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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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

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1

為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而引發自殺或者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實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他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危機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盡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校園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者既往有自殺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更加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保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及時瞭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警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着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為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2

隨着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反映在學校中的學生心理問題也日益突出,如果學校教育認識不夠和管理不當,有可能造成突發性的嚴重後果。學校必須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在加強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時,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做好對問題高危人羣的預防和干預工作,把防範工作伸向學校的各個方面,做到防患於未然。為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應急預案》。

一、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及時掌握學生情況

建立健全學生心理檔案是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危機干預的前提和基礎。

1、學校每年應對新生進行普適性的心理健康測量,初步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並作好保密。班主任應與心理輔導老師積極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情況。

2、對於有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學生應建立特別檔案,重點管理,定期與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溝通和交換意見。

3、各班班主任應對學生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處理情況做好工作記錄,在這類學生畢業之前進行密切關注。

二、積極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

1、通過專業課程、諮詢輔導、班主任工作、學科滲透、學生社團、學生活動等各種渠道開展常規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具備心理健康常識。

2、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傳工作,在校內營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圍。

3、加大對學校教師、班主任、家長以及保安人員等後勤人員的培訓,普及心理健康常識,瞭解心理危機干預的相關知識和程序。

4、加強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定時開放心理諮詢室,公佈心理求助熱線電話(或值班電話),暢通心理危機干預信息渠道。

5、平時應特別注意做好新生、畢業生、貧困生、學困生、學優生在學習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擊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學生的相關工作。

三、實施學生心理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當學生出現心理異常情況或心理危機時,要迅速及時報告才能有效地干預和處理。按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應建立學生心理異常和危機的報告制度。在校內當發現有學生出現任何心理危機或突發事件時,任何人都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班主任應立即報告校德育處以及醫務室;德育處應立即報告校級主管領導。如情況危急,任何人都應立即上報校級主管領導。如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將追究相應責任。

四、建立學生心理問題應急處理機制

(一)對自傷、自殺(或自殺傾向)者的`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醫院救治或進行監護。

2、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

4、在一定時間裏由當事人親近和信任的同學、朋友、親屬和老師陪伴,保證其身心安全,穩定和疏導其情緒。

5、學校心理輔導員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干預。

6、對當事人所在班級的同學進行情緒處理和心理疏導,及時消除該生對其他學生帶來的消極暗示等負面影響,以幫助當事人獲得支持性的環境。

7、加強對當事人危機後的安全保護和心理平復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幫助其健康成長。

(二)對其他心理異常問題的應急或干預

1、如發現學生出現比較突出的心理問題,班主任應及時向學校德育處報告。

2、由校心理輔導員對當事人進行診斷諮詢,做出初步判斷,提出處理辦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幹部,應積極配合心理輔導人員的意見,幫助解決學生的心理問題。

3、對於超出輔導人員能力和專業的學生,應及時轉介到相關醫療機構

4、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學生存在心理問題並需要治療時,班主任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按照各校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條例處理;如果在治療期間需要陪讀的學生,學生家長應陪讀,並與學校簽訂責任書。

5、因精神問題需要休學的學生,學校要與其家長或監護人簽訂相關協議。

6、因精神問題治癒而復學的學生,要出示當地專業醫療機構的治療證明,併到指定的專業醫療機構複診,經學校簽字同意後,辦理復學手續。

7、對康復期間的學生學校應主動積極地提供心理諮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

8、班主任應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定期保持溝通。

9、對該學生所在班級的同學有針對性的進行團體或個體輔導,以獲得幫助當事人健康發展的支持性環境。

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校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4

隨着社會競爭的不斷加劇,中國小生面臨着越來越多的生活壓力、升學壓力、人際關係壓力、生理煩惱等,因而容易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心理問題,不斷出現各類心理危機事件,為了能夠及時干預、處理,力爭排除或減小危機帶來各種負面影響,維護學生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特制定此預案。

