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5篇)

來源:文萃谷 1.06W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5篇)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保障職工和顧客生命和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所發生的火災事故、觸電事故和機械傷害事故應對工作。

4、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坐落於方向的村區內,西邊面臨,北邊面臨,東邊面臨,南邊為。營業面積平方米,安全出口處。現從業人數人,其中管理人員人,安全負責人人,是一家企業。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單位內有高低壓配電裝置及經營區電源線路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區域內使用燃氣和主食加工機械進行現場食品加工。如果果出現人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發生火災、機械傷害及觸電等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通訊聯絡組、滅火組、疏散組、搶救組4個應急救援組。

1、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職責:

(1)接受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應急救援中心的領導並落實指令。

(2)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負責本單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5)配合專業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搶救工作。

(6)及時準確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7)組織對應急預案處置方案的演練,補充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

2、應急辦公室成員及職責:

負責人:

成員:

職責:

(1)設專人24小時值班。

(2)接到事故報警後,及時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3)事故發生時,負責判斷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救援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與各應急小組及對外有關部門的通訊聯絡和情況通報。

滅火組:發現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初起火災撲救,及時斷電、斷氣。

疏散組:負責引導各部位人員有秩序疏散。

搶救組:搶救受傷人員並進行救護,及時護送受傷人員就醫。

(二)組織體系框架:

四、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值班。

2、由安全人員負責加強對危險源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儘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2、現場負責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迅速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狀態,救援組依據職責分工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

3、事故發生後,如果事態繼續發展擴大,指揮部立即將本單位地點、起始時間和部位、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名稱和數量、人員傷亡情況、可能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等上報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公室。(應急辦電話:白天6542.0028、夜間及節假日6542.0017)

五、應急響應

(一)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職工發現事故徵兆,如果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現場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條件下,立即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2、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3、聯絡組撥打119火警電話,並及時向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並隨時與救援領導小組聯繫。

4、滅火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依據不同類型的火災,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滅火。

如果液化石油氣鋼瓶泄漏着火,用濕布包住手去關閉角閥,無法關閉時,則用滅火器撲救,用水冷卻鋼瓶,滅火後應將鋼瓶拎至空曠處放置。

如果電氣設備着火,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再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5、疏散組接到警報後,立即按負責區域進入指定位置,用鎮定的語氣呼喊,消除顧客恐懼心理,穩定情緒,防止發生擁擠,以最快的速度引導顧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搶救組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0、999急救電話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7、救援隊伍到事故現場後,迅速報告未疏散出來的人員方位、數量以及疏散路線。

8、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依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9、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儘快撤離火災現場,等待專業隊伍救援。

(二)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觸摸電器用具的開關。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果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濕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卧式,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三)炊事機械傷害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有人受傷後,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關閉設備電源,向周圍人員呼救,迅速向領導報告。

2、領導接報後,立即到達現場,指揮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3、一般性外傷,迅速包紮止血,並將傷者送往醫院。

4、如果果受傷人員傷勢較重,現場指揮人員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三間房地區應急辦。

(1)發生斷指,立即止血,儘可能做到將斷指沖洗乾淨,()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裝有冷飲的塑料袋內,將傷者連同斷指立即送往醫院。

(2)肢體骨折,將傷肢固定,減少骨折斷端對周圍組織的進一步損傷,再送往醫院。

(3)如果果肢體、頭髮捲入設備內,立即切斷電源停止機器轉動,不可用倒轉機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機器取出肢體,無法拆除時撥打119請求支援。

六、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後,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已消除,應急工作結束。

七、後期處理

1、組織人員儘快清理現場,檢修受損設備。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賠償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將事故總結報告和處置情況報送當地政府應急辦,總結事故應急處置經驗,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八、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及通訊保障:

(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手機:

副總指揮:手機:

成員:手機:

(2)應急辦公室

負責人:手機:

成員:手機:

(3)通訊聯絡組

組長:手機:

組員:手機:

(4)滅火組

組長:手機:

組員:手機:

(5)疏散組

組長:手機:

組員:手機:

(6)搶救組

組長:手機:

組員:手機:

2、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照明器材:

消防器材:

防護用品:

通訊器材:

3、經費保障:

本單位從日常辦公費用中,抽出部分資金用於應急物資的添置、維護保養及演練培訓的費用支出。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火災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關知識培訓。

2、演練:

依據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十、獎懲

1、在事故搶險過程中,無故不到位、不服從命令或臨陣逃脱的,將給予罰款或開除處理。

2、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因表現勇敢,減少事故損失的,給予表彰獎勵。

3、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十一、附則

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送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備案,本單位應急辦公室存檔。

2、應急預案制定與修改:

本預案由制定,每次演練結束或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3、應急預案發布實施:

本預案經批准發佈,並於20xx年月日起實施。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強化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持續規範和整頓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及旅遊環境,確保元旦節、春節節期間我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平穩有序,我局定於1月1日至2月15日集中力量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元旦節、春節節期間文化、旅遊、體育安全生產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國家、省、州、縣相關決策部署,結合近年來我縣文化、旅遊、體育行業整治、投訴舉報和網絡輿情暴露的突出問題和行業亂象,通過落實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持續加強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監管,嚴厲打擊文化、旅遊、體育企業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規範文化、旅遊、體育經營、服務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羣眾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確保元旦節、春節我縣文化、旅遊、體育接待實現“安全、有序、優質、高效、文明”工作目標。

二、工作時間

1月1日至2月15日

三、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

1.旅遊市場:貫徹落實旅遊景區“預約、錯峯、限流”疫情防控規定,按照“提前預約、避免聚集、做好防護、有序進入景點”的原則開展旅遊服務,並靈活掌握、及時調整,嚴格執行門票預約管理制度。各景區要通過各種渠道公佈預約電話,並充分利用“一碼遊貴州”等“互聯網+旅遊”技術平台,通過景區官網、手機客户端、電話預約、第三方平台等多種渠道,實現門票分時、分段預約,錯時入園,控制瞬時流量。落實體温檢測工作,在景區入口要安置紅外線自動測温儀,同時在入口顯眼處張貼貴州健康碼和中國行程碼,以便遊客掃碼測温。一旦發現發熱病人,立即將其隔離在臨時隔離觀察間或相對獨立區域,並及時報告屬地衞生健康部門按防控要求處置。在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秋冬季旅遊景區開放管理,接待遊客量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

2.酒店、鄉村旅遊客棧:嚴格落實衞生防疫要求,建立員工健康管理台賬,在酒店和客棧入口處設立紅外線自動測温儀、顯眼處張貼貴州健康碼和中國行程碼,以便遊客掃碼測温,在前台和洗浴間要放置酒精或面洗手消毒液。對營業場所、廚房、辦公室、電梯、衞生間等區域和設施設備全面消殺防疫。對門廳、樓道、地面、牆壁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觸物品開展定時消殺,如星級飯店和鄉村旅遊客棧就餐人數較多,要預約、錯峯安排就餐人員,避免擁擠。

(二)加強安全隱患排查

1.加強旅遊景區地質災害排查。對景區進行地質災害排查和安全生產評估。加強對景區安全開展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景區存在公路坡陡彎急、路面破損、水毀塌方、臨崖臨水導覽警示標識不全、山體落石、崩塌,存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的,要做到有安全提示、有監測人員,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區及車行道路堅決實行閉園和封路、限行等措施,並及時對外發布公告。

2.加強旅遊景區裝備設施檢查。強化對旅遊景區遊樂設施設備的檢查,對景區、公園內的索道、滑道、遊樂器械、觀光電梯、玻璃棧道等設施設備的資質情況進行檢查,查處擅自安裝、使用不合格設備以及違規操作、不進行定期檢驗的違法行為。

3.加強旅遊景區食品衞生檢查。對景區及周邊鄉村旅遊客棧、農家樂餐飲衞生、環境衞生和食品安全集中監督檢查,重點監管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對於未達到餐飲衞生標準的企業責令整治和依法處罰。

4.嚴厲查處旅行社租用無資質車輛及駕駛員從事旅遊運輸任務的行為,重點排查旅遊運輸車輛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非營運車輛從事道路旅遊客運。督促旅遊客運公司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內部安全責任、對駕駛人員身體和心理健康定期檢查,嚴禁出現酒駕、毒駕、疲勞駕駛、使用手持電話等行為。

5.嚴格排查網絡文化經營場所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設施陳舊缺失、應急通道不暢通等情況。

6.嚴格排查文化娛樂場所消防應急通道阻塞,易燃易爆物品堆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設備過期、缺失行為。

