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轉讓合同彙總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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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轉讓合同彙總七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電話:

地址:

郵編: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電話: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 衡陽雁城專家門診部 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與乙方並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門診部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門診部位於,門診部面積約為平方米,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用協議)。

該門診部證照編號為: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門診部的所有權及經營權。

2、該門診部轉讓價格(包括門診部內現有設備及設施)共計 元整(金額大 寫 元整)。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該門診部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便歸乙方所有,該

門診部內的現有設施及設備(不包括藥品)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設備、設施附列表)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門診部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發生的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

5.該協議簽訂之日起,該門診部所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乙方承擔。該協議簽訂前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自簽字之日起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元整(金額大寫萬元),同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門診部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及門診部物品的核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法人的變更事宜後乙方付甲方剩餘的轉讓款項,共計人民幣元整(金額大寫 元)。

2、轉讓款由甲方按照收到款項的時間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費用。

1.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轉讓費用支付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終止本轉讓合同。

1.3甲方保證提供的該門診部的一切證照的準確性、合法性及時效性。

1.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該門診部例行的證照年審手續的辦理。當乙方要進行證照法人的變更時,甲方須協助辦理。

2.乙方權利及義務

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門診部經營相關的一切證照及手續。

2.2因甲方提供虛假證照及手續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2.3乙方有義務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及時、足額支付轉讓費用。

2.4在該協議簽訂之後,所發生的經營過程中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擔。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3、診所房屋租賃合同

4、診所物品清單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段衞東( 身份證號碼: )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目前投資擁有的高山廟養殖場,已依法與高山廟村訂立用地合同。但是因為現在新農村建設需要,對養殖場造成威脅,已經無法正常生產,所以甲方擬將養殖場的固定資產、場地以及《用地合同》等有形及無形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原來投資的蘭舍、水塔、水井、場地及用地合同(不含活動資產)等有形及無形資產(升值空間)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三十六萬元正(¥360000.00元)及現有新農村標準的房屋一套(兩連2層半)。今先付現金人民幣三十六萬元正(¥360000.00元),餘下房子建成後交付。並用附屬合同形式確立,不在此協議中。

二、 養殖場原來的一切糾紛含場地面積爭議部分由甲方承擔。轉讓後自籤協議起一切糾紛與都與甲方無關。

三、 乙方在初期經營期間,發生糾紛及其它有關部門的關係協調上,甲方應協助乙方與協調,甲方應直接協助乙方與村訂立《用地合同》。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二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月 日

甲方:(轉讓人:下稱甲方)

乙方:(受讓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誠信、互利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地處在和靜縣哈爾莫墩鎮莫呼查汗農場以東,東界漢族墓地,南界黑孜爾伯克地,西、北界阿布力克木地的有合法使用權的400畝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宗地用途是農用地。

二、土地轉讓價款定為人民幣1100000(壹佰壹拾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字時乙方將一輛八缸牛頭越野車按500000(伍拾萬元整)價頂賬給乙方。20xx年8月1日前支付200000元(貳拾萬元整)剩餘的400000元(肆拾萬元整)土地使用證和林權證過户手續辦完後具體支付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最晚20xx年3月底前付清。

三、轉讓土地使用期限按原核定的使用年限為準。期限屆滿由乙方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手續。甲方無權干擾乙方辦延續手續活動。

四、該宗地中有200畝紅棗和葡萄,200畝農作物種植地,甲方將地上的所有林木、果樹一起轉給乙方。另外甲方協助乙方免費打一口機井,將機井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把機井打成出水後,乙方允許甲方將用井水澆自己的270畝耕地,用電費用按用量由甲方支付,機井需維修甲乙雙方共同維修。

六、與轉讓地有關的債權、債務、費用等經濟往來,本合同簽訂前的由甲方自理,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經濟往來由乙方自理,雙方互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合同由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如發生違約現象,違約方向對方承擔總標的20%的違約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和靜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依法裁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以漢文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送土地管理部門一份。

十一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簽訂日期:

乙方(承讓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轉讓茶樓一處,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茶樓的具體情況

名稱:好鑫情茶樓 面積:182.m2

位置:銀川市興慶區北安巷33—10#營業房

朝向:東西向 產權單位:寧夏水產研究所

二、轉讓金額:

三、轉租具體條款

1.本茶樓現有的所有設施和設備一併轉讓,不再另行計價。乙方在協議簽訂前對本茶樓的所在位置、環境、客源,所有設施和設備進行認真實際考察、合同簽訂後,甲、乙方無權找任何理由反悔,單方面撕毀合同。否則要承擔所有的費用及責任。

