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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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政辦祕〔20xx〕6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環發〔20xx〕38號)、《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阜政辦祕〔20xx〕35號)等,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市生態環境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

成員: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市局辦公室、督察辦、法規科、人事科、科財科、生態土壤科、大氣科、固管科、行政審批科、監測輻射科、宣教科、機關黨委,阜陽環境監測中心、市執法支隊、市環科所(市水環境所)、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

(3)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提出污染控制、消除處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信息發佈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2.2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應急中心,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督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3 應急準備

3.1 預案制定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要做好與本預案和當地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3.2 風險控制

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要結合部門職責和局防範化解環境風險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把生態環境風險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全過程、多層次生態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3.3 應急隊伍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環境應急管理人員配備,明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安排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專職承擔環境應急工作,做到專人專崗。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探索依託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模式;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3.4 物資裝備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並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

3.5 技術支持

市局負責組建和管理市環境應急專家庫,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建立應急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持作用。

3.6 聯動機制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範需要,加強與相鄰轄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範、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構建自動監測、手工監測相結合的監測網絡,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監管、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強化部門聯動,及時通報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報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4.2 預警

4.2.1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3。

4.2.2預警發佈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佈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佈,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通報。

接到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報告後,經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批准,向市政府提出預警發佈建議,並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的政府或部門通報的建議。經批准後的預警信息可通過局門户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公眾發佈。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佈。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信息還應及時報告省廳,並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報省人民政府預警信息建議。(預警發佈及調整、解除審批表見附件4)

4.2.3 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根據事件事態發展,做好事件預警的調整、解除建議工作;報經市政府同意後,按照“誰發佈、誰解除”的原則,由發佈單位宣佈解除預警。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流程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要立即進行核實、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並依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上報事件信息。

市環境應急中心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後,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立即調度核實,分析研判,並向局領導進行彙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批准後,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同時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及時跟蹤調度,經分管局領導批准後,4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及時報告信息。

5.2 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報告原則上採用書面報告形式,情況緊急的,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並儘快補充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事件處置的研判與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初報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後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並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佈示意圖。有條件的同時報送視頻、圖片等信息。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完善初報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規定的時限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包括事件概述,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後的情況、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5.3 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並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鄰市的,市局要及時向鄰市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情況,視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鄰市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6應急響應

6.1 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市、區、園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生態環境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後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超出本市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請省廳提供支援和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 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污染源。

6.3 響應措施

6.3.1 一級、二級響應

對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並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建議;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並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建議(審批表見附件5)。

一、二級響應時,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局領導在崗帶班。

局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由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組成的若干工作小組,並通知相關市直單位加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各工作組職責和應急處置措施按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1)局辦公室、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綜合協調組;

(2)局相關要素科室、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處置組;

(3)阜陽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入市應急監測組;

(4)局科財科、市執法支隊等加入市應急保障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聞宣傳組;

(6)局相關要素科室、法規科、機關黨委,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調查評估組。

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相關部門參加醫療救治、社會維穩等工作組的相關工作。

6.3.2 三級響應

對初判為涉及面廣、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將會產生較大後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經會商研判,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相關科室、二級機構以及環境應急專家參加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

工作組到達現場後,督促指導和支持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污染源排查、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並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瞭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縣(市、區、園區)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4 信息發佈

根據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配合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發佈,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6.5 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後期工作

7.1 損失評估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組織開展與評估相關的資料收集等前期準備工作;應急響應終止後,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部署下,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行政處罰等工作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 事件調查

應急響應終止後,按照有關規定,局應急領導小組配合生態環境廳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3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按照“誰響應,誰評估”的原則,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局對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7.4 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後,市局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制訂並實施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8應急保障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全市環境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資金、裝備、通信、技術保障。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後,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局要參照本預案和本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制定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阜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9.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組織、預警、控制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範圍

1.3.1 實施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包括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態環境重大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案主要適用於以下情況:

(1)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揮;

(2)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期應急處置和指揮;

(3)事件影響跨縣(市、區)級行政區,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4)其他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

1.3.2 事件類型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預案所適用的事件類型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因生產安全、交通運輸、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恐怖襲擊引發以環境污染為次要災害的突發事件,同時啟動其他相關應急預案。

核設施(裝備)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水華暴發、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資源共享、保障有力,公開透明、及時發佈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針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事件嚴重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5.1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並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重大國際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2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羣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縣、區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4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羣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後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後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 預案銜接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基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一項專項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

(2)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各縣(市、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一項專項應急預案。縣(市、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上級預案為《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當涉及跨市、跨省突發環境事件,或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在省應急預案的體系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統一服從《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指揮。

本預案與十堰市自然災害(地震、颱風、洪水等)、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衞生事件(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社會安全事件(反恐、宗教、金融危機)互為並列關係,同屬於《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各專項預案相互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服從《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指揮調度。

本預案下級預案為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以及轄區內各企業及工業園區所制定的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組成。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程度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還包括可能的外部應急救援力量,如上級或周邊地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專業應急組織、應急諮詢或支援機構等。

