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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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着力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於法有據,確保不留後遺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範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佔耕地建房所佔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後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範圍。

4.不在摸排範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台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並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幹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台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2

一、出台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麼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佔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3

為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更好開展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相關規定及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摸清全鄉範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者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也要一併摸排。緊扣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聚焦對亂佔耕地建房違法違規行為摸排不到位、對新增問題“零容忍”態度不夠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

二、整治內容

(一)着力解決摸排不徹底問題。摸排不僅限於國家和省下發的.問題圖班範圍,根據《蕭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前期摸排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按照“應納盡納”原則,如實填報數據形成工作台賬,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現象。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各行政村)

(二)着力解決遏制新增違法整治不到位問題。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要求一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農經站、紀委、各行政村)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整治突出以問題為導向,重在抓落實、出成效、建機制,主要採取自查自糾、巡查督查等方式。

(一)全面自查。對前期摸排和上報的成果,進行“回頭看”,全面自查自糾。對照整治內容查糾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書面報告。

(二)巡查督查。鄉村分別成立亂佔耕地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村明確村書記為土地協管員,並以自然村為單位確定1名信息員,落實日巡查、週報送制度,並建立巡查台賬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台賬,推進巡查督查常態化。

(三)廣泛宣傳。利用廣播、宣傳展板和會議以及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土地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宣傳工作,切買提高廣大幹部羣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四)加強管控。嚴格落實宅基地審批程序,強化部門間的協作,落實多部門“聯審聯辦”制度,並在為民服務中心設立宅基地申請審批一站式服務窗口,確保從源頭控制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信息員的作用,落實一日一巡查、一日一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處理,嚴防出現新增問題。

四、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動,4月20日之前結束,主要工作步驟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相關站所成立工作專班,照各自職責主動認領任務,並加強協同配合。鄉紀委負責對在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問責。

(二)推動工作落實。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召開動員會,定期召開調度會,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各項目單位要建立整改台賬、抓細抓實、自查自糾,按要求上報自查材料;各責任單位要及時總結本部門創新經驗做法,形成問題治理的典型案例。

(三)做好整改報告。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建立整改台賬,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整改報告(包括整治開展情況和主要做法、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可複製推廣的創新經驗、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禁止出現“甩手掌櫃”現象,分管負責同志要對標對錶、抓細抓實,堅決杜絕“過關”“鬆勁”思想。各責任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監督問責。對增量問題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必須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對在亂佔耕地建房工作中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4

為貫徹落實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13日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羅甸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要求,為下步開展專項整治做好準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部署要求,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來,深刻認識耕地保護極端重要性,堅持問題導向,壓緊壓實責任,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全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嚴格落實清查責任。鎮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清理排查工作。鎮國土所具體負責清理排查業務指導,對清理排查結果進行核查,分類進行彙總統計和上報。鎮農業服務中心全程參與並配合鎮國土所組織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負責開展轄區內清查工作,分類建立清查台賬,摸清情況、核准底數,並按要求上報清查結果。

(二)分類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依規、分步整治,分類施策,結合實際情況消化存量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對於7月3日後出現的違規建房要多管齊下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三)清理排查範圍。主要清查整治全鎮35個村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從實際情況出發,分時段統計: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個時段進行統計,突出工作重點,着力對未批先佔、強佔多佔、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排查,分清原因、分類建立台賬。

(四)清理排查時序。鎮人民政府統一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動員部署,明確各站辦、各村工作任務和責任,各站辦、村具體組織開展清理排查。總體要求於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鎮清理排查和分類統計彙總。

(五)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提高政治意識,有序開展清理排查。各駐村工作隊長支書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抓好本轄區清查工作,協調各網格員對本網格20xx年元月來所有房屋按時統計上報,並明確人員以村為單位彙總上報至鎮國土所。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響全鎮和全縣工作進度的,將嚴肅問責處理;對不擔當、不作為甚至弄虛作假,造成清查工作嚴重滯後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工作步驟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動員部署,研究確定具體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和工作時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抓好清查落實(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對照清查工作任務,按照具體要求落實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認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佔、強佔多佔、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惡意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分類統計,按要求彙總上報。

(三)嚴格督查核實(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間,鎮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相關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清查結果進行核實,對核實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糾正。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清查工作有序開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羅如寶,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羅朝飛,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成員:許傳勇,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樑峯,鎮國土所負責人

鄭澤剛,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張承梅,鎮紀委幹部

各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清查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所,樑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根據工作職責,做好對接和工作保障,解決日常清查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範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 長:王宏亮 鎮黨委書記

袁德銀 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

副 組 長:婁雲鵬 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鄭 波 鎮黨委副書記

曹幫勇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金方河 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兼)、派出所所長

朱建林 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黃 鏡 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孫鈴禹 鎮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鎮長