7.加強文化娛樂活動場館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市縣兩級文化館、圖書館,鄉鎮(街道、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文化活動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格檢查博物館、圖書館、非遺館、文化館、文化演藝場所等消防安全情況;落實安檢制度,暢通疏散通道;聯合相關部門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文化演藝活動現場的安全指導,確保文化娛樂活動絕對安全。完善應急預案,檢查消防設備和通道,確保場所安全。

8.加強羣眾文化演藝活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根據活動制定應急預案,事前排查交通,用電,火災等安全隱患,做好安全宣傳和教育引導,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大型文化演藝活動安全。

9.加強博物建築、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嚴格檢查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巡查記錄、消防管理檔案和疏散應急方案、滅火應急方案演練情況;督導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暢通逃生應消防通道;檢查消防滅火器材配備情況,禁煙、禁火標識張貼情況,電線裸露、亂拉亂接情況,杜絕電氣火災發生。檢查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情況,日常值守巡查制度落實情況。

10.嚴格旅遊景區遊客集散地、博物館、圖書館、非遺館、文化館、文保單位、文化演藝等人員密集場所危化物品和液化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面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堅決落實“人人身份核對,包箱件件檢查”的安檢制度,確保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旅行社、導遊和司機要將禁止遊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在行前和旅遊過程中進行宣傳和警示,發現相關情況採取措施立即制止,並報告公安部門。

(三)加強市場秩序監管

1.加強對旅遊景區的監管。檢查旅遊景區是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做好相關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是否存在經營户強買強賣、欺客宰客、尋釁滋事,是否存在倒賣門票、商販尾隨兜售,圍堵、攔截旅遊車(團隊)等違法違規行為。鄉村旅遊景區(點)、鄉村旅遊客棧(民宿)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等行為。

2.加強旅行社和從業人員監管。嚴厲打擊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遊”、不簽訂規範旅遊合同、強迫或變相強迫、誘騙遊客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在線旅遊產品及信息監管,運用網絡信息和大數據分析,對企業和個人利用户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台、公眾號等方式售賣“不合理低價遊”產品及信息,堅決督促相關企業、組織、個人或平台進行整改、下架、刪除,對保健品銷售企業或保險企業組織“不合理低價遊”作為促銷辦法的行為,開展聯合整治;依法查處導遊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加強導遊人員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等。嚴厲查處旅行社未足額購買旅責險問題,鼓勵旅行社為遊客購買意外險,強化遊客人身財產安全保障。

3.加強旅遊購物場所監管。堅決取締採取向旅遊團隊發放“參觀證”、“貼號碼籤”等方式封閉式、包廂式經營,將遊客隔離培訓或強迫遊客買夠金額、待夠時間的旅遊購物場所;嚴肅查處旅遊購物場所虛假宣傳、商標侵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碼標價、低報價高結算、商業賄賂、價格壟斷、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對從事旅遊購物經營的納税人隱瞞收入、偷逃税款、虛開發票或不開發票等違反税收徵收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嚴肅查處冒充“富二代”等欺騙和由不法分子操控以及旅遊購物場所針對遊客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4.加強旅遊客運公司監管。堅決取締以低運價、零運價從事“不合理低價遊”購物欺詐的車隊(輛)運營資質;嚴肅查處旅遊客運經營者違反誠信原則,不按旅遊客運服務質量規範提供服務,車購車銷產品商品或會同導遊人員、旅遊購物場所參與欺客宰客、加點進店私拿回扣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5.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歌舞娛樂市場和遊藝娛樂場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重點查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上網服務和歌舞娛樂遊藝經營業務的場所;對轄區內場所實施比照檢查,嚴查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文化產品,違法表演節目(曲目)和播放違法違禁內容行為;聯合公安部門,嚴肅查處歌舞娛樂場所存在涉黃賭毒以及涉惡等問題、遊藝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機型機種,嚴防涉賭問題等。

6.加強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監管。嚴肅查處未經審批、擅自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和淫穢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強非營業性演出、藝術品展覽意識形態管理,突出社會效益,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

7.加強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監管。加強出版物進銷貨環節監管,加大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堵力度,切斷非法出版物流入渠道,搗毀非法出版物銷售網絡,堅決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銷售發行。查堵涉爆恐有害出版傳播活動,堅決查處淫穢色情、恐怖暴力迷信、侵權盜版出版物經營行為,全面清理涉邪教、類邪教非法出版傳播活動;嚴防印刷企業盜印出版物和印刷違規出版物行為,嚴查印刷企業開展違法承印業務;嚴厲打擊非法安裝銷售地面衞星接收設施行為。

8.加強網絡輿情排查,妥善處理遊客投訴。公安、網信、文化和旅遊等部門要加強涉旅網絡輿情排查,確保敏感輿情能夠第一時間發現,掌握工作主動和輿論主導權,有效提高網絡輿情處置成效,消除負面網絡輿情隱患。市、縣(市、特區、區)文化旅遊部門要保障旅遊投訴電話暢通,及時處理遊客投訴,杜絕因投訴電話無法接通引發網絡輿情事件。

(四)加強服務質量提升

1.豐富假日產品供給,切實保障市場多樣化需求。結合各地實際,以豐富人民羣眾節日文化生活為主旨,在元旦、春節期間有針對性地在鄉鎮街道,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景區(景點)、邊遠山區、深度貧困地區、邊界地區等地開展一批羣眾喜聞樂見羣眾文化活動,營造假日氛圍,吸引遊客廣泛參與,創新消費模式,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加大旅遊新業態建設,着力開發民俗文化體驗遊、鄉村民宿遊、休閒度假遊、觀光自駕遊等。加大旅遊產品品牌推廣力度,着力打造精品旅遊景區、旅遊線路,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假日旅遊消費需求。

2.優化公共服務,切實保障遊客便利化體驗。機場車站、旅遊集散中心、景區換乘站等重點地區加開臨時交通,快速疏解客流,及時發佈旅遊目的地交通、天氣和景區景點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在人流密集度高的`文化和旅遊經營場所設置數量充足的廁所和醒目導向標識。增設購票、檢票等臨時服務窗口,緩解高峯時段遊客購票壓力。及時發佈旅遊目的地交通、天氣和景區景點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倡導遊客錯峯出行。各地要指導轄區內重點旅遊景區、大型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採取預約、分流、管控等多種方式調控人員數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文明旅遊宣傳,引導遊客文明旅遊。宣傳部門要強化社會和輿論監督,通過宣傳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為,積極營造文明旅遊良好環境,提升遊客出行體驗。旅行社要在轄區內重點涉旅酒店內設立服務點,涉旅酒店內要擺放旅遊宣傳摺頁、景區直通車相關信息,引導遊客文明出行,為遊客提供優質周到的服務。

3.加強旅遊廁所監管,持續深化廁所革命。強化旅遊景區(點)環境衞生整治和旅遊廁所建設管理緊密結合,進一步完善旅遊廁所設置,提高旅遊廁所管理維護及運營水平,提升旅遊廁所服務功能,督促旅遊廁所責任單位(人)建好、用好、管好旅遊廁所;杜絕旅遊廁所簡陋髒臭,衞生狀況未達相應旅遊景區(點)、旅遊廁所等級標準;針對旅遊廁所的特殊性,加強管理服務人員培訓,切實加強對旅遊廁所服務的監督管理等。

四、工作措施

全面排查。各股室要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督促管轄區內文化、旅遊、體育企業開展自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全面完成轄縣文化、旅遊、體育領域市場秩序及安全隱患專項治理行動,做到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各自的工作職責,認真分析安全形勢和突出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精準摸排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認真分析查找管轄區內各經營單位存在的問題苗頭和根源,圍繞工作重點,堅持組織領導、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原則,細化整治工作方案,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全局做到24小時領導帶班制和電話暢通制度,做到信息暢通。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3

為弘揚素質教育主旋律,豐富師生業餘文化生活。學校決定於20xx年12月28日晚在操場舉行20xx年元旦文藝匯演。為確保晚會的安全順利,切實防止因停電、火災和擁擠踩踏等突發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中層、班主任、保安、宿管和校衞隊全體成員等。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王勇副校長負責晚會期間安全工作的整體調度。

2、場內安全職責:維持場內紀律秩序、組織學生有序進退場;制止學生舞台附近跑動、制止學生向舞台扔熒光棒、制止學生上舞台獻鮮花等影響演出的物品;遇緊急事件(如停電、火災等)穩定同學情緒,組織學生有序退場。