2.1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1.1指揮部組成

十堰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作為我市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指揮和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發生特別重大(I級)和重大(II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環境應急決策建議。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衞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武警十堰市支隊,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2 指揮部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和重大決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機制;

(3)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

(4)指導、協調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部署市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公開信息,控制傳言、謠言散發;

(6)及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處置情況;

(7)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其他環境應急任務。

2.1.3 成員單位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報警、處置、終止、善後等環節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本單位的環境應急處置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或方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宣傳工作;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進行媒體輿論引導。

(2)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網絡輿論引導,協調處置屬地網絡平台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有害、虛假信息;配合查處違法違規的屬地網絡平台。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績效評價;組建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專家庫,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

(5)市氣象局:負責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為污染物擴散評估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所需地理信息資料;配合進行突發地質災害誘發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參與對道路、水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8)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利應急調度;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進行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9)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提供水文勘測信息,組織、協調實地水文勘測;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配合相關單位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進行調查和評估。

(11)市城管執法委:參與由城鎮燃氣、環衞設施等突發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2)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資的調撥供應;對藥品、救災等應急儲備物資項目進行審批服務和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13)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與技術支持。

(14)市財政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應急經費保障;對應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財政監督。

(15)市民政局:參與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進行應急物資調配。

(16)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商貿企業,做好豬肉、食糖等生活物資的應急保供工作。

(17)市衞健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1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禁止受污染食品、農產品流入消費市場或進入生產加工企業。

(19)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指導危險物質在貯存、使用、運輸等環節中的安全處置操作;維護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20)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滅火、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及事故救援工作;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

(21)武警十堰市支隊:根據上級指令和事件的需要,負責協調駐地武警力量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2)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實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本地應急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主要由各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及其聯絡人組成。

市環境應急辦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傳達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檢查和督促各地、各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和解決環境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承辦環境應急工作中的文件、文稿;

(5)向市委、市政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6)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對事件級別及其危害程度和範圍進行分析和研判,並及時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7)根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實施啟動、變更或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8)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9)完成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

2.3.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延伸,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

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經其授權的相關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擔任。軍地協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參與應急處置的武警部隊確定1名現場副總指揮。

市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組織、指揮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以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現場處置,負責決定、優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有關單位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調度現場處置力量,統籌調配現場應急物資,決定依法實施應急徵用,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現場處置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準確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尚未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事件發生地的環境應急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臨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履行現場總指揮職責,負責指揮在場應急力量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在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後,實時移交現場指揮權。

2.3.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根據現場應急處置的需要,市現場指揮部下設污染處置組、專家諮詢組、應急監測組、調查處置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8個工作組,具體開展現場各項處置工作。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1)污染處置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武警十堰市支隊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彙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分析與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對策;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採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專家諮詢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會同有關部門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水、大氣、土壤、地下水以及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等領域專家,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技術研判,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專業建議。

(3)應急監測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範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醫學救援組

由市衞健委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應急保障組

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組織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集應急救援裝備,保障應急處置通訊暢通;對受威脅羣眾進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應;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訊、防護等工具器材。

(6)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制定信息及新聞發佈方案,及時向國家、省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協調新聞報道,組織對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佈;接待、管理赴現場媒體記者;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迴應社會關切。

(7)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政府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行為。

(8)調查處理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4 地方環境應急職責

十堰市下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立應急指揮體系,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範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揮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

三、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1.1 監測

(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相關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預警預防、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衞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委、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監察,並通過多種渠道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4)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制定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3.1.2 預警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一級(紅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範圍,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範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範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4)四級(藍色)預警

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範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預警信息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當其他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時,市有關單位、各級政府應開展對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並及時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生態環境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公安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水利和湖泊局、城管執法委和生態環境局按管轄職能負責。

(5)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氣象局負責。

3.1.2.3預警信息發佈

(1)發佈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規定程序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准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佈。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災害防控主管單位制作,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佈。

(2)發佈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3)發佈途徑

根據預警信息發佈有關規定,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採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户通知等方式發佈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採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佈預警信息。

3.1.2.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預警分級原則,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處置

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發展趨勢。包括在涉險區域設置提示或危害警告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等。當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用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供水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環境應急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污染情況。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包括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發佈闢謠聲明等宣傳工作。

3.1.2.5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佈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應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與通報

企事業單位在大氣、水、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以及任何知悉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的單位、個人、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均有義務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涉事企事業單位要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相關行政監管機構發現突發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及時將信息通報給當地和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省、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羣的;

(3)涉及重金屬、高毒性、高致病性物質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2.2 先期處置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立即採取措施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儘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當地應急力量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羣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市環境應急辦。

3.2.3 應急響應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事件等級對應,嚴重程度依次降低。

 Ⅰ、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上報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後,在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Ⅲ級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及可能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佈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總指揮或受總指揮委託的副總指揮應率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3)市環境應急辦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專人專線值班,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4)及時向可能涉及的相鄰地市通報情況。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6)根據事件的發展,適時向公眾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Ⅳ級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建的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佈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3.2.4 指揮和協調

 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級響應後,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啟動Ⅲ級響應後,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環境事件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地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者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採取緊急處理行動。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IV級響應,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本地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港航、交通、水利和湖泊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羣眾的範圍和返回時間;

