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合同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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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房屋合同集合5篇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户手續為準,也就是説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户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户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户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説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裏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户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為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户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這説明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户登記才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為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為受贈人補辦過户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為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為,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户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為有效,也就是説,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户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户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屬投資廣場大廈、卧龍公寓及中餐廳層面和局部防水維修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具體範圍:投資廣場大廈裙房頂層屋面及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防水,卧龍公寓頂層面防水層,中餐廳層面防水層進行翻修處理,在原有防水層另行加鋪SBS防水材料以及對原有防水層的透氣裝置進行重新佈置改造,對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進行防水處理,具體工程量見,具體材料質地與施工工藝按乙方所報方案經甲方確認。

2、雙方約定以上工程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乾價為元。

3、乙方應保證嚴格按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進行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施工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人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屋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及時修復,乙方承擔修復的所有費用。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屋面防水協議書屋面防水協議書

4、工程進度及完成時間為7天,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施工,工期順延,由乙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並預防屋面滲水對樓內設施的損壞。

5、工程完工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80%即元,其餘20%即元留作質量保修保證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將質保金的75%即元支付給乙方,餘款在五年保修期滿時支付給乙方屋面

6、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所聘物業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7、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物業公司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荊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屋面防水協議書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畢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屋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為維護明確乙方在承建甲方私人住宅工程當中,甲乙兩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本合同。

一、建設項目:

1、乙方負責為甲方承建從七樓頂層起,另外加毛坯房兩層,其面積約為150平方米,建設房屋結構必須和原來房屋設計相符。

2、修建時,所用材料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如:鋼筋、水泥、磚、砂石等)。

3、乙方負責甲方修建主體完工,包括電安裝到梯間,水安裝到廚房,排水管2根,(每户一個龍頭、閘刀一把,不含水電立户費用),將防盜門(單價750元)、外牆鋁合金門窗120元/平方、室內粉刷光面,地坪為水泥糙面,外牆面磚與原主體一致,梯間扶手和陽台扶手單價為100元/米,陽台及陽台扶手在合同外決算,另協商補成本價,兩層陽台補價壹萬陸仟元整。

4、在正式施工前,乙方負責將七樓頂端的三間房屋的拆除,工資費用與甲方無關。直到正式加層動工為止,其拆除房屋的材料歸乙方所有,來彌補乙方拆除工人的工資。

5、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的協調工作,包括施工過程中周邊的污染問題,堆放材料場所,保障材料的正常工程運輸,及城建的一切費用。

6、房屋結構為水泥磚混結構,其構造柱鋼筋為φ14X4根,川樑φ12X4根,挑樑鋼筋為φ25X4根,板筋為φ8,其間距為13X15cm,客廳1mX1m加密區增設φ14一根。

二、承建工程的價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負責全部付墊資金按500元每平方米為甲方修建到工程完工為止。

2、待主體及相關附屬設施完工後,甲方把房屋出售後支付乙方工程款,方式為:出售一層樓後,甲方給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百分之八十,其餘工程款待甲方將剩下另一層房屋出售完畢後,將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若房屋出售後甲方拒絕付給乙方合同工程款,乙方有權以加層內任意一層作抵押,來兑現合同工程款。

三、施工安全及要求:

1、乙方在房屋質量上必須達到甲方所提出的相關要求和建築質量標準。

2、乙方在建築施工過程當中必須重點抓好質量及安全,控制和消除各種可能存在的隱患和危險因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全面負責,與甲方無關。

3、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方面未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甲方有權要求返工或者整改,造成損失和後果的由乙方全面負責。

4、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協商共同負責工程質量,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未提出異議,被視為乙方工程質量合格。

5、若因基礎問題而引起的房屋質量糾紛,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損失及費用。

5、乙方先墊付給甲方肆仟元工程費用,甲方出示借據給乙方,甲方工程完工後返還給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賣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陳都靈整容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陳都靈整容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 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 ,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 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 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 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 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 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陳都靈整容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 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 :

出賣方代理人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 :

買受方代理人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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