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禁放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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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禁放方案通用15篇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

為規範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範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温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燬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製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2

經市第13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審查通過、省10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准,《河東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修改意見》(以下簡稱《禁放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行。根據《禁放規定》,六城區於20xx年春節期間實行有限開禁,允許市民在規定的時間段,在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內,購買並燃放批准銷售的煙花爆竹。為保證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禁放規定》,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現制定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xx年是我市實行有限開禁的第一年,工作難度大、要求高,為此,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原有的禁放工作體系,市和各區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既要繼續抓好本地區的禁放工作,同時要組織管理好開禁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河東警備區負責人蔘加組成,具體負責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區域的有限開禁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禁放和有限開禁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要相應調整工作職能,負責組織好本地區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

二、職責分工

為了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的順利實施,六城區人民政府、各級公安、安監、宣傳、供銷等單位要加強針對禁放和有限開禁的宣傳、教育、説明及組織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環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門要通力合作,不僅要協助做好有限開禁的`組織保障,還要配合市、區政府繼續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本區的開禁區域並報市禁放領導小組審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本區的公安、工商、行政執法、環保、民政、衞生等部門及各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禁放和開禁區域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工作。跨區設置的燃放點,由承擔主要責任的區政府負責組織管理,相關區予以配合。

(二)公安機關負責組織警力和其他羣眾性治安保衞力量對禁放區進行檢查,嚴格執法。同時,對開有限禁區域內的燃放煙花爆竹活動進行安全監督。

(三)安監部門負責對銷售網點進行銷售資質認定併發放臨時銷售許可證,具體工作由安監部門委託公安部門實施。

(四)宣傳部門要繼續做好禁放和有限開禁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禁放法規宣傳,維護禁放大局;組織開展對有限開禁有關規定的宣傳,促進有序燃放;加強對有燃放意願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教育,保證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銷部門要負責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確定安全燃放品種,向社會公示;要組織好貨源、安排好經銷網點,實行商品封籤銷售;要積極配合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查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具體銷售計劃報市禁放辦審查備案。

(六)工商部門負責對經審核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頒發臨時營業執照,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點;同時要在日常辦理營業執照的工作中加強禁放的宣傳。

(七)市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加強檢查,禁止未取得危險品運輸資格的

車輛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確保運輸安全。

(八)市市容局、環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電公司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市容局負責街面巡查,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佔道攤點,及時清運燃放點的垃圾,確保清潔衞生;環保局負責對燃放點的環境監測並將有關噪聲、大氣污染數據提供給市禁放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市政公用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違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傳和執法工作;供電公司負責有限開禁區域用電保障和周邊供電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門要配合宣傳部門開展禁放法規宣傳,幫助市民澄清誤解,防止市民將有限開禁與全面開禁相混淆;民政部門要在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中加大對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國小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安排專門課時,既要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法規,又要教育學生樹立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東警備區負責駐寧部隊和武警部隊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法規,不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文祕站版權所有

(十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要帶頭支持有限開禁工作,並教育本單位職工樹立守法意識。

三、有限開禁內容

有限開禁是指在規定的禁放地區內限時間、限區域、限品種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時間限制:

20xx年1月29日(農曆除夕)中午12時起至2月4日(農曆正月初五)晚上24時止(每日晚上24時至次日上午10時為場地清理時間),為允許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其他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二)區域限制:

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為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此區域以外仍為禁放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

(三)品種限制:

市供銷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驗通過並報有關部門審查予以公示的煙花爆竹品種,為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以上品種共計109種,加貼封籤、防偽標識,實行專營,其他品種的煙花爆竹一律不得經銷和燃放。

為了把可能發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有限開禁實行煙花爆竹強制保險制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

1、市政府召開由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六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參加的"20xx年春節禁放暨有限開禁工作會議",進行專門部署。

(二)宣傳教育

1、20xx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煙花爆竹有限開禁宣傳方案。

2、自20xx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各報社、廣播電視台等新聞單位開展集中宣傳,一方面要繼續加強禁放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禁放意識;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紹有限開禁的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既要保證有限開禁區域安全燃放,更要維護全市禁放大局。

3、20xx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對有限開禁發佈通告,並召開新聞發佈會。

(三)檢查落實

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六城區有限開禁區域的劃定、安全保障方案、銷售網點布建等情況進行核查,同時聽取六城區加強春節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組織情況彙報。20xx年9月中旬,對有關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

