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測方案10篇

來源:文萃谷 5.63K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測方案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監測方案10篇

監測方案 篇1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況

地下底板面標高為-6.900m,基坑開挖深度為約7.0m,

1.2場地巖土工程條件暫缺

2.監測方案的編制依據

2.1由浙江大學福建省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地下室基坑支護平面佈置圖》等;

2.3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規範: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範》(JGJ120-99);

《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範》(GB50497-20xx);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xx);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xx);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建築地基基礎技術規範》(DBJ13-07-20xx);

《建築基坑工程技術規範》(YB9258-97);

《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xx)。

3.監測方案的編制原則

根據本工程特點和對監測的技術要求並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監測工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圍基坑開挖深度3倍範圍內的建築物、地下管線作為本工程監測對象;

(2)對道路下重要管線進行重點監測;

(3)設置的監測內容和監測項目必須符合有關規範及設計要求,並能結合現場實際全面反映工程施工過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環境的變化情況;

(4)採用的監測方法、儀器、材料和監測頻率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5)監測數據的測試、採集應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監測數據的整理和提交應滿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監測目的

(1)對基坑施工期間基坑變形和其影響範圍內的環境變形、被保護對象的變形以及其它與施工有關的項目或量值進行測量,及時和全面地反映它們的變化情況,實現信息化施工,並將監測數據作為判斷基坑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重要依據;根據現場監測所得數據與設計值(或預警值)進行比較,如果超過某個限值則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支護結構發生較大變形與破壞、防止周邊道路、建築物發生較大變形與明顯損傷;

(2)為修正設計和施工參數、預估發展趨勢、確保工程質量及周邊管線的安全運營提供實測數據,是設計和施工的重要補充手段,根據監測提供的數據指導現場施工,優化施工組織。

(3)為理論驗證提供對比數據,為優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據;

(4)積累區域性設計、施工、監測的經驗。

5.監測內容

根據基坑開挖的深度、支護結構的特點、所處的周邊環境條件及設計要求,基坑開挖監測項目設置以下幾項:

5.1基坑坡頂水平位移監測;

5.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5.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

5.4地下水位監測;

5.5深層水平位移(測斜)監測。

6.監測的方法和監測點佈置

6.1基坑坡頂和支護樁頂部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前視固定點形成的測量基線,用經緯儀測量圍護體頂部各測點與基線間距離的變化;如果視線受限制,則建立平面控制網,採用全站儀測水平角、水平距進行計算,從而瞭解圍護體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頂部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水平位移監測點佈置在邊坡及支護樁頂部,間距不應超過20m,預計共佈置有所成24個點,編號S1~S24。在邊坡坡頂噴射混凝土面上埋設測量釘,應確保測量釘略高出混凝土面,測釘與混凝土體間不應有鬆動。在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R-202N全站儀、覘牌、鋼捲尺等儀器

(4)儀器精度≤2"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網,利用精密水準儀觀測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瞭解圍護結構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測點佈置與埋設同“基坑坡頂水平位移”,每一個水平位移監測點作為一個沉降監測點,共計242個,編號為J1~J24。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建立高程控制網,監測基坑周邊道路測點及周邊建(構)築物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瞭解基坑施工對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周邊道路(地下管線)、周邊建(構)築物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道路監測點佈置在道路周邊,間距不應超過30m,預計共佈置個點,編號DCJ1~DCJ5。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點應佈置在基坑施工影響範圍內的建(構)築物上,測點主要佈設於房屋角,長邊超過25米和結構較差、距基坑較近的房屋在中部適當加密佈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暫佈設12測點,編號為WCJ1~WCJ12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高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4地下水位

(1)監測方法

預埋水位觀測管於土體內,用水位計測量,瞭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湧、流砂等巖土工程病害發生的可能性。

(2)測點佈置

觀測井佈設在基坑的四側土體中,距圍護牆為1~2m處。觀測井深度(從自然地面起計)8.00m。

設井時,先在土體內鑽孔至設計深度,孔徑130mm,然後將管徑為100mm的PVC帶有用土工布裹住的進水孔的水位管(長15m)放入孔中,再於管外回填中粗砂至進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設必要的保護裝置。共計12個觀測井。編號依次是:W1~W12。

