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來源:文萃谷 2.29W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1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衞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羣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羣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羣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衞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衞工作。

衞生監控組由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台、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衞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衞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衞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2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某某鎮迅速反應,周密安排,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相關部署和會議精神,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堅持以強化責任擔當、優化管理措施、注重措施細化、堅持執紀監督為立足點,及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為全鎮打好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構築起了牢固防線。

一、強化責任擔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按照“包村領導+駐村幹部+村社幹部+村醫+近鄰、黨員或醫療小分隊”的“4+X”工作機制,不斷強化防控措施,使防控工作做到了責任到村、到社、到户、到人。一是發揮領導作用,靠實工作責任。以包村領導為主體,進一步靠實了鎮村社三級幹部和村醫的防控責任,確保防控工作崗崗有人、人人擔責,形成了疫情防控人人盡責的局面,為全鎮築起了疫情防控的堅固“防線”。二是發揮指導作用,強化措施落實。及時組織全體駐村幹部放棄休假、迅速返崗,引導駐村幹部主動擔當作為,按照“一查四清”工作機制,帶領村幹部、黨員、羣眾志願者在疫情防控一線中踐行初心使命,為全鎮廣大羣眾健康和安全撐起“保護傘”。三是發揮自身優勢,做到管控及時。充分發揮村社幹部對基本情況明、掌握信息快的優勢,採取村社幹部與黨員、村醫、羣眾志願者聯手的方式,在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賬的基礎上,確保對新增外出返村人員尤其是湖北返村人員摸底登記及時、日常管控及時。四是發揮專職作用,做好科學防護。要求村醫充分發揮專職作用,全力協助做好對外出返村人員的管理,堅持日報告的形式,對外出返村人員的身體狀況做好追蹤、篩查和監測。同時,通過村衞生員宣傳疫情防控情況和預防知識,促使羣眾從潛意識中不斷增強防疫意識。五是發揮監督作用,確保防控有效。以黨員、羣眾志願者為主體,充分依靠羣眾,通過發揮引導羣眾做好科學防護,幫助村“兩委”監控重點人員動向、外來人員到村監督等作用,使全鎮疫情防控工作更加主動、更加有效。

二、優化管理措施,築牢聯防聯控戰鬥堡壘

全面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堅持“一張網格表,三項硬措施”的工作措施,全力預防疫情擴散,為全鎮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築起行之有效的“防火牆”。一是“網格管理”。在疫情警報拉響的第一時間,全鎮範圍內緊急設置監測點共計100個,合理製作《某某鎮監測點組織機構圖》、《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表》、《疫情防控值班表》,着力構築上下聯動、信息公開、行動迅速的防控大網,確保管控對象有措施、管控任務能完成、管控職責能落實。二是防輸入。對所有外來人員、車輛都實行“一查四清”工作機制,即“一查,查體温;四清,做到身份清、時間清、接觸人員清、行動軌跡清”。同時,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將防輸入措施落到實處。三是防輸出。通過指導各村增設疫情防控便民服務點,幫助羣眾買米麪油、蔬菜、藥品和生活日用品,銜接鎮衞生院及時為各村衞生室補充所需日常用藥,保障患病人羣就醫治療,全面減少羣眾因生活需求頻繁出入現象。四是防擴散。指導各村建立流動宣傳隊伍,通過流動宣傳隊伍每日不間斷開展科學防護知識流動宣傳和勸散下棋打牌、曬太陽等聚集人羣,全面促使羣眾提高做好自身防護意識,也避免出現人羣聚集引起交叉感染,進一步保障全鎮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注重措施細化,着力凝聚各級強大合力

為切實取得工作實效,某某鎮堅持從實際出發,在細處出手,不斷改進和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在人員力量上做文章。要求各村以村級後備幹部、支部黨員為重點,號召村中熱心公益事業的羣眾分別組成政策宣傳、排摸登記、應急處理等組別,相互協同、相關配合,共同開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在宣傳教育上做文章。及時將市上公告和防控倡議書製作成音頻宣傳資料,採取在各村社通過喇叭播放和調配執法車輛巡迴播放的方式,引導羣眾不斷增強自我防範意識,自覺做好自我防護。三是在人員流動上做文章。要求各村以嚴控人員流動為重點,嚴格封堵村莊出入口,持續做好出入人員管控工作,堅決做到外來人員和車輛不讓進村,本村人員進出村有流動記錄和體温檢測記錄。同時,堅持封村不封路,及時預留應急綠色通道和車輛,確保緊急情況能夠及時處理。四是在工作聯動上做文章。及時召開職能部門聯席會議,明確工作職責,不斷形成協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良好氛圍。由鎮衞生院負責患病羣眾救治,督促各藥店落實免費測量體温,購買感冒藥實名制登記。由鎮市場管理所、執法所、派出所負責對餐飲店、活禽海鮮店等上門張貼公告講解政策,同時對加油站、超市的疫情防控措施進行檢查督促。由閭井交警中隊負責轄區過境車輛的排查登記和疏導工作。五是在工作統籌上做文章。堅持疫情防控和中心工作兩不誤,要求各村組織公益性崗位人員、羣眾開展環境衞生整治、庭院美化活動。要求各村各村紅白理事會提前掌握村內紅白喜事動態,通過入户走訪、上門勸導的方式,對家中有喪事的,督促事主及時安葬死者。對即將舉辦嫁娶事宜的,勸導事主延期舉辦。

