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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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承包合同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公司承包合同四篇

公司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北京宏大公司(甲方)

承包方:xxx(乙方)

根據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充分體現經管者的責、權、利,達到搞活企業、提高效益、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的,經雙方協商,由xxx承包經苦北京宏大實業公司房地產部。特訂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自1994年9月1日起至1995年9月1日止,共一年。

二、承包形式為税後利潤分成形式,甲方四成,乙方六成。

三、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有關房地產經營開發方面的全套手續及房地產部合同章一枚。

四、乙方上交利潤時間按每季度計算,即1994年12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3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6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9月1日結算一次。

五、甲方為乙方單列帳目,乙方按照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支配自己的資金。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一切費用自理。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方(甲方):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室一間,電話分機一部,甲方的辦公設備配合乙方使用。房費乙方按月付給甲方,價格暫時訂每天110元,隨招待所調房價而隨時調整,乙方每月交甲方綜合管理費5000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第一個月房租。

3.甲方對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不能在規定期間上交利潤,或違法經營損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1.承包的經苦者xxx是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部責任。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人有權建立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自主經管。

4.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務,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維護國家、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才違約或外法干預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捐失,甲方要相應調整上交利潤數頗。

2.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結算利潤,以乙方的資產賠償甲方。

八、本合同自籤汀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乙方有意延長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留壹份存檔各查。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公司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浙江亞郵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承運車輛牌號:__________;車輛類別:中卡貨車。發動機號: ,車架號,目前車輛正常行駛,車況良好,燈光及各種設備部件齊全,機器運轉正常不燒機油。該車的行駛證、購車附加税、手續齊全,此合同乙方簽字後即代表乙方已收到該車和以上手續。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車輛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標的: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其所有的運輸設備交由乙方經營。甲方對乙方承包車輛擁有調派權並向乙方收取履約保證金。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優先承運甲方要求承運的貨物,除外乙方可自行接單,甲方承運貨物按每公里1.8元結算。

(二)車輛保險、維護檢測、油材料、汽車保養、違章罰款、税額、賠償金、等費用乙方承擔,如甲方代付的,將去支付運費中予以扣除。

(三)承包車輛每台車收取3萬元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交清。合同期滿3個工作日內甲方退還(利息不計)。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調派乙方承包車輛並指定服務區域和行駛路線;因市場因素有權暫停或停止使用乙方承包車輛。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服務質量、車輛技術性能狀況,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運輸過程中的其它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拒不改正時可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4、有權調查乙方承包車輛及人員發生交通及服務質量事故的原因及影響,並有權根據事故影響程度依據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

6、甲方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運費的義務。每月5號結算上月的運費,否則,每遲一天按結算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承運甲方委託的貨物,並保證服務質量達到客户單位滿意。

2、乙方承包車輛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及車輛年度檢測標準,按國家或地方車管部門規定、定期檢驗、維護車輛,始終保持車輛性能良好。

3、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車輛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遵守甲方與用車單位所簽訂的相關合同及安全合同的內容和約定。

5、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停車、燃料、過境費、裝卸費等費用及乙方僱傭人員的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車輛運行的外部關係協調由乙方負責,交警、路政、超限及路阻等外部協調費用乙方全部承擔。

7、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除本車駕駛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保證安全行駛。

8、協助甲方做好工作量籤認,運費結算等工作;並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五、其他約定: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承攬毒品、危險品、走*等違法犯罪的運輸業務。

2、乙方不得做出有損甲方聲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扣除相關經濟損失費用。

3、乙方承包車輛因泄漏、墜落、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財產損失等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承包車輛發生貨物,被盜、遺失、貸損、貸差。交貸不清等情況、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6、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7、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將交他人駕駛的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清退車輛和駕駛員。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駕駛員擅自將車交他人駕駛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9、保養及更換機油必須有甲方人員在場,每15000公里換一次。

