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租賃合同範文7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租賃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原廣沅賓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和用途
1、甲方將位於 的面積為㎡ 賓館一樓和二樓出租給乙方經營幼兒園;原賓館內的相關設備設施一併租賃給乙方(明細作為合同附件)。
2、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賃用途。
二、租賃期限
承租期限年,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賃金額
每年租金 萬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同時加付壹萬元作為押金。以後每年租金均須在當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一次性全額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年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滯納金。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於雙方辦好交接手續之日無息返還給乙方。若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未結清相關債務或撤離時發現甲方資產毀損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租賃給乙方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2、甲方確保房屋設備設施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移交前如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甲方在經營期間未了結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概由甲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通信、設備維修及日常消耗品的更新更換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承
擔延期支付上述費用而產生的滯納金及相關費用。
4、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對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權,但必須保持設備設施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當,導致甲方設備設施毀損無法繼續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但乙方不承擔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不得擅自改變或破壞房屋結構;乙方擅自拆改、裝修房屋及相關設施,或者改變租賃用途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應將租賃房屋(包括裝修部分)無償交付給甲方。
7、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若因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
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的押金。
8、 下面是禁止活動區域,為保證安全,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幼兒園師生進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9、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押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約或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有損失,違約方還應另行按實際損失金額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簽字捺印)
法人代表(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集團公司總體要求和漢江中學20xx年工作會的安排,為保證漢江中學中心幼兒園改制工作順利進行,穩妥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改革和發展,結合漢江中學實際,提出《幼兒園改制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集團公司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辦園體制改革,逐步轉變職工身份,提升幼兒園的辦園效益。
二、基本原則
1.有利於促進幼教事業發展,加快幼教現代化進程;提高優質教育資源的辦學效益,增強中心幼兒園自我生存、自我發展的能力。
2.分步實施,分塊搞活;逐步減輕企業負擔。
3.幼兒園職工全員退出,重新競爭上崗。
4.漢江中學受集團公司委託,對幼兒園資產按新的模式運作。
5.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改制方案
(一)現狀
漢江中學中心幼兒園是目前丹江地區二所十堰市級示範幼兒園之一,正在申報湖北省示範性幼兒園。現有15個教學班,在園幼兒800餘名,教職工43人(按國家編制標準,教職工嚴重缺編,幼兒園還聘請了22名臨時工)。佔地面積2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6000平米,固定資產300萬元(不含土地,賬面淨資產)。20xx年全年經費支出139萬元,其中工資性費用105萬元(含附加費40萬元),運行及管理費34萬元。20xx年,幼兒園完成收入近70萬元。按照集團公司對漢江中學整體撥款原則,漢江中學20xx年對幼兒園補貼68萬元,20xx年計劃補貼62.5萬元。
(二)辦園體制改革方式
總體思路:為保持
教職工隊伍的穩定,達到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目的,幼兒園在職、在崗的教職工全員退出原工作崗位,幼兒園按新模式運行,原幼兒園職工在改制後的幼兒園重新競爭上崗。改制後的幼兒園在新的機制下,能夠不斷提高保教質量,不斷擴大辦園規模,使廣大職工子女享受更優質的教育服務,逐步佔領丹江地區幼教市場,創造最大的效益,使企業負擔逐年降低,最終實現企業與中心幼兒園雙贏的局面。
改革方式:
1.幼兒園職工全員退出原工作崗位,享受一定工資待遇(具體辦法見附件一)。
2.幼兒園經營性資產整體租賃經營。在幼兒園資產產權不變的前提下,由漢江中學擬定租賃經營的條件,優先面向幼兒園確定承租方。在保證租賃費按時足額上繳和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承租方自主經營和管理幼兒園。
四、租賃辦法
(一)租賃資產範圍:將財務部門核算的幼兒園現有資產作為經營性資產總額(含校舍、教學設備及土地使用權等),進行整體租賃。
(二)承租方資格及租賃條件
1.承租方資格
承租方須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責任權利;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思想好;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於職責,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尊重幼兒教育規律,愛護幼兒;文化素質高,具有幼教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具備一定的幼教專業知識和技能;身體健康;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改善辦園條件的必需且穩定的經費來源。同等條件下,有從事幼兒教育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允許個人或集體出資租賃。
2.租賃條件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法》、《教師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
(2)承租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承租方自主聘用教職工,同等條件下,原幼兒園教職工優先上崗。
(4)承租方應優先接收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的適齡子女入園,並按當地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
項目及標準收取費用。
(5)必須確保幼兒園國有資產保值、不流失;未經資產所有者同意,租賃者不得擅自將所租賃的資產轉租、抵押、變賣或轉讓他人管理。
(6)支付租賃風險抵押金後,方可租賃。
3、租賃期限、費用及風險抵押
(1)租賃期限二年。
(2)租賃費每年21萬元。租賃費每年須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
