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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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勞動合同6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地址:臨邑縣迎賓路中段德州銀行三樓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與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自至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至 止。

2、本合同期限類型為無固定期限,自起,至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至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職務或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內容詳見《崗位職責》。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除涉及合同變更外,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作相應變更。

4、工作地點為:維也納量販式KTV。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日8小時(不含公司安排的就餐時間)的工作制。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2、甲方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二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以現金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遇節假日提前支付),系支付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直接發放現金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3、甲方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4、其他獎金、補貼等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1、甲、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乙方因工傷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

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

2、甲方按照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七條 規章制度

1、甲方根據管理需要,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有權制定包括工資、獎懲、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並要求乙方嚴格遵守。

2、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以乙方簽收或宣傳公示欄、開會學習等形式予以公示的,均視為乙方知曉並同意遵守。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1、當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2、本合同期滿,乙方繼續工作,甲方未在1個月內提出終止合同的,本合同自動延期1年。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A、遲到2次以上(不含2次)或早退一次;

B、曠工1天以上;

C、提供虛假個人資料;

D、按照考核標準成績低於70分的;

E、其他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按照《員工手冊》規定有重大過失行為之一的。 3、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4、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限未到,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作為甲方的重要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中所列規定作為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的條約。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或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賠償費用。

3、乙方未經批准,無故2天(含2天)以上不上班,視為曠工,甲方有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自動離職員工甲方有權扣發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其他損失按照第二條處理。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的無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時間: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對

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時間: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一、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被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 籍貫______

二、聘用期限:自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三、聘請待遇:

1、每月_________元,包括假期和節假日。

2、獎金:按學校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在合同未到期時,乙方意欲辭職的話要提前一個月申請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合同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滿月三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全發。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名稱: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xx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工作年限為年。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時間

1、項目名稱:工程

2、工作地點:

3、工作內容:負責工程合同的實施,是項目經營、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工期、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機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貫標等負有直接責任。同時接受甲方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三、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為工程中標承包單位,協助乙方全面改選承包合同,辦理一切有關工程承建的業務事宜,協調同業主、設計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

2、負責解決工程項目施工所需人、財、物的調配、供應。保證工程所需資金,及時支付工程費用,幫助乙方及時解決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對工程各項服務工作,使之全面實施工程合同中對業主的各項承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幫助乙方建立工程成本台賬,工程項目的成本核算。負責項目部費用開支,工程總分包結算,工程款項等往來業務。

4、對乙方經營管理該項目過程中的施工質量、工程標準、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勞務使用、經濟分配等進行協調、監督、檢查、處罰。

5、嚴格改選經營承包合同,兑現承包獎罰。

(二)乙方職責:

1、項目全過程

從開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結算完成和工程保修,負責項目全過程的實施,負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前的一切施工準備工作。按計劃組織實施項目的工程建設,對項目的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過程監督,保證優質、高效完成建設任務。

2、協調對外關係

代表甲方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協調同業主、設計單位、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代行甲方做好工程總包管理工作及各分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工作,履行工程總包合同條款。做好工程部對外的聯絡、交往,負責協調工程建設相關各方的業務關係。

3、現場指揮管理

1)負責並主持項目部全面工作,健全項目部的現場指揮、經管管理等各種規章制度。指導和督促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各班組人員做好本職工作。

2)組織項目的施工例會、碰頭會,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處理和解決設計、施工、質量、驗收等環節出現的技術難題,從技術上提出降低工程造價和成本費用的措施,降低建設成本。負責處理現場突發的有關重大問題。

3)組織編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和組織實施,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計劃的實施情況,組織編制年度工作總結;參加對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事故整改方案。

4)負責辦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程技術資料簽證手續,填報各類報表資料。

5)參加圖紙會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的討論和審定,審定設計方案、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主持技術會議,審定主要材料及設備的選型,審核重大設計和工程施工合同,對項目設計方案和工程建設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核把關。

6)對工程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瞭解、發現、處理問題,督促、指導做好工程管理、技術管理及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對部門內各項工作的佈置、檢查和落實,檢查和考核本部門員工的工作,客觀評價其表現,並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提出獎懲、使用建議。

7)組織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結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審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組織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初驗,組織竣工驗收。

4、採購簽約及人事權

認真簽訂各項分包合同及責任合同,如採購、分包、租賃等,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等工作。

調配本工程現場人力、物力、財力、施工隊和優先使用公司其他工程範疇的資源,對工程現場有物資租賃、成本控制、計酬分配等權利。

5、安全責任

1)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施工隊訂立相關約定,有必要時簽訂協議。

2)負責主持現場安全施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負責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對項目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對現場任何安全事故,承擔甲方全部責任的10%。