四、堅持執紀監督,推動疫情防控落實落細

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紮實有效開展,嚴格疫情防控監督執紀問責制度落實,切實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紀律保障。一是抓住關鍵少數,強化示範帶動。督促鎮村幹部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工作責任,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勇於擔當作為,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線,第一時間迴應羣眾關切,及時發聲指導、掌握疫情、採取行動,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二是加強履職監督,推動責任落實。重點聚焦各村疫情防控政治責任是否落實、工作責任是否靠實、工作措施是否細實、工作作風是否紮實,對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幹部嚴肅進行追責問責。同時,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把紀律挺在前面,對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經費、捐贈物資的管理使用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三是壓實防控責任,增強防控意識。疫情不退,督查不停。鎮紀委堅持每天深入一線開展監督檢查,白天到村到户督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晚上到檢測點督查人員到崗到位、值班值守情況,已累計開展全覆蓋專項督查X次,向鎮黨委、政府反饋督促發現問題X條。同時,指導各村監督委員會積極投身疫情防控一線,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配合村“兩委”共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開展。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3

一、確保我鎮境內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能夠及時,有效地控制和撲滅。

為確保人畜健康,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防疫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重大動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對人畜危害嚴重,需要採取緊急,嚴厲的強制措施進行預防,控制和撲滅的動物疫病。

(二)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做好控制重大動物疫病所需要經費,物質、設備和技術準備,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按照本預案規定,做好統一指揮,通力協作,儘快控制和撲滅疫情。

二、疫情的應急指揮系統和部門職責

(一)指揮系統指揮長

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動監所、財政所、交通站、派出所、衞生院、工商所

(二)部門職責

1、動監所

(1)組織動物防疫和防疫監督人員開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監測、預報,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

(3)診斷疫情,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4)指導、監督並組織對疫點內染疫畜禽及同羣畜禽的捕殺,無害化處理,污染物和場所消毒等工作;

(5)組織對疫區,受威脅區易感動物實施緊急免疫;

(6)對疫區,受威脅區內的易感動物及其產品進行檢疫和監督管理;

(7)建立緊急防疫物質儲備庫,儲備疫苗、藥品、器械、防護用品等;

(8)評估疫情處理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9)培訓防疫人員,組織成立疫情處理預備隊;

(10)開展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羣眾的宣傳工作。

2、財政所負責安排儲備金和緊急動物防疫物資所需資金。

3、交通站配合動監所做好動物防疫檢查站和疫區封鎖工作。

4、工商所協助動物防疫監督部門做好檢疫工作。

5、派出所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畜禽的撲殺。

6、衞生院負責疫區內人員的疫情監測和預防工作。

三、疫情的應急反應

(一)三級疫情的應急反應從事獸醫活動的,發現患有或疑似國家規定的一、二、三類疫病和當地新發現的疫病動物時,必須在24小時內向動監所報告,鎮監督所發現可疑重大動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後,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時對發病畜禽進行臨時隔離,限制同場(户)畜禽及其產品的流行,並監督消毒等措施的實施,同時報告市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鎮政府、村委會、要做好疫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疫情工作順利進行。

(二)二級疫情的應急反應疫情發生後,及時有效地開展疫情撲滅工作。

(三)一級疫情的應急反應疫情發生後,儘快撲滅疫情。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質保障。建立重大動物緊急防疫物質儲備庫,儲備物質,主要有疫苗、藥品、防護服、器械等。

(二)人員保障對重大動物疫病預備隊人員要進行系統培訓和統一調動。

五、其他事項

1、各村委會要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

2、從事畜禽飼養。畜禽產品加工和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該嚴格遵守本預案的規定,在疫情發生後,無條件地執行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對違反本預案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和實驗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部署要求,根據新冠肺炎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學、規範、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廈門、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實踐,學習借鑑上海等地經驗,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修訂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指南(修訂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潭綜合實驗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平潭綜合實驗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預案編制。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始終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實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

2.堅持統一領導,聯防聯控。壓實四方責任,統籌協調,強化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和上下聯動。

3.堅持預防為主,人、物、環境同防。紮實落實人、物、環境同防各項防控措施,增強防控成效。

4.堅持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案,按照精準施策的要求,不斷調整工作重點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殲滅戰。

5.堅持分級分類,有序防控。分級分類做好應急響應,精準施策,有序規範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預防和疫情發生後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組織領導,指揮全片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公室、黨羣工作處、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交通與建設處、政法綜治處、資源生態處、農業農村處、機關黨委、東庠辦事處、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樓派出所、東庠邊防派出所、派駐君山片區綜合執法隊籌建組、各包村工作隊、各行政村。

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其組成如下:

1.綜合協調(外事)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陳李凱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的溝通與協調,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傳,負責防控工作指揮部日常事務及對接區社會事業局相關工作。負責上級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項部署的落實,做好境外返鄉人員、境外入嵐人員、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來嵐)人員跟蹤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學校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翁文卿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經濟發展處、轄區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職責:負責片區新冠肺炎疫情監測、評估、分析研判、組織落實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監測和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樣本採集與檢測和疫情處置等工作。加強對重點區域返鄉人員、流動人員、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加強摸排,建立動態管理台賬,對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者要按照醫學要求進行隔離和檢查,嚴格隔離確診患者。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同時,做好個人防護用品、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物資儲備的工作。

3.醫療救治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轄區各衞生院

工作職責:組織片區醫療衞生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區黨工委、管委會工作要求,開展預檢分診,設立發熱門診,病例發現與報告,病例的隔離與診斷,開展醫務人員的培訓,落實醫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導轄區衞生院做好疫情醫療救治和醫療保障工作,加強醫療人員安全防護工作。

