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承包經營合同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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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集錦5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鎮中心南路的×××賓館轉租給乙方經營,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轉租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轉租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租金及支付方式:轉租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轉租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將×××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租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租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租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並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________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________________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 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税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__________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_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税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元;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合同範本《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將民樂園兒童商城商鋪(場地/櫃枱)承包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願意承包經營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 層 區號商鋪(場地/櫃枱),並遵守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經營,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二條:乙方承諾其所經營商品或服務項目為 ,未經商城書面准許,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項。否則,甲方有權清退其出賣,並不退還其已交費用。

第三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城地/櫃枱)費用標準(包括商鋪租金、物業管理)為 元,(大寫: ),合同期限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須簽定本合同時付60%的租金,兩個月後付清。

第四條:除上述費用外,乙方還應向商城繳納以下費用:

1 、經營保證金(標準為每間商鋪20xx元):用於商户日常行為保證,如有發生違法、違反商城制度的行為,商城有權以此進行處罰;合同期滿,如無上述違禁行為,保證金全部退還。

2、電費:各户店內導櫃用電按照實際用電量按規定標準繳納。用本商城指定電,不收任何費用。

3、政府部門針對商户依法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商城將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統一繳納,晝減少商户經營負擔,對此,乙方和其他商户進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調費用另行計算,以實際用量計算所有商户平攤。

第五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僅為自身經營使用,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如確因合理事需要轉租、轉讓的,可在經營五個月後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轉讓過户手續,方可轉讓商鋪。轉租需交納相關費用(標準為每間商鋪每次1000元),未經商場同意擅自轉讓、轉租商場的,商城有權解除合同清退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六條:為保住包括乙方商户本身在內的全體商户的共同利益,維護商城整體的記好形象,確保商城的良性運營,為廣大顧客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購物環境,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日常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得違法經營。

2、遵守商城統一經營管理制度和今後商城運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台的臨時性管理規定等經營行為規範。

3、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欺詐顧客;遇有消費糾紛應報請商城出面協調處理,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辱罵顧客,更不得支手毆打顧客,否則商城有權清退違規商户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4、與其他商户和平相處,公平競爭,不得詆譭其他商户,不得欺行霸市;商户之間遇有糾紛,應請求商城解決或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不得在商城內吵罵甚至打架鬥毆。

5、遵守商城管理規定,愛護公共衞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鋪內衞生,不得隨地亂倒垃圾。

6、按規定時間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關門停業,以免影響到其他商户的正常營和商城整體的正常運行。擅自關門停業,給予每日100-200元違約處罰,關門停業3天以上的,商城有權收回商鋪,清退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內動用明火或使用電焊等設備;商户裝修或上貨需要在夜間加班工作的必須報請商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

8、在自己商鋪範圍內布貨經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或堆放物品。

第七條:甲方義務

1、進行商城統一運行管理,為乙方提供一個有序、穩定的經營環境;

2、負責商場夜間清場後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應的水、電、暖、衞生保潔、保安等物業服務。

4、為商城運營進行整體營銷宣傳。

5、統一協調處理商城整體與政府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八條:為保證商城整體的持續、穩定和良性運營,促進包括乙方在內全體商户的商品銷售和品牌宣傳,商城將經營性組織開展整體性的營銷活動,乙方須給予以下配合:

1、在統一安排的促銷活動中,服從商城的統一調價、讓利、商品打折等營銷措施,不準任何商户私自打折、讓利。

2、服從整體營銷活動時間的安排,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

3、服從商城統一組織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銷、宣傳等活動。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條:商城範圍內採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鋪設有地暖管道,為免遭破壞,乙方須嚴格遵守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破壞地面,包括在地板磚上切、割、鑽孔等一切行為。否則,商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乙方若願繼續經營,須提前兩個月與商場續簽合同,並交納相應費用等。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涉及有關乙方經營行為規範事宜等,以商場出台相關制度、規定及臨時性通知為準,其效力與本合同相同,乙方須予遵守。

第十二條:本商城統一經營、統一收費,結算七天一結月底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不出帳。

第十三條: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五條:一樓必須服從本商場統一管理,一樓樓梯口牆體、門口外牆不允許私自做任何廣告,具體由商場統一策劃、指定,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天台縣×××局

乙方:×××茶業科技開發公司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天台縣×××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 畝,小坑分場的茶園 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 畝,上庵分場的茶園 畝,共計茶園 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萬元整。從 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台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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