3、各門崗人員職責:演出期間不得離崗,制止外來無關人員進入場內、制止學生隨意跑進跑出、演出前時組織學生有序進場、突發緊急情況發生需要緊急疏散時,及時指揮疏散,提供照明燈光,組織好操場內所有人員的緊急疏散。

4、校門安全人員職責:制止家長、無關人員特別是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學校,阻止無請假條同學外出。

5、各班安全:各班主任必須跟班,晚會前對同學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安排人員關燈、關窗。維持本班觀演紀律。提醒同學保管好貴重物品,遇緊急事件組織學生有序退場。

6、校園巡邏職責要求:半小時巡查校園一次巡邏重點部位行政樓、教室、實訓樓等。清理校外閒雜人員及閒逛的`學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

7、用電安全職責要求:保障演出電源,保障供電安全。防止學生被舞台電擊傷。遇突發停電事故時及時檢修,並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組長報告檢修情況。

8、公寓安全:公寓管理員職責:不得離崗,防止火災、盜竊事故,登記進出人員。

9、各辦公室安全:各科室負責人、各教研組長組長

職責:組織關好辦公室門窗、電源。提醒員工保管好貴重物品。

10、就寢室紀律:元旦晚會當晚所有值周人員、生活指導老師必須提前到寢室維持紀律。

11、後勤處職責:舞台邊配備2個滅火器、匯演結束關閉電源,協助撤台。

12、退場順序、觀看區域位置確定(餘林輝)

13、進退場秩序安全:值周教師、體育組。職責:提前十分鐘到崗,確保師生安全有序進退場、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14、相關人員要各負其責,嚴禁離崗、空崗。

15、所有進入演出場地的人員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現場。

16、按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誰負責的地方出現事故,由誰負責。

三、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發生突發事件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起組織、指揮、搶救和報告工作。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把搶救、保護學生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迴避逃脱手段。

3、在出現突發事件後,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彙報。當事人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做好記錄,以備查用。

4、如遇突發重大事件,首先要面對現實,冷靜判斷事件的性質,採取各種方法穩定滋事人情緒,控制滋事主要人,立即與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聯繫,將影響控制在最低程度。

5、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教育局主要領導報告。

6、嚴格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做好詢問、登記工作,加強對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

四、預案設想(其它突發事件參照執行)

(一)突然停電:(後勤處提前準備2隻手提話筒和十隻手電筒)。在晚會進行中,如遇突然停電,應做好以下工作。

1.用手提話筒及時安撫體育館內所有人員,原地坐好,嚴禁大聲喧譁和私自離位。

2.學校電工全程跟蹤,及時搶修電路。

3.如長時間搶修不成,晚會難以進行,安全小組要妥善做好所有人員的安全撤離。

(二)突發火災(舞台上由後勤處準備兩隻滅火器、會前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工作正常)

在晚會進行中,如突發火災,應做好以下工作:

1.視情況及時拔打“119”進行報警,並通知門衞做好接警工作。

2.及時實施初起火災的撲救。

3.做好所有人員的緊急疏散,引導人員撤離至安全地段並及時清點人數。

(三)預防擁擠踩踏事件。

因晚會涉及人員較多,操場空間有限,觀看演出的學生、教師比較多,如遇突發事件,疏散困難,極易發生人員的擁擠踩踏事故,後果是非常危險的。所以要求所有進出體育館的人員,一定要遵守紀律,有秩序,不慌不亂。

五、入場及會場紀律要求

1.各班主任組織好全班學生按時列隊有序入場,進入指定地點就座。學生不得滯留教室或在校內閒逛,必須自始至終觀看全場演出。觀看完畢後,有序退場。

2.教師家屬必須與教師本人同時入場,否則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內,在指點位置就座。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4

一、概況和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部門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特種設備狀況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我礦特種設備有:起重機、鍋爐、空壓機、壓力容器、叉車。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所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指揮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部門應急隊伍,並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機電礦長

副組長:機電副總

機電科長

組員:調度室

安監處

生產科

通風科

地測科

採供中心

後勤處

保安科

四、部門預警機制

1、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

2、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3、部門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部門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門應當將特種設備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工人注意的顯著位置。

7、部門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8、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措施。

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管理人員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12、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部門有關負責人。

13、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部門的特種設備和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設施功能齊全有效。及時瞭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和發現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部門力量或協調相關部門採取各種措施,把部門的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特種設備應急措施

(一)起重機事故應急措施

1、起重機碰撞擠壓起重機在維修、吊裝及運行過程中碰撞擠壓作業人員時:

(1)立即停機或實施反向運行操作,應急救援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空中物品或吊具,並採取防護措施。

(2)搶險救援組搶險人員穿戴必需防護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進入危險區域救出傷員,若傷員擠壓在物件中無法脱身,應採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實施救援。

(3)醫療救護組負責救護和運送傷員。

2、起重機漏電、觸電

(1)切斷電源。搶險救援組迅速將起重機的總電源斷開。

(2)搶險救援組搶險人員用絕緣物(棒)或木製杆件分開導電體與傷員的接觸。

(3)醫護人員實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護傷員並儘快轉送到最近醫院。

(4)總電源切斷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機在起重機漏電的情況下,如未斷開總電源,禁止自行移動,以避免跨步電壓對人身的傷害。

(6)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服、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3、起重機吊具或吊物傷人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衞人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並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2)緊急通知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指揮人員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廣播、話筒等)立即通知現場危險區域內的人員,警戒保衞組及時組織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人員。

(4)由搶險救援組專業搶險人員利用必要的設備設施(汽車起重機、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移開倒塌物件搜救受傷人員。

(5)醫療救護組現場應急處置後運送急救傷員到最近醫院。

(6)搶險救人時,現場應有技術專家(人員)進行指導,先切斷危險電源、水源、氣源,撤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果已發生燃、爆事故,應同時組織安保消防組進行消防工作。在搶救的同時,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的危險狀況(空中物品、電纜、電線、鋭器、火源等)進行監控,確保施救人員的安全。

(7)搜救傷員時,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機械設備,以免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措施

1、防止爐外管道爆破:

(1)加強對爐外管道的巡視,對管系振動、水擊等現象分析原因,及時採取措施。當爐外管道有漏水現象,必須立即查明原因、採取措施,若不能與系統隔離進行處理時,應立即停爐。

(2)加強對導汽管、汽聯絡管、水聯絡管、下降管等爐外管道以及彎管、彎頭、聯箱封頭等的`檢查工作,發現缺陷(如表面裂紋、沖刷減薄或材質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

(3)加強對汽水系統中的高中壓疏水、排污、減温水等小口徑管道的管座焊縫、內壁沖刷和外表腐蝕現象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4)對過熱蒸汽管道、彎管、彎頭、閥門、三通等大口徑部件及其相關焊縫進行定期檢查。

2、防止過熱器爆管:

(1)停爐檢修時,對吹灰器吹掃區域周圍、人孔門附近磨損情況檢查。發現有明顯磨損、光亮等情況,應對其管段進行測量壁厚。

(2)檢查過熱器區域的煙氣均流裝置、防磨護瓦等,防磨裝置開焊、變形處應修復,缺損、脱落的要更換。

3、防止省煤器磨損爆管:

(1)檢修中全面檢查省煤器管,重點檢查彎頭部位、吹灰器周圍、人孔門附近等處省煤器管的磨損,必要時應對上述管子進行壁厚測量。

(2)檢查省煤器區域的防磨裝置、管排的固定、夾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齊。

(3)全面檢查管子的局部缺陷,發現超過質量標準的應進行處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燒調整應保證水冷壁不結焦,防止發生高温腐蝕,在保證完全燃燒的情況下儘量減小過量空氣係數。

(2)檢修時重點檢查噴燃器區域、吹灰器周圍、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損情況,並對這些部位的彎頭外彎處進行測量。

(3)嚴防鍋爐缺水運行,當鍋爐水位低到超過規定的極限值時,要立即滅火停爐;定期校對水位和試驗高低水位報警;運行中嚴防鍋爐超壓。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計損壞,無法監視汽包水位時,應立即手動停爐。鍋爐嚴禁在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5)運行人員要對承壓部件經常檢查,發現水冷壁管泄漏時應及時彙報和處理,防止泄漏擴大損壞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結焦時,必須及時打掉,打焦時應防止大塊焦渣脱落。

5、防止鍋爐缺、滿水事故

(1)正常運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動,當鍋爐水位低至-300mm時,應停爐處理;當鍋爐水位高至+250mm時,應立即停爐。

