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資租賃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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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船舶融資租賃合同(大全),歡迎大家分享。

船舶融資租賃合同(大全)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

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規格型號:QTZ40(4509),QTZ63(5103)

產品參數:設備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説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50米,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20_年以後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QTZ40塔式起重機壹台,型號為QTZ63塔式起重機貳台,包括附牆,升節,並提供設備配件。

二.地點

乙方承建項目“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以乙方負責人郭祥林,王軍道指定地點為準)。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每台塔機租賃時間按實際分別記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調試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15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腳手架等物件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甲方車輛不能進出正常運輸。3.按合同未付清租賃費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設備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QTZ40型為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為人民幣貳萬貳仟元整(¥220_元/台);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牆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並領取準用證後三天內支付(單台塔吊準用證領取後支付單台進出場費);

2.設備租賃費:QTZ40型每台每月人民幣壹萬零伍佰元整(¥10500元/台);QTZ63型每台每月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元/台);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30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以單台塔吊為單位分別記取租賃費)。

3.甲方暫按每台塔吊設備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20_/人(含伙食費)。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資(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

4.設備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設備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並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運行,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牆,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每星期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不能超過2次),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除雨、雪、大風天氣外),並調試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牆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設備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裝完畢後,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並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後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設備基礎設施(甲方提供圖紙),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牆,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牆,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牆安全走台的搭建與拆除。

4.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甲方保證不影響乙方項目正常施工)。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設備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設備所需電源(380V±5V)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設備,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1000元/天的罰款。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設備運行直至拆回租賃設備。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設備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設備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税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拆除設備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税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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