4.宣傳信息組

組長:施敏

副組長:林黎

成員單位:黨羣工作處、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

工作職責:負責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發佈,必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聞媒體採訪。負責與新聞媒體的溝通,組織開展疫情監測,及時對外澄清事實,主動引導推動。組織開展面向公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片區領導參加的有關活動和有關防控工作的新聞報道及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5.監督檢查組

組長:莊亮

副組長:吳正華、陳李凱

成員單位:駐君山片區管理局紀檢監察組、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對片區各部門、各衞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各衞生院的新冠肺炎預檢分診、發熱門診、消毒隔離、疫情報告、分類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視疫情發展情況開展其他監督檢查。

6.後勤保障組

組長:張騰龍

副組長:翁文卿、陳李凱

成員單位:經濟發展處、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職責:負責物資、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的儲備,落實指揮部日常工作的後勤保障。

7.交通檢疫組

組長:程波

副組長:陳國偉

成員單位:交通與建設處、轄區各派出所

工作職責: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設立留驗站,配備必要工作人員、設備和條件。落實對汽車、船舶等密閉交通工具採取通風、消毒、體温監測等必要措施;在汽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發現疑似病例要立即採取防控措施,對密切接觸者進行排查,並及時通報衞生健康部門。在高鐵中心站、港口碼頭等相關場所嚴格落實旅客體温、篩檢等防控措施,及時發現疫情。配合衞生健康部門全力做好留驗觀察和隔離治療,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會穩定組

組長:林嵐華

副組長:薛忠

成員單位:政法綜治處、黨政辦公室、黨羣工作處、經濟發展處、交通與建設處、社會事業處、流水派出所、中樓派出所、東庠邊防派出所、派駐君山片區綜合執法隊籌建組

工作職責: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維護社會穩定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為基礎,密切關注疫情期間社會穩定動態,圍繞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羣體,全面、深度加強情報信息收集研判預警,動態監測輿情,及時發現、積極化解、穩妥處置因疫情引發的不安定不穩定風險因素,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紮實抓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堅決防止風險隱患由疫情防控領域向社會穩定領域甚至政治領域傳導演變,全力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工作組內設工作專班,共設置5個工作專班,分別是:流調溯源工作專班、交通管控(轉運隔離)工作專班、區域協查工作專班、疫苗接種工作專班、核酸檢測工作專班,負責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相關工作。組織機構如有人員調整,由繼任者直接順延,不再另行發文。

此外,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在疫情發生重點區域,社會事業處可視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前方工作組。

(二)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公室:組織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的對外信息發佈,必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聞媒體採訪;跟蹤輿情,及時對外澄清事實,主動引導輿論;加強網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導。會同片區黨羣工作處,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協調做好在突發公共事件的區域調運必需物資,保證供應。負責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經費,建立防控工作財政保證機制,並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2.黨羣工作處:組織民宗領域(宗教場所)各方力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頭、作表率。負責組織新聞媒體採訪;加強社會輿論管控、輿情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冠肺炎防護知識普及宣傳;引導社會公眾正確對待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避免產生歧視現象。

3.經濟發展處:負責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急用物資的採購、調運,負責羣眾生活物資的監測、組織和管控工作;組織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組織旅遊全行業認真做好新冠肺炎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發生期間,組織做好旅遊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負責全片區各文化機構、民宿、景區、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組織落實文體場所預防控制的相關規定(如暫停營業、減少集會規定等),視情況予以關閉有關活動場所。指導旅行社嚴控境外疫情嚴重國家(地區)人員來嵐旅遊和我片區羣眾出境旅遊,跟蹤研究疫情對我片區旅遊和人員來往的影響;同時與交通與建設處協同做好在建項目的各項疫情管控工作。

4.社會事業處:負責疫情防控綜合協調。組織制訂新冠肺炎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行政村的建議,向有關單位或部門通報新冠肺炎相關信息。組織羣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根據新冠肺炎的具體情況,向實驗區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處置校園內發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內發生;加強在校學生、教職工的應急知識宣傳,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協助各級組織做好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羣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業、組織以及個人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指導各行政村做好羣防羣治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組織協調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採購和供應;根據政府醫藥儲備的有關規定,做好醫藥儲備及其調度工作。負責組織全片區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協調各處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種工作。

5.交通與建設處:配合區交通建設局對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運人員實施衞生檢疫、查驗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做好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及運輸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時與經濟發展處協同做好在建項目的各項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綜治處:配合區公安部門依法、及時、妥善處置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發現、積極化解、穩妥處置因疫情引發的不安定不穩定風險因素,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紮實抓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

7.資源生態處:配區有關部門組織環境質量監測與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維護環境安全及飲用水源的監督監測工作;負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基礎調查,發現野生動物出現異常死亡或疫症等情況,及時會同動物防疫部門採集檢驗標本。

8.農業農村處: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開展動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漁業船舶,特別是涉漁三無船隻的疫情管控工作。

9.轄區各派出所:密切關注、及時報送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10.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所涉領域的執法工作,切實做好城市管理等相關工作。

11.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組織開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處,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新冠肺炎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監督新冠肺炎應急物資的產品質量,並參與制定相應標準。負責打擊新冠肺炎發生時擾亂市場公平交易的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對藥品(藥材)、醫療器械和糧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動態監測和預警;查處新冠肺炎發生時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確保市場物價穩定。