(3)測試儀器

宜興市中巖土木工程儀器廠鋼尺水位計,量程30m;分辨率1mm。

(4)儀器精度1mm

(5)預警指標

水位變化累計值超過1000mm或水位日變化速率超過500mm/d;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5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本項監測是用測斜儀自下而上測量預先埋設在基坑外的測斜管的變形情況,以瞭解基坑開挖過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間深層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測點佈置在基坑外1~1.5m,暫定12點,深度9m基坑支護設計圖紙確定,編號CX1~CX12。測斜管為外徑70mm、內徑66mm內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裝測斜管時,其一對槽口必須與基坑邊線垂直,上下管口用蓋子密封,安裝完成後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漿滲入管內。測斜管管口設可靠的保護裝置。

(3)測試儀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7.監測工序及測點

7.1監測工序

各監測內容所需的監測儀器、監測點的安裝、埋設以及測讀的時間應隨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開:

(1)根據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佈設地表、建築物、及地下管線的沉降點。

(2)地下圍護結構施工時,同步安裝圍護牆體內測斜管。

(3)地下圍護結構及土體加固施工完成後,進行水位管的埋設。

(4)圍護牆頂的圈樑澆築時,同步埋設牆頂位移、沉降測點,同時做好測斜管口的保護工作。

(5)基坑開挖之前,應建立測量控制網,將所有已埋設測點測讀初始值,並應測讀三次。

(6)在相應施工區段及其影響範圍內的測點在施工期間按要求進行測讀並進行數據整理和及時完成、提交日報表。

(7)在相應錨索安裝施工時,同步安裝應力計,並在錨索施加預應力前後進行讀數。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後,按照有關要求相應測點停止測讀,以此類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編寫施工監測報告。

7.2測點保護

儀器(傳感器)、測點安裝、埋設好後應作好醒目標記,設置保護設施,平時加強測點保護工作,確保測點成活率,保證監測數據的連續性。

8.數據處理分析和信息反饋

8.1每次實測數據之後,應及時出具簡報並由監測人員簽字後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再次現場監測,以核實監測結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過預警值第一時間口頭通知甲方後並在規定時間將報表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監測簡報中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基坑坡頂垂直沉降與水平位移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②基坑周邊道路、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③深層水平位移監測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④地下水位監測:

⑤註明各監測項目預警值評價是否超過預警指標;

⑥各監測點平面佈置示意圖。

8.2基坑土方回填結束,即可終止安全監測。對所測資料進行全面地綜合計算分析,一個月內提交最終分析成果報告,形成具體總結報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總結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工程概況

②監測方案

③監測結果

④總結

⑤附各監測項目各監測點歷次監測結果彙總表

⑥附監測點平面佈置示意圖

9.人員及儀器設備組織

9.1項目擬投入的主要技術人員

本項目參與人員為高級工程師1,工程師3人,監測員4人。

9.2項目擬投入的主要儀器設備(見附表1)

監測方案 篇2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監測點位:2個,分別為1#安居工程和2#教師公寓,具體位置見圖1。

(2)監測項目:CO

(3)監測頻率:連續監測7天,CO監測小時濃度與日平均濃度,小時濃度獲取02、08、14、20時4個小時濃度值,日平均濃度連續採樣不小於18小時。

其它大氣現狀指標利用已有歷史資料進行補充評價分析。

2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現有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從道路起點開始每隔300米處(共設3個點:1S——3S)在距道路邊緣距離1m處進行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2次(晝間和夜間各監測一次)。同時記錄車流量。

(2)選擇距道路起點300米處進行交通噪聲距離衰減監測,監測二天,監測距離現有道路邊緣10、20、40、60、80m處的交通噪聲,同時記錄車流量。

(3)24h連續噪聲監測:在安居工程(最靠近該道路第1排)處進行24h連續噪聲監測。

(4)選擇安居工程進行不同高度的噪聲監測,監測二天,分別監測最臨路第一排建築物一層樓前、樓後處的噪聲,二層、三層、五層處的噪聲。

(5)聲環境敏感點聲環境現狀監測:沿線主要聲環境敏感點(安居工程),每個點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2次(晝間和夜間各監測一次)。同時記錄車流量,具體位置見圖1。

(6)監測項目:Leq、L90、L50、L103、水環境現狀監測

監測布點:據現場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的主要水體有大港河和西港河。擬在大港河的上游及下游約3公里範圍內佈設2個斷面進行現狀監測,西港河現狀利用已有資料進行評價。具體監測斷面見表2。

表2水環境現狀調查斷面佈設説明(見附表1)