(3)風險抵押金不少於一年的租賃費。
4、承租方的產生辦法
採取自願報名的方式,經漢江中學考評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幼兒園職工民主評議,由漢江中學確定承租方。
5、法律問題。租賃後的幼兒園是一個獨立的教育機構,對外承擔獨立的民事責任,漢江中學與改制後的幼兒園雙方共同履行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五、改制工作程序
1、在充分調研論證和幼兒園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的基礎上,由漢江中學向集團公司提交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經審定批准後,幼兒園方可改制。
2、成立考評小組,按規定的辦法確定承租方。
3、承租方公開招聘教職工。
六、其它事宜
1.該方案在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提交幼兒園職工大會討論,在執行中接受監督。
2.在這次幼兒園改制工作中,有關人員出現工作失誤、矛盾上交、製造混亂等造成嚴重後果的,漢江中學將對相關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在方案執行過程中,職工可以通過信訪渠道,以合法的方式向漢江中學或上級單位反映個人的意見或建議,對於不按規定的正常渠道反映問題的職工,漢江中學將給予嚴肅處理。
4.在這次漢江中學中心幼兒園改制中,凡有相關遺留問題或在校內借款的幼兒園職工,須在遺留問題解決完或還清借款後,方可按本方案規定的方式辦理,執行相應待遇。
5.本方案經漢江中學中心幼兒園職工大會審議並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實施,實施過程中若國家或集團公司有新的改革政策,按國家或集團公司政策執行。在漢江中學制定整體改制方案時,幼兒園職工按漢江中學改制方案實行。
6.本方案僅限於此次中心幼兒園的改制,職工退出原工作崗位待遇實施辦法只適用於現中心幼兒園在職、在崗職工。
7.本方案由漢江中學負責解釋。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3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及使用範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房屋結構為 結構。
2、甲方承諾為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並保證乙方對該房屋的承租權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所影響。
3、乙方確認已經對承租房屋的所有狀況有了充分了解,無異議。
第二條 租賃用途、租賃期限
1、乙方保證該房屋僅作為 幼兒教育 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
2、該房屋租賃期限為 10 年,自 20xx 年 月 日始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1、甲方於乙方付清租金全款後二日內向乙方交付房屋。
2、乙方付清全款後二日內至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受領房屋鑰匙。乙方依據甲方向物業公司辦理的交接資料所示的內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
第四條 保證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在本合同履行過程存在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抵扣相應金額彌補損失。抵扣後履約保證金低於 50000.00 元時,乙方於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內補足。本合同終止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租金 元,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以後每年度租金於當年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具體如下:
3、甲方應於收到房屋租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發票,遇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規定上調税收,增收其它規費,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優先購買權、續租
1、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該房屋,出售時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於收到書面告知後十五日內不予書面答覆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保證不因所有權發生變動 而使本合同的履約受到影響。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承租該房屋,應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續簽租賃合同,租金標準雙方另行商定。
第六條 税收及費用
1、因本租賃合同產生的除發票內税收之外的新產生或後增加的其它税、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的登記手續,乙方可協助提供登記所需資料。
2、該房屋在租賃期內實際發生的制熱、製冷、水、電、電話、網絡、電視收視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不包含在租金內。上述繳費項目如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代扣代繳的,乙方應在物業管理公司繳費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管理公司結清所有費用;如由乙方自行繳納費用的項目,乙方應及時足額地向有關單位繳納並承擔相應責任。
3、該房屋的物業費乙方直接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服從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統一管理,按時交納物業費,並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每年簽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責任書。
4、如遇政府向房屋使用者徵收的新費用發生(如垃圾處理費等)、漲價(如水費、電費等),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5、甲方對乙方完成上述事項負有協助義務。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承擔該房屋發生的所有修繕責任。甲方應保證交付時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設備設施、裝修裝飾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危及乙方財產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需設置户外廣告、門頭招牌等,需將方案書面告知甲方,並提供效果圖,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户外廣告等相關手續。
3、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該房屋現有結構。如需對該房屋再次進行改建、隔斷、裝修或增擴設備時等裝修,必須按行業的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證、消防審批手續等,方可開始該房屋的裝修工作,且不得有損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書面申請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備案,同時提供裝修方案、施工平面圖,並將裝修方案報銀川審圖中心、消防部門進行審批並辦理相關手續。乙方的裝修要符合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的消防要求,在自行裝修完成後,由乙方負責上報消防部門驗收。未經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裝修或改變裝修方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行業相關手續,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4、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的房屋檢查負有協助義務。
5、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負責對該房屋所涉小區公用裝置、設備、設施等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乙方應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對該房屋及其中公用裝置、設備、設施出現自然損耗導致的故障,乙方發現後應及時維修。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造成該房屋及屬甲方所有的設施設備毀損、滅失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承擔損害賠償任。