12.平潭高鐵站綜合服務中心:要嚴格落實旅客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篩檢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隊:負責完成由片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負責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傳、排查、穩控、居家隔離等工作,採取網格化方式發動羣眾做好羣防羣治。

片區指揮部在疫情發生時,根據省委省政府、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部署啟動本級應急預案中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落實新冠肺炎防治措施,並按照國家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的《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家衞生健康委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等級指導意見要求,根據應急響應標準,針對三種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發揮社區動員能力,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羣防羣控,有效落實綜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輸入、蔓延、輸出,控制疾病傳播。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修訂本單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關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及職責

片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片區社會事業處,辦公室主任由林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學俞同志擔任,負責全片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能是:協調全片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組織制訂新冠肺炎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培訓專業人員,指導實施新冠肺炎應急預案,指導應對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協調全片區新冠肺炎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

(四)防控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

轄區內衞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專業技術機構。發生新冠肺炎後,醫療衞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要服從君山片區管理局、區社會事業局的統一指揮、調度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響應分級和措施

根據國務院分區分類防控指導原則和國家衞生健康委、福建省衞生健康關於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指導意見,結合當前防控工作實際,對應急響應等級標準進行調整,並實行疫情嚴重程度分區域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需要評估啟動調整重大級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區級應急響應分為4級。

1.1區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

1.1.1區級啟動四級響應後,片區防控辦及相關處室按照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組織準備、人員準備、技術準備和物資準備、全面提升應急能力。

1.1.2因片區暫無能力與資源進行應對,根據疫情分級管理要求,由區組織做好風險評估,落實準備相關工作。疫情時,由區建立部門聯防控機制,開展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級防控的總體要求,採取差異化的精準防控策略。

1.2區級三級應急響應措施

1.2.1區級啟動三級響應後,由於片區資源與能力暫無法應對,及時上報情況並申請區級資源,由區根據工作職責加強對疫情發生地工作指導。

1.2.2組織醫療衞生專業人員針對新冠肺炎開展相關技術培訓;加強對衞生院的指導檢查。

1.2.3按照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整體要求,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依法採取相關管控措施。

1.2.4強化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嚴格密切接觸者管理,嚴防疫情擴散蔓延。做好醫護人員、醫療牀位、醫療物資、隔離場所等方面的準備,對病例密切接觸者進行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

1.3區級二級應急響應措施

1.3.1在三級響應的基礎上,片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按預案要求配合區開展聯防聯控,定期召開部門工作會商會,依授權發佈疫情信息。

1.3.2社會防控。片區按照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要求和部門單位有關職責,落實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防控有關工作。

1.3.3疫情發生地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

高風險地區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措施的基礎上,停止聚集性活動;對發熱患者全面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時收治,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對發生社區傳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區)的相關場所進行消毒,限制人員聚集,採取封閉管理等限制人員進出管控措施。

1.4區級應急一級響應措施

1.4.1片區醫療衞生資源與能力暫無法應對,及時上報情況並申請區級資源。

1.4.2片區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組織指導各村居(社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組織醫護人員指導患者、密切接觸患者家庭做好通風、預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1.4.3片區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措施的基礎上,停止聚集性活動;對發熱患者全面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時收治,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對發生社區傳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區)的相關場所進行消毒,限制人員聚集,採取封閉管理等限制人員進出管控措施。

1.5當省級應急響應終止後,或區裏尚未啟動應急響應情況下,片區管理局黨委可根據片區疫情實際,根據需要評估,按以下啟動條件,啟動片區級三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

1.5.1片區級三級應急響應條件:

片區內1個及以上村居14天內出現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區)持續傳播風險,對本片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需要由片區管理局黨委統一協調應對疫情。

在區黨工委、管委會指導下,片區防控辦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1.6響應等級調整程序

片區防控辦要遵循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對社會生產生活影響。

四、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終止

(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根據疫情進展與防控需要,由片區指揮部對接區社會事業局,並結合區社會事業局專家組意見適時決定並宣佈啟動片區級應急響應與響應等級,按疫情嚴重程度分區域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應急響應措施,並向區防控辦報備,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對社會生產生活影響。

(二)響應等級調整程序

由區防控辦組織專家對疫情形勢進行分析研判,根據專家研判意見,向片區指揮部提出區級應急響應等級調整建議;片區指揮部結合區防控辦提出的建議,決定並宣佈片區級應急響應等級調整,並向區防控辦備案。

(三)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區域範圍內連續14天無新增本地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以最後一例本地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報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區、管控區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風險地區調整為低風險地區,由區防控辦組織專家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評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區級應急響應終止建議。片區指揮部宣佈疫情處置結束,終止片區級應急響應,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並向區防控辦備案。

應急響應終止後,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調集、徵用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五、應急處置準備

(一)保持指揮體系激活狀態

加強區、片區、村(社區)三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體系建設,做到機構不變、組織不變、機制不變、人員固定、管理運行及時。確保發生疫情,立即轉換為戰時狀態,提級指揮,實行扁平化管理。應急處置期間,指揮部實行領導帶班、各工作專班集中辦公,實行24小時值班和“零報告”“日報告”制度,落實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措施,做到反應迅速、高效處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機制

壓實屬地責任,落實片區包村領導、包村工作隊包乾責任,村及各級黨員幹部一對一包重點户、重點人的責任機制。落實村居網格化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村居幹部、村居網格員、基層衞生服務人員、民警、志願者“五包一”社區防控責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員底數,施行分類管理,做好核酸篩查、流調溯源、人員轉運、隔離管控、醫療救治、消毒處理、健康監測、服務保障等工作準備。

