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治理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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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城市社區治理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7篇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1

為進一步深化我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更好地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提升廣大羣眾的法律素質,推動建設法治化社區、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的基礎性作用,鞏固提高“平安永合”的創建成果。根據上級有關工作的要求,結合本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普法宣傳的長效機制。

建立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普法領導小組,落實專門的普法宣傳人員,制定普法宣傳工作計劃,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創新普法載體,突出普法宣傳的全民性。

1、認真做到社區領導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學法工作。打鐵先需自身硬,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須自己要懂法、守法,故首先必須學法,按照上級相關要求認真組織學習。

2、加強對社區居民的發展宣傳教育,着力提高在全社會倡導和營造“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利用電化教育設施組織黨員羣眾進行法律法規教育;通過法律早市定點宣傳、送法下鄉、文藝匯演、法制宣傳櫥窗、懸掛宣傳橫幅、電子屏幕滾動條、短信平台、永鋼報、永聯村訊發放法制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利用法制學校組織村民學習《憲法》、《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物權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科普講座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人民羣眾自覺學法、用法、守法,促進轄區居民依法開展生產,保障正常生活,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保障社會安定、和諧。

3、強化企業職工的法制教育培訓,增強法制意識。根據我社區企業大、職工多、紀律嚴、要求高等特點,利用法制學校,以員工手冊、村情廠史、安全知識等內容開展新職工職前教育,同時組織企業職工學習《勞動合同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消防法》以及知識講座等強化職工的'素質教育。

4、加強外來人口法制教育,樹立自覺守法理念。根據我社區外來人口眾多,包括永鋼集團外籍員工和外來船户,接近本地人口,而外來人口刑事犯罪率及高,普法工作尤顯必要,所以外來人口普法工作及為重要。通過社區民警、協管員辦理外來人員私房出租户暫住證,每月一次定期走訪等進行面對面宣傳教育、發放宣傳資料,不斷增加他們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自覺守法的理念。

5、深化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堅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預防青少年犯罪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一個方面。充分利用暑期組織青少年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強青少年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以促進對青少年學生的普法教育。

總之,新的一年普法工作將在社區的領導下,根據本社區實際,抓住人的要素,按照普法教育工作計劃,全面開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為永合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我們的貢獻。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緊盯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紮實”要求,緊緊圍繞“五新”戰略任務,堅持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決服務城鄉居民“最後一公里”問題,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二、總體目標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和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組織領導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市、縣區、鎮(辦)社區治理工作機制,城鎮社區“兩委一站”(社區黨支部、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組織框架更加成熟,鎮(辦)、社區權責邊界更加清晰,運行機制更加順暢。二是在治理機制方面,進一步完善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的治理機制,社區民主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三是在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堅持以社區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社區服務站(中心)建設,實現城鎮社區全覆蓋,農村社區達到50%,省、市、縣區三級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互聯互通,推動城鎮社區信息化向更高階段發展,打亂50個智慧社區,推進信息平台建設向農村社區延伸,覆蓋率達到30%。四是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每個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達到5—9人,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每個城鎮社區不少於10個,農村社區不少於5個,推動社區志願服務常態化,社區註冊志願者人數佔社區居民比例達到13%。再過5到1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強有力支撐,為全省、全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三、社區治理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推行多元參與。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基層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的職責,發揮社會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骨幹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協調作用,激發各方活力,形成社區治理合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秉承服務優先。以為民服務為宗旨,把服務居民、造福居民作為城鄉社區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居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積極迴應不同層次居民多樣化、個體化服務需求,不斷豐富社區服務內容和供給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三)堅持統籌發展,城鄉同步推進。適應城鄉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統籌解決社區治理的各類問題,優化社區結構,補齊治理短板,完善服務功能,改善公共服務條件,確保城鄉社區治理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堅持依法治理,實行多措並舉。推動社區治理主體依法履職、依法協作、依法自律,依靠協商機制和市場手段協調利益關係,運用道德輿論、文化氛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引導、規範和約束居民行為,推進社區綜合治理。

(五)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實效。立足各地實際,探索適合本縣區發展的城鄉社區治理模式。緊密聯繫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分層分步推進,逐步解決長期以來影響和制約社區建設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社區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社區治理架構

(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持續加強和改進鎮(辦)、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城鄉社區全面貫徹落實。推動鎮(辦)黨(工)委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業主責,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黨組織建設上來,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擴大城市新興領域黨建工作覆蓋,推進商務樓宇、各類園區、商圈市場、網絡媒體等的黨建覆蓋。深入拓展區域化黨建,統籌整合駐區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各方資源,推進互聯互通、互動互融。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動社區黨組織領導支持、協調指導各類羣眾組織、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揮優勢,依法開展面向基層的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和社會服務。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加強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按照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社區延伸,切實防止和解決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責任單位: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堅持以市、縣區為單位,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的指導和規範,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落實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加強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有效銜接。按照人口規模適度、管理服務方便、資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對齊全、空間佈局合理的要求,主動進行社區設置和調整,實現每個社區建成一個社區服務站,每個鎮(辦)建成一個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基層政府面向社區的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權責利對稱下沉到社區,增強城鄉社區統籌使用各類資源的'自主權。在社區公共政策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探索建立基層政府組織社區居民有序參與聽證和開展民主協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單式管理服務,明確鎮(辦)指導、支持和幫助社區工作的內容、範圍、程序和形式,明確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分別承擔的事項清單以及協助基層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工作事項清單。引導駐區單位積極參與社區服務、環境治理、綜合整治等活動,督促其開放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辦)