第八條乙方經營過程中注意事項及特別約定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對其經營人員在消防知識、安保、兒童保健、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等方面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如發生相應事故,由乙方自行妥善處理,與甲方無關。對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室外獨立的兒童活動場地,在此場地內幼兒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所委託的物業公司有權使用此塊場地,乙方應無條件給予配合。
3、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對小區整體管理。在不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情況下,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兒童室外活動。
4、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僅負責小區整體範圍內秩序維護義務,乙方應對幼兒進出及安全作出全面考慮,幼兒進出幼兒園內的責任由乙方及監護人承擔。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用地址
甲方將原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小,校園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拖欠租金____個月;
(四)不服從管理的其他行為。
三、合同期滿後,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元,____(時間)繳納一次(簽訂合同之日繳納,以後為使用前____日)由甲方提供銀行賬號乙方繳存把憑證送給乙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出具收租憑證。
五、租賃期間的房屋裝修
(一)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許可,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二)對裝修的一切費用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裝修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權屬乙方;
(三)乙方不再租用房屋,由甲方收回,不賠償裝修的一切費用等。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三)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七、免責條件
(一)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二)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其他約定事宜
(一)租賃期滿或因工作等原因需要退房,乙方需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退房原因報甲方。經甲方檢驗租賃房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給予辦理解除租賃關係;
(二)安全問題: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檢查保護好校園內的一切構建物,合理使用,履行安全責任,保證校園的安全。若因管理和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校園內安全問題一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修復和相關費用。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方各執___份,且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開户銀行賬號:
電話: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開户銀行賬號:
電話: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5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原_________國小,校園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個月;
4.不服從管理的其他行為。
合同期滿後,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元,半年繳納一次(簽訂合同之日繳納,以後為使用前十五日)由甲方提供銀行賬號乙方繳存把憑證送給乙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出具收租憑證。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裝修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許可,可
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修的一切費用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裝修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權屬乙方; 乙方不再租用房屋,由甲方收回,不賠償裝修的一切費用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10%,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租賃期滿或因工作等原因需要退房,乙方需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退房原因報甲方。經甲方檢驗租賃房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給予辦理解除租賃關係。
2.安全問題: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檢查保護好校園內的一切構建物,合理使用,履行安全責任,保證校園的安全。若因管理和使用不
當或人為原因造成校園內安全問題一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修復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名)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有效期限:3 至 年 日 月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6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意:
一、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位置:清平國小左側辦公樓 。
2、租賃房屋樓層:清平國小左側辦公樓房屋一至二樓,除一樓樓梯左邊的四間房子以外剩餘的全部房間出租給乙方用作開設幼兒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完好交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交還。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本租約未到期2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續租租金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間,租金為每年18000元
2、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即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兩年的租金分別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與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4萬元承租金,相當於預交5年總計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餘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時付清給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停辦幼兒園或停用合同內的承租房時,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租金,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並每年另行支付給甲方水費500元,同每年租金一併交納,乙方用電另立電錶,所產生的電費乙方自己負責。乙方須先做到用電單獨立户,才可進行房屋裝修以及經營。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繳納當年剩餘的承租金,視作為乙方放棄承租、單方面毀約,甲方有權將該場地轉租或自行添辦幼兒園。
