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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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留園處理)

副組長x(現場處理)

成員:各班班主任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淨園後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着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繫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衞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衞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衞生局負責,縣衞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專班。

組長:袁虹

組員:許祖國、魏斌、楊麗文、張新華。

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安運部。

二、任務

負責營運車輛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輕傷2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及車輛嚴重損毀等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處置程序

1、接報告後,工作專班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上報公司總經辦發出應急處置指令。同時,專班成員迅速赴現場,組織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廠派發搶修車(按規定配備搶救工具、材料及搶險人員6人)趕赴事故現場施救。

3、及時與交管、醫療等部門取得聯繫,協調受傷人員的送醫院治療。

4、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交管部門疏導車輛,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證明人,瞭解事故詳細經過,並做好記錄。

6、組織清理現場,迅速轉移事故車輛,恢復交通。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受害都親屬安撫工作。

8、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善後處理。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

負責人:王文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並適時發佈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佈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並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並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並需要説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並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濕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繫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車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檢查損害情況,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並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範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後,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並請周圍羣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後,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後,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事宜,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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