一、學生心理健康危機事件的界定

學生心理健康危機事件這裏特別界定為“因學生個體或羣體的心理因素導致的,對個體或羣體的生命安全構成危險與威脅的事件,或引發學生個體或羣體的陽性精神症狀的事件”。比如:因個體生活事件導致學生情緒失控,妄想同學、老師等要害他,而產生不能自控的自殺或傷害他人的想法;或者如“火災”、“地震”等社會性災難事件導致的羣體性嚴重恐慌,以致威脅公共安全等。

二、學生心理健康預警等級的劃分

學生心理健康的危機程度,根據事件的性質、程度及可能的後果,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

一級預警:事件當事人出現嚴重精神病性症狀(嚴重妄想、幻覺、躁狂等情緒失控、嚴重缺乏自知能力、嚴重抑鬱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現傷害行為,且傷害行為尚未結束;或者出現羣體性嚴重恐慌,以致威脅公共安全等。

二級預警:事件當事人表現出明顯的精神症狀,或言語中流露出有自傷或攻擊他人的傾向,且有一定的誘發事件和動機,但尚未有傷害行為的具體實施計劃和未出現傷害行為。

三級預警:事件當事人有嚴重的`心理適應問題,伴隨一些精神症狀,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願意尋求幫助,或已在相關醫院接受治療和輔導,並能堅持服藥。

三、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排查評估

排查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項常規工作,可以有效的發現和識別學生當中的高危人羣,對有心理問題的學生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防患於未然。

各年級應每月一次組織班主任、學生會以及班級心理委員廣泛深入學生,通過關心身邊每一位學生的心理行為狀況,及時發現可能存在心理行為問題的學生,並上報學年級彙總。各年級應會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諮詢中心對排查出的情況進行評估,共同制定“一對一”個性化幫扶方案,實施分級干預。

對於常見發展性心理困擾學生,各年級要選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識的老師和班主任約談輔導;對於有障礙性心理問題學生,應及時轉介到心理健康教育諮詢中心;對於處於心理健康三個預警等級狀態的學生,啟動該預警等級對應的處理程序。

排查工作應重點關注以下情況:

(1)日常工作中確定的重點關注學生;

(2)患嚴重身體疾病,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或就業困難的學生;

(3)因各種原因受處分、留級、休學後復學、經常曠課或聯繫不上的學生;

(4)迷戀上網或養成其它不良習慣的學生;

(5)遭遇突發事件或家人、身邊同學遭遇突發事件的學生;

(6)人際關係失調或個人感情受挫後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7)適應不良,如學習適應、生活適應、自我適應、交往適應等問題,導致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堅持學習的學生;

(9)既往有輕生傾向或家族中有輕生傾向的學生;

(10)因其他各種問題,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擾、對社會現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四、預警處理辦法及程序

(一)預警處理辦法

一級預警由事件當事人所在年級上報學校政教處、保衞科,再由保衞處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並立即啟動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學校及相關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根據預警等級,2個工作小時內,啟動相應的危機處理工作程序,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預警處理程序

(1)知情單位第一時間及時報告年級組、政教處、保衞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諮詢中心;

保衞科接到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年級接報後儘快瞭解事件當事人信息,確定當事人姓名、身份情況,並立即與當事人直系親屬取得聯繫,要求他們儘快來學校;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召開信息溝通會議,全面瞭解事件的經過、危機發展狀況,各部門提出相應對策,確定執行措施;

(4)在事件發生之後的一週內,由學校學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一步召集相關信息溝通會,瞭解進展情況和調整處理措施;

(5)由相關學院指定專人全程負責記錄、收集有關信息和證據;

(6)危機事件發生後,心理健康教育諮詢中心要及時對危機事件的當事人、目擊者進行心理干預,此時的危機干預主要採取團體輔導的形式進行,團體輔導的領導者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

(7)事件當事人應由當事人直系親屬及時送相關醫院。若當事人直系親屬不能及時趕到,則由相關學院及時撥打110並送相關醫院,相關年級及時取得當事人直系親屬的委託授權,協助辦理有關診療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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