(7)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必要時,請求武警力量支援。

3.2.5 響應措施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救,採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多種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污染源。

市現場指揮部組織污染處置組、專家諮詢組等相關應急工作組制定現場污染處置方案。採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範圍、可能影響的敏感點和影響程度;採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措施防止水體污染擴大;採取截流、收集、儲存等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產生二次污染;協調專業機構對事故現場放射性廢物進行清理。採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澱、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應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擴散速度以及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域特點和周邊敏感區域等實際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輻射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範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轉移安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症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按實際需求,調派醫療衞生專家和衞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必要時,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的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3.2.6 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委監委、審計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2.7 響應升級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或支持時,由市委、市政府按相關程序報上級領導機關協調處置。當上級應急處置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指揮權相應移交,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開展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3.2.8 信息發佈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1)信息發佈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種類、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2)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佈、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專家解讀等。

(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統一發布。對於較為複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佈。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發佈。

3.2.9 應急終止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且無繼發可能時,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應急狀態終止後,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應根據現場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處置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3 後期處置

3.3.1 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後,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被徵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後,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3.3.2 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計算可量化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劃分生態功能喪失程度,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3.3.3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範措施和處理建議。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3.3.4 總結評估

當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後,市環境應急辦要及時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評估報告應提交至市委、市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審閲並歸檔。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能演變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段的敏感突發事件,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組,對應急處置有關情況進行督查。

四、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1)加強環境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

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各地依託有關部門(單位)組建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立本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隊伍;鼓勵環境風險企業間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力量;鼓勵發展和引進突發事件應對特種專業救援隊伍,鼓勵發展多元化社會應急救援服務,建立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

(2)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

建立完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並定期更新,優化相關諮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

(3)加強培訓、定期演練

加強各級應急隊伍的環境應急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實施中涉及政府職能的經費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提出預算項目,報市財政局審批後執行。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突發環境事件防控準備,包括預防預警系統的建立、開展環境應急技術的研究、應急技術裝備添置、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生態恢復和應急工作獎勵等相關費用及日常工作經費。

4.3 物資保障

市發改、民政、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組織做好環境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需要。按照規範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

4.4 通信保障

依託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和完善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通訊渠道暢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定負責人和聯絡員,並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4.5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運輸保障機制,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保障環境應急狀態下,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有序優先通行。

4.6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健康部門負責健全完善醫療衞生救援體系,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衞生防疫等應急準備。

4.7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4.8 保險保障

鼓勵我市各級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範、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參加污染責任保險,探索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及處於環境敏感地區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殊性和危險性,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五、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

5.2 宣教培訓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6.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6.2 預案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堰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十政辦發〔2013〕14號)同時廢止。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3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黨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技術經理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後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組成。在第一時間發佈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後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任組長,為副組長,組員由、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彙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並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4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郭玉峯

副組長:陳立鬆、李小農、葉強、朱新民、周安勇

成員:吳小兵、徐碧暉、周志宏、殷俊、徐鳳鳴、戴成華、韓豐、胡亞廷、張輝、林傑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彙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諮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葉強

副組長;吳小兵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諮詢小組

組長:朱新民

副組長:周志宏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李小農

副組長:徐碧暉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陳立鬆

副組長:餘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周安勇

副組長:童俞陽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併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陳立鬆

副組長:餘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後,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並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後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後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後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採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採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後,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彙報,並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後,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並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範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並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諮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後,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佈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採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後,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後,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後,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併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佈。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佈應急工作終止。

十、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後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並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諮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後,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5

為貫徹實施《堯都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配合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震應急預案

省人民政府發佈本區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後,學校隨鄉政府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並作出臨震應急反應,實施如下臨震應急預案:

1、通知全校師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強震情臨聽,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3、根據區人民政府發佈的避震通知,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開展避震知識宣傳,組織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搶險救災和特殊情況下維護社會和學校治安與穩定工作。

5、地震發生時,按照防震逃生演練方案進行避險和疏散。

二、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在本區域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時,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應作出應急行動,組織師生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一級預案:區內發生中等以上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全面瞭解學校災情,向鄉聯校彙報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

3、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工作。

二級預案:區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向鄉聯校、鄉政府防震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並彙報救災工作情況。

3、協助地震宣傳、新聞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工作。

三級預案:區內發生輕微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瞭解災情,並及時向鄉聯校、區教育局彙報。

2、根據學校災際情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落實救援措施。

3、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和強化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無為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務中心、蕪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一大隊、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隊以及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市指揮部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並按照蕪湖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市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建和管理,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政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派出或指定現場指揮長,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級及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2風險控制

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物資裝備

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並實行動態管理。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5科技支撐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市生態環境分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範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諮詢作用。

3.6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範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範、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務、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信息發佈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佈,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可組織人員逐户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佈機關等。

市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發佈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信息原則上由市人民政府(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佈,及時向上一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四級(藍色)預警由市政府指揮部辦公室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發佈,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佈,並上報蕪湖市人民政府或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佈,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同時予以發佈。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分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誌,採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佈預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佈、誰解除”的原則,由發佈單位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市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市生態環境分局接報後,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或特殊情況下,市生態環境分局可直接向省生態環境廳或生態環境部報告,並同時報告蕪湖市生態環境局。

