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出租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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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市房屋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6篇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1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使用事宜曾達成協議,現大樓一、二樓北面半層佔用人_____________公司與甲方的租賃合同已被法院終審判決解除,甲方、乙方作為房產所有人、承租使用人,就該部分房產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存在法院上障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樓道、電梯等公攤面積)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二、乙方已租賃使用部分繼續使用;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正式將該房產第一、二層的北面半層(即原佔用人_______公司佔用部分)交付給乙方。若屆時乙方無法按時入駐,甲方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並按每逾期一天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對於甲方支付乙方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應向第三方追償。

三、房屋租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第一層以每平米每天_________元計,約_________萬元;第二層以_________元計,約_________萬;第三、四層以_________元計,約_________萬元)

租金於____________年按原租金的_________%遞增,於_________年在_________年的基礎上再遞增_________%。乙方先交租金後租用,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在每季第一個月的_________號之前將租金支付給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逾期按租金的_________%每天加收滯納金,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全額開具正式租賃發票,憑票收款。

四、房屋交與乙方後,電梯改造、空調安裝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提供有關房屋資料給乙方,工商登記註冊由乙方自行辦理;租賃許可證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均有義務積極協助對方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六、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並另行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如遇乙方發生有關民事、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租賃房屋的有關水、電及電話費用由乙方自負。水電分表由甲方負責安裝,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_____萬元,在租賃期間轉為押金,並且不抵作租金,待協議終止,水電費等付清後,_________個月內甲方無息歸還乙方。

物業管理費用按承租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_________元收取,每季度交予甲方一次,支付時間與租金一致。物業管理費用含:中央空調、觀光電梯和貨運電梯維護保養費和門前三包費、社區衞生費。

七、如乙方需裝潢必須事前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認可,施工中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指承重樑及承重柱體)及原設施。具體裝潢方案、事項雙方應另行簽訂裝潢協議書。

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它裝潢乙方不得拆除毀壞,無償歸甲方所有。搬遷後_________日,房屋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歸由甲方處理。

八、本大樓_________層至_________層的外門面無償交乙方使用(所有廣告宣傳材料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對該經營場所進行轉租、轉包,須經甲方同意;其項目不得與甲方五至頂樓的經營項目相沖突,並與甲方協商後方可辦理。

十、如遇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本協議無條件終止。如由政府等補償的店鋪裝修補貼,相應的部分依法歸乙方所有。

十一、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各項條款,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縣) 區(鎮) 路(街、巷)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房屋租賃用途為 .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小寫: 元)月租金單價為 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額合計(大寫) 元(小寫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前 日內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自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 上述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時,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以下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進行定期( 個月一次)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轉讓上述房屋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需抵押上述房屋時,甲方應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前告知乙方。

第六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要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2、如要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與他人交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須在租賃期滿時把房屋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6、應及時繳納所使用的水、氣、電、電話、網絡、電視收視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使用費用。

第七條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 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時間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逾期超過 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合同繼續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門履約,可不承擔違約金。

第十一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四條 以上條款中未盡事項,有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可增設附加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三十日內,出租人應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如為期房租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十日內,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預租登記。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後,再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

第3條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4條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5條租金每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第6條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租金;以後應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後一個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租金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8條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保證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10條為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11條當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繳納租金或者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利從保證金中扣取。乙方應補足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未補足的話,則甲方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12條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第13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_________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撤銷、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_________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15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免租裝修

第16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免租裝修期,在此期間由_________方負責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在此間期間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條裝修期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部分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8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9條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因轉租帶來的額外收益歸_________方所有。

第20條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21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_________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2條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_________(可以/不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房屋修繕

第23條租賃期間,_________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_________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24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修繕,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5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6條租賃期間,房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27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28條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29條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部分保險責任

第30條在租賃期限內,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_________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九部分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3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32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第3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4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3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則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精神,協商議定事項如下:

一、乙方應依約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內,除政府另有規定外,不得加租,並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額外費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以及在本系統內調劑使用或以房入股。聯營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負責維修保養房屋,確保住用安全。甲方對出租房屋,確實無力修繕時,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另籤協議書進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可報抵房租(甲方須到房管機關納税費)或由甲方分期償還。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因業務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裝門面、室內裝飾等,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議定今後處理辦法,並另籤協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報房管部門備案)。

六、甲乙雙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設備,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照顧公共利益。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中止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徵得對方同意,並商定補償損失之費用。

八、租期屆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有優先權,但須另訂租賃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產各項税金由甲方負責。租賃手續費由出租人承擔。

十、乙方於退租前,必須結清應繳水電費及房租,並將裝修及附屬設備向甲方點清,如有短少或人為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十一、退租時甲乙雙方應會同至區房管機關繳銷租賃合同。

十二、如雙方因租賃問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應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議定補充事項。

1、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2、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_________元整,此款將於租賃期滿後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市房屋出租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於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於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後,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7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後,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在不定期租賃關係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係,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係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30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當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6)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1)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3)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超過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並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方未徵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並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於違約金)後,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餘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餘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在簽訂本合同前,租賃雙方已線下溝通看房,充分了解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現有結構、附屬設備及其他與房屋相關的信息。

13—5簽約雙方簽訂本合同,又在線下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衝突部分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租賃合同為效力優先;同時簽訂的,以實際履行之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效力優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7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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