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範文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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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合同範文集錦6篇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户手續為準,也就是説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户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户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户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説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裏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户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為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户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這説明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户登記才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為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為受贈人補辦過户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為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為,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户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為有效,也就是説,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户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户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2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xx市xx號六層單元房的二樓北單元,建築面積122.5平方米,以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叁仟元整(¥:153000.00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此地皮屬國有土地,甲方不承諾辦理房產證手續。

三、交款辦法:購房款一次性付清,即交付乙方鑰匙。

四、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後,不得隨意要求退房,若有特殊理由,經甲方同意後,必須接受按乙方交款總額的5%,賠償給甲方,作為賠償給甲方的經濟損失。

五、購房户應得房屋設施標準:

(1)水、電入户;

(2)外牆甲方採用水泥壓光刷外牆漆為標準;

(3)室內牆面水泥壓光,地板為毛地板;

(4)廚房、衞生間、上下水預留接口到位(不包括潔具);

(5)陽台鋁合金封閉(包括推拉扇);

(6)入户門為三防盜(室內門由用户安裝)。

六、房屋所屬權:永久性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出讓,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擋,否則要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xx號六層樓內的場地、樓梯、通道、屬所有住户公共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佔用。

八、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改變主體結構,若違犯合同規定的住户,要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輕者甲方責令恢復原狀、重者移交人民法院),有權行使甲方職責。

九、購房户居住期間必須服從樓房負責管理規定的各項制度,違者樓房負責人有權採取措施停電、停水給予制約。

十、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有購房户提出公證,由乙方向公證單位交公證費,甲方概不承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東林食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20xx-3-11 根據供需雙方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下購銷合同內容:

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此合同內容和條款經雙方簽定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 生產要求:1.材料為身,底,蓋,內蓋全部為0.23MM馬口鐵;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50*128MM製作。2.印刷為:罐身,外面白磁+4色+2專+光油(含激凸);外蓋,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內蓋部分:雙面光油(含激凸); 3.大貨鬆緊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劃痕,刮花,污漬,生鏽,凹凸不平等質量問題。5.所有產品的細節處需與確認的樣板保持一致。

二、 質量要求:甲方應嚴格控制產品質量,質量標準參考行業生產標準和客户確認樣.

三、 包裝要求:每個罐子入膠袋,平卡分層,再入B=B外箱。100個/每外箱;

四、 付款:確認合同後,乙方支付模具費13500元和樣板費2500元,確認樣品後支付大貨(正方罐含內蓋)款30%作為定金,退回部分樣板費1000元(可從定金中扣除),大貨(正方罐含內蓋)出貨前支付餘款。

五、 樣板確認以雙方郵件為準:甲方: 乙方:

六、 貨款收取:乙方將貨款直接銀行轉賬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帳帳號;甲方帳號如下:

開户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塘廈支行營業部 公司名稱: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税務識別號:441900692431361 基本帳號:190010190010031525

七, 交期:模具和樣板的交期為在收到模具費及樣板費日起15天內交樣板,剩餘訂單交期為收到30%訂金和樣品確認後 16 天內貨送工廠,由於甲方交貨延期或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 此報價為含税17%的增值税,所有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 保密要求:甲乙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個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關內容。甲方擁有對印刷品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將設計內容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知識產權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須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簽訂後不得隨意取消. 經雙方約定,若乙方單方面取消訂單,則需支付甲方為訂單已支付的全部相關費用

十一. 執行合同若發生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解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今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 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 6月 30日

十五. 樣板收貨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江路106號201室;正貨收貨地址:杭州市臨安市龍崗鎮龍都街888號

請甲方簽字蓋章確認請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參照該項目主體工程條款,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範圍: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日曆 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除外。

四、質量標準:達到本工程招標文件及主體工程相關條款約定的技術規範。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價格形式發包。合同價格為施工圖紙所涵蓋內容共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款的結算及支付:

本協議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採用無預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協議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後,向發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驗收計量報告及工程款支付資料,經發包人、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和簽字認可,並通過相關程序審批後,由發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結算及決算審計工作後,再支付工程款30%,餘下10%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即無息付清。

七、各方權利和義務:

(一) 發包人

1、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現場的水準點及完整的施工圖三套。

2、開工前組織承包人、設計單位、工程質量監督等人員參加圖紙會審,並由設計人員交待技術參數及標準。

3、對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或出現質量和安全隱患時,有權下達停工通知,並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況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二) 承包人

1、按招投標文件和主體工程合同條款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含招投標)屬於承包人辦理的各項手續,並承擔其税費。

2、負責施工用水、用電、續接和臨時設施的準備工作及其費用。

3、嚴格按施工圖及説明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後清運建築垃圾及多餘土方,做到工完場清和場地平整。

4、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包括承擔安全部門或機構作出的處罰),發包人概不負責。

5、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及時整理工程結算資料,通過有資質中介機構進行決算,向發包人申請進行竣工結算、決算審計和撥付工程價款。

6、承包人應按技術規範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機構和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7、在簽訂本協議時,承包人以現金的方式交納履約保證金 萬元(¥:萬元)到發包人帳户。依據本次的招標文件規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情況,發包人將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的約定不返還履約保證金。

8、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履行完全部條款,待整個工程驗收合格並通過竣工決算完畢後無息退還餘下履約保證金。

八、質量要求: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九、違約責任: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十、本協議如與主體工程合同有相牴觸的,以主體工程合同為準。

十一、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書面給予承包方的工作聯繫函屬本協議的補充文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二份,公證人面軍執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和公證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條款後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經合同方共同協商解決。

發包人簽章:(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 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説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户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2.租賃期限用途

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4.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5.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6.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7.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8.產權變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9.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10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11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12.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產證號:

代表人: 代表人:

見證方: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雙方就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與乙方經營使用。

二、借用期限:20xx年10月18日-20xx年10月18日

二、甲乙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讓、轉借或出租的;

2、乙方利用借用的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該房屋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因非法定情形中途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 方。

三、借用期內的用電、水、寬帶、電話、物業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及房屋結構,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房屋及 其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作出補充,補充規定和附件與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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