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市人民政府須在接報後2小時內向蕪湖市政府報告,同時報省人民政府。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或特殊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羣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5)可能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原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後應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市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報請蕪湖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蕪湖市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開展先期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先期處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市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儘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並及時向蕪湖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採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2)二級響應。對涉及面廣、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並作出工作部署。當蕪湖市指揮部介入後,在蕪湖市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並作出工作部署。當省指揮部介入後,在省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涉及面廣、敏感複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後,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並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先期處置工作,待蕪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介入後,配合蕪湖市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2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後,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並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佈,做好輿論引導;

(6)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鎮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7)視情向兄弟市縣、或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採取措施,查找並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市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市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採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範圍;採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採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澱、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3)醫療救治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症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衞生專家和衞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範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衞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各級預警信息發佈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市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在事件發生後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引發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後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市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後處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修復、生態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後,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後,市生態環境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17日無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無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政辦〔20xx〕67號)同時廢止。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7

根據20xx年環保工作管理目標,我公司於10月20日進行了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演練按照預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雙強化工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案》進行有序、緊張,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使應急人員熟悉必要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經驗保證。在這次演練中,每個演練者都獲得再次學習和提高認識的目的,對於管理人員來説通過演練可以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並可以從中找出改進的措施,把預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針對此次演練做如下全面總結:

一、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工作親臨佈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這次應急救援演練。此項工作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正式演練的各個階段公司領導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緊湊,整個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身先士卒對演練工作的全過程進行領導和指揮並參與演練方案的多次討論和修訂工作,而且還積極帶頭參加演練前的受訓,為保證演練的時效性,各工作組長親臨現場根據實情考察,掌握模擬演練情況後對方案進行調整和部署。

總之,這次演練取得成功,完全得力於領導重視和支持及各工作組長的精心安排,從而體現我公司各級領導搞好環境安全的信心和決心;確保把環境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

我公司從環境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演練的主要任務,其主要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正、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操作的整個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通過演練所有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瞭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範措施,使大家得到鍛鍊。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懂得應該做什麼,能夠做什麼,如何去做等。從而提高全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認真總結不足,持續改進提高

應急演練是在模擬事故的條件下實施的,是更加逼近實際的訓練和檢驗訓練效果的手段。也是檢查應急準備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評價應急預案准確性的關鍵措施。因此綜觀演練全過程,我們確實發現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不斷進行改進和提高。下面將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1.發生災害時應急疏散的過程中,應急疏散後應進行觀摩,個別人疏散後就走了,參與性不足,觀摩人數不足;

2.根據預先制定演練的要求,演練時要事先準備模擬用品並告知演練區域內的人員,在實際演練時水管有脱落,營救人員動作不夠迅速,使演練的真實性打了些折扣。

3.應急演練的過程中,聯絡通信方面的裝備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組及指揮部之間聯絡不夠順暢。

以上主要還是演練的組織實施中存在問題,從而使我們積累了演練的經驗,為今後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鑑。

總之,這次應急預案的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此次應急演練的目的。從而證明我們制定的應急預案中,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過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防範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們的應急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環境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職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環境事故危害,減少環境事故損失。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8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後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後,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後,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着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於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儘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衞生安全工作,減少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着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或鎮衞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衞生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温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範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衞生部食品衞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衞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衞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衞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後(食用某一食品後,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採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繫,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領導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彙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3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衞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採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衞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衞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後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領導和衞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並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0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精細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校內外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指揮機構

總指揮:x

副總指揮:x

成員:xx

三、工作安排

(一)通迅聯絡:xx

任務:遵照指揮部的指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援救,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內趕赴出事地點,招待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xx

成員:xx

任務: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相應的措施。

(三)安全疏導組

組長:xx

成員:各班主任

任務:負責現場維護秩序,組織引導,快速疏散並撤離,防止擁倒、踩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事故。

(四)救護組

組長:x

成員:各任課教師

任務:負責搶救傷員,阻止可疑及無關人員進入、靠近、圍觀,保障救護車輛暢通無阻,快速救護受傷人員,平息後抓緊時間與其他醫務部門進行傷亡人員的情況核實,配合執法部門查找事件原因。

(五)事後恢復組

組長:x

成員:xx

任務:為搶險提供財力保障和事故平息後勤部生活供應保障。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⑴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⑵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燈、蠟燭等)。

⑶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⑷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⑸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⑹涼曬的衣服必須在空調壓縮機、散熱風扇50cm之外。

⑺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⑻進行學生自護疏散、義務消防隊員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2、應急預案

A、上班時間處理方案:

①出現火警:發現險情者在第一時間拉響火警警鈴並迅速報火警119,同時向校長或副校長如實報告,校長或副校長接到報告後,要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查明情況,採取措施,展開搶救工作。

②在統一指揮下,各個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疏散組人員緊急開展工作,搶救人員和財產,轉移危險物品。

