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彙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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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彙編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鍋爐房鍋爐工崗位工作,合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主要負責甲方鍋爐的操作使用司爐及維修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調配。

2、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元,寒暑假期間不享受帶薪休假之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時,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資扣除。

3、乙方不享受甲方的福利待遇,如甲方經濟情況良好,在搞福利時方可將乙方考慮在內。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3、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學校的各項規定。

4、乙方因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致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工受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簽約日: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從該條立法來看,並未規定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應具備何種條件,只要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便可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結合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來看,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認為,勞動合同法並未規定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應具備何種條件,只要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便可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從實踐來看,協議解除具有以下特點:

(l)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勞動合同請求權。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都可以主動向對方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請求。

(2)必須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而達成協議,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強加自己的意志於對方當事人。

(3)協議解除不受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的約束。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能導致兩種後果:

(1)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且勞動合同還能繼續履行的,則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並應當賠償勞動者停止工作期間的收入損失;

(2)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勞動合同已無法繼續履行,則應按每工作滿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出納工作。乙方須按照通常會計職責及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完成工作。

2.乙方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財務報表;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税金,提醒按期繳納各種税款;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3.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為________元/月。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税前勞動報酬,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當由甲方和乙方交納的費用。

2.甲方每月_______日發放上一月份工資。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若出現違反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據企業規則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第七條 商業祕密保護

1.乙方對甲方的財務狀況、財務信息資料、開户銀行資料、投資信息等及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客户資料、業務信息等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應知悉相關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泄漏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不正當地使用這些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竊取商業祕密。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來維護其在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業祕密,保持其機密性。

4. 雙方同意,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自離職後的任何時間裏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交接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4)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______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資料、結清錢物。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祕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4、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

5、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

勞動合同 篇4

在新員工轉正後辦理勞動合同鑑定,用以辦理各類保險之用,需注意的是如是本地户口的需讓其提前到户口所在街道辦理失業證。外地身份證複印件1張,應屆畢業證學歷證明覆印件。

1、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 合格證複印件;

4、 工資手冊(無);

5、 招用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失業證必須年檢);

6、 招用應屆畢業生的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 招用再次就業人員需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及原勞動合同;

8、 外地來沈務工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9、 續聘人員提供去年勞動合同及近期內税務(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税票)繳費憑證;

10、 填寫《勞動合同鑑證彙總表》一式兩份,蓋公章、法人章;

11、 填寫《錄用職工登記表》,一式一份,將1寸照片粘上,蓋公章;

10、填寫《錄用職工名冊》,一式兩份,蓋公章;

11、填寫《勞動合同》一式三份,蓋公章、法人章;合同年限2年。

勞動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汽車廠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 篇6

招聘方:XX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願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

第二條 工作職責

1、

2、

3、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雙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並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2)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含甲方為乙方繳付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 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享受甲方正式教職工一半的節日補貼。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必須由個人向相關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甲方不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乙方因公負傷、致殘治療期間,享受甲方發給的基本工資。乙方非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及其它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在招生獎勵等方面享受與甲方教職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7)乙方事、病、婚、喪假,必須執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學校教職工考勤辦法》。

(7)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乙方要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8)、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連續曠工達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內累計達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合同解除處理

1、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

2、甲乙雙雙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提供給的設備和財產,交割手續清楚後方可離校,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己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時間計算,每少一天,違約金按30元支付。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鑑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合同聲明及內容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淘寶店鋪之城合同法》制定。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本聘用合同書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內容:

(1)甲方(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2)乙方(受聘人員):聯繫電話:

(3)工作內容:

①主要及時掌握淘寶店鋪的客户求購信息,並在第一時間通知於甲方,其餘由甲方負責。

②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晚班:晚6:00-晚9:00。

(4)工資福利:就一點:淨利潤的33%作為受聘人員的月收入。

(5)聘用合同期限及要求:

(一)本合同期限為:XXX日至XXX日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從事崗位的工作。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

4.公司口號:我們很年輕,我們要努力,哦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XXX日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辭職 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依法進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影響很大,用人單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通知,使用人單位有所準備,安排新人來接替工作,以免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損失。

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用人單位要聘用勞動者,必須確認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方可與勞動者訂立新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規定的目的是保證勞動者能夠真正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招用了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且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連帶賠償責任”的含義是:原用人單位可以向現用人單位和違約勞動者中的任何一方請求部分或全部的賠償。因此,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可獲得更有保障的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 聯繫電話________ 家庭住址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