(三)強化流調溯源能力儲備

充實片區、村居流調隊伍,做好備勤,加強培訓演練,提升流調處置能力,確保戰時迅速集結、成建制第一時間趕赴疫情發生地開展工作。

(四)做好大規模核酸檢測準備

壓實屬地責任,片區對全員核酸檢測工作負總責,確保在區的指導下2天內(應急狀態下通過其他片區支援1天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員核酸檢測組織準備工作。在區社會事業局牽頭下,按照規範要求,組織完成信息化系統標準化改造,加強核酸採樣、運送、檢測、結果反饋等環節的有效銜接,實現核酸檢測提標擴能,確保核酸檢測信息準確全面、實時查詢、統計結果科學可靠。

(五)加強隔離場所儲備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準備100間房間、不少於20間/萬人口和“一人一間”要求,配合區防控辦準備足夠、符合標準的集中隔離場所,並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準備。由區防控辦對現有集中隔離點進行風險評估,確保符合相關要求。對前期摸底儲備的備用隔離點進行再次評估,確保符合建築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災、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標準要求,確保一旦有緊急需求可快速啟用,並嚴格完成“三區兩通道”改造。

(六)規範設置發熱門診

轄區醫療結構要嚴格發熱門診“閉環管理”,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建立和執行發熱門診接診、篩查制度和流程,充分發揮好各級醫療機構“哨點”監測作用;嚴格落實院感管理,所有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應佩戴口罩、測量體温,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和人員培訓,強化醫務人員風險意識,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識別和自我防護能力。

(七)嚴格醫療機構院內感染防控管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責任人。配齊配強院感防控人員,加強重點科室、重點部門和重點環節院感管理,持續開展人員培訓,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嚴格落實入院患者管理和陪護制度。強化醫療機構人員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

(八)加強消毒能力準備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的原則統籌推進轄區消毒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本行業做好消毒工作。各行業、各單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採用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機構參與消毒工作,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消毒效果和質量。

(九)有序推進疫苗接種

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宣傳引導,提高接種意願,做好疫苗接種組織保障,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應種盡種”,強化第三針新冠疫苗加強免疫接種,確保接種安全有序,築牢全人羣免疫屏障。

(十)加強培訓演練

要根據工作職責,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預案應急演練,使相關人員掌握核酸篩查、村居管控、健康碼賦碼轉碼、轉運隔離、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標準。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重點開展全鏈條全要素應急演練,及時發現防控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總結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應急處置協同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及時有效應對。

六、監測預警

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測預警機制,落實“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加強公共衞生相關數據匯聚、共享和應用,積極拓展公共疫情報告,健全網絡直報工作機制,多渠道開展檢測和多點觸發預警,確保及時、主動發現疫情線索,及早採取科學有效措施撲滅疫情苗頭,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強就診人員、風險職業人羣、重點人羣監測,按規定落實核酸檢測;對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加工、運輸、存儲、銷售等場所、環境開展抽樣核酸檢測;對零售藥店相關藥品銷售開展監測和跟蹤隨訪。

七、應急處置

(一)迅速啟動應急響應

1.轄區內本土疫情發生後,片區指揮體系迅速轉入應急狀態,快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片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指揮調度,建立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決策諮詢制度,實行疫情“日報告、零報告”,落實工作例會、工作台賬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勢,制定應對策略和措施,並推動部署落實。各專項工作組集中辦公,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落實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區級工作組抵達後,在區級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應對處置工作。

2.在區防控辦的指導下,迅速統籌調度資源、組織調派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採樣檢測、醫療救治、村居防控、隔離轉運、疫點消毒等專業工作隊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實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應對準備。根據防控需求和實際,及時向區防控辦提出人員、物資、技術等支援申請。

3.強化片區間疫情防控協同機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提高信息傳輸效率,確保疫情、人員等信息及時準備共享到位,及時落實人員協查管制機制。

(二)迅速開展疫情流調溯源

1.按照“逢陽必報、逢陽即報、接報即查、先管後篩”原則,在報告本土初篩陽性疫情的同時,由區指揮部立即組織區防控辦、公安局、經發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門按照同時趕赴現場、同時開展調查、同時處置疫情的“三同時”機制,發揮“三公(工)一大”融合協調機制作用,對感染者(初篩陽性或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做到“2+4+6+8+24”,即2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核心信息調查,6小時將陽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員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碼大數據庫並賦紅碼,8小時內將密接、次密接人員應隔盡隔、動態清零,24小時內完成流調初步報告。

2.由區防控辦將首例本土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病毒樣本第一時間送省疾控中心開展病毒基因組測序與比對,從分子遺傳學角度分析病毒可能來源。後續所有病例應當及時送省疾控中心進行病毒基因測序,結合流行病學調查資料,迅速研判病毒來源、傳播途徑和傳播鏈關係。

3.由區疾控中心及時反饋複核標本檢測信息,並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環境等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綜合風險研判的情況,將流行病學調查關口前移,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堅持人、物、環境同查,通過流行病學調查、病毒全基因測序比對、核酸篩查、血清抗體動態檢測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從人、物品和環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論證。