孫雲鑫 鎮黨委委員

李 科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畢 波 鎮四級主任科員

樑建新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花秋分局局長

成 員:婁經煜 鎮黨政辦副主任

曾稜鬆 鎮紀委辦副書記

楊 健 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令狐麗芳 鎮科技宣教文化服務中心副主任

張 強 鎮水務站副主任

令狐錦 鎮公路站負責人

李 其 鎮扶貧辦副主任

馬 駒 自然資源所所長

謝元海 鎮司法所所長

婁 許 花秋派出所副指導員

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雲鵬

副組長:鄭 波、黃 鏡

成員:馬 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採集的信息進行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幹部、鎮採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幹部和鎮採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幹部參與信息採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幹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佔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鬆、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採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採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台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户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0851-26881005),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採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台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6

一、目標任務

xxxx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x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着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佈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羣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台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並於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户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其背後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羣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佔建房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佔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羣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紮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於8月10日前完成並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羣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羣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7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台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於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羣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羣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着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範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範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併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並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彙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採集佔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範圍內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採集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後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一併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台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範(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台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佔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雲任組長、劉亞傑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並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乾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閲、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8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 年以來各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 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 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 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社區)等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佔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製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結合部門職責,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瞭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彙報溝通,待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發後,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於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佔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佔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彙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台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彙總後報市。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衞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衞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羣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羣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羣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眾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0

近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方案》指出,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國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其中,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

《方案》明確,此次摸排類型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其他兩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方案》提出,一要做好基礎資料準備,國家層面統籌已有的基礎數據,以省(區、市)為單位統一下發。各省(區、市)利用國家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本省(區、市)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結合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製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二要做好統一數據匯交。國家層面依託自然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台,補充完善相關功能,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數據匯交平台,建立全國摸排工作台賬。各地可利用該匯交平台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三要做好成果質量管控。各地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

《方案》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到鄉(鎮)、街道再到縣級、市級的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時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根據《方案》,10月底前,各地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信息平台匯交。11月底前,各省(區、市)組織地方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結果。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1

為落實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要求和省、市、縣工作部署,做好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20xx]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範圍。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如》(皖自然資規[20xx]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模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5日),鎮制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底調查階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各村、社區對20xx年1月1日以來所有佔用耕地建房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人員要進組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初步形成摸排成果,以村為單位彙總形成台帳、清單,以表格形式報送鎮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服務中心。

(三)核實糾正階段(20xx年11月20日前)。各村、社區利用下發的20xx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和縣城規劃區20xx年7月10日航拍圖,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鎮實適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到村檢查指導。

四、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傳,造濃氛圍。

各村、社區要利用開羣眾會、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

(二)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本次摸排以村為單位,村自為戰,聯繫村班子成員、駐村鎮幹負責督促落實,各村、社區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三)精心組織,確保質量。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村、社區要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理工作至關重要,各村、社區在摸排時認真填寫《信息採集表》。各村、社區書記、主任要認真審核並簽字確認,並對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做到公開、透明、準確。

(四)遏制新增,嚴厲打擊。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五)嚴格監督,嚴肅問責。

鎮紀委對我鎮的摸排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嚴肅問責。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2

一、整治範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准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築物,以及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構)築物。

2.少批多佔、批甲佔乙的建(構)築物。

3.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築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佔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羣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2.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範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範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後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範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羣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羣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採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並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幹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羣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後頂風亂佔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製,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幹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瞭解羣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佈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採取召開動員會議、印製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迴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並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户建立檔案後彙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户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户立即停止建設並彙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並對建房户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並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幹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佔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後新發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建(構)築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築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於自拆住户,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佔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幹部職工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4)佔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範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範圍內無新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佈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於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闢集中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範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佔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佔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佔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羣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户,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户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並彙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週報制度,每週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菲丹(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愛蘭(人大主席)

吳欽福(黨委副書記)

丘曉欽(黨委副書記)

王波旋(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徵賢(黨委統戰委員)

王興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鍾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智華(黨委委員)

鄭躍(黨委組織委員)

余文揚(黨委委員)

姚亮平(副鎮長)

曹鋒玫(副鎮長)

王淦宏(三級主任科員)

卓標廉(三級主任科員)

林珊(三級主任科員)

林升珊(派出所所長)

成員:謝紅燕(黨政辦)

姚菲珍(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麗媛(農業辦)

林文友(社會事務辦)

張偉權(自然資源所)

林玲(司法所)

劉志江(綜治辦)

謝秀華(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永才(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錦霖(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凱霖(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宜軒(安監辦)

陳玉李(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採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彙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幹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户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3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衞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台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台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眾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4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 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5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年以來各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對新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研究制定我縣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佔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製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結合部門職責,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瞭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彙報溝通,待國家、省和市整治方案下發後,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於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佔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佔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省和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彙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上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台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彙總後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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