(三)注重發揮村(居)民委員會自治作用。進一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法治化、規範化建設,完善細化社區民主選舉制度,通過依法選舉穩步提高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本社區居民比例,探索社區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選舉的新途徑,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民主選舉權利,及時選配居民小組長和樓院門棟長。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範決策程序。動員駐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居民羣眾依法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財務和公益事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所有以社區居民為對象的公共服務、志願服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原則上都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提供。(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辦)

五、健全推進機制

(一)完善社區協商機制。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為民要求,支持和幫助居民養成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推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數人意願又保護少數人合法權益的社區協商機制。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將關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等重大決策事項、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作為協商主要內容,以縣區為單位,研究制定社區協商指導性目錄。根據社區協商內容,實行一事一議,選擇吸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老黨員老幹部以及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各類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等參與協商,充分體現協商主體的代表性、廣泛性和專業性。創新社區協商形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實施之中,健全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和反饋制度,提高協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區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聯繫社區制度,健全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眾制度,暢通羣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作用,切實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報告等職責,及時發現掌握社區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協助職能部門解決問題。加強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公開主體、內容、權限和程序,選優配強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面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健全社區調解組織網絡,組織引導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人才隊伍,在物業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家庭鄰里糾紛調解和信訪矛盾化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託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社區各類特殊羣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建設平安社區,堅決打擊發生在人民羣眾身邊、直接損害人民羣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責任單位: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綜治辦、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三)深化“四社聯動”工作機制。健全政府、社會、市場聯動互補機制,推動社區服務資源、項目和隊伍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社區樞紐作用,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社會組織和社工工作室,通過開展項目推介、公益創投等活動,搭建“四社聯動”工作對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和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税費優惠政策,積極培育發展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等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社會組織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有效對接羣眾需求。加大社區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力度,重點向社會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務、人口計生健康等民生領域傾斜,擴大專業社會工作覆蓋範圍和服務領域,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倡導並組織開展各類形式志願服務活動,完善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服務記錄、獎勵激勵制度,促進社區志願服務常態化。(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四)創新社區管理考核機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原則,制定縣區職能部門、鎮(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釐清鎮(辦)和村(居)民委員會之間的權責邊界,明確村(居)民委員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推動社區管理運行體制改革,縣區級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對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服務負有規劃、指導和協調職責,鎮(辦)派1—2名正式工作人員擔任社區服務站站長或副站長職務,負責對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管理,承擔社區日常工作的指導、支持、協調和幫助。以推動社區減負增效為目的,進一步健全社區考核評價機制,由縣區政府統一對社區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探索通過羣眾測評、交叉考評和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鎮(辦)與社區雙向考評模式,增加居民羣眾滿意度在社區考核評價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結果與社區工作人員績效掛鈎機制,明確考核結果使用範圍及獎懲辦法,充分發揮考核導向引領作用。市級要建立健全社區管理考核辦法,縣區要及時出台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點

(一)加快社區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按照每百户居民擁有不低於30平方米標準,以新建、改造、購買、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其中居民活動用房面積不低於社區服務站總建築面積50%,室外活動場所一般不低於1000平方米。建立各級住建(規劃、建設)部門和民政部門會商聯動機制,由住建部門監督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標準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無償提供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求、達不到標準的,由縣區負責改造提升;進一步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的政策資金傾斜力度,推動移民安置點社區功能提升;國有企業移交社區必須按照規定無償劃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實現社區標識、機構門牌、服務窗口和宣傳公示欄目“四統一”,規範完善社區功能佈局,合理劃分公共空間,提倡一室多用和錯時使用。嚴格落實優惠政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標準收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物價局)

(二)擴大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市、縣區各相關部門要編制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全面提供與城鄉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促進城鄉社區服務項目和標準相銜接,逐步實現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業,大力發展家庭、健康和養老等服務性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醫療衞生機構、供銷合作社、郵政、金融、電信、燃氣及連鎖經營超市、早餐店、菜市場等在社區設立服務站點,方便羣眾生活。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着力增加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完善農村特殊困難羣體關愛服務制度,積極開展以生產互助、養老互助等為主要形式的農村社區互助活動,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致富能人、種植養殖大户等作用,帶領幫助貧困户增收脱貧。(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市農業局、人民銀行漢中支行、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扶貧辦)