監測項目:温度、pH、DO、SS、CODcr、BOD5、氨氮、總磷、石油類、LAS等

監測時間和頻率:3月進行1期監測,連續採樣2天,每個斷面每天採1個混合樣。

4.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監測點

周邊居民水井:在評價區域內採集3個居民點的水井。具體監測斷面見表1和圖1。

表1居民水井監測布點(見附表2)

(2)監測週期和頻率

水質監測:pH、高錳酸鹽指數、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大腸菌羣數共9項。

採樣點深度:取樣點深度應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內。

水位監測:同步監測地下水水位。

監測頻率:一期一天,一天一次。

監測方案 篇3

(一)監測目的

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為環境管理、環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據,確保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監測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工業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暫行)》、《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進口廢塑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工藝過程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公司環評中環境監測管理要求等內容,制定本監測方案。

(三)監測範圍

定期對公司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要求

1、廢氣監測

監測項目:

(1)有組織:顆粒物;

(2)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

監測頻次:非甲烷總烴至少每季度監測一次,其餘因子監測頻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監測點位:有組織廢氣監測——排氣筒預留採樣口;無組織廢氣監測——廠界四周。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2、廢水監測

監測項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鹽、石油類;監測點位:接管口。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3、噪聲監測

監測項目:對公司廠界晝間、夜間噪聲進行監測。

監測頻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監測點位:四周廠界外一米。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監測方案 篇4

【重點與難點】

重點:讓學生了解,雖然自然災害的發生是不可避免、不可抗拒的,但充滿智慧的人類通過各種先進的科技手段(如RS、GIS、工程和非工程防禦等)對災害進行監測和防禦,是可以起到防災、減災作用的。

難點:地理信息系統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

【基本知識】

一、自然災害監測系統

1.概念:

自然災害監測系統是由 、區域及 等各級組織,通過 對自然災害進行監測和分析的網絡系統。

2.作用: 、災中跟蹤、 以及提出 。

3.世界和我國災害監測系統的發展情況

二、遙感技術在自然災害監測中的作用

1.遙感(RS)技術的特點:

觀測範圍廣、信息獲取量大、 、實時性好和 等。從空間尺度看,遙感具有全球觀測能力,可從 、 和 角度獲得全球自然災害的觀測數據;從時間尺度看,在遙感平台上能夠對地球進行同步觀測,可獲得地球表層及其 的災害信息。

2、應用範圍:

廣泛應用於政治、經濟、軍事、生活等各個方面,重點用於 、 及颱風災害等監測。

三、地理信息系統在自然災害監測中的作用

1.信息集成與分析:

主要是對各種監測系統提供的信息進行 和 分析,具有空間定位、 和 分析的功能。

2.災害評估與預報:

對自然災害進行 、 、 、災害損失調查、 等,還可以為制定減災預案和指導災後重建工作提供依據。

3.RS與GIS結合為減災救災提供可靠、高效的服務

四、自然災害的防禦

1.非工程性防禦:www.

(1)概念:

是通過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的 和 、各級行政部門的減災管理以及 等途徑,控制和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2)“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

(3)我國非工程性防禦措施的發展及成就

2.工程性防禦措施

(1)概念:工程性防禦措施是通過修建防災工程,改變自然災害系統,最終達到減災的目的。

(2)工程性措施的三種方式:

方式實例

改變地表環境,防止或減輕自然災害的強度

可以阻隔或控制災害與人口、財產等的直接相遇

可以改變財物等的特性,提高抗災性能,減少災害損失。

3.“工程性防禦措施”和“非工程性防禦措施”的區別與聯繫:

區別:“硬件”和“軟件”的差別。

聯繫:二者在防災減災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只有相輔相成,才能起到最好的防災效果。

監測方案 篇5

為迎接20xx年亞青會,切實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根據20xx年省、市體育局的工作要求,將在今年開展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為認真做好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實並完善我區國民體質監測系統和數據庫,瞭解我區國民體質現狀和變化規律,為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提供科學依據,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監測任務

區體育局牽頭組建監測隊,實施監測採樣工作,完成國民體質監測任務。

三、監測內容

(一)監測對象

本次國民體質監測我區監測對象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歲)。

(二)監測要求和內容

本次監測採取整羣分層抽樣的原則抽取監測對象。

1、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將按照省市體育局對區級體育工作考核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平年體質測試工作開展的需要,進行抽樣測試。