③學校通知有關人員並配合組織疏散和救護工作,制定臨時對策,並與有關部門進行聯繫。

④事後恢復組立即出動車輛運送人員和物資,保證師生和搶險人員的用餐和用水等。救護組各任課教師協助醫務人員趕赴現場,提供應急藥品,組織搶救傷員,切斷相應電源,並保證疏散和救護的照明用電和用水。

⑤做好善後工作。對現場進行必要的保護和清理,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慰問,對損失進行統計,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全過程調查,查明事件發生原因。

⑥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工作秩序。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和處理,並提出整改措施。

B、非上班時間處理方案:

①現場人員在第一時間迅速報火警119,同時報上級部門。

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事件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險,並上報領導,在其他領導沒有到達現場前,如有情況全權指揮救助。

③其他條款也正常上班時間處置方案相同。

3、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⑤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⑴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宣傳。

⑵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

⑶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⑷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⑸定期檢測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工作。

2、應急預案

⑴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⑵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脱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⑶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⑷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衞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⑴定期請校醫務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輔導。

⑵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⑶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⑷校區定期督促食堂清理倉庫及小店內的剩餘食品,防止學生誤食過期、黴變的食品。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送往醫務室診療。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1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具體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處置發生在我鎮範圍內,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社會安定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處置突發事件的基本目標是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依靠科學,依法規範。依法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減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實行鎮、村、駐鎮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堅持條塊結合、以快為主的屬地管理,進行分級響應。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和響應級別

(一)分類

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乾旱、暴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建設工程、重要水利設施、公共場所及學校、鎮直部門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氣、大型建築物倒塌和道路嚴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3、突發衞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植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較大規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會正常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靠前處置,迅速有效。各村、駐鎮單位必須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組織,靠前指揮,堅持抗災和救災相結合,迅速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二)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級別進行應急響應。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全鎮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非常設領導機構,由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武裝部及派出所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當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督促各村、駐鎮部門及時有效做好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事後恢復與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鎮社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所有緊急情況的接警、轉報和組織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協調,應急處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通常由到現場的鎮最高職務的領導任現場總指揮,各相關單位的領導參加,主要職責是:組織現場工作組;瞭解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及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迅速制訂應急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和把關工作;指導善後處理工作。

(三)突發事件現場工作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現場等實際情況,下設若干個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組成與主要任務:

現場施救組。由鎮政府、派出所、武裝部、供水、供電、事發地等單位人員組成搶險搶修隊伍,主要任務是營救受傷人員,尋找生存者和遇難者,撤離、疏散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受到威脅的.人員;劃定危害區域,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搶修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

警戒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保障現場應急求援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事發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疏散人羣、傷員運送車輛的順利通行。

醫療救護組。由鎮衞生院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現場急救站或臨時救援點,對受傷人員開展現場急救並及時轉送醫院治療;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人身安全;統計死傷人數;控制傳染病源;負責臨時安置場所的衞生、防疫、消毒和人員醫療;監測現場水體、飲用水、食物、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情況,對現場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後勤保障組。由鎮民政辦、財政所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調集和運送救災抗災物資、救援設備器材,負責做好工作人員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聞協調組。由鎮黨政辦、文化站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確保信息及時傳遞;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協助做好對外聯絡,做好新聞報導和發佈工作。

善後工作組。由鎮民政辦、治安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準確查清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寫出損失評估報告,保證羣眾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遇難者遺體的臨時保管等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五、責任與獎懲

鎮應急指揮部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後果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六、附則

(一)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按事故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二)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專項預案。

(三)本預案管理單位為鎮黨政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2

為實戰檢驗和提高公司應對突發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xxx親自牽頭,分管生產副總經理具體負責組織20xx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經過周密的計劃和細緻的籌備工作,已於20xx年6月28日下午實施,並圓滿地完成本次演練,達到了預期目標,現將本次演練工作總結如下。

一、應急預案演練的籌備

1、演練目標的確定

根據公司現狀,公司擬定演練目標設置在氨壓縮機房。由於機房內氨壓縮機在運行過程中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有可能發生氨壓縮機上墊片破損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屬毒性氣體,不僅可造成現場人員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氣會擴散影響周邊大氣環境。此外,氨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該區域是公司內危險性較大的區域,也是公司重點監管的部位。為此,公司研究,將本次應急救援目標設定在氨壓縮機房。模擬氨壓縮機房內氨壓縮機上密封墊片突然發生破裂,系統內氨氣大量向外泄露,當場導致氨壓縮機房內一位現場操作工人中毒暈倒在地,同時由於大量氨氣泄漏,遇電器火花引起氨氣爆炸而發生火災事故。

2、應急演練方案的確定

對照公司已發佈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程序,針對公司確定的本次演練的目標,公司安全環保科編制了本次應急演練實施方案,並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最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3、參加演練人員的確定

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公司目前組織機構和人員情況,確定本次演練應急救援指揮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xxx擔任,公司副總經理xxx具體負責演練現場指揮,同時確定了各專業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和成員。

4、應急救援演練物資的準備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為開展本次應急演練活動,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在演練前增添了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其中新購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護目鏡20副、毛巾60條等。