(三)推動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完善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制度,市、縣區要制定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實施辦法、事項目錄或負面清單等配套政策,明確購買內容、購買形式、服務標準、資金保障、監管機制和績效評價等內容。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和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價制度,對購買服務質量、資金使用效率、社會綜合效能等進行考核評價。原則上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積極引導社區組織和社會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重點為社區各類特殊羣體提供康復照顧、矯正融入、法律援助、就業幫助和心理疏導等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聚焦社區行政事務多、檢查評比多、會議台賬多、不合理證明多等問題,切實減輕社區負擔,提升服務水平。凡由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員會承擔,不得將村(居)民委員會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全面清理規範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一票否決”事項。社區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社區服務站牌子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子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基層黨委和政府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簡整合社區工作台賬報表,20xx年前建立電子台賬。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提供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強化社區信息化支撐。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逐步實現省、市、縣區、鎮(辦)和社區(村)五級服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通過一號通用、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體運行、一站解決的“一門式”政務服務改革,着力推動公共政務服務、商業服務、互助服務、公益志願服務等向社區延伸,依託信息平台開闢社情民意徵集反映渠道,為社區居民搭建網絡協商平台。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加快一體化社區信息服務站、社區信息亭、社區信息服務自助終端、手持式信息終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及時整合共享、發佈傳送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信息資源,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終端同步。實施“雪亮工程”,加快推進城鄉社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結合信息進村入户和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積極發展農產品銷售等農民致富服務項目,為農民提供農資配送、快遞購物等服務,方便農村居民生產生活。(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網信辦、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區居民參與度。大力宣傳社區服務宗旨和內容,充分發揮社區黨員、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等骨幹力量在調動資源、組織活動、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對接居民需求,帶動更多社區居民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增強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積極開展民主選舉,通過多種方式提升社區選舉知曉率和參選率。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定期開展社區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應急救護技能培訓和逃生避險演練,加強羣眾性消防宣傳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提高居民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廣泛發動居民和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改善社區生產生活環境,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淨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等工作,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焚燒以及散埋亂葬等問題。加強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區公共服務,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探索將居民羣眾參與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衞計局、市環保局、市愛衞辦、市安監局、人民銀行漢中支行)

(七)強化社區文化引領能力。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鼓勵社區研究制定順應時代要求、符合社區實際、契合法治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的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並自覺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建立健全社區道德評議制度,激勵人們向上向善、敬老愛親。教育引導社區居民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不斷加強民族團結,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社區。完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社區健身設施全覆蓋。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館、家風館等特色文化展示設施,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和體育場所等陣地作用,積極開展以居民為主角的社區文化體育活動,豐富人民羣眾精神文化生活。(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統戰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

(八)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社區社會組織的議事協調製度。將物業服務管理納入社區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範疇,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探索引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無物業管理的老舊院落和小區,指導居民自主選擇自管、託管、共管等物業管理服務方式。有條件的地方應規範農村社區物業管理,研究制定物業管理費管理辦法。探索在農村社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社區物業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驟

此項工作由市、縣區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制定具體推進措施,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負責社區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協調、經驗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縣區根據市委市政府《實施方案》,建立社區治理協商聯席會議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形成本縣區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具體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個鎮(辦)選擇1—2個社區治理示範點,形成全面推進工作基礎。

(二)組織實施。20xx年,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社區治理的重點任務,釐清工作職責,完善體制機制,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和工作指標,狠抓工作創新和落實。社區治理成效覆蓋100%的城鎮社區和55%以上的農村社區。漢台區和西鄉縣智慧社區實現建設全覆蓋,其他縣區智慧社區覆蓋所有城鎮社區。

(三)督導檢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縣區適時組織督查組,對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研究解決存在問題,並通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

(四)鞏固總結。20xx年6月至12月,各縣區總結城鄉社區治理的經驗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個受全國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4—5個受全省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

八、組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決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依託社區治理議事協商工作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列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市、縣區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鎮(辦)黨(工)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相關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動參與社區治理。(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考核辦)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社區符合條件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斷拓寬社區治理資金籌措渠道,通過政府預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費隨事轉、社會資本投入、慈善捐贈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城鄉社區治理領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三)加強隊伍建設。將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納入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規劃,修訂完善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繼續做好招聘工作。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把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選拔到鎮(辦)領導崗位,鼓勵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或成員,加大從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招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完善社區工作人員教育培訓體系,鼓勵和支持社區工作人員參加各種職業資格培訓和學歷教育考試,不斷提高其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營造良好環境。加快建立城鄉社區治理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城鄉社區組織、社區服務、社區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基礎通用標準、管理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城鄉標準化社區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大力表彰獎勵先進社區組織和優秀社區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做法和突出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

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加強基層治理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黨建引領+綜合服務+綜治保障+科技賦能”的治理框架,以實施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項目為抓手,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街道主體、社區實施、公眾參與”的原則,創新機制體制,推動形成社區治理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示範成果,為推動蓬溪縣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關於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及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創新開展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通過強化社會組織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聯動”機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務型、社會組織參與型、社會企業帶動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範社區。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試點工作,精心歸納提煉試點成果,形成一批可複製、可借鑑、可推廣的“鮮活經驗”,擴大城鄉社區治理試點的示範引領效應,順利通過省級驗收評估。

