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集合10篇

來源:文萃谷 8.7K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勞動合同集合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公司

甲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乙方處工作,乙方已通知甲方,乙方將統一為其在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因本人在本地區已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暫時未遷入公司。決定在社保遷入公司之前,暫不由乙方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乙方將以社保補貼的形式,每月補貼100元,按月與工資一併發放給甲方。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

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當地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從社保機構受理甲方的參保當月起停止向甲方發放社保補貼,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需退還已從乙方處領取的全部社保補貼,並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對在補辦社保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甲方負擔。

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費用後,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還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均認識到,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其他險種。在因甲方拒絕統一辦理社保期間,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負擔。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篇六:簡易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XXXXXXXXXXXX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 XXX 性別: X 民族: XX

家庭住址: 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 XXXXXXXX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 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工種 工,工作時間折算係數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鑑於甲方系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築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並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託用工單位採取現金髮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係,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後的 3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

乙方委託甲方代x辦x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乾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衞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採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範、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並辦理變更手續。

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後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後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繫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覆,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於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 其他

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後自行終止。

二)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並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範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週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後從新規定)。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徵得乙方和工會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於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於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於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後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於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於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於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鑑證鑑證字( )第 號經審閲,該合同符合國家規定,現予鑑證。鑑證員(簽名) 鑑證機關(蓋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甲方與乙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

4、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

2、地點:

3、部門:

4、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的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

2、甲方每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2、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2、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3、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_______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異同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都是終止雙方當事人間的勞動關係,並消滅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它們之間到底有怎樣的區別呢?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後,未履行完畢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雙方勞動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導致勞動合同關係的消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終止,而不能有約定條件下的終止。

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否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協商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不一定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單方解除,也可以雙方解除;而勞動合同的終止則是自動的行為,只要條件達到,合同就自動終止。

(2)產生事由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則必須出現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之時約定的事由或者是出現法定的解除事由;而勞動合同的終止是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導致。

(3)行為性質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也可以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即不僅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

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由一方當事人提出而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的終止多數是因為法定的事實行為的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籍貫: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用人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該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工具等財產。

2、甲方執行國家的工時制度,甲方不隨意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經審批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告知乙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應事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加計件形式工資提成,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2、甲方於每月 日前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甲方支付有困難的,經單位工會同意、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延期支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七、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八、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涉及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應事先告知勞動者需要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相應的技術等級,不得招用不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元。

2、一方違反本合同,涉及經濟補償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違反本合同,若雙方訂有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若無培訓協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業或其他人員泄漏甲方技術資料和內部商業信息,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項或條款如與今後國家規定相牴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或所在地鎮勞動爭議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向海鹽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人員(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金地自在城*期項目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使工程順利進行,我項目決定招收一批熟練合同工,為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特簽訂以下條款。

1、乙方進入工地前,必須在項目部登記註冊,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張,由甲方工地負責人及安全主管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質量交底。並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徵得甲方同意離開工地亦需到項目部辦理註銷手續。如未到項目部登記註冊或註銷,造成糾紛甲方一律不負任何責任。

2、甲方對每位進場施工的乙方進行為期10天使用期考核,使用期間工資大工 元/工,小工 元/工,如試用期考核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立即結賬清退乙方。如試用期考核合格,則確定工資大工 元/工,小工 元/工。工資按上牆考勤表決算,每月按時發放。途中退場者付約定工資70%處理,平時工作影響不良或人員多餘,甲方負責人有權解僱乙方,並結賬清退。

3、乙方必須遵守工作時間,本工程工期緊,任務重,須加班加點,風雨無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加班,工人外出必須向工地負責人請假,得到同意方可離開,如自行離開,經教育不改,論礦工處理(礦工一天扣一工),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4、每天工種由工地負責人及帶班長安排,乙方必須服從分配,如不服從安排者,工地負責人有權下浮該工人工資。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做好本職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損失,由乙方負責,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在下班前做好落手清工作,嚴禁浪費材料,具體由工地負責人進行考核,每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乙方進入工地必須嚴格遵守工地安全紀律,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戴好安全帽等各種所需安全防護工具,上班時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上下班走橋下安全通道,嚴禁橫穿羣賢路進入現場。嚴禁穿拖鞋、赤膊、赤腳及酒後上崗。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傷施工,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自身無防範意識造成的工傷事故,由乙方和甲方各承擔50%醫藥費,甲方不承擔其他損失。重大事故按勞動局有關部門決定處理。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在工地裏醉酒鬧事,活動,如有打架鬥毆行為的,處先打人者5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如發現偷竊、打羣架現場,取消全部工資,情節嚴重送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簡稱《勞動法》)於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執行十多年。20xx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兩部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法律對規範勞動用工,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與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相比,今年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有不少變化和調整,對於已經長期執行《勞動法》的電信企業來講,肯定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招聘用工中的合同訂立要求細化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沒有與其訂立書面合同時,可以通過採取法律行動,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資等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第十四條第三款則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就給電信企業提了個醒:在用工過程中一定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實“書面合同”制度,避免在以後的紛爭中處於劣勢,也好在糾紛發生時有法可依。