5、桌面演練

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召集有關演練人員會議。在會議上本次演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根據演練實施方案對所有參加演練人員進行了詳細的佈置,使每位參加演練人員明確本次演練的程序和自己的職責和任務,為演練有序實施做準備。

二、應急演練實施過程

1、事故發現和現場應急處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時,在氨壓縮機房外當班操作工人xxx等三人聞到一股強刺激性的氨氣味,估計發生了氨泄漏事故。xxx等人立即向外奔跑,並立即撥打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電話報警,告知在氨壓縮機房內發生氨泄漏事故(見附件照片1)。然後,xxx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

具和防護目鏡返回氨壓縮機房,發現在氨壓縮機密封墊片處正在冒出氨氣。首先拉下氨壓縮機電源開關(見附件照片2),停止氨壓縮機繼續運行,然後關閉氨壓縮機進氣、出氣及其他與氨壓縮機連接管路上的閥門(見附件照片3),切斷泄漏處氣源,同時啟動應急排風機,降低氨壓縮機房內氨氣濃度。最後,撤出事故現場,向事故調查組講述泄漏事故發生經過情況,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分析。

2、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值班員xxx接到故報警電話後,立即撥打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xxx和現場應急總指揮xxx告知事故發生點及簡要情況(見附件照片4)。

3、應急救援總指揮xxx和應急現場總指揮xxx接到應急辦報警後,立即趕赴事故發生點觀察事故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當即決定啟動應急救援方案。隨即撥打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及各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電話(或手機)(見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趕赴事故發生現場,聽候應急救援指令。

4、應急搶險隊到達現場向總指揮報到後,現場總指揮xxx當即下達指令,要求應急搶險組所有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用霧狀水噴至氨氣泄漏點上方,用水吸收泄漏點及周圍空間內的氨氣,降低室內氨氣濃度,保護搶修泄漏設備(氨壓縮機)人員的安全,同時也可減少氨氣向室外空間擴散的速度和數量(見附件照片6)。與此同時,應急搶險組成員攜帶修理工具到氨壓縮機房,拆下機蓋,清理破損密封墊片,並更換新墊片,重新蓋上機蓋,擰緊固定螺絲,將泄漏部位修復(見附件照片7)。由於噴淋吸收水內含有氨,不允許直接排至飛雲江,因此,應急搶險組用霧狀水吸收空氣中氨氣產生的污水應進行處理。

所以,應急搶險組在用霧狀水噴淋吸收空氣中氨氣的同時,立即派人趕赴江邊清下水排放口出水處,立即用電動切斷清下水排放閥,並啟動污水泵,將污水打至廢水儲存池內(見附件照片8)。

5、醫療救護組到達指定地點向現場總指揮報到後,現場總指揮立即下達指令,要求醫療救護組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進行仔細搜索,一旦發現中毒、受傷人員立即將其救出,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治措施,並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搶救或治療。醫療救護組xxx組長根據現場總指揮上述指令後,帶領2名組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後立即進入氨壓縮機房內搜索,發現當班操作工林偉暈倒在機房內(見附件照片9),立即將其抬至室外空氣新鮮處(見附件照片10),並進行人工呼吸(見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後將其扶入公司應急救護車內(見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繼續觀察醫治。

6、警戒疏散組到達指定點後,現場總指揮xxx立即下達應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組人員根據氨氣擴散情況拉好警戒線,並組織有關人員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警戒疏散組組長xxx接到現場總指揮命令後,帶領組員迅速拉好警戒線(見附件照片13),勸退警戒線內非應急救援人員,並大聲呼叫事故發生點附近的鍋爐工段和粉碎車間崗位操作人員用濕毛巾護住鼻子,並根據公司內風向標帶領他們向上風向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見附件照片14)。同時在警戒線旁執行警戒,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警戒線內。

7、事故調查組到達事故現場後,現場總指揮xxx指令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分析工作。事故調查組人員首先向事故發生現場

當班人員瞭解事故發生的時間、當時情況等相關信息,待事故現場處理後立即進入事故發生現場,察看現場(見附件照片15),並在現場根據當事人的調查及現場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為操作控制不當,導致液氨帶入機內,由於液體不可壓縮,使機內壓力超出正常工作壓力,導致密封墊片破損,從而發生本次事故。事故調查組將調查分析結果報告現場總指揮。