三、試點任務

(一)“五社聯動”機制創新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

堅持黨建引領,構建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願者為輔助、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為補充”的“五社聯動”治理機制。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完善社區組織有效識別居民需求、統籌治理資源、設計服務項目、優化項目管理的治理統籌能力,完善社區組織鏈接慈善資源的動員機制,完善社區組織吸納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項目全過程制度,優化社區志願服務參與機制,探索建立社區治理微基金,培養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提升社區工作者隊伍素質。通過社會組織鏈接資源和整合社會力量,重點在建陣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機制等方面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引導社會組織、社區工作者、社區居民、社區志願者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公益慈善”聯動發展,形成多元參與、資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務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廣福社區)

建立健全社區便民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社區便民服務能力。通過對社區文化廣場進行提升改造,豐富社區陣地文化,優化社區服務環境,完善社區宜居宜業服務功能,規劃建設“社區15分鐘基本公共服務圈”。鏈接學校、商圈、住宅小區等資源,建立社區慈善基金。通過便民的社區場景激發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強社區為民服務造血功能;利用小區架空層,大力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育幼服務等領域的社區社會組織,推動其融入城鄉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絡。

(三)社會企業帶動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竹林橋社區)

探索社會企業與社區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組織成立社會企業,通過企業實體化運行,解決三無小區託管失管問題,讓社會企業參與、帶動社區治理,持續增強社區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區基金,使社會企業和社區基金成為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為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重要載體,以創新的商業模式,為社區發展帶來可持續的物質和人力基礎。

(四)社會組織參與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下河街社區)

積極動員社區各類社會組織,同時引進專業社會組織,配備專業社會工作者,有3個以上註冊或備案的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有3個以上社會組織承接購買社區服務事項。面向社區各類居民,開展兒童科普實驗室項目,青少年運動公益比賽,殘疾人運動比賽,老年人興趣愛好活動比賽等服務。成立老人關愛隊伍,開展日間照料、送餐、入户照護等服務活動。關愛睏難家庭未成年人,開展心理疏導、關愛、慰問等活動。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政府資源、社會資源和居民眾籌等資源,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在傳統節日開展文藝活動,培養社區互助風尚。

(五)便民服務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東街社區)

建立健全社區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區便民服務清單,拓展社區宜居宜業服務功能,結合社區便民服務事項,開展老年關愛,兒童照護、社會救助、社區助殘、法律援助、環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務,圍繞解決羣眾托幼難、就學難、就醫難、就業難、養老難等急難愁盼問題,實施社區陣地親民化改造和社區陣地、功能“雙達標”建設,發揮社區陣地和服務功能優勢,打造“社區15分鐘基本公共服務圈”,不斷提升便民服務層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南北街社區)

通過社區“兩委”組織引導、黨員幹部帶頭示範,志願隊伍主動參與,居民羣眾自發開展活動的方式,在社區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過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為載體,帶來更精準、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務,使得社區居民在反映訴求、解決問題、反饋意見、參與監督等方面獲得更為通暢的渠道,提高居民對社區治理的參與熱情,提高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自治意識。形成“眾籌”優化資源、“眾議”創造和諧、“眾行”凝聚力量、“眾享”實現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實現社區居民人人蔘與、人人盡力、人人共享的社區治理新模式。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籌備階段(20xx年7月底前)。開展調研摸底,深入瞭解試點社區的基本情況、居民真實需求,形成調研分析報告,擬製資源、需求、問題三項清單,完善項目清單。組建領導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召開試點工作推進會,傳達省、市關於試點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評估、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區治理的相關工作。組織試點單位赴市內市外先進地區考察學習。指導試點單位理清思路,找準方向,規劃項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則,認真制定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2月底前)。確定試點實施方案,全面啟動試點工作。組織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召開試點工作專題會,研究解決試點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項目週期管理,定期對試點街道和社區就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檔案資料情況等進行跟蹤督導。開展項目中期評估,形成中期評估報告。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3月底前)。試點街道、社區根據試點類型和具體實施項目進行自我評估,歸納整理各類檔案資料,梳理總結試點經驗。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對試點街道、社區建設情況進行初查,查漏補缺,分別編制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市民政局。遂寧市民政局組織驗收後,報省民政廳,迎接第三方機構考核評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通過省級部門考評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將省級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強力推進。建立每月督導、每季調度、半年小結、年終總評和定期公示、跟蹤監管機制,確保省級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按照“縣級統籌、部門協同、鎮級主抓、社區配合”的要求,各相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注重協調配合,整合部門資源,明確重點任務、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職責,專人、專班統籌推進實施,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培訓指導,統籌組織好社區治理的項目、資金、資源、力量,全程指導監督試點項目實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鎮作為主體責任具體落實試點項目,要協調各部門資源和社會力量支持社區試點創建,確保資金使用方向和服務項目用於社區治理試點。