(2)定期進行汽包水位高、低報警試驗。

6、設計、改造鍋爐應遵守鍋爐有關的安全規程條件要求。製造、修理、安裝鍋爐,嚴格執行工藝要求和質量檢查制度。

7、搞好水質處理工作,保證鍋爐用水達到標準。

8、不斷加強司爐人員的正規操作,提高司爐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斷事故的能力。為防止鍋爐爆炸,遇有下列異常情況應作停爐處理:

9、遇到下列情況時立即停爐:

(1)鍋爐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計中消失時。

(2)鍋爐滿水:水位超過汽包水位計上部不見水位時。

(3)爐管爆破:不能維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時。

(4)燃料在燃燒室後部煙道燃燒,使排煙温度不正常升高時。

(5)所有液位計損壞。

(6)流化牀結焦嚴重,無法維持運行時。

(7)旋風分離器或旋風筒嚴重磨損,造成護板或橫樑燒燬。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門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對人身及設備安全構成威脅時。

(9)鍋爐超壓,安全閥拒動,對空排氣門又打不開時。

(10)引風機、一次風機故障,不能維持運行時。

10、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請示生產副總或總工程師停爐。

(1)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或減温器泄漏。

(2)承壓部件張口,焊縫裂紋或管道閥門泄漏。

(3)燃燒室內與煙氣接觸的承壓部件耐磨絕熱墊層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經處理無效,難以維持運行時。

(5)給煤機設備損壞,不能維持燃燒時。

(6)給水爐水蒸汽品質或汽温超過允許值時,經處理無法恢復正常。

(7)流化牀內或返料器下部結焦無法處理,難以維持運行時。

(三)空壓機事故應急預案

1、空壓機在允許啟動之前,操作人員必須檢查:

(1)主油泵運行狀態,保證供油壓力為0.26kg/cm2以上,若壓力達不到,應在輔助油泵運行狀態下打開主油泵下端的空氣排除閥門,直到空氣完全排淨為止。

(2)確認機油加熱器的動作狀態,開啟後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確認緊急停機按鈕被打開。

(4)確認進口導葉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確認P20V放空閥沒有被打開。

(6)壓縮機停止狀態下3段排放壓力出現1kg/cm2以上時,不能啟動壓縮機。

(7)由於啟動面板的異常,導致壓縮機啟動失敗時,黃色燈亮,檢查啟動面板後,按復位鍵即可解除。

2、壓縮機正常停機時,應先將機組卸載,再按“停機”按鈕。當壓縮機停機時,輔助油泵會自動啟動並運行30分鐘後自動停機,此時,輔助油泵不能手動停機,壓縮機停止後,4分鐘內不能啟動。

3、空壓機值班人員發現電網波動或其他原因短時間停電,造成空壓機故障停機時,要迅速啟動所有的螺桿空壓機,並檢查壓力是否正常,空壓機值班人員隨後要電話通知電工到空壓機控制室內將高壓櫃上的“低電壓”壓板解除,並按上面第一項逐項檢查,待控制面板出現“允許啟動”字樣,得到當班值班長通知,方可進行再次啟動,啟動完畢後,電工要將“低電壓”壓板投入運行位置,待空壓機正常運行10分鐘,壓力達到規定值時,逐台停掉所有螺桿壓縮機。

4、(1)空壓機崗位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脱離崗位,出現故障停機時,確保能及時處理。

(2)螺桿壓縮機常規巡檢照常進行,每月必須進行開車試驗,使之處於隨時可以啟動的熱備用狀態。

(四)叉車事故應急預案

1、本單位的叉車等特種設備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佈,編制書面記錄和繪製的詳細分佈圖,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2、本單位叉車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如下: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駕駛

(2)叉車司機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3)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出現損壞

(4)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有泄露

(5)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沒有充足等。

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4、本單位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於倉庫,由專人保管。

六、應急響應

1、部門引導職工全員參與到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職工發現安全隱患和事故時,個人能夠採取措施的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立即逐級上報;

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後。其成員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組織和指揮應急行動;

3、在本部門不能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的條件下,部門必須立即把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上報管理局安全管理辦公室,進入應急響應程序。

4、部門上報管理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要做到迅速、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5、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必須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檢測與後果評估工作。部門在特大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介入,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7、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引發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應急保障

1、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所屬各部門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消防、安全防範等設備、器材要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素質。

八、後期處理工作

1、部門要配合單位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要努力協調資金、物資,做好事故後的人員安置以及災後重建工作。

2、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部門要配合單位主動與當地政府、勞動部門等有關單位協商,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出補償。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5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韓麗萍

副組長陳正潔

成員:生產經理、總經理助理;安全員;辦公室;車間主任、夏水生;組長;倉庫;後勤。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3、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4、火災爆炸;

5、中毒、中暑;

6、車輛傷害;

7、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6

第一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衞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第二條: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後,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並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第三條: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附後)

第四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製安全事故分佈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並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並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第五條: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後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後,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並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後,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第七條: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衞生院、二龍衞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7

火災的時候,現場負責人要保持冷靜,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要保持頭腦清醒,做到及時報警,報警者應準確向消防隊説明發生火災時間地點燃燒物性質以及伙食狀況,報警人姓名,聯繫電話,並且要派人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消防車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救災滅火,並且要迅速切斷電源,組織人員離開火源電源避免更大的危險性發生。發生火災的時候,安全領導小組的'同志和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必須負責引導職工安全疏散轉移。避免擁擠和推搡現象發生。要迅速組織人員展開自救工作,派人到規定地點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員到來。如果剛發生火災的時候,可以根據起火的物質,地點等情況,採取滅火器滅火,消防栓滅火等滅火方法,如果是在辦公室沙發等物品起火,可利用乾粉滅火器,消火栓直接滅火。

如果是電源或者是儀器發生火災的話,那麼首先要切斷電源,普通電器顆粒利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儀器設備起火,必須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液體物質,比如説化學試劑的千萬不可以用水撲救,必須要用滅火器滅火,儀器設備發生電氣火災要切斷電源。然後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把假滅火器的保險栓將噴嘴對準火源,按下滅火器開關進行滅火。對於安全防火有關的規章制度,現場動用明火,由安全員填寫動火證。經業主批准的時間內進行動火動或科室派員到用火現場監督檢查,並且要做好火災的撲救工作。防火安全員要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撲救初起火災。現場所有進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無阻,疏散標誌和指示燈要保障完整好用。所有進場人員都要掌握工作環境附近的消防報警裝置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無火情況時,要禁止啟動消防報警裝置和動用滅火器材。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8

元旦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保障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經區黨委、管委會同意,決定在“一區兩園”轄區範圍內開展元旦節前安全生產檢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精神,重點對危險化學品、消防、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油氣罐區、粉塵涉爆、涉氨製冷、有限空間、高處作業等重點部位,以及近期各類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開展檢查,以強化管理、監督為手段,以提高廣大人民羣眾安全意識和素質,減少各類傷亡事件發生為目標,切實整治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健康為己任,為開發區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生活環境。

二、檢查時間及方法

1、檢查時間:20xx年12月24日至31日完成。

2、此次檢查分三個檢查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帶隊,區安辦、審批小組、海科園、光伏園組成(具體成員見附件1)。

3、兩個園區內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園區負責人負責牽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區建設環保局配合。

三、檢查範圍

對區域內所有工貿企業(特別是涉氨製冷企業),以及海洋生物科技園、光伏玻璃產業園所有企業及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通過現場查看檢查和台賬查閲檢查相結合。

四、檢查重點內容

在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的同時,要特別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領域以及容易發生羣死羣傷事故的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

1、加強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管理制度,層層建立和落實以消防安全為重點的安全責任制,要加強節假日安全生產自查自改檢查工作。要做好節假日期間各種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嚴格報批程序,落實“誰主辦、誰負責安全”、“誰審批,誰負責安全”的責任制,制定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實有效的應急預案,防範擁擠踩踏、火災、坍塌等羣死羣傷事故。

2、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要結合季節特點,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企業,要落實切實有效的措施和責任,嚴防劇毒化學品的丟失。要從生產、儲存、運輸、經銷和燃放等各個環節着手,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全面加強安全監管。

3、加強“三場所兩企業”安全監管。要督促所有企業做到“四個必須”,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涉及可燃爆粉塵作業場所、噴塗作業場所、涉氨製冷企業等的監管檢查和“回頭看”,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員工教育培訓、作業審批、警示標誌設置、個體防護佩戴、應急救援裝備配置等工作。

4、加強建築工地安全監管。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嚴格監控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強化對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的企業、大型建築工地工程項目以及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要加強施工現場和施工隊伍管理,督促企業認真制訂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和事故應對措施,堅決防止趕工期、搶進度、違章指揮、冒險作業等忽視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確保不發生坍塌事故。