四、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合同義務:
1、乙方租賃期內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後,在不損壞甲方房屋結構和質量的基礎上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乙方工作,更不能隨意帶閒雜人等進出乙方教室,以免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樣乙方也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雙方應做到互不干擾。
3、本合同期內,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維修由乙方負責。
4、甲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再開辦學前班或相關的幼兒學前教育興趣班等類似班級,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給他人使用。
5、乙方如無故拖欠或不交納房租,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行為徵收學校土地,或由於政策原因不允許學校房屋出租(以相關部門出具的文件為依據)時,甲乙雙方自然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退還給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時間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內辦班接收的所有學生、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的事故責任以及連帶責任。
8、乙方須負責辦公樓及一樓前坪的衞生打掃,保持學校的清潔,及時處理由於乙方辦學行為產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場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兒教育班的辦學之用,不得更改本場地的用途,否則視乙方為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7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濟寧市中區紅星路與金塔路交匯口西臨天地〃運河新城小區東南角。 該房屋為:社區配套幼兒園用房。建築面積約㎡,室內無其他基本設施,乙方作幼兒園使用時,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增補基本設施,並確保幼兒安全。甲方僅提供現狀房屋,不負責乙方在經營辦園以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二、 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
三、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幼兒園。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
四、 房屋改善
(一)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對該房屋做以下改善:對窗户安裝防護稜,幼兒園室內外裝修等,改善房屋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出租方的交房標準後附明細)。
(二)
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的
範圍是:室內幼兒園必須的設施、外牆面裝飾變更時須甲方同意並徵得規劃部門同意,不添臵與幼兒園無關的裝飾內容,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五、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共計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 租金
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按年計收,1-3年為定額租金。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標準提高 %的比率收取租金。即:
年數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建築面積(約)
年租金(元)
年租金遞增係數
—— —— ——
年累計租金額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應當及時按照約定向甲方財務部門支付租金。款項交割以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或發票為準。
七、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 元(大寫: 萬元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向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八、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 乙方承擔房屋使用期間的(水費/電費/暖氣費/燃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維修費用/新增幼兒園教育設施費)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物業收費標房屋所在社區的多層住宅收費標準收取。
(三)房屋維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國家現行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內,由甲方負責維修。
(四)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按國家法律規定應有乙方應承擔的正常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費用除外)。
九、 房屋的交付與返還
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現狀照片後視為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添臵的可動獨立設備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
十、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租賃開始後,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應保障該房屋主體結構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 乙方對幼兒園管理、教育疏忽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安全及修復責任。乙方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房屋設施,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三)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水路、電路、天然氣及暖氣管道,如有改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其他設施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拖期維修造成乙方人員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 屬於易損部件的,如水嘴、燈泡、開關、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
(七) 在保修期內,甲方每半年進行一次房屋狀況查驗,發現問題,當場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確保配合維修,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八)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修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需乙方人員搬出房屋超出1日時,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十一、 轉租
(一)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為違約金處理。
(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有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