關於勞動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問題,國家在《勞動合同法》中以更加詳細和更加明確的規定,將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律後果予以明確,使得勞動者的權利救濟具有可訴性。較高的“違法成本”將使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目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有所減少。對比過去,用人單位如果不訂立書面合同,往往只負行政責任;現在有《勞動合同法》來規範勞動用工,會使電信企業不得不權衡自己的得失。所以電信企業在用工的第一個環節就要做好,做細。

試用期規定詳細操作性強

在《勞動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儘管如此,某些用人單位試圖以各種形式躲避法規約束,以各種名目延長試用期,甚至很多單位每年都有試用期。試用期一直是勞動者和僱主簽訂勞動合同時爭議最多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新舊法律對“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有以下變化。

《勞動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確認明晰了保護與懲罰措施,對試用期限做出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如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等。

這套更為具體的規定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用人單位肆意延長試用期的情況,將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發工資或者按比例發放工資。對於這一現象,《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勞動合同法》則提出了試用期最低工資的參考標準,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全新的規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合法權益予以充分保證。

因此,在試用期方面,《勞動合同法》較以往有關試用期的規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進,更加具體化和更具可操作性。電信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好試用期的工作。

經濟補償金支付同情弱者

《勞動合同法》明確勞動合同終止也要補償,既體現了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對誠信履行勞動合同員工的一種鼓勵,也體現了對員工離職後可能面臨的“生存權”問題的保護。例如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對勞資雙方關係最大的是“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裏的“下列情形之一”主要涉及到“第三十八條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電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者一定要仔細閲讀這幾條的規定,避免在後續工作中出現失誤。

還有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至於補償標準是否過高,這實際提出了《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企業內部制度和經營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問題。只要是守法的企業,成本應該不會大增。

在解除勞動合同方面,按現行《勞動法》,只有在用人單位“解除”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時,無過錯的勞動者才會獲得補償;如果是合同到期終止,一般情況下勞動者不會得到任何補償。由此可見,《勞動法》中經濟補償金屬於勞動合同履行中違約金的性質,即只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同於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中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大大增加了勞動者獲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但是這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等於終身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並不意味着得到了可以一勞永逸的“鐵飯碗”,而只是為其提供一種就業的穩定性。

有不少用人單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不理解,但事實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等同於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像在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定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就有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能夠解除。

對此相關人士提出,除了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在同一單位工作滿十年外,《勞動合同法》新規定第三次續訂合同時就可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第三次續訂合同時間要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即20xx年1月1日後。

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由於用工雙軌制,大部分的電信企業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身份分配。《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實際執行過程中,電信企業卻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勞務工(也有的電信企業稱作派遣制用工),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這樣的“同工同酬”在《勞動合同法》中分別出現了三處,並且都對“同工同酬”做了詳細和嚴格的規定。

最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在接受採訪時透露,目前,勞動保障部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工資立法,並已經將同工同酬問題列為重點研究的內容。我國企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有望通過立法解決。

規範勞務派遣制用工形式

目前,派遣制用工在電信企業大量存在,派遣制用工管理存在很大的問題,針對用人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新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也進行了規範。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相關人士指出:“這預防了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合作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在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義務外,還規定了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於電信企業應當積極探索多種合法的新型用人機制,強化“精幹合同制、規範派遣制,培育代維代營等社會力量”的用工管理。強化勞動合同期限管理;規範派遣制員工管理和加強流動;積極探索項目外包、項目合作的管理方式,降低用工風險。

《勞動合同法》1日起施行,留給電信企業用工調整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裏,電信企業應當未雨綢繆,認真仔細地閲讀《勞動合同法》,研究新型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機制。

勞動合同 篇10

工會要把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內容列入集體合同中,並寫入勞動合同補充條款。廣州市總工會、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職工住房公積金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當職工與單位在住房公積金方面有爭議時,工會要調查分析情況,支持和指導職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

【富力地產攜手新浪電商 開啟千年商都“e時代”】

將解決好外來工住房公積金問題

據介紹,自廣州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大部分單位和職工已按規定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但目前,廣州市仍有一部分單位以各種藉口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少繳或欠繳住房公積金。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設立了繳存賬户的職工已經有接近300萬人。他表示,當前沒有參與繳存的單位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整個單位的職工都沒有參與繳存,二是單位僅僅為部分職工開設了繳存賬户。

對此,《通知》提出,將着重解決好單位未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户和正常繳存問題;解決好外來工、勞務派遣工、事業單位合同工和其他形式用工沒有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問題;解決好因欠繳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引起的爭議問題。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廣州將重點做好住房公積金催繳、督繳工作,“未繳存公積金職工的比例將會逐步減少”。

公積金執行情況定期接受職工監督

今後,企業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就像是給職工繳納社保一樣,被納入正式勞動合同文本《通知》要求,單位在制定、修訂、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並進行公示。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過程中,工會要把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內容列入集體合同中,並寫入勞動合同補充條款。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中心還在與勞動部門協調,下一步將爭取把公積金繳納寫入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中。

單位幫職工繳交多少公積金,還要“曬”出來接受監督《通知》指出,各級工會要把公積金制度建立、執行情況作為廠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並將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情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接受職工羣眾監督,使職工及時瞭解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當職工與單位在住房公積金方面發生爭議時,工會要調查分析情況,支持和指導職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