5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要組織開展氣瓶充裝等領域違規使用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無證特種設備生產、無證上崗、無證使用,使用超期未檢、檢驗不合格特種設備,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產權鋼瓶的違法行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制度未制定並落實,應急預案不落實等行為,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等行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要切實提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憂患意識,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分級管理相結合”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監管措施,確保元旦期間安全形勢平穩。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口把守,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主要領導要親力親為,深入一線加強督促檢查,各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安全教育培訓,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2、全面檢查,加大重點監管力度。要結合前期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工作,做到周密安排,細化任務,落實責任,改進方式方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大檢查全面徹底、不走過場。對前階段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並落實防範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對隱患嚴重、不能確保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3、廣泛宣傳,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運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特別要注意針對節日期間火災等易發事故情況,宣傳普及羣眾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提高廣大羣眾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4、嚴密防範,做好應急救援和值班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元旦期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細化緊急情況下的各項應急措施,準備充足的救援物資和搶險裝備,確保發生事故後能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置及時、救援有效。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力爭妥善處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與此同時,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工作,確保信息通暢並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及時妥善處理並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政府關於做好新一輪惡劣天氣、“元旦”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根據蘇安辦發《關於有效應對惡劣天氣、切實做好“元旦”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蘇安辦發〔20xx〕49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新一輪低温雨雪冰凍惡劣天氣防範應對工作,我街道認真對待、積極防範,確保轄區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生產生活秩序良好,特制定本工作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特成立白鹿洞街道有效應對低温雨雪冰凍天氣、切實做好“元旦”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餘永通

副組長:雷 丹

成 員:周彪、羅春平、高玖金、歐陽朝霞、黃華峯、黃敏、賀訂鋒、段智慧、劉永。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指揮部,由羅春平同志任指揮部部長,劉衞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調度安排。應急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處理具體事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二、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職責

指揮部下設值班聯絡、應急搶險、安全維穩、民政民生、衞生宣傳、後勤保障6個工作組。其成員及具體職責分別為:

1、值班聯絡組:組長黃敏,副組長劉永,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值班電話和文件的收發,有效發佈預警信息,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彙報,同時監督各社區值班人員到位。

2、應急搶險組:組長黃華峯,副組長賀訂鋒,成員:應急搶險隊(名單附後)、查違治超組工作人員。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道路交通疏導、組織社區積雪清掃等工作,調度安排好所需融雪劑、機械、車輛等相關物資。

3、安全維穩組:組長羅春平,副組長段智慧;成員:安監組、綜治組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對轄區企業、學校、幼兒園、建築工地、加油站等場所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因冰雪天氣造成的隱患,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4、民政民生組:組長高玖金、副組長歐陽朝霞,成員:民生綜合組、城管組工作人員。負責組織走訪入户,瞭解轄區內貧困户、孤寡老人、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羣體的生活現狀,確保他們在極端低温天氣的生命安全,組織對養老機構進行安全排查,向上級民政部門報災和救災物資調度及發放。

5、衞生宣傳組:組長周彪,成員:計生文衞組工作人員。負責聯繫衞生部門救助因雪情而意外受傷的羣眾,做好重大疫情防控,聯繫教育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宣傳街道在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典型事例。

6、後勤保障組:組長黃敏,成員:財政所工作人員。負責搶險資金的調度,各類搶險物質、災民所需生活用品的採購、配送,社區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管。

三、應急響應

(一)指揮與協調。本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指揮全街道災情應急處置工作,災害現場的指揮和協調,各社區、各部門要遵照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搶險救災。遇到重大災情,應急指揮部立即集結應急隊伍並迅速到達現場,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並組織災害點廣大人民羣眾開展自救。遇到大雪導致道路通行受阻,要動員召集附近居民一起參與清除道路積雪,第一時間恢復道路通行。

(三)安全保障。在處置災(險)情事件時,要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性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要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當災(險)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造成威脅時,要及時疏散人羣。

四、各社區工作職責

各社區支部書記是本轄區防範低温雨雪冰凍天氣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工作:

1、利用微信、QQ、貼通知等有效方式發佈預警信息和簡明防災避災辦法,及時告知轄區居民做好防範準備。

2、加強值班值守,有情況及時向街道報告。

3、加強巡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轄區內低温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安全隱患。

4、積極組織發動清掃積雪活動,確保道路及橋隧、立交橋通行通暢,對於陡坡路段、拐彎路段等易結冰打滑的危險路段設置警示牌,科學疏導車輛。

5、開展入户走訪,尤其要關心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流浪乞討人員生活,降低極端低温天氣對困難羣眾的影響。

6、密切關注居民供水、供電、通信等,有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7、針對由災害性天氣引發的突發公共事件,將受災的羣眾安全地轉移到房屋結構堅固、抗災避險能力強的避難場所。

五、工作要求

1.加強信息報送。領導小組要將災害監測預警和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按規範程序及時準確向上級部門彙報;各社區應每天下午4:30前報送重點人羣、各級道路受災情況、經濟損失等情況,突發事件應立即逐級上報,不得出現虛報、瞞報、漏報、誤報、遲報等現象。

2.強化應急值守。各社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各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掌握氣象信息,保證通信工具24小時開通,如有災情發生,值班人員要在10分鐘內電話彙報街道辦事處值班領導,值班領導要在第一時間電話彙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同時第一時間向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電話彙報,並按本預案緊急調動應急搶險隊伍在第一時間內開展自防自護,羣防羣護,聯防聯護。

3.落實物資儲備。街道財政所要做好應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街道民政辦要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工作,各社區、各部門也要結合本社區實際,儲備相應的物資,做到有備無患。

4.嚴肅工作紀律。各社區、各單位要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凡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後果和嚴重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0

一、事故範圍及類別

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發生3人以上被埋、被困、失蹤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企業安全事故。

企業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類型為:

(一)重大危險化學物品事故;

(二)重大建(構)築物倒塌事故;

(三)重大特種設備事故;

(四)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建立鎮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鎮長擔任總指揮,鎮黨羣書記及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黨政辦、企業辦、城建辦、綜治辦、財政所、衞生院、供電所以及事故發生地行政村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指揮處置企業重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檢查督促做好搶險救災、社會穩定、事故初步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3、督促各行政村、有關部門和本預案適用單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落實。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綜治辦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2、企業重大事故發生後,立即向指揮部正、副指揮彙報,並將指揮部的指示傳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的聯繫,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擬寫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送總指揮審批後上報;

4、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

(三)指揮部可視情,在事故發生地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總指揮部指定。其主要工作職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2、核實事故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搶險救災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3、及時落實指揮部的指示。

(四)組成事故應急處置專業組。

1、應急搶險組。由專(兼)職消防隊、交警中隊、派出所、綜治辦、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分管安全的副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現場傷亡人員的救助、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等工作。

2、人員搶救和醫療救護組。由衞生院、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居)等單位的相關同志組成,教文衞副鎮長任組長,衞生院負責人、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傷員的現場搶救,護送醫院治療及醫療器械、血源和藥品保障等工作。

3、現場保衞組。由派出所、綜治辦、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負責人組成,派出所所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落實特種物資的保障等工作。

4、生活保障組。由黨政辦、財政所、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有關人員組成,黨政辦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等工作。

5、事故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為主負責,綜治辦、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工作人員參與,綜治辦主任任組長。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後處理和財產損失處理,做好傷亡家屬的解釋、安撫等工作。

三、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單位應按照傷亡事故報告的程序立即上報鎮安管所。

2、情況緊急的,事故單位可直接撥打“110”或“119”報警電話。同時派出所、黨政辦等部門應迅速派員赴事故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於重大事故,一經確認,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指揮部。

3、重大事故發生的企業及所屬行政村、派出所、黨政辦應在事故發生後儘快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鎮人民政府和指揮部。企業重大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詳細名稱、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2)經濟類型、行業及企業規模;

(3)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4)事故造成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應急搶險和求援

1、重大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及時的救援、搶險,特別要搶救人員,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員傷亡和事態的蔓延、擴大。同時因搶救人員、疏通交通、防止事故擴大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或採取拍照、攝像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所在地行政村、有關主管部門和預案適用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處置突發事故的預案,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一經確認,指揮部立即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並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應急處置5個專業組的分工,迅速組織搶險救援人員和搶救設備、器材、物資等趕赴現場,由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並按專業分工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有其所在單位或者報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1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後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x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並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繫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後,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後,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後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樑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後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瞭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後,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1.3.3依靠科技、規範管理。採用先進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應迅速、協同應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3.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裝備建設和預案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級