(三)加強宣傳推廣。試點街道、社區要加強宣傳,營造出有利於推進試點工作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幹部羣眾自覺支持和參與試點社區建設的熱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縣直相關部門、試點街道、試點社區加強對試點工作經驗提煉、典型案例梳理和經驗模式推廣,充分發揮試點先行、示範引領作用,廣泛宣傳實施試點工作顯著成效,增強試點成果的實效性和影響力。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4

為認真貫徹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指示精神,做好社區穩定工作,切實搞好社區綜合治理工作,為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治理,以強化禁毒宣傳教育為突破口,提高羣眾的防毒意識,不斷完善防範措施,提高防毒、禁毒的打擊力度,努力實現社區內防範嚴,管得住,發案少,秩序好,羣眾滿意的工作目標,結合社區實際特點制定本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積極參加與“平安社區”創建工作,形成“社區平安、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和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努力在居民區實現“五無”,“一杜絕”的目標,既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居民犯罪、無治安災害事故,無非法宗教活動,杜絕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

三、加強對居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動羣眾,調動羣眾的積極性。增強居民的法制觀念,提高羣防羣治意識,一旦在社區發案,社區及時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四、強化外來人口的管理,對外來人口做到及時登記、造冊,並實行分層次分類管理,做到暫住人口登記率到95%以上。

五、及時調處民事糾紛,調處率達到100%,成功率達到95%以上。做到無因民事糾紛調解不及時,造成矛盾激化,導致人員傷亡的現象發生。

六、加強對“兩勞”重點人口的管理,注意收集政嫌、治安危險分子的動態,建立健全重點人口檔案,深入調查摸底及時掌握社情動態,做到快速反應,措施有力,來知去知情況明確。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做到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七、發動轄區羣眾及義務聯防隊員、樓棟組長協同聯防,不放過一個可疑的人和事,以杜絕案件的'發生。

八、深入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活動,動員社會力量,做好吸毒人員監控幫教工作。

九、社區今年計劃舉辦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在今年的社區綜合治理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為維護社區的穩定和發展,紮紮實實做好作社會穩定工作,始終對工作極端負責、對人民極端熱忱的境界,為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做出應有的貢獻。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昆發〔2018〕14號)要求,在全市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詳見附件1)。通過試點建設引領,着力提升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考評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制定《昆明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考評體系(試行)》(詳見附件2),作為全面紮實有效推進昆明市創新社區治理的規範化制度化設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可參照考評體系,結合自身實際創新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三、工作步驟

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第一階段,從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範圍內培育和打造35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詳見附件1);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創建時間和任務將根據第一階段創建工作情況適時提出。為穩步推進第一階段的創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環節。

1.宣傳啟動(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動員部署全市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相關工作,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確各單位責任分工,各責任單位要根據任務分工,細化量化目標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按照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任務要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推薦和申報試點社區。

2.試點創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體的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採取專項督查、定期不定期調研等形式,對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見,及時解決問題,推動試點創建工作。

3.評估驗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區自查,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初評的基礎上,通過專家評估、居民測評等方式,對第一批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進行評估驗收。

4.總結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適時召開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工作總結會,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廣,經驗可複製的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市城鄉社會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為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切實履行創建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的責任主體,及時動員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加大推進力度,形成創建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的工作合力。各責任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意識,搞好協作配合,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和一位聯絡員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推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建設工作。

(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試點創建工作要結合社區基礎條件、居民狀況,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導向,按照問題導向,缺什麼補什麼,補齊社區治理的短板,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要強調經驗可複製、成果能推廣,不搞資金和項目的簡單堆積,不搞脱離羣眾的`形象工程,重點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建設服務型政府,激發社會活力,構建和諧社區。

(三)強化資金保障,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和市級各部門要鼓勵和尊重地方首創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爭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品牌和先進典型。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經費、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發揮財政資金對城鄉社區治理的引導作用和激勵作用。

(四)強化督查考核,形成長效機制。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採取專項督查、定期不定期調研等形式,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見,及時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在試點創建的具體工作中,要注重調查研究,勇於改革創新,對社區治理創新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結合昆明實際,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實際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決羣眾現實問題民生工程項目,形成社區治理常態化的工作體系,力爭通過3年的試點創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點,可以全面推廣的經驗和完善的社區治理運行模式及制度機制。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6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總體要求,堅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村(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健全體系、整合資源、增強能力,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中國夢貴州篇黔東南行動、宜居凱里提供可靠保證。

(二)總體目標。力爭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鄉社區服務站覆蓋率達到100%,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達到100%,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基本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基本形成,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得到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全面形成,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夯實城鄉社區治理基礎

我市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在十八大以來取得了較大發展,但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城鄉社區辦公服務等功能設施與羣眾需求不相適應,社區自我管理服務能力低下與羣眾需求不相適應等,要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於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夯實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基礎。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市公安局、市衞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應急局、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提升城市社區綜合服務品牌。