10、審驗手續時應積極到有關部門辦理,不得延誤,如有延誤所造成的有關罰款,從乙方履約金中扣除。

11、承包期內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糾紛、債務、違法行為與甲方及車輛無關。

12、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在保險範圍之內的責任損失,應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進行索賠,並及時通知甲方備案。承包期內,若有重大事故及人員傷亡與甲方無關,乙方全權處理解決。

13、承包期間如車輛發生自燃和火災,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支付。

14、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全部手續(行駛證、保險卡、購車附加税等)交還甲方,甲方不能確定乙方在承包期內無違章違法行為後,甲方可核實後再退還乙方乙方履約金。若甲方故意拖延時間,則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除本金外再加銀行同期利息的滯納金。

15、承包期結束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應提前15日與甲方協商籤合同,如乙方不願再承包應在合同終止前八小時,將整車輛交給甲方(注:應提前將車輛維修好)。如乙方拒不執行,視為違約,出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外,履約金沒收。

16、如甲方需要見到車時,乙方應隨時讓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管理人員見到該車。如乙方無故推辭視為違約,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1~3萬元不等。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車輛因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甲方可視情況按照影響天數扣減結算金額並對乙方經濟處罰;對嚴重影響生產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對乙方承包車輛及人員違反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直至暫停或終止合同。

3、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限期內繳納違約經濟處罰,否則甲方有權在支付給乙方的運費款項中扣除。

4、乙方承包車輛不按時年檢,甲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1至5萬不等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1至5萬不等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電話:電話: 電話: 月日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公司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者: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為保證甲方物流暢通、正常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經

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項目

由乙方負責甲方全部裝、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為 年/月/日。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 費用結算的方式

1、雙方每月的裝卸費結算日期為次月的日前,結算依據見《搬運費項目單價表》。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在約定時間內結算乙方的各項費用;

2、監督乙方員工正確、合理地使用甲方生產工具等資產情況;乙方員工操作不當或人為造成的損失要按制度或原價賠償;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車、板車、打碼機,工具乙方員工自行保養。手推車維修時需寫維修申請。

3、甲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員不遵守甲方的廠規等,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按甲方相關制度裏的規定進行管理處罰。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給乙方人員住(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及茶水和用餐場所,但要按公司收費標準收費;提供裝、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由乙方聯繫勞動部門、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門解決,

費用自理,如乙方辦理有困難時,甲方可協助辦理。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合法從事承包經營,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贏虧。

2、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甲方承包的資產,不得允許第三人蔘與承包經營。

3、乙方必須對員工上崗前進行崗前培訓,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員工合理使用甲方資產,保護甲方資產不受損害。

4、制定搬運隊具體規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確保雙方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如對員工入職前的體檢合格應嚴格把關,新入職員工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考勤的紀錄,工資的發放,辦理好員工的辭退的相關手續(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現違反相關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等,乙方需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6、出現火災、水災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時,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搶救險情,如若乙方視而不見、討價還價、不願合作,甲方可對乙方進經濟制裁和退回不為甲方積極、有效地搶險救災的員工;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的承包協議。

7、除裝、卸工作外,甲方臨時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須調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裝卸等。如《搬運項目單價表》無該項目時,先完成工作後參考勞動強度雙方協商計酬。

8、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提交所僱用的裝、卸員工詳細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人力資源部保存。新僱用的裝卸工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個人資料並留身份證複印件備案,未按手續登記備案的裝、卸工甲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乙方新僱用的裝、卸工年齡在 歲以下的男性,身體健康,經有資質的醫院體檢合格。

9、乙方負責管理所屬裝卸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要求下屬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如:不準打架,不準賭博,不準帶未辦理手續的外來人員(不含試用人員)進入廠區,發現一次對違犯者一次罰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倉管員)裝、卸通知後,必須積極配合,在分鐘內須集中裝卸人員進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否則,超過分鐘之後,按每延遲半小時罰款元處理,不服從倉管員安排對乙方處罰元每次。