三、現場應急總指揮對本次演練點評。

各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參加應急救援全部人員集中聽取演練工作總結(見附件照片16)。現場總指揮毛明學在演練點評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練的成績。一是參加演練人員工作認真,嚴格按演練要求和現場指揮部命令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練比以往演練規模大、參演人員多,並按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演練方案實施,比較全面地檢驗了公司的應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關心、重視本次演練工作。總經理胡文龍自始至終在現場觀摩演練全過程。公司內未參與本次現場演練的員工均主動、自覺在旁邊觀摩演練,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練是成功的,對提高公司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當然,公司像本次大規模的演練尚屬首次,因此,與應急預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處。如:中毒暈倒在地的人員在搶救撤離事故現場時應採用擔架,但因事先未準備;再如:氨濃度高時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但該項應急內容本次演練中未實施;三是通訊聯絡組雖有設置,但演練中未接到指令,故未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四是後勤保障組雖然也有參加演練活動,但有不少環節未按演練方案,如搶救接送傷員的車輛按演練方案應在接到應急指揮部命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3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衞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閲覽室、電子閲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後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並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衞組要派專人對着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快速、有效合理地對院前、院內產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儘可能避免因突發事件給就醫患者帶來的傷害、最大限度降低醫院財產的損失,緊急控制事態發展,全力保證患者的安全和醫院財產安全,特制訂如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積極應對突法事件,做好大型院前大型急救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管理,醫院成立災害事故及突發事件搶救組織。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副總指揮為業務、行政院長。醫務科、護理部牽頭。急診科主任擔任搶救組組長,副組長由外科主任擔任。組員的構成:外科醫生2名,麻醉師1名,內科醫生2名,檢驗師1名,藥劑師1名,護士5名。司機1名,綜合科室、經營科人員3名。

以上人員要求責任心強,技術熟練,身體好。

三、工作職責

1、院長負責對全院重大緊急突發事件的總指揮。

2、業務院長負責對全院緊急突發事件醫療救護方案的審核、批准,並組織實施。

3、行政院長負責醫院緊急突發事件後勤、保衞等統籌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4、醫務科負責組織大型的緊急醫療救護。

5、綜合科負責協調、聯絡各院內外有關行政部門處理各項緊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門工作。保衞部人員負責火警、匪警、以及行兇打架、酗酒鬧事、閒散人員無理糾纏等院內意外事件緊急情況的處理。

6、醫院總值班負責在工作時間外指揮、協調、聯絡各部門處理緊急突發事件,在帶班領導或主要負責部門到場之前代行使指揮權。

7、醫院各部門醫務人員在緊急突發事件來臨時,配合負責部門工作,需要轉移患者時要負責患者安全。

四、搶救程序

(一)院內重大醫療事件

1、院內接到諸如羣傷、交通事故、工傷事故、自然災害等重大事故的搶救指令後,由急診室護士或值班醫生在立即投入搶救的同時,立刻通知相關科室二線醫生,並通知院總值班或醫務科,並按照醫院危急重症患者搶救程序,進行積極搶救和處理。

2、院內若接到如羣體中毒、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患者時,應堅決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執行。根據本院搶救條件,各部門協同配合,積極對患者組織搶救,必要時積極和有關醫院聯繫請求支援或辦理轉院。同時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請示彙報。

(二)院外重大突發事件

1、指在院外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包括防汛、爆炸、車禍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醫院需要前往積極參與搶救的醫療工作。

2、接到上級衞生行政部門下達指示或“120”指令後,院總值班或急診科應在第一時間迅速通知急診室、業務院長、醫務科、護理部、急診救護人員和救護車司機。同時迅速調集二線值班人員醫院待命。一線參與出診搶救醫護人員和司機應在1分鐘出車參與院前搶救。

3、搶救小組領導者應認真做好搶救的組織、指揮工作。信息科負責突發時間發生時的通訊聯絡,確保通訊聯絡的及時和通暢。

4、急診科、藥劑科、設備科、醫技科室和病區病區、後勤保障等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要到達現場,協同配合,應急處理緊急事件物資、設備、藥品、材料的準備,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

(三)應對傳染病流行性疾病突發事件

1、依法對傳染病、流行性疾病疫情實行封鎖、隔離,防止疫情擴散、環境污染和醫務人員的自身感染。

2、對病人或疑似病人積極採取搶救、檢查、診斷和治療措施。

3、對疫病疫情的處理過程要進行認真、完整的記錄,詳細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

4、對疫病疫情發生的有關情況要及時向上級行政衞生主管部門、疾病防疫監督部門即使彙報。

(四)醫療廢物流失、滲漏、擴散或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發生下述情況時,應及時彙報:

1)實驗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養基和保菌液丟失、滲漏,其濃度和數量足以對人致病的;

2)傳染病人的血液、體液、排泄物等造成大面積污染。

3)使用過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及其他器具丟失。

4)過期淘汰的藥品、疫苗、血清丟失。

5)具有度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映性或度性的四面體固體、液體、氣體,如甲醛、攝影用劑、有機化合物等丟失、滲漏。

6)放射性核素污染。

2、預案啟動程序:事發後,科室人員立即向醫院後勤或院感辦彙報,後勤總務或院感辦接到報告後,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把情況立即向主管院長彙報,由院領導通知或組織人員迅速處理。同時在48小時內醫院要向衞生局、衞生監督、環保局等上級部門彙報事件經過。

3、對一般廢物滲漏處置辦法:現場指揮、封鎖滲漏範圍,控制人流,防止擴散。工作人員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防護鞋、防護鏡。採取措施吸乾滲液,連同固體廢物裝入黃色污物袋中密封扎口,在套入另一黃色污物袋內。貼上標識,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焚燒處理。對地面及相關物表進行消毒。對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遺傳毒性的醫療廢物滲漏處置:要立即封鎖現場。儘快通知環保局等各上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