(三)科學劃定風險等級區域和社區防控區域

1.如發現本土散發疫情,片區指揮部配合區指揮部開展疫情形勢分析研判,按照風險等級區域劃分標準,及時科學劃定風險等級區域和具體管控範圍,依法依規採取集中隔離、交通管制,封閉管理、限制人員流動等相關管控措施,儘早將村居精準劃定為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三類防控區域,統籌各方面力量,實施分類管理。

2.(1)中高風險地區等級劃定。高風險地區是指連續14天內出現10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性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下同),或發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關聯聚集性病例為1起聚集性疫情);中風險地區是指連續14天內發生10例以下確診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風險地區是指無確診病例或連續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

風險區域劃定後,依法依規採取交通管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原則上不出行,低風險地區人員堅持“非必要不離城”,確需離開的須持48小時內陰性核酸檢測證明出行,堅決做好外防輸入,避免疫情向外擴散。

(2)封控、管控、防範區域劃定。發生本土疫情時,由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組織專家根據疫情傳播風險的大小進行劃定。風險可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①陽性感染者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居住地周邊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關區域內人羣防護、聚集以及陽性感染者與其他人員接觸的頻繁程度;

③陽性感染者工作、活動時間、範圍以及相關場所的密閉性、通風情況;

④陽性感染者工作、活動場所出現時間和疫情發現後開始調查時間的間隔長短等。

封控區。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動頻繁的周邊區域劃為封控區。病例發病前2天和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2天起至隔離管理前如其對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人員造成傳播的可能性較高且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判定難度較大,也可將相關區域劃為封控區。封控區可精準劃分至小區(自然村組)、樓棟、單元等,實行“區域封閲、足不出户、服務上門”。

管控區。病例發病前2天或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2天起至隔離管理前如其對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人員具有一定傳播風險且其密切接觸者、次密接接觸者追蹤判定難度較大,將相關區域劃為管控區。管控區可精準劃分至小區(自然村組)、樓棟、單元等,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管控區內如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立即轉為封控區。

防範區。區內封控區、管控區以外的區域均為防範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

(四)從嚴實施村居防控

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的防控工作由片區指揮部統一指揮,按照“提級管控、幹部下沉、扁平運行、屬地處置”原則,在封控區、管控區設立村居防控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健康監測組、醫療保障組、消毒組、轉運組、後勤組、安全保衞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要求,分類實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區域內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衞生服務。

1.封控區防控措施

(1)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措施,安排24小時巡邏值守,通過安裝監控設備、電子門磁等加強管理,防止人員外出流動,做到足不出户。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須經村居防控辦公室同意,安排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閉環管理。封控區若位於衞生條件不足、管理難度大、存在較高傳播風險的區域,可將區域內村(居)民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如確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離時要佩戴口罩,儘量減少家庭成員之間的接觸,做好環境消毒、居家通風等措施。

(2)強化人員摸排,儘快摸清封控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户、上門採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3)在實施封控後24小時內完成首輪全員核酸篩查、第一個潛伏期(14天)內原則上每2-3天進行1輪核酸檢測,14天后根據疫情進展及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核酸檢測頻次,封控區解除前2天內再開展一輪全員核酸篩查。一旦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及時轉運至定點醫院。

(4)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院;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5)加強環境消毒和監測,每天對廂式電梯(樓道)等重點區域和電梯按鍵、扶梯把手、單元門把手等人員頻繁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對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動等場所,由區防控辦調集消毒隊伍開展終末消毒,區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開展技術指導和現場消毒評價。

(6)規範設置生活垃圾臨時收集點和醫療廢棄物臨時收集點。核酸檢測陽性、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產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參照醫療廢棄物處理。其他垃圾可作為“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按照“先消毒、雙套袋”要求處理,做到“日產日清氣保持環境清潔衞生。

(7)做好生活物資和醫療保障。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經濟發展處、交通與建設處及轄區派出所要配合區經發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暢通運輸通道,推動保供單位、大型商超加強與村居對接,及時配送有關物資;由區社會事業局指定封控區所在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為居民提供就醫服務,推動建立村居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門服務。

(8)組建心理疏導團隊,提供心理援助專線號碼,及時對村(居)民開展健康指導、心理疏導、情緒安撫。

(9)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

②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

③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2.管控區防控措施

(1)原則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點購買生活物資。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的人員,由村居防控辦公室出具證明並做好審核登記。所有出入人員落實查證、驗碼、測温、登記。居家時要佩戴口罩,儘量減少家庭成員之間的接觸,做好環境消毒、居家通風等措施。

(2)強化人員摸排,儘快摸清管控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户、上門採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3)在實施管控後48小時內完成首輪全員核酸篩查、並根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下一步開展核酸檢測的人羣範圍和頻次。做好人員協查,收到風險人員協查信息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風險人員排查,並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等工作;對無法排查的人員要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形成協查閉環。

(4)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院;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5)進行清潔消毒,規範設置生活垃圾處理。設置便民服務點,通過預約、錯峯等方式引導居民有序採購生活物資,切實避免人員聚集。倡導居民網上購物,提倡無接觸配送和上門服務。

(6)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②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③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3.防範區防控措施

主要是強化社會面、重要場所的管控。

(1)嚴格限制人員聚集,嚴格落實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測温、掃(亮)碼、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務類開放式活動場所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營業。企事業單位提倡線上辦公。從嚴控制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規模。

(2)在發現疫情初期,流行病學調查尚未排清風險前,暫停棋牌室、影劇院、網吧、歌廳、酒吧、枱球廳、博物館、圖書館、健身場所、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公共場所的運營。控制餐館、公共食堂經營規模和營業時間,必要時暫停堂食服務。