11、落船或裝卸車完畢後,乙方要負責在離開前清理現場(地面散料要裝進袋,不能掃在堆邊),收拾工具,關燈,關風扇,否則由甲方執行處罰 元每次;清理現場時不準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則每次罰款元。

12、產品卸貨入倉須先清理堆放現場。

13、聽從倉管員的指揮及工作安排,當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報甲方上一級主管協調解決,卸車時沒有經倉管員同意,不得隨意加堆或及給車間使用,違者對乙方每次罰款元。

14、對待外來裝卸客户司機要熱情禮貌,不準與客户或司機爭吵甚至打罵對方,值班人員對一些不按規定的裝、卸情況要現場處理,如果因為搬運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機投訴罰款元/次,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15、遇到甲方提貨車輛、裝卸遇快下雨將被淋濕時,乙方要主動幫司機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車箱積水,裝卸完貨後物後要主動協助客户或司機關窗門蓋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員應立即協助甲方倉庫關窗、關門、為散件及成品蓋雨布防雨,甲方倉庫產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動整理清掃,如發現不配合者每次罰款元;在甲方各樣條件不影響裝卸工作的情況下,乙方要根據甲方各季節的實際銷量情況調整人員配置裝卸能力。如若不與倉庫人員合作,有意拖延時間每次罰款 元。

16、無論裝車或裝船,產品必須整齊,不能雜亂,否則罰款50元/次。

17、在用餐時間各區成品有車待裝時必須分班輪流用餐,輪流值崗,用餐時須先徵求當班倉管員同意,如需統一時間用餐,需徵得倉管部主任同意。如沒執行,每次罰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許坐人,發貨時不允許整堆推倒,發現一次罰款元;裝車過程產生的破包 要求搬運負責整理、清掃現場。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員發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負全部責任。

20、在上班時間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向送貨貨主或司機索要錢、物;發現一次罰款元;有威脅、要挾、辱罵司機或倉管員行為時,要嚴肅處理,違者罰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錄用。

21、乙方在甲方規定的裝卸時間要安排管理人員值班,請假時要通知甲方當班人員及倉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指揮、監督工作,隨時處理搬運工與倉管員或司機出現的不協調問題,如發現乙方沒人監督指揮或無人執行裝卸,對乙方每次罰款 元。經協調、警告、處罰後還不執行裝卸者,乙方應對肇事者予以辭退。

22、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裝、卸情況,調配組織搬運工提高效率,否則罰款元/次。

23、乙方裝卸人員上下班必須知會當班倉管員,經同意後方可下班,如違反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中轉產品時,裝車須按先外後內原則,否則每次處罰元。卸車所剩的散裝原料必須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費用。

24、不允許乙方裝卸人員擅自駕駛中轉車,如發現每次罰款元,發生事故造成的責任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倉管部主管及各倉管部人員的正確調遣和指揮,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拉,否則罰款元/次。

26、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因倉管員的對違者開罰單、不服從工作安排開罰單等,出言辱罵、恐嚇時,罰款 元/次,重複出現乙方必須將其辭退;當出現毆打倉管員時,乙方除將其辭退並承擔一切的後果外,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27、裝卸過程中出現會影響工作效率或難度大等情況時,乙方向甲方反映情況,先組織搬運工完成工作後雙方再評估所產生的費用問題,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誤工作,否則罰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如有問題重複出現的加倍罰款。

29、裝卸期間,乙方對其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損失元以下時應承擔損失的80%作為違約金;造成損失元以上時則按照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給予對方全額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現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終止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3)、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解除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時,甲、乙方雙方應當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可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

附加説明:

1、以上條款在執行過程產生的罰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要對其所屬人員在社會上的.行為負責,如有發現在廠區以外盜竊、打架、意外傷亡、賭博或窩藏髒物被公安機關緝獲的,其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對甲方設施造成破壞或損失時,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如有違反者,對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

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可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營者:

日期:日期:

公司承包合同 篇4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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