按照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受事件影響的範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3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工礦企業突發一般和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縣)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市(縣)區行政區、跨市內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處置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或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祕書長或副祕書長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發改委、安監局、經貿委、國資委、公安局、衞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支隊、氣象局、人防辦、

財政局、民政局、醫院管理中心、總工會、新聞辦、電信公司、供電公司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以及駐錫部隊、武警無錫支隊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災、轉移安置、醫療救護、救援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宣傳報道等八個應急工作組。(見附件10.1)

2.2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研究、部署、指導全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2.2.2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預案,統一部署和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正確判斷災情性質,分析人員生存的可能狀況,根據災情制定搶險方案,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2.2.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2.2.6對事故單位依法下達停產停業整頓指令;

2.2.7組織事故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2.2.8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事故公告,穩定社會秩序。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由副總指揮牽頭,市經貿、安監、公安、環保、交通、建設、衞生、質監、人防辦、財政等市有關部門、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組成。負責現場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

2.3.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牽頭,市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及安全專家,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等組成。負責擬定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經指揮部批准後組織實施;收集事故災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響範圍及可能造成的後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並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方案。必要時經軍分區協調駐錫部隊、武警支隊增援搶險救災。

2.3.3轉移安置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牽頭,市公安、民政、衞生、經貿等部門及發生事故企業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持秩序;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羣眾。

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醫管中心、藥監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衞生技術人員和相關藥品、器材,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治;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組。由市交通、經貿、國資、民政、公用、供電、各電信運營企業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供應,組織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生產和調撥,及時運送到指定位置;負責涉及的水、電、氣的切斷與供應。

2.3.6善後處理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發生事故企業、有關保險公司等組成。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負責財產損失核定與保險理賠等工作。

2.3.7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牽頭,市監察、公安、質監、建設、總工會等部門和市檢察院組成。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2.3.8宣傳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市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統一接待新聞媒體的採訪,組織發佈新聞稿件。

2.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目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計劃。

市安監局負責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專家組,依據行業標準判斷災情變化趨勢,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

市國資委參與市屬國有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相關企業的應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和實施事故的搶險救災;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加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

市衞生局、醫院管理中心負責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負責事發地防疫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和衞生監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調集搶救傷員所需的藥品、器材,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及時

通報監測情況;負責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後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負責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碼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負責組織各類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物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對建築物倒塌事故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築物的評估、鑑定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技術支持,並參加事故調查。

無錫質監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城市燃氣設施的`應急救援和技術支持;負責提供事故場所地下水、氣管網情況;指導自來水公司及時修復事故地區的自來水供應;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無錫氣象局負責事故所在區域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提供氣象數據資料;參與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評估。

市人防辦負責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通訊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訊裝備,迅速趕赴現場,為指揮部提供通訊保障。

市財政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安排落實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人員的臨時救助,協助遇難人員所在單位或親屬處置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及遇難親屬的安撫工作。

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市新聞辦按照新聞發佈的有關規定,適時向媒體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無錫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市(縣)、區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組織,負責啟動本級政府的應急預案;負責事發地或周邊危險環境居民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是我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協調、指導機構,執行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其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維護無錫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綜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揮部及時提出處置建議。

3預警預防

3.1監測預警

為有效預防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加強領導、屬地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確保安全運行”的原則,採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加強管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企業要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測信息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事故,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監測信息報告

企業發現重大危險源監測信息發生異常等,要及時向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掌握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信息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信息,經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上報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3.3預警級別和發佈權限

根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件影響的範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其級別與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按下列權限發佈:

3.3.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由國家發佈或者由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後,由省長簽發。

3.3.2ⅱ級(重大,橙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由擔任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的分管副省長請示省長後簽發。

3.3.3ⅲ級(較大,黃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請示省應急指揮中心後由市長簽發。

3.3.4ⅳ級(一般,藍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由市(縣)、區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後發佈。

預警的解除也按照該級別事故的預警程序進行確認和發佈。

3.4預警預防行動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應迅速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及時做出判斷,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關閉應急響應;如果事故達到預警級別,要迅速通知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同時報告市政府,並抄送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如果事故預警級別達到ⅰ或ⅱ級,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3.5預警結束

經過跟蹤監測並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後,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結束,並向社會公佈。

4事故報告和緊急處置

4.1報警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報告110以及當地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述單位和部門接到發生較大級(含)以上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事故單位可越級上報至無錫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發展趨勢、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4.2信息處理

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接到較大級以上事故(含)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市長,並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政府應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並及時上報省政府。

4.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當地政府和先期到達的公安(消防)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撲救,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

4.4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應當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啟動本預案後,要迅速組成現場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實施本預案。(見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揮協調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

(1)啟動市突發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根據現場情況和上級領導要求,成立若干應急小組,協調有關應急力量進行應急處置,接受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指揮中心的指揮。

(3)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要求。

(4)組織專家現場指導,提供技術支持。

(5)協調與周邊城市和單位的關係,尋求對應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時向省、市政府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3信息資源採集

有關成員單位要迅速開展信息資源採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發生可能,對環境和氣象的影響,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佈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採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5.4現場處置

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有關應急隊伍應當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對可能惡化的險情,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對跨地區、跨行業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指揮部確認並協調實施,必要時報省級相關部門請求進行協調和確認。

5.5醫療衞生救助

市和市(縣)、區衞生部門,醫院管理中心、藥監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調集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設備,搶救傷員,並根據事故類型和現場狀況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指揮,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的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人身傷害。在對災情及時做出分析後,由指揮部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事故現場。

5.7羣眾安全防護

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

(1)確定在應急狀態下職工、羣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2)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和轉移。採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確定羣眾知曉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3)確定並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開展氣象預測、大氣和環境監測工作。

(6)加強治安管理。

5.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指揮部組織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主要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氣象條件變化對事故環境的影響,對食物、飲用水衞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發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築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以便科學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

5.9現場秩序管理

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及時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發佈

由市新聞辦負責組織,擬訂發佈的內容、範圍和方式,經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後組織發佈。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5.11應急結束

當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受傷人員得到救治,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件)隱患消除後,由指揮部做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的決定。

6後期處理

6.1善後處置

指揮部會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後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6.2事故調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6.3保險

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發地市(縣)、區政府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補充。

7保障措施

7.1裝備保障

各地、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地區、本專業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2隊伍保障

各市(縣)、區政府要大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幹的應急隊伍,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定期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企業要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

7.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電信、供電、供氣、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氣、

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和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保證應急預警、報警、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

7.4救援物資運輸保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交通運輸部門應組織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5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政府要提高醫療衞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各級衞生行政部門、醫管中心要全面掌握衞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救治方面的資源信息,其中包括職業中毒、燒傷等救治機構的數量、分佈、可用病牀、技術力量和水平等。藥監部門要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7.6資金保障

工礦企業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於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7社會力量動員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揮部可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和志願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7.8宣傳和教育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各直屬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礦企業,要加強對周邊人羣的針對性宣傳教育,使他們瞭解潛在的危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9應急救援的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演練結束後要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建議。高危企業要依法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獎懲

8.1獎勵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處置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制定,是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變處理。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市(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所屬有關部門、重點企業單位制定各自預案,報本級政府備案。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為規範礦山企業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管理和應急救援響應程序,明確有關機構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資源共享,平戰結合、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礦山安全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先人後物: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搶救人員和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為中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惡化,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減少財產損失。

1.2.2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礦山重大事故發生後,在藍山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藍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縣礦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緊密配合。現場指揮以地方政府為主,部門和專家參與,並充分發揮礦山企業的自救作用。救援組織和救援人員應立足本地,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

1.2.3平戰結合,專兼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礦山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專業力量,引導、鼓勵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和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應快速,協調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及時應對,妥善處置。建立健全各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保證強有力的組織協調,做到科學指揮。

1.2.5科學決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進步,採用先進的技術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應急處置技術,建立健全事故應急保障體系,提供強有力的人員保障、資金保障和物資器材等物資保障,專業搶險隊伍應定期演練,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提高應急救援的水平。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2〕第65號);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2001〕第302號);

《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1996);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GB16424—1996);

湖南省《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工作的決定》(湘政發〔2004〕4號)。

1.3.2參考依據

《湖南省礦山企業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藍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各類非煤礦山企業較重(含)以上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藍山縣礦山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簡稱縣礦山救援應急委),為常設的協調議事機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主任,縣政府辦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任副主任。縣政府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經委、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商務局、縣糧食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大隊、縣衞生局、縣藥監局、藍山電信分公司、縣水電總公司、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氣象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縣廣電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職責:縣礦山救援應急委在藍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統一組織、指揮、協調礦山企業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全縣礦山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應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訂、修改、實施本《預案》;在事故現場主持會商災情,研究決定搶救方案,監督檢查指揮部各工作組的工作;調集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隊伍、公安幹警、武警部隊及儲備搶險救災物資;公佈事故救援情況。