2、全區監測樣本應均分配在各監測點,各監測點的全部人員均為抽樣對象。

3、全區共測試3000人,區開發區及各鎮的測試任務見附件1。

4、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監測內容為常規體質測試(11項測試指標),各類人羣檢測指標見附件2。

四、監測器材

本次監測工作使用由國家體育總局指定的體質監測器材。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4月份)

1、培訓人員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區監測工作人員的培訓。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區體育局擬定《20xx年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

3、落實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監測器材全部安裝到位。

(二)測試階段(20xx年5月~9月)

區開發區及各鎮需按照本方案和有關要求,積極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擔的監測任務。

(三)數據處理階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區體育局將體質監測數據報送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六、工作要求

區開發區及各鎮文體中心積極配合,共同組織和開展好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並納入20xx年度區級體育工作考核內容之一。

(一)高度重視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監測任務;

(二)加強宣傳,擴大監測工作影響,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三)積極籌措經費,為監測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強監控,規範操作,確保數據質量;

(五)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六)為抽樣測試對象進行體質測定與健身指導服務。

監測方案 篇6

為了確保放射源周圍環境的安全,瞭解放射源擬用位置周圍環境的輻射現狀,特制訂本計劃。

一、委託山西省輻射環境監督站承擔放射源擬用位置周圍環境輻射劑量的監測。

二、對於放射源周圍輻射環境背景值監測,按GB/T14583《環境地表γ劑量率測定規範》進行,對於放射源安裝後周圍輻射環境的監測,按HJ/T61-20xx《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進行。監測數據認真記錄,妥善保存,並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三、檢測內容:放射源運行期間,監測的內容主要是周圍環境γ輻射劑量率的監測。

四、監測頻次:

1、放射源正常運行時,每年進行兩次監測,數據存檔備案;

2、放射源進行維修前後,應分別進行一次監測;

3、事故發生後,在事故處理前後對其周圍環境分別進行一次監測;

4、放射源退役時,應進行一次退役監測。

五、監測點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運行和維修前後的監測點位置為:鉛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處;

2、發生事故時監測點的位置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區域。

3、放射源退役時的監測點位置為:鉛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處、過去安裝或存放場所。

監測方案 篇7

為了解我縣兒童預防接種後的血清學效果和疫苗可預防疾病的人羣免疫屏障水平,進一步評估疫苗接種率和接種質量,做好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列》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特制定縣人羣免疫水平監測方案。

一、監測內容

目標人羣針對乙肝、麻疹、風疹和甲肝等傳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監測範圍、對象和人數

(一)範圍:鎮、鎮、鄉。

監測對象及人數三個鄉鎮3-14歲兒童共計120名兒童。鄉(鎮)監測目標人羣數見附表1。每個年齡組,各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針對傳染病監測樣本量為40份。年齡組中各年齡段採樣應均衡。

三、調查方法及時間

(一)調查方法隨機抽取3-4歲、5-6歲、7-14歲兒童各40名,每個年齡組隨機均衡抽取城鎮和鄉鎮兒童,年齡組中各年齡段採樣人數應均衡。

(二)調查時間: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採血內容及要求

(一)對調查目標兒童均填寫《疫苗針對傳染病監測個案調查表》(附表2),兒童疫苗接種史可在兒童預防接種客户端導出,或根據兒童接種證、卡、冊等資料準確登記,由各鄉鎮專幹負責填寫。

(二)採血調查的組織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專業人員負責採集血液標本,採樣編號由9位數字組成,前6位是縣(市)國標碼,後3位是監測兒童數。

(三)採血要求

無菌採血,對所有調查對象均採集靜脈血4毫升,及時分離血清,注意離心時避免發生溶血現象,離心後立即將血清冷凍(避免反覆凍溶),要求凍存在螺口管內;每份血清不少於2毫升,管子上要標清楚序號,並和送檢單上序號一致。冷藏運輸,-20℃保存待檢。

監測方案 篇8

1、工程概況

擬建**魏家莊萬達廣場住宅區位於**市市中區經四路以北,順河街以西,經二路以南,緯一路以東。住宅區劃分為A、B、C、D、E五個組團。

B組團基坑支護採用土釘牆支護形式,坑深7.0~8.5m。

2、監測目的

1)為基坑周圍環境進行及時、有效的保護提供依據。

2)驗證支護結構設計,及時反饋信息,指導基坑開挖和支護結構的施工。

3)將監測結果反饋設計,為其它區的優化設計提供依據。

3、監測項目

1)坡頂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監測;