4、醫療廢物丟失的處置辦法:通知環保局或報警。分析丟失原因,堵塞漏洞,加強監控,預防失竊,防備監守自盜,加強管理。

(五)對停電的緊急處理

1、醫院配備雙路供電系統,在一路斷電的情況下,在3分鐘內立刻啟動院內發電機組,迅速恢復全院供電。

2、各重要部門均配有應急照明燈,各病區樓道、走廊應配有延時保護裝置的安全指示燈。

3、醫院供電設備設施、由後勤負責統一維護、保養和修理,確保電線電纜電器不被故障而造成的停電事故。

4、停電時要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六)對火警的緊急處理

1、一旦發生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並派人在道路路口帶路。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應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用滅火器或其他消防設施積極滅火。

2、做好防火隔離措施,迅速轉移住院病人,有秩序地把所有病人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及時把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有度試劑等轉移出火場。

4、後勤要經常對醫院各類電器、電線電纜、煤氣等火源設備要加強維護保養的管理。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醫院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七)公共設施緊急處理

1、管道破裂:在院內當遇水管暴裂時,應立即有發現人通知後勤,由後勤根據水管損壞情況,迅速組織水電維修人員負責首先處理此類事件。同時後勤要立即組織人員及時清理地面積水,防止儀器損壞和患者滑倒。如需對患者進行轉移,由護理部組織實施。

2、電梯故障:院內因電梯發生故障而把患者或其他人員滯留在電梯內時,被困人員可直接撥打電梯內公佈的電梯維修電話。值班人員接到求救電話後,應立即抵達現場解決技術事故,同時後勤要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派醫務人員到達現場,防止意外事件的出現,必要時可以立即實施搶救。

(八)信息系統突發事件

醫院信息系統因系統外環境變化或系統本身故障及設備、網絡、數據損壞等突發事件,會造成整個系統或系統的局部不能正常運作,給醫療秩序帶來不良後果。

1、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反應及時,各部門要相互合作,各負其責,果斷處理。

2、信息系統應用部門的人員在發現應用軟件或電腦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告,電腦維修人員要立即進行排查,確定是否為突發事件,再結合實際向領導彙報。

3、電腦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故障原因,儘快排除故障。需要時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必要時可請信息供應商給予技術支持。

4、遇到備用措施也無法啟用時,徵得院長同意後暫時關閉信息系統。

5、門急診收費切換到備用服務器上運行,門診藥房處方發藥、掛號等可採用手工操作,住院病人管理結算、基本醫保、勞務工合作醫療結算等及其他模塊均暫時關閉。

6、信息科平時要加強對突發事件的檢測、預警、反映、處理等有關工作,嚴格執行信息運行維護的各項措施和操作規程。

7、應對一些常用的關鍵設備要備有更換配件,如服務器、交換機、網線、集線器、電源、插座等。並對日常檢測到的異常和故障進行記錄,要進行分析,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做出預防處理。

8、各使用部門要嚴格執行信息系統的操作規程,減少和避免信息系統故障發生帶來的不良後果。

五、醫療器械、藥品的要求

1、巡視包。巡視包內必備物品有聽診器、血壓表、體温表、止血帶、三角巾、繃帶卷;一次性注射器、手電筒、壓舌板、消毒紗布、棉籤等。巡視包內必備藥品:強心劑、利尿劑、呼吸興奮劑、升壓藥、止血藥、抗過敏藥、抗驚厥藥等急救物品,以及處理外傷的應急藥品和止痛藥。

2、急診科必備物品:包括氧氣、擔架、夾板、繃帶、氣管切開包、清創縫合包、輸液用品及搶救用藥等。

六、物資供應

1、後勤保障應按物資準備要求將常規配備物資隨時備好待用,並定期檢查其完備情況,如為搶救人員配備雨具、繩索、應急燈、手電等。若遇特殊重大災害事故或突發事件時,應保證具備調配人員及物資的能力。

2、救護車應定期檢修以確保隨時處於良好的應急狀態。

3、做好其他有關後勤保障工作。

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5

今年以來,我單位按照應急辦的要求,認真紮實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我站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強化工作責任。

1、領導重視。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建立領導小組。為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環境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建立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現場處置組,確定了各組的工作職責,強化了工作責任。

二、逐步完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工作措施

今年,堅持統一領導,按照分類管理,責任到人,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部門之間加強了的協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按環境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了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

針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20xx年10月12日組織開展了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此次演練的目的在於:

1、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次演練應急辦主任也參加觀摩了我站的演練並對我們的演練做了總結性的發言,祝賀我單位演練的圓滿成功同時也提出了許多不足需改進之處:

1、加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將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充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繼續加強在應急演練預案的完善和培訓工作,確保在真正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條不紊的處置,盡最大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3、領導要重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演練工作要常抓不懈,確保萬無一失。

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處置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切實保護羣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環境權益。

四、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目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①監測應急預案還不夠完善,

②各小組之間的配合和對自己的職責還不夠協調和明瞭。

2、整改措施

①繼續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訓練。

今後,我單位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和應急辦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改進不足,發揮長處,努力把我站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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