(1)目標任務。按照“15分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的要求,合理確定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設置規模,建立組織,完善制度,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工科學、工作有力”的運行模式,理順城市管理體制,通過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將全市所有社區打造成為宜商、宜學、宜居、逸樂、文明、和諧、幸福的新型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在未來城社區、上馬石社區和大橋路社區建設標準的基礎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和管理品牌,確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杭州路社區和清泉社區建設。社區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於每百户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於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於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於8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社區服務站。

(2)設置標準。城市社區服務站的設置應綜合考慮服務人羣和覆蓋半徑,服務站用房應相對集中、獨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獨立出入口,方便社區居民辦事,配有停車設施的區域。城市社區服務站兩側只懸掛社區黨支部、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三塊牌子,門頭掛社區服務中心及“中國社區”標識和社區黨羣服務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標牌在室內懸掛。房屋結構應滿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區服務站參照易地扶貧搬遷社區“公共設施建設進社區”中“八室、一站、一廳、兩場所”的標準,設置黨支部、居委會、居務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多功能室、圖書閲覽室(四點半學校)、文化活動室、綜治中心室、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室、衞生健康服務站、社區服務大廳、體育活動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要統籌配套建設老年食堂、居務公開欄、警務室、人民調解室、兒童之家等,合理規劃公共活動空間,滿足社區居民文體休閒娛樂需求。

(3)明確產權。依法確認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權屬,辦理不動產證。政府投資新建、擴建、購買的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合理配置給社區使用,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級黨建樓(農村社區)。

(1)目標任務。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設的村級黨建樓,按照農村黨建服務和農村社區服務站要求,加快建設和完善各項工作,確保到20xx年底完成農村社區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於每百户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於每百户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的標準完善農村社區服務站。

(2)設置標準。農村社區服務站,要考慮服務人羣和覆蓋半徑,服務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辦事的區域。農村社區服務站對外只懸掛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三塊牌子,社區服務站牌子以及“中國社區”標識懸掛在服務站門口上方,各功能室標牌在室內懸掛。房屋結構應滿足工作需求,農村社區服務站設置黨支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多功能室、圖書閲覽室(四點半學校)、留守兒童之家、文化活動室、綜治中心室、警務室、人民調解室、居家養老服務室、社區服務大廳、衞生室,體育活動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社區服務站用房要具備辦理公共事務的功能,社區便民服務大廳本着方便羣眾的目的,原則上安排在一樓。要設置公開欄,統籌配套建設文體廣場、休閒涼亭等公共活動空間,創造條件建設“合約食堂”。

3、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途徑。城市社區服務中心、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由爭取上級資金和市級匹配資金,採取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項目配套、調劑共享等多種方式統籌解決。其中租賃的城市社區綜合服中心、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應由社區或街道(鎮)與出租方依法簽訂租房合同(原則上租賃期應該在5年以上)。在租賃期內,社區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不得改變用房和場所的使用性質。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部委、省、州級建設項目和整合各方面資金,確保每個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達到有關標準。