(四)安全保障文祕站版權所有

1、有限開禁期間,六城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組織足夠力量加強開禁區域的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醫療救護人員和車輛隨時待命,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2、六城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繼續按照《禁放規定》加強對禁放區的檢查力度,對違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工作總結

20xx年10月下旬,六城區人民政府要對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書面報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擬定具體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落實到位。

(二)要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各單位要及時報告市禁放辦,統一作出解釋。

(三)市政府和六城區人民政府於20xx年9月中旬公佈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舉報諮詢電話。

(四)鑑於今年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難度大、要求高、任務重,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經費保障,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蘭霞、蘭台、蘭寧、蘭合、蘭口、蘭淳、蘭水等區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引導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3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羣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4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態文明新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縣(區)為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實施綜合治理。通過全面宣傳發動、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全力查辦一批違禁燃放和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將《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通知》(濮政〔20xx〕82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原則。本着“循序漸進、分步推進、擴大覆蓋”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積極參與,嚴格區域管理,加強綜合治理”的禁放原則,全面推動“兩個帶頭”,行政企事業單位、駐軍各單位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幹部職工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全面落實各項禁放工作措施,切實杜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禁放區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放區域。濮陽市城區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晉豫魯鐵路以北、濮範高速以南、大廣高速以東、S209路以西。禁放區域外,各縣可以根據本地實際設定本地禁放區域,開展禁放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濮陽軍分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旅遊局、市文廣新局、市房管中心、市衞生計生委、市供銷社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領導禁放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辦設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統籌、部署禁放相關工作。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區域內的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內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駐軍各單位及其有關部門、鄉(鎮、辦),要細化工作方案,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放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禁放規定。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安監、環保、公安、宣傳、工商、教育、民政、衞生計生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的禁燃禁放工作。

(二)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公安機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嚴格產品流向管控,禁止向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做好源頭化管控。

(五)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大街面巡查,負責清理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管理執法,並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統一口徑,強化正面引導;在電視、電台、報刊、網站等媒體設立曝光台,對違法燃放人員特別是違法燃放的黨員、幹部進行曝光。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危險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告知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加強對企業、商户的禁放宣傳告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取締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九)環保部門要做好禁放區域空氣質量的監測,加強禁放環保宣傳。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臨時性管控措施。

(十)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設置禁放區禁放標誌。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國小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開展班會、“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並通過學生勸阻家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三)民政部門負責禁放區內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等場所的.禁放工作;同時,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禁放提醒,強化對新婚夫婦的禁放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五)衞生計生部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情況,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六)房管中心部門負責督促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配合協助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十七)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禁放工作,指導村(居)委會加大對城中村的禁放管控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現象。

(十八)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各自生產生活區域的禁放工作。

(十九)濮陽軍分區負責濮陽駐軍的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禁放工作,教育本單位黨員幹部和職工認真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單位、黨員幹部違禁行為。對黨員、幹部違反禁放規定的,除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十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十三)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進行管控。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1月下旬)。細化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落實各縣(區)、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任務清,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教育(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1月底之前,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方案。從12月初開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召開新聞發佈會,組織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禁放集中宣傳工作。

(三)檢查落實(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2月下旬,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禁放縣(區)和各職能部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單位領導進行約談。20xx年1月上旬,對問題縣(區)及單位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對推動不力的進行問責,並全市通報。同時,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放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聲勢。各縣(區)、各部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迅速發起宣傳攻勢,全面營造禁放氛圍,不斷掀起宣傳高潮。一是要強化社會面宣傳。各縣(區)要組織街道(社區)張貼、發放禁放提示牌等相關宣傳資料,組織城管、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在轄區主要交通幹道沿線及重點部位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二是要協調媒體宣傳。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曝光違法行為,刊播禁放公益廣告。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電台、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播禁放宣傳內容,要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適時向手機用户發佈禁放短信,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汽車站點的電子顯示屏開展宣傳;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街面路牌、廣告欄禁放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在網絡上要開闢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三是要開展主題宣傳。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公安消防部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衞生計生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工商、安監部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市管理部門要以市容整治為主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突出源頭堵控,嚴打私販私運。各級執法部門要立足各自陣地,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查報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並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的巡查堵控,特別是對大貨車、麪包車、農用車,要重點攔截檢查。安監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重點加強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非禁放區域一證多點,集中出攤,形成連片銷售的現象。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治安耳目和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一批私存私儲窩點,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三)加強排查清查,嚴查違規燃放。各縣(區)、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面,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要全面排查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並重點加強巡查盯防。要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確保查禁違規燃放工作切實有效。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賓館、飯店等單位門前的違禁燃放巡查,對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住建、民政、外事僑務旅遊、商務、衞生計生、文廣新、房管中心、城市管理、濮陽軍分區、濮陽供電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燃氣公司等重點保護單位,要組織加強本系統管理單位門前及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

