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合集4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勞動合同 篇1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專業特長 健康狀況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天),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地點從事 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並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於當(下)月 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衞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1、
2、
3、
4、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鑑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簽章): 鑑證人: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因甲方自身________的原因,需要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由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第二條 因為是甲方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經濟補償金:____元;
賠償金:____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依法履行了各自的義務,並且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
第四條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訴求。
第五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製或重新錄製;
2.由於乙方具有錄製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製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1.電影(電視劇)片頭音樂;
2.電影(電視劇)片尾音樂;
3.電影(電視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電視劇)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
錄製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製過程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條
錄製時間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製,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
錄製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製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製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其錄製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製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錄製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為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製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錄製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為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
定金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於音樂作品錄製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甲方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名稱)。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三、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説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衞生條件。
4、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享受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六、工資待遇: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1、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2、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七、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七、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⑤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