(3)養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監所等重要場所實行全封閉管理,保障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供應,預防在此類機構中發生疫情。

(4)做好人員協查。區域協查專班收到風險人員協查信息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風險人員排查,並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等工作;對無法排查的人員要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形成協查閲環。

(5)防範區內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出區,如因就醫、特殊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運輸生產生活、醫療防護物資以及從事道路運輸“點對點”轉運的車輛和人員,在嚴格落實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保障其通行順暢。

(6)加強健康教育,片區防控辦與黨羣工作處協調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佈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提醒居民減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出現發熱、乾咳、發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後要及時主動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五)加強疫情區域協查

對跨地區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疫情發生地第一時間向流入地進行通報並請求協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報後,迅速對有關人員實行核酸檢測、集中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擴散。根據《關於限時完成涉疫風險人羣核查任務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加強“三公(工)”區域協查數據摸排,按照不同類別數據的時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饋。

(六)有序推進核酸篩查全覆蓋

1.疫情發生當日立即組織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檢測計劃,優先保證重點人羣24小時內完成採樣和檢測。加強網格化管理,派出基層幹部、志願者等一線人員駐點所有采樣點,跟蹤監測採樣進展和“採、送、檢、報”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檢測工作順利開展。落實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的負面清單,利用大數據平台,排查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精準跟蹤到人,先賦黃碼,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實現“應檢盡檢”。

2.可根據需要對重點人員進行多次檢測,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據網格化原則,科學合理設置採樣點並向社會公佈,必要時向上級部門申請啟動移動檢測車和方艙實驗室。進行較大規模人羣監測時,可採用混檢進行初篩,提高檢測效率,降低檢測成本。按風險程度、輕重緩急做好核酸檢測工作,確保重點區域、重點人員做到應檢盡檢。

3.若片區無法按照1天時限獨立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由片區應對疫情防控指揮部向區防控辦提出申請並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檢測工作安排。

(七)強化醫院院內感染防控

1.加強陽性感染者轉運閉環。完善陽性感染者轉運管理制度,陽性感染者轉運必須使用負壓救護車,專車專用,轉運時由醫務人員伴隨,醫務人員、駕駛員應穿防護服,戴手套、工作帽、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轉運結束後,由院感人員指導對車輛進行終末消毒,開窗通風,並進行採樣監測,建立台賬,做好記錄。參與轉運的醫務人員及駕駛員應嚴格落實問環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場所要形成閉環,工作期間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場所,同時嚴格落實每日體温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強化核酸採樣感控管理。發生疫情時,由區防控辦統籌安排專門核酸採樣隊負責核酸採樣工作,並落實採樣人員問環管理,單人單間居住,專用車輛接送,按要求落實車輛消殺。採樣人員應每天開展健康監測和單人單管核酸檢測。建立採樣點感控監督機制,每個採樣點至少安排1名醫務人員擔任感染防控監督員,督促各項感染防控措施落細落實。關心關愛採樣人員,合理安排工作實踐、住宿和餐飲,避免發生職業暴露。強化防護物資保障,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3.加強醫療機構的院感管控措施。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範圍指引(試行)》要求執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強重點科室、重點環節感染防控管理,堅決防止交叉感染事件發生。

4.組織專家開展不斷巡迴督導。發生疫情後,由片區防控辦牽頭成立院感防控督導組,在區級院感專家組的指導下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隔離點、核酸採樣點、核酸檢測實驗室等重點場所的感染防控工作進行不問斷的巡迴督導。形成每日問題清單交片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轉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發現嚴重問題的要及時關停相關醫療機構。

(八)加強防範區域外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羣的防控

1.強化重點場所防控。高鐵站、港口客運站、酒店、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商超、休閒娛樂場所、景區景點等場所,要加強風險排查、環境衞生整治和清潔、消毒、通風,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測温、規範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離場所等重點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監測,收集藥店、發熱門診、教育機構、轄區醫療機構、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和網絡媒體等多渠道預警信息,建立多點觸發檢測預警機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預警響應及時性。

2.強化重點人羣防控。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監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時採取停課停學、減少或停止探視等措施,保護重點人羣。限制有基礎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羣非必要出行,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羣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藥計劃,加強醫療保障服務。

(九)強化宣傳教育和心理危機干預

建立權威可靠渠道,及時通報疫情情況,開展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佈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防護意識和健康素養。要嚴肅新聞宣傳和輿論處置工作紀律,切實保護個人隱私,接受媒體採訪的公開表述應與權威部門已發佈信息保持一致。對重點人羣加強心理干預,關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及家屬、一線抗疫人員、重點崗位人員以及高風險地區羣眾等人羣的心理問題,開通諮詢熱線,由區防控辦組建由精神科醫生、精神科護士、心理治療師等組成的工作團隊,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人羣提供心理支持、疏導和干預措施。

(十)強化疫情醫療物資保障

按照屬地管理、供需平衡、精準對接的原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時、足額儲備疫情防控醫療物資。片區防控辦要及時向後勤保障組提出醫療物資需求,後勤保障組要與區後期保障組協調配合,就近調運、緊急採購,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發佈和輿情監測