●成員單位職責: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指揮、協調全縣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具體工作:負責接警、處警全縣礦山企業較重以上級別的事故信息;負責處理礦山企業重大以上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聯絡工作;指揮協調縣礦山救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調集礦山救護和醫療救治隊伍、公安幹警、消防幹警、搶險救災物資;負責對外聯絡;組織召開礦山企業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會議。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履行縣礦山救援辦公室職責。

縣國土資源局: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技術專家組、現場搶險組工作,負責組織制訂非煤礦山企業重大事故搶救方案,提供有關資源開採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縣經委: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組工作,負責礦山應急救援中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電力、供水、通訊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保障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救災物資的使用計劃和調整計劃及實施。

縣商務局:負責救災物資的募集和調配。

縣公安局:負責治安保衞,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治安保衞組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及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負責組織監控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縣武警中隊:協助礦山救援隊伍進行露天開採礦山的現場救援工作。

縣水電總公司:負責事故發生地的電力供應和電力設施的維修保護工作。

縣衞生局:負責事故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醫療救護組工作。具體工作:迅速組織和指揮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及時組織針對醫療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協助有關方面準確統計傷亡數字,及時向縣礦山救援應急委報告搶救情況。

縣民政局: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的生活救助;組織協調礦山事故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統計和發佈全縣礦山災情;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善後處理組工作;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申請和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管理、分配救災物資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物資不挪作他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配合當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調配工作,開設綠色通道。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期間的天氣預報和氣象變化情況的預測,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氣象技術服務。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指導、協助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有關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善後處理情況。

縣總工會:負責指導、協調做好遇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礦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保障工作,納入財政預算。監督檢查應急救援資金的使用情況。

縣監察局:負責應急工作中行政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縣廣電局:負責做好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指導、參加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組工作。

2.1.2藍山縣礦山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作為礦山救援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設在藍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縣礦山應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負責組織起草、修訂、實施本《預案》,負責接警礦山生產事故信息,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礦山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礦山救護隊伍建設,組織礦山開展救護比賽;承辦礦山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和救護隊員知識更新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前期工作。

縣礦山救援辦公室設接警、處警中心。接警電話為:2225555

2.1.3礦山救援現場指揮部

發生礦山重大安全事故,啟動本預案,成立礦山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現場總指揮一名,由縣礦山應急救援委員會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擔任,成員由各專業工作組組長擔任。

礦山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11個專業組:現場搶救組、綜合協調組、搶險調度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治安保衞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新聞報道組。

礦山現場指揮部設立現場指揮一名,由發生事故的單位行政負責人擔任。

●現場指揮部職責:對礦山事故救援處置負總責,直接指揮較重以上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統一調度救援隊伍、救援物資、救援資金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各專業組職責:

現場搶救組:礦山應急救援救護隊為組長單位,縣消防大隊、礦山企業職工、礦山應急救援救護隊和鄰近的礦山企業援助人員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亡人員和礦山財產的搶救。

綜合協調組:縣政府辦公室為組長單位,其他各組的組長為成員。負責對各組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搶險調度組:縣安監局為組長單位,礦山企業主管(行業或行政)部門、通訊部門、衞生部門為成員。及時掌握搶險進展情況,將事故情況、控制或發展趨勢通報其他專業組,並隨時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辦公室、市礦山應急救援辦公室彙報情況。

技術專家組:湖南省303大隊、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縣安監局負責組織;組長在事故救援現場根據事故的不同性質推薦產生。技術專家組平時為應急委提供決策諮詢和建議,事故發生後,應邀參與應急指揮工作,為應急指揮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物資供應組:縣商務局為組長單位,縣經委、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藥監局、縣糧食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為成員。負責搶險物資、藥品的組織調配和及時供應。

治安保衞組:縣公安局為組長單位,事故發生單位或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村委會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疏導交通、疏散人員,必要時要圈定警界範圍,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對肇事人員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監控,防止逃逸。

醫療救護組:縣衞生局為組長單位,縣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為成員。調配足夠的醫療救護設備和藥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治。

後勤保障組:事故發生單位或事故發生地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為組長單位,縣民政局、縣總工會、縣財政局為成員。為開展事故搶救、救護、調查等的工作人員及傷亡人員的家屬的吃、住、行等提供後勤保障。

善後處理組:事故發生單位或事故發生地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為組長單位,縣民政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為成員。負責做好死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辦理屍體認領、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搶救中犧牲的同志追認烈士的申報工作;發動社會力量,為受害人員提供社會救助。

事故調查組:縣安監局為組長單位,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技術專家組人員為成員。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新聞報道組:縣廣播電視局為組長單位,負責對事故的情況做好正面的報道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藍山縣礦山應急救援委員會構成:

詳見附錄1。

2.2.2藍山縣礦山應急體系框架

縣礦山應急救援體系是全縣各類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機構組成的一個組織和與之相適應的制度、資源所構成的網絡。由指揮管理系統、救援隊伍系統、技術支持系統、相關保障系統等組成。

縣礦山應急救援體系框架如附錄二所示。

2.2.3礦山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礦山事故現場報告程序: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礦山企業值班室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急救援組織(企業醫院、企業救護隊)、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礦山企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

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程序:礦山事故單位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市級礦山救援指揮部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國家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2.2.4應急聯動機制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平時應加強與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市礦山應急救援辦公室、武警部隊等方面的聯繫,與縣救援應急委成員單位建立聯繫會議制度,通報礦山事故情況,共同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常規信息監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負責全縣礦山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定相關工作制度。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類型、傷亡人員、搶救情況。

3.1.2信息監測分析: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分室應建立全縣礦山基本情況、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並及時更新;定期完成礦山領域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提交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縣礦山救援應急委,由其審定後酌情公佈。

3.1.3重大信息監控:按照《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規定》組織對全縣存在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高的礦山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並跟蹤整改情況。

3.1.4逐級上報信息: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應掌握轄區內的礦山分佈、災害預見等基本狀況,建立轄區內礦山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收到事故信息後應進行核實,並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一級政府及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同時向同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1.5羣眾舉報信息:任何公民、組織可以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礦山行業主管部門舉報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事故發生信息。

3.1.6企業上報信息:礦山企業根據地質條件,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礦山企業主管部門。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接警

縣礦山救援辦公室設立接警中心,電話為2225555(兼傳真)。縣礦山救援應急委、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接到礦山事故信息後,應當初步核實及時報告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辦公室、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任何公民和組織都可以直接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辦公室、縣礦山救援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3.2.2處警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後及時進行分析評估,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助發生事故的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搶救。

當發生較重以上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或有可能進一步引起事故擴大時,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報告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辦公室、市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礦山救護隊、裝備儲備單位、專家和技術支持機構,做好應急準備。

3.3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3.3.1網絡信息系統: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利用縣安全生產信息網建立全縣統一的礦山應急救援信息網絡體系,建立定期對信息進行分析通報制度,實現信息共享。

3.3.2報警通訊系統:建立全縣統一的礦山重大事故報警電話號碼,並向社會公佈。

3.4預警級別及分佈

3.4.1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劃分:根據礦山事故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特別嚴重(I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主體確定:一般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較重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嚴重預警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特別嚴重預警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確定。

3.4.2預警級別的信息發佈

●預警級別確定後,除因涉及國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確定級別等級的人民政府及時向社會公佈。可以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渠道予以公佈。

●預警級別由上級政府確定的,除由上級媒體發佈預警信息外,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也應通過同級媒體發佈相應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

礦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礦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原因;

礦山事故發生的性質、類型;

礦山事故造成的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

礦山事故後的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與礦山事故有關的其它情況。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級別的確定:根據礦山事故的實際級別,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救災難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特別嚴重(I級)四級。

一般礦山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確定;較重礦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嚴重礦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特別嚴重礦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確定。

4.2.1預案啟動: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後,應詳細瞭解礦山事故發生情況,並立即報告縣政府辦公室,請求縣礦山救援應急委主任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應同時啟動。

礦山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力量實施救援,同時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應急管理機構。

●一般礦山事故(IV級):礦山企業發生IV級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礦山企業或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應急組織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礦山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關注事故事態發展情況,加強信息溝通、傳遞、反饋。縣礦山救援指揮部應進入預備狀態,做好應急準備。