2.甲方和房屋產權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時的押金壹萬元整 (¥10000.00),以及剩餘房屋租費(截止20xx年5月31日) 暖氣費伍仟元整(¥5000.00),由乙方同轉讓費一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設備及轉讓費共計:

3.截止甲方與房屋產權單位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時,乙方可以自行和房屋產權單位續簽房屋租賃合同。

4. 甲方未辦營業執照。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也可以重新申請新的營業執照等證,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簽定後,該茶樓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物業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暖氣費、税金等均由乙方負責繳納。

四、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按房屋租賃合同中規定對原房產權單位出租時房屋內設施進行妥善保護,如有損壞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2.如乙方不能按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金,甲方將終止本協議。

3.自本協議簽訂後,本茶樓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

4.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違約責任按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協議中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台江縣信用合作社對面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323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權利與義務。

二、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納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如不進行續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

四、 乙方在20xx 年10 月 1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89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共同權益,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軟件名稱為

2、 軟件數量套,合同總金額¥

3、 每套軟件包括:應用程序安裝光盤壹張,加密鎖壹只。

4、甲方保證該產品完全具備同期、同版本軟件宣傳資料上所宣傳的功能,並完全達到甲方所制訂的企業質量標準和軟件操作規範。

5、甲方保留產品不斷升級的權利。乙方操作人員使用軟件時,如果對產品升級後的新增功能或基本操作説明書中未表明的某些功能,存在技術疑問時,應及時向甲方技術部門諮詢並獲得相關技術指導,否則由乙方自已承擔責任。

6、乙方所使用的該軟件產品,甲方擁有100%的版權。該產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等侵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提起訴訟。

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為乙方提供相同版本產品、終身免費升級服務。

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為乙方產品免費提供電話、傳真、網絡等遠程技術支持。

9、本軟件所涉及的技術參數較多,乙方操作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應確保輸入的數據完全符合甲方軟件的要求,並對軟件輸出結果進行反覆認真審核。乙方人員如對軟件輸出結果有異議時,應及時致電甲方技術部門要求協助解決。由於乙方人員輸入數據不正確、未對軟件輸出結果進行審核、未向甲方技術部門提出書面技術支持請求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0、軟件安裝後,由於乙方電腦硬件損壞、操作系統不穩定、電腦病毒等原因導致軟件不能正常運行時,經雙方協商後,甲方可以給予有償技術支持。(免費的遠程支持和200元/次的上門服務)。

11、乙方在軟件使用過程中,如發生加密鎖不慎丟失、被盜等情況時,則視為軟件丟失,乙方需重新購買該軟件。

1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手寫附加條款無效。

1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成,由甲方註冊地的仲裁機關進行裁決,裁決總金額不能超過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合同總金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半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上海奮鈞遊樂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欽州路334號奮鈞遊樂大廈

法定代表人:林佳來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單獨稱“一方”,共同稱“雙方”。

鑑於:

1. 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20xx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林佳來;

2. 甲方擬通過全部資產轉讓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受讓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先決條件

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則本協議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 甲方財務帳目真實、清楚;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 乙方委任的審計機構或者財會人員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聲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條 轉讓股權及資產之價款

① 甲方繼續保留技術專利股30%

② 乙方出資9100萬元收購甲方70%股權

第三條 股權及資產轉讓

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辦理及移交各項:

4.1 將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

4.2 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辦理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4.3 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權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四條 轉讓方之義務

6.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6.2 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6.3 甲方將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資產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五條 受讓方之義務

7.1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

7.2 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 公司及時辦理該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7.3 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8.1 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 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

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8.2 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 乙方保證受讓該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④ 乙方簽署本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9.1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9.2 上述規定並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0.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0.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條 先決條件

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則本協議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 甲方財務帳目真實、清楚;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 乙方委任的審計機構或者財會人員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聲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條 轉讓之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資產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受讓甲方持有的全部資產,乙方在受讓上述資產後,依法享有奮鈞服裝100%的權利。

第三條 轉讓股權及資產之價款

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權及全部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 元整(RMB)。

第四條 股權及資產轉讓

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辦理及移交各項:

4.1 將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

4.2 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辦理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4.3 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權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條 轉讓方之義務

6.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6.2 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6.3 甲方將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資產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受讓方之義務

7.1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

7.2 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 公司及時辦理該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7.3 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 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 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8.2 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 乙方保證受讓該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④ 乙方簽署本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9.2 上述規定並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0.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0.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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