(四)全面監督檢查,加強應急處置。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開展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加強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衞單位的安全防範,落實其值班制度,並逐一簽訂安全防範責任書,切實落實其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城管綜合執法、公安、消防、安監、工商、住建、房管中心、質監、衞生計生、環保等部門要做好應對突發火災、阻礙執法、矛盾糾紛、人身傷害、環境事件和不可預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處置力量,確保及時妥善處置。環保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監測監控,每天適時將大氣污染指數和預警等級報送市禁放聯席辦。

(五)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一是要突出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要突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在禁放區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安監部門要嚴格查處,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要突出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查處。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交通運輸和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依法進行處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禁放標識設置、燃放區域劃定等各項工作,切實把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禁放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各級禁放辦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迅速制定細化本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城管、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周密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區域、部位、路段,嚴格整治舉措,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收集。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收集系統內整治工作情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系統禁放問題。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禁放區域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將任務層層落實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導致轄區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或發生大面積違規燃放、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4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範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羣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羣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鑑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並完成決策流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並將“雙禁”方案於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彙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發佈“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於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台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並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羣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審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羣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序,依法進行審批並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着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户、村居農户,鄉鎮、辦事處、社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户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羣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並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範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曬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5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範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喻 進 街道黨工委書記

劉鴻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謝輝宇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劉才 街道紀工委書記

謝語秋街道黨工委成員、宣統委員

王林 辦事處副主任、人武部長

塗曉蘭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羅娜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何勇軍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張樑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楊飛 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蔣春蘭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劉小菊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各社區五職幹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羣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户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户曉,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6

為貫徹落實微山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於做好全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環委辦﹝20xx﹞3號)精神,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社區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xx”、為了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雲”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後,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區要利用一切資源、藉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區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羣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xx份,並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範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繫,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並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羣眾可能存有剩餘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區、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區、各村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羣眾日常必需品,採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7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羣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三、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區政務服務中心,在xx區政府的網站開設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利用“xx宣傳”微信公眾號、《xx手機報》等新媒體平台,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力求做到圖文並茂。

2.區委宣傳部負責向媒體推送xx禁放重點工作、重要舉措、重大成果宣傳報道,並協同區綜治信訪維穩辦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

(二)社會宣傳。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對機關、企業、社區、學校幹部羣眾、師生進行直觀、形象的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1.宣傳品製作。區禁放辦負責編髮、印製《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放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做好社會宣傳佈點和分佈。

2.單位宣傳。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放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工作微信羣、QQ羣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放信息,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等窗口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規定》,並對辦事人員宣傳禁放規定。

3.載體宣傳。各鎮街和各社區負責在鎮、社區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懸掛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標語,負責將《一封信》發放至社區商户、家庭;負責在街道和沿街門面、集貿市場以及社區各出入口張貼《規定》;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和派出所巡更電動車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各個社區開展不少於1場的禁放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組織轄區志願者開展宣傳活動,確保禁放宣傳家喻户曉、深入人心。

4.户外宣傳。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建成區主幹道“三縱三橫”公益廣告牌、户外大型廣告牌、高架橋等宣傳陣地,加大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區市政市容局、區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巡迴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放規定。

5.校園宣傳。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園內張貼《規定》、禁放宣傳標語;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羣和校訊通宣傳禁放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活動,實現轄區內中國小、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6.其他重點部位宣傳。

區工信和交通局負責向轄區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各商業綜合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消費者遵守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放規定;督促各煙花爆竹批發、經銷點張貼《規定》《倡議書》,向每一位購買煙花爆竹的市民羣眾發放告知書,告知禁止燃放的區域、場所,允許燃放的種類以及正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

市場監管局xx分局負責對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的工商户業主進行禁放宣傳,教育企業、公司開張時要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向煙花爆竹經營户進行宣傳,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區生態環境局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區規建局負責在轄區各建築工地出入口張貼《規定》,向各建築項目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築企業利用項目工地圍擋,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向轄區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並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張貼《規定》;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於3條、宣傳標牌不少於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在轄區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規定》,並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區市政市容局負責在各公交站點張貼《規定》,在公園景點懸掛禁放宣傳標語。

區旅發局負責在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業張貼《規定》,並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

區科教文體局負責安排各文化場館、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放宣傳。

區委宣傳部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願服務項目,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幹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xx實際,統一印製《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繫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23年2月11日後)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並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區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區。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並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並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並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8