6、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監督。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代表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指揮控制,全面管理項目部各項工作,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實行月薪制,乙方的月薪定為8000元(捌仟元整)。

2、乙方的通信、交通費及其他與工作相關的費用,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實報實銷。

3、甲方視乙方工作完成情況,可在勞動報酬以外給予工程利潤10%獎勵,並參與二次分配。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投訴。

5、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滿足乙方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6、甲方原則上實行8小時工作制,每月休息兩天,但可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視具體情況調整。

七、勞動紀律

1、甲方將公司制訂的有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其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xxxx法》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手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總部設置在,但根據工程項目施工企業的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具有不確定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根據工程任務對其工作地點的合理安排。

2、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組織機構的設置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時,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甲方因上述原因做出的工作調整。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的處理。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和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並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範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週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後從新規定)。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徵得乙方和工會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於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於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於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後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於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於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於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依據

1、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的事實和理由,直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或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3、並不是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後就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選擇要求繼續履行還是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哪些情況下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程序,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仍屬於本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應當按照本條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 篇6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解讀】本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的事項。

由於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於如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應具有哪些內容缺少必要的知識和經驗,隨意簽訂了勞動合同,而合同的內容不規範、不完善,從而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影響勞動關係的***穩定。因此本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可備條款,使勞動合同能夠明確、全面、具體,更好的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內容。在法律規定了必備條款的`情況下,如果勞動合同缺少此類條款,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刪去了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同時增加了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了明確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一方的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這一項內容。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為了明確勞動合同中勞動者一方的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這一項內容。

3、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界限,即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是建立勞動關係,但建立勞動關係必須明確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期限與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等都有緊密關係,更與勞動關係的穩定緊密相關。合同期限不明確則無法確定合同何時終止,如何給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引發爭議。因此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中加以明確雙方簽訂的是何種期限的勞動合同。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所謂工作內容,是指勞動法律關係所指向的對象,即勞動者具體從事什麼種類或者內容的勞動,這裏的工作內容是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職責。這一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是建立勞動關係的極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的目的,也是勞動者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勞動報酬的源由。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條款應當規定的明確具體,便於遵照執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工作內容或約定的工作內容不明確,用人單位將可以自由支配勞動者,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難以發揮勞動者所長,也很難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造成勞動關係的極不穩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地,是勞動者從事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地點,它關係到勞動者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勞動者有權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知悉自己的工作地點,所以這也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合同範本《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是指勞動時間在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中,必須用來完成其所擔負的工作任務的時間。一般由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一定時間內(工作日、工作周)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以保證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時間,不斷的提高工作效率。這裏的工作時間包括工作時間的長短、工作時間方式的確定,如是8小時工作制還是6小時工作制,是日班還是夜班,是正常工時還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是綜合計算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不同,對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勞動報酬等均有影響,因此成為勞動合同不可缺少的內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勞動者按規定不必進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休息休假的權利是每個國家的公民都應享受的權利。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工作種類、工作性質、工齡長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約定休息休假事項時應當遵守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勞動報酬。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後,因提供了勞動而取得的報酬。勞動報酬是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也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應該得到的回報。因此,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勞動報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2)工資支付辦法;

(3)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4)工資調整辦法;

(5)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6)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

(7)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報酬條款的約定,要符合我國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7、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政府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由勞動者,勞動者所在的工作單位或社區以及國家三方面共同籌資,幫助勞動者及其親屬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生育、失業等風險時,防止收入的中斷、減少和喪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不以贏利為目的。一般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強調勞動者、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以及國家三方共同籌資。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責任。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的繳費,使社會保險資金來源避免了單一渠道,增加了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保險係數。由於社會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因此成為勞動合同不可缺少的內容。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事故,採取各種措施來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存在着各種不安全、不衞生因素,如不採取措施加以保護,將會發生工傷事故。如礦井作業可能發生瓦斯爆炸、冒頂、片幫、水火災害等事故;建築施工可能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和碰撞等。所有這些,都會危害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妨礙工作的正常進行。國家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安全和生命健康,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勞動保護,用人單位也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規定相應的勞動保護規則,以保證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勞動條件,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如必要的勞動工具、機械設備、工作場地、勞動經費、輔助人員、技術資料、工具書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質、技術條件和其他工作條件。職業危害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如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而對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此外,職業病防治法中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中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衞生保護;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衞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衞生培訓,普及職業衞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履行職業危害防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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