●較重礦山事故(III級):縣礦山救援辦公室接到礦山企業發生III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記錄,並將情況立即報告副主任或主任,縣礦山應急救援委主任應立即啟動本《預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或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立即通知縣礦山救援應急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本《預案》2.1.3的規定認真落實職責。

當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應組織增援隊伍,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量,並及時請求市礦山應急救援組織予以援助。

●嚴重礦山事故(II級):礦山企業發生II級安全生產事故,縣礦山救援應急委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監局報告。

●特別嚴重礦山事故(I級):礦山企業發生I級安全生產事故,縣礦山救援應急委在啟動本預的同時,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監局報告,申請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啟動預案。

4.1.3特別情況的處理

●礦山事故跨縣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與本級有關部門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礦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在搶救礦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時啟動相應的預案。應急工作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建立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省、市、縣、鄉(鎮)上下級政府間的信息傳遞利用現有政府間信息傳輸渠道進行。現場指揮部用手提(台式)電話或無線電話聯絡。礦山救援應急委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確保準確接收信息。應急委與各成員單位利用各電信運營公司通信網、無線通訊網建立通訊聯繫,滿足信息傳遞需要。礦山救援應急委與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及時接收。

4.2.2信息報告

●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現場人員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搶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應急救援組織、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部門。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礦山應急救援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礦山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4.2.3現場採集信息

縣礦山救援辦公室到達事故現場後,應迅速收集現場信息:礦山基本概況;事故發生簡單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待救人員數量及待救人員危險程度情況;現場搶救情況;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及需求情況;現場救援面臨的困難及需要支援的事項等,彙總以傳真等方式,上報到縣應急委。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及時與縣、市、省礦山救援指揮部保持聯繫,並隨時報告現場信息。

4.2.4事故損失信息採集和報告

事故損失信息包括:事故損失情況;因事故需要救濟的情況和已救濟的情況;礦山事故發生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

礦山事故發生後,縣民政部門或礦山事故現場指揮部牽頭部門應在第一時間採集事故損失信息,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礦山救援應急委。由縣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處理

縣安監局、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各類礦山常規信息、現場信息,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報告縣礦山救援應急委,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

4.3指揮和協調

4.3.1礦山事故發生後,縣礦山應急救援委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及時向縣礦山應急救援委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成員單位、部門要服從指揮部的調度。

4.4緊急處置

4.4.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轄區應急救援力量。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應當和當地政府組織職工、羣眾開展自救、互救,並召請有關專業救援機構。

4.4.2事故礦山企業是第一時間處置事故的主體。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充分利用所屬企業和就近社會救援力量,立即組織實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立即組織本單位和就近醫療救護隊伍搶救現場受傷人員。

4.4.3發生事故的礦山企業應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制定事故的`搶險救災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事故和救援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補充救援措施。

4.4.4發生事故的礦山企業和當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搶險救災時,礦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向上級礦山應急組織明確要求增強救援。

4.4.5發生事故的礦山企業和當地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力不足時,礦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向上一級礦山應急組織明確要求調動外地的醫學專家、醫療設備前往現場加強救護,或將傷者迅速轉移到外地救治。

4.4.6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礦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4.4.7礦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力量清除搶險通道上的障礙物。同時由當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門保障搶險通道和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運送的暢通無阻。

4.5羣眾的安全防護

4.5.1治安保衞組應在礦山事故現場實施警戒,劃定警戒線和警戒範圍,作出警戒標識,阻止圍觀羣眾和非搶救人員進入現場。

4.5.2醫療救護組應對地面工作場所實行消毒處理,防止疾病傳播;後勤保障組應加強食品衞生管理,防止搶救人員中毒事件發生。

4.5.3善後處理組應加強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防止過激行為或意外事件發生。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6.1事故救援醫院應立即到事故現場搶救,並開闢綠色通道,保證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救治。

4.6.2礦山事故嚴重危及礦區穩定或當地社會穩定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請求武警、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或治安保衞。

4.7事故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聯合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開展現場檢測、事故損失評估等工作。

縣安監局、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組織專家總結和評價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救援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4.8新聞報導

除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應急委統一協調,縣廣電局負責報道工作。

4.9應急結束

當礦山現場遇難、遇險人員全部搶救出來後,現場救援工作完成。經縣礦山救援應急委批准,現場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行動結束,並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事故發生地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員繼續留在礦山事故現場配合事故單位做好後期處理工作。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縣、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5.1.2救援隊伍應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災人員,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搶救災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

5.1.3衞生部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

5.1.4民政部門要按照職責要求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2社會救濟

5.2.1縣人民政府建立礦山事故救濟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社會救濟資金,努力提高社會救災資金在整個救災資金中的比例。

5.2.2紅十字會、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組織要根據需要開展募捐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進行賑災捐贈。救災募捐活動由民政部門歸口管理,保證募捐資金全部用於受害職工家屬。

5.3保險

5.3.1礦山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鼓勵和提倡礦山企業和職工購買各種商業保險。

5.3.2礦山事故發生後,有關保險公司應及時派人員進行定損理賠工作。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5.4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在較重以上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後的5個工作日內,參加救援搶險的各專業機構應按規定格式內容寫出總結,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縣安監局在事故搶救後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市安監局、市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縣安監局應每半年一次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礦山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縣安監局、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牽頭,開發和建立全縣礦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等信息數據庫,以便預警和應急決策時隨時調用。

加強礦山事故預測預警系統建設。按照國家有關預警級別的標準,量化預警指標;規範各種礦山事故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報送時限和程序。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應及時向市安監局、市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報送礦山事故信息、音像資料等。

6.1.2通訊保障

由縣安監局、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建立通訊錄,對參與礦山應急救援的領導、部門、組織的電話號碼整理成冊。

礦山企業負責保障本單位通訊、信息網絡的暢通。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由縣安監局、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建立現場救援裝備調用制度,監督專業救援隊伍對工程搶險裝備的維護、保養,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6.2.2應急隊伍保障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及礦山應急救援工作。

●礦山企業應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礦山救援隊。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救援隊的小型礦山企業,除應建立兼職的救援隊外,還應與就近的專業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與就近的礦山企業聯合建立專業救援組織。

6.2.3交通運輸保障

●縣人民政府交通部門,應建立交通保障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隊伍、救援物資能夠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實施救援。需要實行交通管制時,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礦山救援和醫療救護車輛配用專用警燈、警笛,發生礦山事故後,當地政府應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特別報道,應急救援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免交過路費。

6.2.4礦山救援醫療保障

●縣人民醫院,作為縣礦山醫療救護基地,指導、參加礦山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礦山企業應建立礦山醫療救護站(或與企業所在地醫院簽訂醫療救護協議議),負責企業礦山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和礦山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項培訓工作。

6.2.5治安保障

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公安、武警等維護社會秩序和事故現場的保衞工作。

6.2.6物資保障

各種物資的調配、使用都是採用有償使用,所需費用由發生事故的單位承擔。

6.2.7經費保障

●縣人民政府建立礦山應急救援保障基金,用於較重以上礦山事故的應急救援和縣級礦山應急救援基地救災物資儲備的更新、維護。

●縣、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應建立地方應急救援保障資金。

●礦山企業為礦山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2.8社會動員保障

●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要動員企業工會、婦聯、團委或村委會、鄉(鎮)政府等參加,儘快、穩妥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對礦山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衞工作可動員當地派出所和民兵參加,確保礦區穩定。

●對露天開採的非煤礦山,如採石場發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動員當地民工參加搶救。

6.3宣傳、培訓

6.3.1宣傳

●縣礦山救援應急委辦公室公佈應急預案信息、接警部門和電話,宣傳應急法律法規。

●組織礦山企業學習、宣傳本預案及企業應急預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災、自救和互救常識。

6.3.2培訓

●縣安監局負責組織對全縣礦山企業負責人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礦山救護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並按規定對救護隊員進行培訓,確保礦山應急救援隊伍的戰鬥力。

●礦山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知識培訓。

6.5監督檢查

縣安監局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檢查督導,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7、演習

礦山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8.1.1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礦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1.2礦山企業應根據具體生產條件、自然災害的種類和危害程度,制定《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8.1.3本預案根據情況每年進行修改補充。

8.2獎勵與責任

8.2.1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獎勵。

8.2.2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應追認為烈士。

8.2.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脱逃、謊報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和擴大災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附錄

9.1全縣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成員單位聯繫表

9.2縣礦山應急救援體系框架圖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15

為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於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文件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為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羣眾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衞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衞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後,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繫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勛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衞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佈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衞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衞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信息發佈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信息的發佈,接受媒體採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祕書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衞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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