為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在學習借鑑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雲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週轉中心區塊)。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雲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區、大洋社區、東昇社區、賢良社區、城東社區、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區、西新社區、白雲社區、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區、南秦社區、南大洋社區、大沙社區,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製品: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核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為。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台、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範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户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檢測工作。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註銷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户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範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範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國小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民宗局:負責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內禁止燃放的宣傳和督促工作。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對開發區企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和企業開業、慶典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勸導社區居民、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獎勵措施

根據龍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對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並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安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12345)。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給予獎勵人民幣500元,對勸阻者、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調查摸底,並制定實施方案。

(二)徵求意見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座談會等形式,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並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實施方案。

(三)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禁放氛圍,使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責,齊抓共管,採取發動羣眾舉報獎勵、查處考核和依法嚴管等措施,堅決制止全市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加大對重要節日以及高峯時段的巡查和宣傳力度,對舉報或報警的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轄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派出所、相關部門單位和街道聯動處警,依法調查處理。

(五)長期整治階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持續的開展整治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公安、安監部門要始終保持及時處置違反通告規定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態勢。市紀委監委要督促各單位切實履行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黨員幹部。市環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區域、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通過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鄉鎮(街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禁放規定。對相關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推諉、扯皮等現象,紀檢、監察部門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對全市城區劃定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機制,通過日常巡查、發動羣眾舉報等途徑早發現、早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監督職能,加強對村(居)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20xx閻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為確保學校教師及學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我校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組長,領導班子、辦公室組長為成員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任務、及人員安排。

人員安排:隗永霞負責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豔平負責學生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麗、李振明負責寒假期間學校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學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對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隗永霞主任重點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師生不燃放煙花爆竹,為北京市春節期間的空氣潔淨做出貢獻。

2、班主任教師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題班會上向學生宣傳講解禁放煙花爆竹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對他們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宣傳從而使學生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意識做到入眼、入腦、入心,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3、學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與家長進行溝通,呼籲家長首先不要購買煙花爆竹,並對學生放假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監督教育。學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七年級)兩次利用微信羣提示家長對孩子加強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在假期值班中嚴格規定,每兩個小時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力爭校園內無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抑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0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於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區各部門於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1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管理的工作部署,廣泛開展《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宣傳工作,引導廣大市民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好疫情防護,為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氛圍,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遵守安全環保、文明節儉的要求,廣泛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勸導工作,提高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度,引導市民增強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提升城市生態環境,確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使市民廣泛知曉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疫情防護等注意事項,提高燃放安全意識。全面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對違法違規銷售、燃放行為及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宣傳報道,以大力震懾不法行為,減少環境污染,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三、任務分工

(一)市煙花辦任務:負責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方案,設計製作禁燃區標識、標語口號、宣傳海報;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以專題、專版、公益廣告、户外主題宣傳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督促鼓樓、台江、倉山、晉安、馬尾區(以下簡稱五城區)政府廣泛開展宣傳、勸導工作。

(二)五城區政府任務: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宣傳力量,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村(居)等基層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確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細化到各村、社區、居民小區、零散住宅樓,組織幹部、志願者在民俗民習節點(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進行文明勸導,鼓勵移風易俗,倡導經營使用電子鞭炮、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的替代品;要深入瞭解、掌握羣眾燃放煙花爆竹意願,針對區域特點合理部署勸導力量。

(三)相關部門任務:

1.市教育局負責在中國小、幼兒園放寒假前和返校日部署中國小、幼兒園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教育工作。重點強調《管理辦法》關於限放區域限放時間規定,及我市限放區域限燃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於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識。

2.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違禁燃放行為查處,積極宣傳違法違規案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吧、酒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宣傳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重點是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品種、限放時間等規定。

4.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區域煙花爆竹的宣傳及民俗民習節點的勸導工作。

5.市房管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煙花爆竹宣傳和勸導工作。

6.禁燃點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自禁燃點開展宣傳、勸導工作,其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在出入口或者顯著位置設置禁止燃放標誌,明確具體範圍並負責管護。

7.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以及新聞客户端等宣傳渠道,大力開展《管理辦法》及煙花爆竹各項規定宣傳教育活動,督促本單位人員模範遵守禁限放規定,鼓勵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積極參與所在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安排的勸導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1月中旬開始,全面開展宣傳工作,制定具體宣傳要求,設計製作發放宣傳品。

