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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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 (以下簡稱甲方):

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承租房(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於錦繡家園門市房共三層(包括地下室)面積400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經營,租賃期間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每年 (叁萬伍仟)元整每年,第一年沒有租金,剩餘租金一年一付,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為(叁萬伍仟)元整,第四年和第五年按市場價調整,乙方先付伍仟元整押金(押金等房屋租賃到期後,甲方歸還給乙方)不開發票。

二、在房屋租賃期間,該房屋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水、電、電話費、上網費、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一切和營業相關費用。

三、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該房屋內外裝修、添置物品的所有費用。

四、如果對週轉環境造成影響和干擾以至於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盜、保衞安全,以及門前三包,因乙方原因引發火災、盜竊,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的經濟損失。

六、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及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

工程所有費用。

七、房屋租賃期滿以後,室內裝潢的裝飾乙方不可以拿走,甲方已裝修的如(門窗、地磚、牆磚、衞浴)等有所損壞,乙方應按現有時市場的價格賠償甲方,或乙方負責修復。

八、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本合同終止後第二天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優先考慮租給乙方,則另籤租賃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1)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的;(2)擅自將承租房屋轉讓、轉借他人;(3)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十、違約條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約定期間內拖欠房租,或私自將房屋轉租,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還,並且乙方還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由乙方全額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 出租給乙方使用(含房屋附屬設施及房屋前後水泥地坪等),出租房屋建築面積近 平方米;

2、甲方應為乙方辦理證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二、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五年。自2015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年租金 元(大寫: )整;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一年一次付清,第一次為2015年 月 日,依此類推,每年這一天付清下一年度租金。若遇不可抗拒原因導致租期未滿的,甲方應退還相應房租費。租金為活動租金,每年租金隨行就市,甲乙雙方不得無理隨意抬高或壓低租金。

四、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涉及房屋及其所有權方面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租賃期間,房屋如出現漏雨滲水及其他須修理的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向甲方提出,屬自然損壞的,甲方接到書面通知起十五日內予以修繕。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主體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改造和裝修裝飾。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租賃期間,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室內內部結構進行改造、變動如開排水溝、開孔等,包括地面、牆體;在乙方停止租賃後,如甲方要求恢復原貌的,乙方負責恢復。

4、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因任何問題(包含但不限於經濟問題)干擾或阻止乙方正常經營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租賃期間,由於乙方租賃房屋及場地用於經營性使用,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為保證乙方經營正常,甲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雙方的租賃關係,否則,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甲方房屋和場地,乙方應無條件按現有合同條款續租。但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其他安排。

6、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等,由甲方房屋自身質量原因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使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予 1

以修繕,超過七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修繕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房屋因乙方發生人為發生大面積結構性損壞,乙方自行修繕,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房屋的轉讓、轉租與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但轉讓後,必須滿足,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乙方違約處理。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拖欠房租累計達三個月以上的;

2.利用房屋進行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甲方違約處理。

1、在租賃期內,甲方非因本合同第六條第1-2款規定的情況,隨意提高房租,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所有已繳租金,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主要是裝修損失,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3.若因該房屋引起的鄰里不和或糾紛等矛盾,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糾紛,解決矛盾。

4、甲方

八、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內如遇拆遷,乙方裝修裝飾、設備等方面的拆遷賠償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糾紛解決。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合同無需公證,雙方簽字即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當地調解機構申請解決,或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 (蓋章)代表人身份證: 房產證: 電 話:

乙方簽字: (蓋章)代表人身份證:

電 話:

2

簽訂日期:

3

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門市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門市坐落於_____縣_____路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門市租期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門市:

1、乙方擅自將門市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擅自改變門市用途的;

3、乙方利用承租門市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4、乙方拖欠門市租金累計達1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1000元。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門市,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萬___仟元整。

2、乙方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至甲方。

3、乙方向甲方繳納2000元保證金,如乙方對甲方的門市及門市裏的物品有損壞,按市場價格賠償。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門市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甲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門市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門市的質量或門市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門市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乙方的自身及財產安全

