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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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叉車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叉車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條 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楊總經理任組長,鄭俊山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李光、康智勝、劉天宇、程麗、何秀蘭、周紅霞、王洪。 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五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六條 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本單位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七條 副組長的職責: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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