1.市煙花辦各成員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發佈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及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2.各區政府部署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廣泛開展宣傳,最大限度地讓市民知曉煙花爆竹指定零售網點,同時通過發放、張貼限燃宣傳標語、禁燃標識及《禁燃限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等形式,對禁燃、限放進行廣泛宣傳。

(二)自20xx年1月26日起,各區政府以村(居)為單位組織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勸導隊,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文明勸導,安排執法力量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農曆臘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由市煙花辦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向市民宣傳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和限放品種及購買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春節是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國各地煙花爆竹事故,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做好春節旺季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宣傳任務、落實部門責任,充分利用羣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形式強化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確保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廣泛宣傳。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加大宣傳投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以城區主幹道、車站碼頭、酒店、商場等人口集中區及社區入户宣傳、學校宣傳、單位宣傳、禁限放點宣傳等為重點,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對重點人羣、重點地區的重點時段開展宣傳活動。要充分調動新聞媒體擔當宣傳工作的主力,通過新聞宣傳報道,讓市民及時瞭解我市煙花爆竹政策法規、加大對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的報道,突出“以案釋法”的宣傳作用,形成文明過節的輿論導向。

(三)全面部署,壓實責任。各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疫情防護等方面宣傳工作,加大宣傳經費投入,確保按時、保質地完成各項宣傳任務;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宣傳工作開展不力、組織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2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衞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衞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台、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佈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範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並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羣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並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户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衞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衞生院、村(社區)衞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幹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羣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幹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國小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範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羣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羣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並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後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後,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遊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採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於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範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年12月20日---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佈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年1月18日---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年3月10日---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3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衞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台、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台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衞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羣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羣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羣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台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台,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羣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羣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户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羣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4

、主要任務

(一)明確禁燃區域和時間

中心城區下列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以下簡稱“禁燃區”):

禁燃區為:xx、xx、

中心城區禁燃區以外的下列地點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點(以下簡稱“禁燃點”):

(1)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

(2)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敬老院等人員聚集地區;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風景名勝區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6)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7)市人民政府及xx區人民政府、xx經開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

3.從禁燃工作正式實施開始,禁燃區、禁燃點任何時候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規範煙花爆竹經銷網點

在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禁止新增煙花爆竹批發和經營銷售網點,現有網點不得延長經營期限。

(三)開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加大宣傳教育,開展集中整治,實施嚴管重罰,強力推動禁燃工作。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健全禁燃工作組織體系,建立市、區、街道、社區、小區五級禁燃工作管理責任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制訂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推動禁燃工作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

二、工作步驟

城區禁燃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

(一)宣傳發動教育引導階段(20xx年xx月至xx月底)

1.成立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經費,啟動相關準備工作(xx月xx日前);

2.制定實施方案,發佈《關於在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細化工作督查考核辦法(xx月底前);

3.召開動員大會,主要責任單位簽訂責任狀(xx月xx日前);xx區、xx經開區和各市直相關部門相應成立工作機構,並召開各種會議進行層層動員(xx月底前);

4.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市內各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各街道、社區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印發宣傳資料,組織開展上門入户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xx月底前);

5.對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台帳,做好宣傳引導工作(xx月底前),已到期的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不再延長經營期限,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網點予以取締(xx月底前);

6.按照分工和職責,組織專門力量,在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進行值守和巡查,對違規燃放行為進行制止、勸導和教育;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組成義務值勤和巡邏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xx月底前)。

(二)集中整治聯合執法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底)

1.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專門的集中整治聯合執法方案,xx區、xx經開區制定相應的方案;

2.市、區分別抽調城管、公安、安監、工商、民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專門隊伍,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違規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重點查處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予以公開曝光,通過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市民;

3.組織禁燃攻堅。全面查處和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特別針對春節期間的'禁燃工作,組織強大的專門隊伍進行值守,確保春節禁燃效果;

4.定期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對禁燃工作中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尋找不足,及時改進,提高禁燃工作效率;

5.對禁燃工作實行量化考核,每月組織對xx區、xx經開區及各責任單位禁燃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按月通報,嚴格獎懲和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和常態管理階段(20xx年xx月xx日起)

1.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禁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2.繼續鞏固前段工作取得的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和相關規章制度,使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達到分工明確化、執法規範化、管理常態化的總體目標;

3.按照分工和職責,各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做好禁燃的常態管理工作。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5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峯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污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關於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傑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羣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並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區、舊西社區、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於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佈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羣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兑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並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户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並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並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項目、建築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羣眾舉報後,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鉅。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紮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説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週一報,每週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傑OA,從即日起,縣局將於每週一早會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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