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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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7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兩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兩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性別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兩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兩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兩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兩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兩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兩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編 號:

使用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

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使用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説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温勞社勞薪[20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電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位:

乙方: 性別:

證件號碼: 年齡:

20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實景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 10—15萬單子按4%提成。 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幹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情節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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