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關係最重要的法律,是勞動法律體系的核心。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七大部門中社會法的範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6月29日頒佈,20xx年1月1日起實施。20xx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勞動合同法》進行了修正。勞動合同法對我國勞動關係現狀以及發展趨勢做了較為準確判斷,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和諧勞動關係,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共8章98條,較之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有以下新的亮點。

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調整範圍(第2條),實質上把除了由財政保障經費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之外的,在中國依法成立登記註冊的各類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全部納入了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

規定了認定勞動法律關係的標準。將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協議”認定勞動關係的標準,改為以單位實際用工來認定勞動關係(第7條),為仲裁和司法審判認定勞動法律關係,處理勞動爭議提供了明確的依據,消除了歧義。

規定了企業不與勞動者籤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規定單位用工一個月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第82條)。這個剛性條款對於遏制單位用工不籤書面勞動合同起到了震懾作用,大幅度增加了我國書面勞動合同的比例。

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用工制度。一是標準用工制度。特點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是最為普遍的勞動合同形式。二是勞務派遣用工制度。特點是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三方主體的勞動法律關係。三是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特點是每天工作時間小於4小時,勞動待遇的法定標準比兩種用工制度低。

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權利義務。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約定有明確的起止日期,新法為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規定了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則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14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只約定啟動日期,沒有約定終止的日期。新法為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將原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在原單位連續工作十年,可以與單位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為無需協商,勞動者為單方權利,單位為單方義務(第14條)。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以項目啟動到完成為期限,項目結束合同終止(第15條),目的是適應和規範我國普遍存在的項目制用工形式。

規定了勞動關係消滅的三種形式。一是勞動合同解除。除沿襲勞動法的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外,增加了單位違法或者犯罪時,勞動者有權揚長而去並獲得賠償的即刻解除(第38條、46條)。二是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禁止了原勞動法允許的勞動合同約定終止。三是規定了裁員及其法定條件(第41條)。裁員的本質是解除,但非個別解除,而是批量解除,社會影響較大,公權力進行了明顯的干預。

規定了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及其計算方式。新法對解除、終止、裁員的經濟補償金做出了合理的規定與限制(第47條)。新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在立法時曾經引起外國商會強烈反對,意見直呈中央高層。但由於新法定稿時對補償金進行了最多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和12年的工齡的限制,平衡了勞資利益,充分體現出立法合理與可行的科學性。

將勞資集體協商納入了法制軌道。集體協商在國外並非是法律強行干預。我國為了推進和保障集體協商,立法時在全國總工會的力挺下,將集體協商納入了勞動法制軌道。主要內容是規定了集體協商的主體、內容、程序、效力,以及協商後的集體協議得不到兑現的法律救濟程序(第5章第1節)。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社會反響。

第一,企業界為之震動。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明顯加大,引起了企業界的巨大震動。社會評論紛飛。但無論出自於守法還是規避,全國企業都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學習勞動合同法熱潮,增進了企業守法的自覺性,書面合同簽訂率從立法前全國人大調研的25%成倍增加,大型企業達到96%。

第二,企業規避現象嚴重。有的企業用錢買斷工齡,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的企業大量採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得同工同酬更難實現。這些現象促使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的出台。修正案加大了對勞務派遣用工的准入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規章明確了勞務派遣用工的三個特徵: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脱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第三,勞動者維權意識增強同時存在盲目維權的現象。新法實施後,各地勞動爭議案件增幅在50%-300%之間,經濟較發展城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庭加班加點也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

限內結案。同時也倒逼了各地政府對勞動爭議處理的極度重視,紛紛增加了勞動仲裁人員編制,建立了獨立的勞動人事仲裁院,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完善了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

第四,勞動合同法適用上曾出現亂象。由於勞動合同法的個別條款清晰度不足,在勞資利益性爭議極強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上,出現斷案標準不統一的糾結:如工齡怎麼計算?加班費基數怎麼計算?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適用一年時效?等等。由於最高院的相應的司法解釋姍姍來遲,造成全國勞動仲裁和基層法院不得不自救,裁審標準一時呈現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亂象。客觀上損害了法律權威。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出現的一些非正常現象,充分反映出勞資利益紛爭的劇烈程度,科學立法和準確執法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律貫徹實施過程中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必要性。

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建議。一是強化推進有實效的勞資集體協商。二是加強對小微企業主勞動法律知識培訓。三是主動引領中國西部勞動法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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