(二)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強社會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1、加強社區黨建,突出政治引領。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加強和改進鎮(街道)、城鄉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把黨組織推薦的人選依法依規明確為各類組織的負責人。大力推行村(居)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居)黨組織書記兼任村(居)民委員會的比例到20xx年超過建制村總數的35%、20xx年超過建制村總數的50%。全面推進黨務、村(居)務、財務“三公開”工作,加強城鄉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城鄉社區延伸。(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監委、市民政局,各鎮﹝街道﹞黨委、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堅持政府主導,釐清權責邊界。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制定市職能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據法律法規,對當前下沉到社區的工作事項進行梳理,釐清基層政府與村(居)民委員會的權責邊界。根據權限、省級公佈的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結合實際編制我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明確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市政府公佈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之外的其他事項要進入社區的,由市社區建設領導協調機構審批。上述社區工作事項之外的其他事項,應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基層政府要切實履行城鄉社區治理主導職責,加強對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支持、財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設指導。(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健全自治機制,深化自治實踐。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社區羣眾自治機制,豐富基層民主協商形式。進一步規範民主選舉,落實民主選舉制度和程序,廣泛動員組織社區羣眾依法參與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選舉,切實保障外出務工人員、創業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建立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範“小微權力”運行。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推動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深化基層羣眾自治實踐。(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監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培育多元主體,增強社會協同。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税費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在城鄉社區開展糾紛調解、鄉村旅遊、教育培訓、公益慈善、志願服務及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區社會組織,積極引導和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積極引導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機制。鼓勵建立社區老年協會參與社區治理。鼓勵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其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對接、項目運作的要求,積極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形成社區組織發現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服務項目,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承接項目,社工團隊執行項目、面向社區實施項目的聯動機制,提升社區治理專業化水平。(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國家税務總局凱裏市税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發展社區教育,增強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機制,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社區教育網絡。搭建社區居民互助互動平台,引導居民明禮知恥、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傳的城鄉社區精神,不斷增強居民的社區歸屬感。加強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陳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區,推動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管用一體化發展。運用社區口述史、社區民俗、社區公共空間營造等方式,培育社區文化認同。組織居民羣眾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區氛圍。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社區(村)”活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牽頭單位:市文體廣電旅遊局;責任單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6、推進依法治理,建設法治社區。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完善鄉村(居)幹部集中學法制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推動法治文化廣場、法治宣傳長廊(專欄)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傳陣地建設。組織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居)創建活動,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堅持依法立約、以約治理,發揮社會規範在引導羣眾“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方面的積極作用,助推脱貧攻堅向縱深發展。(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提升化解能力,建設平安社區。完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加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社區制度,落實代表委員聯繫職責,引導羣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託社會工作機構等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城鄉社區社會救助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困境兒童、精神障礙患者、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和留守兒童、婦女、老人等羣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入推進平安社區建設,夯實公共安全基礎。健全社區公共安全體系,強化社區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深化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提升矛盾糾紛預測預警預防能力。深化城鄉社區警務建設,強化社區巡防隊伍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發揮羣防羣治作用,強化對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防範打擊黑惡勢力、宗族(家族)勢力擾亂基層治理,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加強城鄉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完善覆蓋城鄉、面向社區、貼近羣眾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不斷提升調解能力。(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衞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8、強化科技支撐,增強治理能力。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整合各類社區信息系統,利用全省現有的“多彩寶”平台,提升羣眾辦事的便捷度。實施“互聯網+社區”行動計劃,加快互聯網與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區對口幫扶凱裏市的契機,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腦”城市管理先進經驗。推進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建設,利用市場資源,鼓勵企業積極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客户端,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終端同步。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示範行動”,利用信息技術和裝備改造農業,構建“農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平台”的電商示範模式。(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9、優化資源配置,改善人居環境。發揮社區規劃專業人才作用,廣泛吸納居民參與,科學確定社區發展項目、建設任務和資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層政府面向城鄉社區的治理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責權利對稱下沉到城鄉社區,增強城鄉社區統籌使用人財物等資源的'自主權。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持續做好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加強城鄉社區環境綜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淨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亂葬等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公共空間、公共設施、公共綠化管護行動,持續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生態環境局凱里分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0、清理社區證明,推進減負增效。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為規避部門責任要求辦事羣眾提供的各種證明、佐證材料。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承擔,不得將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協助的工作事項,應當按照“費隨事轉”的原則,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1、改進物業管理,保護合法權益。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社區社會組織多方聯席會議協調機制,依法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指導和監督轄區內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日常運作,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依法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對未實施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樓、院),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因地制宜地劃分物業服務區域,指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按照“誰受益、誰負擔”原則,籌集物業服務費用,實施樓院保潔和守樓護院等物業服務。加強消防宣傳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災事故防範和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提倡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與業主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開展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創先爭優活動。(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房產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創新基層治理機制,推進精準網格管理。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探索“一社多居”和構建基層社會“三社聯動”城鄉社區治理機制,深化社區建設作為社會服務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務機制,推進多樣化網格管理。按照“市—鎮(街道)—社區居委會”三級組織構架原則,原街道行政區劃不變,適當調整社區居民委員會,精準劃分居民小組網格,結合轄區住户情況,設立一個或多個社區居民委員會,每個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居民小組(居民網格)。聯動駐區單位、社會組織、企業等多領域黨組織,組建社區“大黨建”,加強社區黨員幹部隊伍、黨員志願服務隊伍、在職機關黨員到社區服務隊伍(街道幹部、社區民警、行政執法人員、居“兩委”幹部、居民小組長、公益性崗位人員﹝協管員﹞、醫護人員、法律顧問)、“三社聯動”聯管聯建,提升黨建引領治理水平。(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編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探索農村社區“三社聯動”參與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和省級“三社聯動”改革試點要求,探索構建城鄉社區“三社聯動”治理機制,以農村社區平台為依據、村民需求為導向、政府購買服務為牽動、社會組織承接運營、項目化管理運作、以專業社工為骨幹的社會力量深入參與“三社聯動”服務體系,實現基層組織建設標準化、居民自治規範化、服務管理網格化、經費保障常態化、陣地建設多樣化、公共服務信息化、人員隊伍專業化。(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領導體制,完善工作機制。將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和羣團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鄉社區治理聯席會要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和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的社區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建立研究決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定期研究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委辦督查督辦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拓寬投入渠道,加強財力保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社區的相關資金,支持城鄉社區治理各項工作。不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鼓勵通過慈善捐贈、設立社區基金會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重點投向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城鄉社區治理領域。(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激勵機制。將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地方人才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社區工作者隊伍發展專項規劃和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把城鄉社區黨組織、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成員以及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納入社區工作者範疇統籌管理。每個社區專職工作者不少於5人。設置兒保主任負責轄區內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未成年人關愛救助保護工作。市直部門、街道新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下派到黨建工作崗位社區掛職鍛鍊1年。加大從社區“兩委”中招錄(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注重把優秀社區領導班子選拔到街道(鎮)領導崗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崗並按規定招聘,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社區組織統籌使用,並支持其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評價和學歷教育提升等,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給予職業津貼,經費由市政府統籌解決。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報酬在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的基礎上,由市政府統籌予以適當提高。根據經濟發展、自身財力以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況,逐步建立村(居)幹部基本報酬可持續增長機制。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加大培訓力度,每3年對社區專職工作者進行全覆蓋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改革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和城鄉社區結對共建活動。(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醫保局、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凱裏市管理部,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城市社區治理方案7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實現“數字晉城”為總目標,依託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圍繞基層黨建、社區治理、居民服務和決策分析等方面,為居民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為政府提供相關決策的實時數據,進一步提升我區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增進人民羣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則