1、甲方將門市出租給乙方後,乙方對門市以及門市物品安全負責。嚴禁存放以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並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及安全規定。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對不按國家相關法律及安全規定操作,造成的乙方自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受到損害,乙方負完全責任。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將門市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

約金_____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門市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門市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門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門市,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 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門市租賃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隆興小區7號樓18號門市房)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不得將該門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該門市進行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號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 年 月 號起至 年 月 日止)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RMB 元整)。第一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將現金於 年 月 日前交給甲方,第二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不按約定繳納租金,本合同作廢,甲方有權收回門市。

第四條: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該門市,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合同,可以續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若合同前一個月沒有簽訂新的合同,則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之日前將屬於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以及各種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並繳納。若因不繳或遲繳以上費用所產生的罰款和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交給乙方門鎖及鑰匙,捲簾門鑰匙。

第七條:乙方需繳納給甲方水電及主要設施押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元整)。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愛護及使用租賃物及租賃物中的附屬設施,並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承擔租賃物及水、電、門、窗、牆體、衞生間等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租、轉兑給第三人使用,並由甲方與第三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失效。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轉租,甲方有權單方收回門市並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 元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繼續使用該門市,甲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有義務將鑰匙等手續當天返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將鑰匙交還甲方,甲方不承擔乙方門市裝修及添加設 施的所有費用。室內裝潢可移動的裝飾材料乙方可以拿走,並在當天無條件搬走全部剩餘貨 品及貨架、貨櫃。室內裝修和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如乙方裝修的門窗,地磚,牆磚,衞浴) 等,如在約定時間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非法和犯罪活動,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若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雙方應本着公平、公正原則自願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經三方調解或訴訟途徑加以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門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邢春華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張永傑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位於八道江區祥達富苑4#裙房1#門市帶地下室租賃給乙方使用。為維護雙方的利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合同期限)及繳費方式

合同期限為一年,年繳費一次性-交齊。自2012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12日止。在2012年10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房租為2000元/月*6個月,計¥12000元。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8月12日的房租為2600元/月*3個月零12天,計¥8840元。物業費2012年(1—12月)¥991.62元。2015年(1月—8月12日)¥694元。取暖費2012年¥2038.33元,總計¥24564元(貳萬肆仟伍佰陸拾肆元整)。如需續租需提前一個月交下一年租金。房屋租賃保證金(抵押金)¥4000元。乙方若無故拖欠租金及費用超過七天以上,甲方有權處理室內財物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空房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返給抵押金。

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需提前一個月辦理續租手續,租金隨行就市,需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税費問題

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税費:取暖費、物業費、水電費、衞生費、房屋租賃税、房屋裝修費等一切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電錶度數525.39度起,水錶從00075噸起。

三、裝潢問題

租賃期間,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毀損現有房屋框架結構,裝修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四、地下室防水問題

因甲方已將地下室的地面,牆面進行了特殊防水處理,無漏水、滲水及長

毛現象。因此乙方不得在地下室的任何地面、牆面上釘釘子、鑽眼等破壞防水,如果出現了漏水、滲水及長毛現象的後果均由乙方賠償。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證地下室的牆面、地面的防水與甲方交付時一致,否則甲方將不返還抵押金。

五、出兑問題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或外兑給他人,如果有特殊情況,在不欠費用(取暖費、物業費、衞生、水電費等)的前提下,需經過甲方同意,並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方可外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抵押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六、設備設施問題

乙方有責任保持現有房屋設施的完好使用(地熱、樓梯扶手、地磚、地下室、防水、護欄、捲簾門、鋁塑門窗、坐便、自來水、電路、閉路、洗手池)等暢通。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屬於營業性設備設施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乙方帶走。屬於房屋設施和水電取暖閉路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不能擅自拆除和移動。保持室內完好無損及不欠費,甲方將押抵金返給乙方。

七、室內扣棚、地板、防雨鋼箱、地下室暖氣歸乙方所有,退房時不得損壞,保持原樣歸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返抵押金。

八、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能利用房屋從事違法的經營活動,如果參與違法經營,後果自負。要看好水電、煤氣等設施,如發生意外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一式兩份,一經鑑定即生法律效力,須共同遵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201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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