按照“屬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網絡直報數據為依據,由片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配合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以轉歸信息為準最遲在5小時內發佈基本情況、已採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時內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在政府官方網站、主流媒體建立權威可靠渠道,根據防控工作形勢持續、及時、準確發佈疫情和中高風險區、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範圍等權威信息。發佈內容應側重對羣眾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響的疫情信息和熱點問題,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治、醫療服務、保供穩價、核酸檢測、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識,以及福建健康碼賦碼轉碼規則和流程等。信息發佈不得遲報、瞞報、錯報、漏報。初篩陽性人員信息只作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內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數據報告、通報和發佈。不得在複核確認前將初篩陽性人員信息以及先行開展的疫情處置、溯源流調等防控信息向社會或各類媒體公佈、泄露,對造成不良後果的違規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切實做好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報告和處置工作,對社會傳播的不實疫情信息和謠言留言等,迅速予以迴應澄清,及時掌控處置違法信息。

八、相關保障

(一)經費保障

黨政辦公室(財税專班)、經濟發展處應根據片區指揮部提出的經費物資需求,保障專項經費落實到位。合理安排各項防範與應對工作經費,積極做好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病例救治、檢驗檢測、現場處置等經費保障。

外來應急支援隊伍的後勤保障費用(包含異地食宿費用),由區財政承擔。轉送到異地救治的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醫療費用,由區按有關規定結算。

(二)技術保障

由區防控辦按照國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診療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關規範性文件,開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識和技能的全員培訓,提高醫療衞生專業人員診斷、治療、流調、採樣、檢測、監測、消毒和現場應急處置等業務技術水平,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片區防控辦採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應在區疾控中心的技術指導下實施,避免不當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資保障

1.醫療物資保障

落實物質保障屬地責任,發揮區財政應急物資體系建設補助資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藥品、醫療防護、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物資儲備和產能儲備,適時調整儲備產品結構,加大短缺物資儲備,完善儲備輪換管理制度;要積極引導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充實完善防控物資儲備;通過宣傳引導,鼓勵家庭開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應急包等必要針對性儲備;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應按各自職責,建立完善片區應急物資儲備。突發事件發生時,對供應短缺的醫療物資,根據片區指揮部綜合協調(外事)組統一部署,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應加速物資採購,強化醫療物資調用調劑。

轄區機關單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輪換。

2.生活物資保障

經濟發展處、農業農村處等處室要根據處室職責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保障相關工作。片區防控辦要制定中高風險區和封控、管控區域必要生活物資、醫療保障、環境消毒、人員轉運和垃圾處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預案,切實做好服務工作,滿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導檢查

(一)片區常態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組要強化疫情防控責任制,加強對各行政村(社區)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及加強檢查公共場所、餐飲單位、醫療機構、學校等重點單位以及賓館等住宿場所、商場等人員流動密集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同時,片區防控辦將聯合片區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組在各處室常態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組進行日常督查情況的基礎上,對各村居及重點場所進行不定時抽查督導。督查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報片區指揮部。

(二)督查中發現可能造成疫情暴發、蔓延等緊急情況時,要立即向片區指揮部報告。

十、獎懲

(一)獎勵

區黨工委、管委會及片區管理局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二)責任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建立防控工作責任追究制。

1.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黨紀、政務有關規定,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對不接受醫學觀察、隔離治療,阻礙、干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在接受疫情調查時不講實情,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附則

(一)本預案由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制定併發布。各行政村(社區)應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居的應急預案,並將其報片區防控辦備案。

(二)本預案由片區防控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疫情物資保供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區封閉期間居民羣眾基本的生活物資需求,特制定我區疫情防控期間居民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封閉、統配送、統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則,在小區集中封閉期間,有序、有效集中開展配送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區封閉期間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資需求,全力維護小區安全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暢通保供渠道。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我區物資供應主渠道的暢通,統籌協調選取具有完善配送體系、供貨渠道通暢且有較為充足生活物資儲備的商超企業:“慶客隆超市、步森百貨超市、友誼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則向封閉社區提供可售物品清單。

(二)落實專人負責。針對全區所有小區已封閉的實際情況,要求社區網格員將“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單上傳至居民微信羣中,要求居民將所需物資情況定時上報,社區安排專人負責統計彙總上報至定點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確配送流程。各社區在彙總居民所需物資情況後,要立即對接定點超市落實所需物品數量及具體配送點,“三大超市”負責打包、分裝、配送。

社區網格員要按照本小區規模合理確定物資存放點,設置醒目的物資存放點標識標牌。超市接單後將商品打包,貼好地址、金額及付款碼後,配送至小區地點。由社區網格員提前統收取物資費用,在商超配送物資時與商超配送人員一併結清。

各網格員要主動與轄區內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聯繫,瞭解他們的需求上報定點超市,代為付款並做好台賬,疫情解封后統結算。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保供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特成立XX區封閉小區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組,主要負責物資保供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總體工作方案,檢查各部門、各社區、街道辦事處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協調和處置保供工作中出現的各項問題。

(二)明確工作職責。區工信和科技局負責保供工作綜合協調,組織超市積極做好物資調配,確保超市物資儲備充足,配送順暢;區市場管理局要加強對保供企業各類物資檢驗檢測,確保各類蔬菜、食品保質保量。同時加強價格監測,確保價格平穩;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公眾號、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對保供工作情況開展宣傳,及時通報因現場管理、工作需要臨時調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廣大居民知曉的信息;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封閉小區居民生活必需物資的保供工作,明確專人對接超市,引導居民所需物資,將居民所需物資配送分發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業負責保證超市物資充足,確保配送順暢,保質保量、準時準點完成全部流程。要嚴格人員管理,堅持做到五有三加強,在物資打包、分裝、配送過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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