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組織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罰則。本預案啟動後,各部門必須聽從指揮,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時,交通疏導不力,行動遲緩等原因造成收費廣場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響,或被上級單位點名批評者,將按單位相關制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發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提高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煤氣中毒事故,保障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多方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

2、堅持羣防羣控、監測分析、及時整改的原則。

3、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則。

4、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善後處理、合理安撫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鄉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站所負責人、學校校長、衞生院院長為成員。各村(居)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居)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村社幹部、村衞生站站長為成員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2、應急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求援工作。

(2)成員:承擔應急的具體工作,實施營救受害羣眾,並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三、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各村(居)對轄區烤火取暖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住宿房的通風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各種方式對羣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夜間巡邏,仔細觀察烤火對象情況。

2、建立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員,要儘快的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程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

四、應急響應:

發現事故,搶險救援組儘快投身救援工作,無條件接受任務,並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應急救援終結,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做好受害人員處置、家屬安撫等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羣眾,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2、各村(居)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形式開展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查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寒潮供熱應急預案 篇16

一、出台背景

按照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切實保障好全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現結合我縣實際出台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政府二級調研員為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為農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組織保障。專班下設3個工作小組:資金保障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銷售保障小組。各小組高效配合,共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嚴厲打擊各種違規囤積、倒買倒賣、哄抬煤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防限價煤供應中出現的優親厚友、變調走形等現象。

三是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運煤採購、運輸、配送等環節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縣政府委託內蒙古慶澤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移海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對煤炭質量、噸數等進行確認、拉運等工作。同時為杜絕中途掉包、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發生,安排各鄉鎮、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全天候、全流程盯辦盯牢,確保運煤各流程規範、圓滿完成。

三、實施意義

冬季取暖用煤,事關羣眾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會關注、羣眾關心的.熱點。我縣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做好我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採購、運輸、銷售等環節,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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