2)保留辦公室的沉降觀測;

3)對地下水位進行監測;

4)坡體深層水平位移觀測

5)對施工場地內邊坡、道路、緯一路、經二路及路西、路北建築物進行巡視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邊坡有無塌陷、裂縫及滑移。

②開挖後暴露的土質情況與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有無差異。

③基坑開挖有無超深開挖。

④基坑周圍地面堆載是否有超載情況。

⑤基坑周邊建築物、道路及地表有無裂縫出現。

4、方案編制依據

1)《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xx);

2)《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3)《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4)《建築變形測量規範》(JGJ8-20xx);

5)《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範》(DBJ14-024-20xx);

6)**魏家莊萬達廣場住宅區B區基坑支護設計施工圖。

5、測點佈置

1)基準點:基準點應設在基坑開挖變形影響範圍以外,通視條件良好並便於保存的穩定位置。對於本工程,在距基坑邊緣50m外的緯一路及經二路邊設置三個位移觀測基準點,在距基坑邊緣50m外的舊有建築物上設置三個水準觀測基準點。

2)觀測點:基坑坡頂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觀測點沿基坑周邊佈置,考慮到本基坑較大,觀測路線較長,若過多佈置觀測點,則使當天的工作量過大,在定人定儀器的要求下,勢必會影響監測的質量,同時也增大了監測費用。綜合考慮,觀測點間距取30m,水平位移觀測點同時作為垂直唯一的觀測點。觀測點採用鋼釘設置在基坑邊的返坡上。

在保留辦公室的四角設置四個沉降觀測點。

在基坑每側的中心處佈置測斜管,共設四個。測斜管應保持垂直,並使一對測斜管的定向槽與基坑邊線垂直。

觀測點佈置示意圖見圖1。

6、監測方法及觀測精度

1)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監測工作的準備工作應在基坑開挖前完成。應在至少連續三次測得的數值基本一致後,才能將其確定為該項目的初始值。

②坡頂垂直位移及保留保留辦公室沉降觀測:觀測儀器採用蘇一光DSZ2水準儀+FS1測微器及銦瓦水準標尺。採用二級水準測量進行觀測,其精度指標為:

觀測點測站高差中誤差≤±0.5mm;

附合閉合差≤±0.3nmm(n為測站點)。

③坡頂水平位移:採用拓撲康GTS-332N全站儀建立座標系統,通過直接觀測點位座標值來確定水平位移。

觀測點座標中誤差不大於±1.0mm。

④地下水位變化:通過水位觀測井用水位計觀測。水位計標尺最小讀數不大於10mm。

⑤坡體深層水平位移:在坡頂外土體中預埋測斜管,觀測前測定管頂水平位移,然後以測斜管上部管口為相對基準點用測斜儀觀測各深度處側向位移。觀測點精度不低於1mm。

2)觀測要求:同一項目每次觀測時,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採用相同的觀測路線和觀測方法;

②使用同一監測儀器和設備;

③固定觀測人員。

7、監測頻度

1)坡頂水平位移監測:基坑開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內,可每2d觀測一次,基坑開挖至5m以下及基坑開挖完成後一週內,每天觀測一次。基坑開挖至基底後一週後無明顯位移時,可適當延長觀測週期,每5~10d觀測一次。

2)坡頂垂直位移及建築物沉降觀測:在基坑降水時和在基坑土開挖過程中應每天觀測一次。混凝土底板澆完10d以後,可每2~3d觀測一次,直至地下室頂板完工和水位恢復。此後可每週觀測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一步加強監測,縮短監測時間間隔,加密觀測次數,並及時向施工、監理和設計人員報告監測結果:①監測項目的監測值達到報警標準;

②監測項目的監測值變化量較大或速率加快;

③基坑及周圍環境中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市政管線出現泄漏;

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載突然加大;

⑤臨近的建築物或地面突然出現大量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開裂。

4)當有危險事故徵兆時,應連續監測

8、監控報警

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控報警值以累計變化量和變化速率兩個值控制,累計變化量的報警指標不應超過設計限制。

本基坑坡頂水平位移報警值設為25mm,水平位移速率報警值設為連續三日大於2mm/d。

周圍建築物報警值以累計變形量、變形速率、差異變形量並結合裂縫觀測確定。

本基坑周圍建築物沉降報警值設為15mm,傾斜報警值設為10mm,傾斜速率報警值設為連續三日大於1mm/d。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報警:

周圍建築物砌體部分出現寬度大於1.5mm的變形裂縫;附近地面出現寬度大於10mm的裂縫;

9、數據記錄、處理及監測成果

1)外業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必須在現場直接記錄於觀測記錄表中。記錄表中任何原始記錄不得擦去或塗改,原始記錄不得轉抄。

2)觀測結果超過限差時,應進行重測。

3)對各週期的觀測數據及時處理,選取與實際變形情況接近或一致的參考系進行平差計算和精度評定。

4)對變形的分析應將變形大小和變形速率結合起來,考察其發展的趨勢,並做出預報。

5)提交當日報表及監測報告。報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標題應標明監測內容、測試日期與時間、報告編號等。測試數據和成果應提供測點編號、初始值、本次測試值、較上次測試的增量值、變化速率等。對監測值的發展及變化情況進行分析和評述,當接近報警值時應及時通報現場經理、施工人員,提請有關部門關注。

監測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工程概況;

②監測項目;

③各測點佈置圖;

④採用儀器和監測方法;

⑤監測數據處理方法;

⑥監測期間的工況;

⑦監測成果的過程曲線及發展變化情況評述;

⑧監測結果及評價。

監測方案 篇9

一、監測目標任務

1、例行監測

20xx年我市例行監測任務量為,快速檢測法監測蔬菜樣品23076個(其中市本級每月監測104個、縣區級每個監測單位每月監測107個)、色譜檢測法監測650個樣品(其中市本級檢測中心監測600個、全州縣檢測站監測50個)。

2、鄉鎮監測

我市每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站每年監測樣品總數500個(每月監測不少於40個,月平均41.67個)。135個鄉鎮共計監測67500個,詳見附件1。

3、農貿市場檢測

全年農貿市場檢測室檢測蔬菜樣品1053100個,詳見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縣(區)各檢測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對檢測任務計劃要認真研究,落實專門人員和工作經費,明確責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檢查、有總結,確保我市檢測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2、制定實施方案。根據“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全區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業辦發〔20xx〕5號)”,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縣(區)的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實施方案,於20xx年6月30日前報我局安監科和檢測中心,電子文檔發送到。

3、加強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的資料整理。各縣(區)各檢測單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的影像資料,做好蔬菜質量安全檢測樣品數據的原始記錄並妥善歸檔保存。

4、及時反饋檢測結果,嚴格報送程序。桂農業辦發〔20xx〕5號要求,承擔例行檢測任務的市、縣(區)各檢測機構要及時將監測結果反饋給受檢單位。發現有違規用藥問題的,應在8小時內反饋結受檢單位,並通知當地農業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同時在10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書面報告自治區農業廳(書面報告格式見桂農業辦發〔20xx〕5號附件5)。鄉鎮監管服務站要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至縣級農業部門。

5、及時報送監測結果。各單位要按照“桂農業辦發〔20xx〕5號”文件中時間接點的要求,一是及時將例行監測檢測數據上傳至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二是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18日前,將本季度例行監測報告(含附件3表格),以正式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我局安監科和檢測中心,以免影響全市檢測數據彙總上報工作;三是農貿市場檢測室檢測數據,當日從網上上傳,4月、7月、10月、元月5日前報上季度彙總數據(附件4)至;

6、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區)農業局領導要加強對所屬檢測單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局在20xx年將進一步加強對各縣(區)例行監測單位和農貿市場檢測室工作情況的檢查,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監測方案 篇10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瞭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並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髮展狀況數據庫、學科質量數據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範圍及內容

監測對象為全縣中、國小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範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採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類型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國中、國小的集中監測分別為大學聯考、會考、國小畢業考試(明年以後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國小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國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國小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國小鞏固率達97%、高國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平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國小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後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於後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後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國中、國小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數據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國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國小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國中扣0.3分、國小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國小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國小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並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籤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數據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國小生運動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文件、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鍊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國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國小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段進位賦分:

以上各項累計得分為各校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定得分,其中發展性指標為附加分。國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國小、高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國中:所有公辦民辦國中,以及完中的國中部、九年一貫制國中部。

國小:

第一類:局屬國小、鄉鎮中心國小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國小(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國小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於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國小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國小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國小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並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閲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閲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後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閲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造成試卷泄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