(一)需求導向,便民惠民。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突出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點從社區居民“急難愁盼”的事情入手,通過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區。

(二)整合資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區、鎮(街道)、社區各級各部門的社區服務資源,優化配置、提高效率,實現各類服務信息共享和有效對接。

(三)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發揮政府在智慧社區建設中的引導作用,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擴大社會合作,探索互利共贏的建設和運營模式。

三、目標要求

以我市建設“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為契機,依託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圍繞基層黨建、社區治理、居民服務、物業管理等方面,面向羣眾提供黨員活動、數字駕駛艙、疫情防控、宣傳公告、民情溝通、生活服務、安防監控、事件處置等多樣化的數字化服務。由市大數據應用局開發的“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先期在我區西街街道前書院社區,開發區街道東聖社區、東謝匠社區,鍾家莊街道鳳慶社區、曉莊社區進行了試點推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為鞏固拓展智慧社區的建設成果,經研究,決定從20xx年12月起,在我區所有社區全面開展“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的推廣工作,力爭用6個月的時間,完成覆蓋我區80%以上的社區,再利用6個月的時間對平台進行完善,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切實提升我區社區治理能力現代化、精細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務

(一)全面完成社區數據錄入

通過制定統一的數據標準,加速採集整合社區各類基礎信息。全面完成基礎數據錄入。具體如下:一是由各社區梳理相關信息台賬,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將人口、房屋、車輛、設施、機構等數據錄入或導入平台,形成社區全息檔案,不斷挖掘數據價值,更好的應用於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中;二是要基於智慧社區平台全面集成社區安防監控、門禁道閘、電梯、環境監測等各類智能設施,對社區基礎設施進行智能感知與數據採集,為各類應用場景提供有效支撐;三是由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利用智慧社區平台與社區建立良好的數據互通機制,切實減輕社區的數據採集壓力。

(二)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模塊

在市大數據應用局的技術指導下,各社區依託服務平台的功能模塊將疫情防控、網格管理、開辦證明、民情溝通、通知宣傳、平安管理、事件處置等常態化工作從線下搬到線上,讓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腿,提升基層履職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強黨員和黨組織的數字化管理,開展志願活動各類黨建活動,不斷增強基層治理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工作優勢。要發動羣眾力量,藉助隨手拍、民情反饋、電子投票等手段,開展羣防羣治,提升社區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區治理命運共同體。要推進各小區物業單位使用電子巡更等系統,提升小區物業服務水平。

(三)提高居民對平台的利用率

各鎮(街道)和社區居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藉助物業、社區工作者、網格員、樓棟長、社區志願者等力量,通過張貼海報、線下活動、新媒體推廣等方式,積極引導、激勵社區居民註冊使用平台。圍繞社區居民生活需求,規範引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各單位在平台上進行信息發佈、業務諮詢、事項公開等工作,圍繞老百姓“吃、住、行、娛、購”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醫療等增值服務,進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培訓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開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工作動員部署大會,統一思想認識,全面吹響智慧社區建設的“集結號”。各鎮(街道)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由市大數據應用局負責對系統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性、針對性、實操性專題培訓,明確細化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

(二)推广部署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為每個社區開通管理員賬號,並對社區數據進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備接入條件社區的安防監控視頻進行統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個社區的部署推廣、3-4月份完成33個社區的'推廣、5-6月份完成34個社區的推廣,各鎮(街道)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3個批次的社區名單。由市大數據應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時間對社區進行回訪,跟蹤社區的使用情況。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個季度組織召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工作會議,總結推廣過程中的經驗,挖掘新需求,持續完善功能,深化應用維度,通過場景的不斷疊加,形成社區治理、服務、運營三位一體的智能化社區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區民政局牽頭抓總,各鎮(街道)具體負責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的推廣,各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保障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在我區城市社區全面推廣,取得成效。

(二)強化工作落實。在平台推廣過程中,區民政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定期組織召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工作協調會議,建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工作例會制度,分析研究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的推廣利用情況。

(三)營造推廣氛圍。各鎮(街道)要加強對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的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支持探索創新特色功能。組織協調各級主流媒體和各類新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開展宣傳,宣傳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推廣建設的典型經驗,全面展示我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台開展情況和成效。

(四)嚴格安全管理。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社區居民、各級平台操作員的信息安全意識。強化各類數據資源的安全管理和防護,在確保社區信息資源的開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時,保障數據和系統安全,防止居民個人信息和社區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維護居民羣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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